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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管者角度看我国会计监管体系

2009-03-11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年5期
关键词:监管者会计信息

蒋 力

提要会计监管体系的完善和执行效果与监管者有一定联系,监管者可以强化或弱化会计监管体系效率。本文从监管者角度对会计监管体系进行研究,分析监管者对会计监管体系的影响。

关键词:监管者;会计监管体系;会计信息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必须加大会计监管体系建设力度,从监督、管理方面入手遏制会计信息失真。

一、会计监管体系现状

我国会计监管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资本市场不断出现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充分揭示了我国会计监管体制存在着诸多的局限性,我国会计监管体系尚不能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不能满足“入世”以后与国际惯例趋同的需要。总体而言,我国会计监管体系尚存在不足。

(一)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会计监管体系配套的法律不完善,相关法律对会计造假惩治不力,民事责任赔偿制度未及时出台,这些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造假行为。虽然《证券法》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但现有法律缺乏适当的诉讼机制,致使投资者的损失实际上得不到补偿,即使在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方面,其处罚力度同样显得不足。同时,会计法规之间的协调存在问题,从会计监管的法律环境看,由于部门立法、部门分割、有关措施缺乏联系,有些地方存在遗漏或相互矛盾的现象,致使监管部门有时难以对会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监管关系不明晰。治理结构缺陷导致监管关系不明晰。我国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中,国有股占有绝大比例,国有企业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都是国有产权的代表,但又不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造成国有企业产权主体虚置的状态。就内部监控体系而言,国有企业虽按照规定设置了审计委员会,但由于其缺乏独立性,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受到国有企业改革实际进展的约束,我们很难严格区分谁是国有资产的委托人,谁是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因此,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所有者缺位”问题,在监管体系中则往往出现监管委托人与被监管人合一的现象。加之注册会计师及其组织的市场地位决定了其生存与发展有赖于其监管对象,在相应的监督机制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其监管难免流于形式甚至出现合谋,最终导致大范围的会计失真。

二、监管者对会计监管体系的影响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对监管体系的影响。目前,上市公司中同时出现了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存的局面。当原有制度安排存在缺陷时,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相结合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制度缺陷。但目前多数监事会运作不规范,从监事会主席到监事都是由上市公司领导人担任,这种监事会在监督上缺乏权威性。而在工作内容上,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财务状况及决策执行情况缺乏深入了解,因此这种类型的监事会很难发挥监督作用。除此之外,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严重影响内部监督的独立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由于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原因,可能会对揭示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所顾忌。在这种氛围中,内部审计的作用必将大打折扣。

(二)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对监管体系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制度自恢复和重建以来,注册会计师队伍不断壮大,职业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现行体制下的社会审计委托关系存在严重缺陷,一方面企业经营管理者既是被审计者,又是决定审计机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的委托者;另一方面审计者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靠被审计者,如果审计结果不能满足被审计者的需要,审计者就面临被解聘的风险。加上审计市场供需不平衡,这就造成事务所为争夺客户而不得不提供增值服务。同时,由于审计收费较低,必须依靠审计数量来增加收入,而注册会计师客户数量的多少更多地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关系及其审计结果是否满足被审计单位的需要,以至于有些注册会计师可以毫不负责地对严重失实的会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政府监管对监管体系的影响。会计法明确了财政部门为会计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检查权。财政部在会计监管方面主要负责制定会计准则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认定等。但由于财政部既是准则制定机构,又是会计信息的实际需求者,在准则制定中的角色冲突问题,使人们质疑使用会计准则界定的会计信息能不能公平地对待利益相关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审计部门出于保护地方经济利益的目的,不但不依法监管企业的经济活动,而且有意偏袒企业的会计舞弊现象,有时甚至直接授意下属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也缺乏力度,从查处情况看,其行政处罚多于经济处罚,没有完善对投资者进行民事赔偿的责任制度。这就导致了相当部分上市公司利用虚假财务报告来获取巨大经济利益。

三、会计监管的强化

(一)建立国家审计、社会审计与内部审计组织体系的资源共享和联动机制。从目前的审计组织体系来看,国家审计效果显著、社会审计监督乏力、内部审计形同虚设。事实上,内部监督部门是最直接的监管组织,内部监管最大的优势还在于可以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如果能真正发挥作用,可以节约社会资源,极大提高监管效果。当前应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的权威性、社会审计的专业性和内部审计的便捷性,建立企业资信档案,实现信息共享,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监管成本。可由审计实务界的精英人物与会计、经济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及公众代表组成独立的会计监管委员会,参与相关法规的制定、行业重大事务的决策并负责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工作。

(二)加强政府监管的主导作用。首先,切实转变监管理念。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主体,应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作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目标。其次,重视协调监管。相互协调监管,既可以避免重复劳动,又便于证券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发现违法线索,堵塞执法死角,从而使证券市场得到更有效地监管。再次,增强监管力量。增强监管力量既包括增加监管人员数量,也包括提高监管人员素质。监管实践表明,增加监管人员数量是当务之急。最后,依法监管并提高监管透明度。证监会应依法实施监管,增加法治的权威性,提高依法监管的效率和效果。在依法监管的过程中,证监会还应通过传统媒体或网络等传播途径,公布监管的具体情况,使监管信息公开化,提高透明度,以便于接受公众的监督,提高监管者的监管责任,形成良好的互动监管。同时,我们还可以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管的积极作用。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当前应当提高监管队伍的执业水平。第一,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独立性。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资源库,由相关管理部门分不同档次并按不同的公司在相适应的档次随机抽取。第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业务能力。建立信誉评估制度,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诚信。第三,加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发挥媒体等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第四,提高现有资格认证标准,严格会计监管队伍的资格审批制度,强化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通过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保证监管人员具有先进的知识结构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从根本上保证审计效率的提高。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会计专业2007级研究生)

参考文献:

[1]黄世忠,杜兴强,张胜芳,《市场、政府和会计监管》,《会计研究》,2002.12.

[2]马骏,《体制不协调与监管瓶颈:我国会计监管体制的演变及路径选择》,《会计研究》,2005.8.

[3]徐经长,唐圣林,《从安然事件看会计监管》,《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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