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打开国内国际两扇门
2011-12-31李欣
李欣
从时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分管基金业务开始,到升任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打开了基金行业从小到大、从国内市场通向国际市场的两扇门。他推进并见证了基金行业发展的黄金十年。
201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第二届“上证法治论坛”上,桂敏杰指出,目前,有必要对《证券法》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满足当前资本市场不断创新的需要。
早年就职于国家法制相关部门,让这位金融学博士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如今,这位证监会副主席已经卸去了基金监管的重担,转而潜心推动有关资本市场监管过程中法律方面的修改与完善。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桂敏杰先后在国务院法制部门任职,1997年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2001年进入中国证监会工作,历任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副主席、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09年至今,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兼党委副书记一职。
不过,这位履职十年的证监会监管者生涯开始于2000年“基金黑幕”过后,彼时,中国基金行业在备受市场各方关注下走上规范发展之路,等待桂敏杰的是,带领基金行业走出了规范发展、量的扩张和创新发展的新路。
200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颁布。桂敏杰彼时对业界表示,要坚持诚信、坚持创新求发展;作为监管者更要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此次表态透露出的两方面思路,贯穿了他接下来监管工作的始末。
也在这一年,12只QFII获准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基金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引入了新的血液。
接下来,在产品创新上,包括伞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LOF、ETF等等纷纷推出,以及在行业发展中,合资基金公司大量涌现,无不体现行业在不断发展中扩展的态势。
行业扩容发展并没有让这位监管者停止创新的步伐。2005年,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基金监管行业存在浮躁,直言基金行业彼时5000亿元的行业规模在发达市场上仍不具备竞争力和影响力。他还敦促基金行业要积极发掘行业创新、思考行业高管激励机制、研究养老金市场等等,时至今日,这些仍旧是行业发展绕不开的话题。
2007年,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QDII),允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为境内居民提供境外理财服务。
目前看来,QDII业务或因发行时机(遭遇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缘由发展受阻,而其余五方面的均可以从监管部门的举措中看到执行脉络。
据证监会2011年10月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中国共有67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868只基金,基金总份额2.45万亿份,总金额2.13万亿元,基金持有市值占A股流通市值比重的7.9%,总市值比重6%。对比2003年11月底的数据,彼时国内已开业的基金管理公司32家,已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共90只,基金净值1562亿元,占A股股票流通市值的13%。
规模的扩张既证明了行业的阔步发展,其预示了继任监管者可能会面临的更多更复杂的监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