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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的流浪封印

2011-12-29钟文音

台港文学选刊 2011年2期

  三毛那个时代再也不曾回返,即使现在以“流浪”盗名于世者是如此地目不暇给,但大部分人再怎么样也无法一为三毛,因为她的那种近乎不要命的流浪激情,那种血浓于水的化为当地人,那种生死以之的异国恋情……诸此种种都是经典传奇可遇不可求。何况今日的流浪者多已世故且保有退路,说来一点也不三毛,即使每个人几乎都在她的影子下的边境疗廷。
  关于三毛,是流浪的封印。
  童年时几乎每个同学家的书柜都有那么几本关于她流浪的书。在那么封闭的年代,那些拓印着“撒哈拉”如此异国情调的地理符号,说来简直是一场阅读的奇幻之境。
  我小学时还曾被大哥带去听女作家流浪归来的演讲,挤在黑压压的人潮大厅,只听见纤细而带点神经质的麦克风声音传进我的脑波,于今想来恍然是一场又一场的“流浪者布道大会”。
  三毛在当年如是流浪之神,有个性而棱角分明的女郎纷纷仿效穿起波西米亚衣裳,长花裙下系着绑皮绳的夹脚鞋,华丽刺绣,宽松游牧民族棉麻连身衣,长发,皮靴,叮叮咚咚的手环与晃啊晃的大耳环……那时和我错身的大姐姐们常让我目不转睛。多年后,当我身处杂沓如迷宫的非洲市集,当我在漫天无边无际的孤独旷野,当我骑着骆驼循着撒哈拉沙漠前进时,我忽然想起童年的幻想之境原来就是如此啊。但斯人已杳,徒我独恋。
  我阅读三毛和许多人的经验应该是迥异的,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其实三毛一直被冰存在童年的记忆里,也就是说我升上初中后就没再阅读过三毛了。多年后,我方明白三毛一直流在我的血液里,她仅需喂养十三岁前的我即足够让我回味一生,这是多么奇怪又深邃的阅读影响。或许也可说,早慧的三毛在当年已完成一生的经典之作了,她那种迷人的说故事方式,和她演讲说话一样动人。于是我就在要蜕变成少女前读了她的许多流浪书,自此之后,撒哈拉、橄榄树、骆驼、马、荷西、长发、长裙、皮靴……就如此地隐埋在心里的深处,最后还化成我着迷的立体形象。
  我的前半生旅程寻访了许多心仪女作家的旅程,比如杜拉斯、西蒙·波伏娃、卡米尔、张爱玲、艾米莉-狄金森……倒是从来没有想到走访三毛的流浪旅程,甚至当别人将我比拟成她时,我还会激烈地辩解:“不不不,我和她一点都不相同:我没有三毛的流浪精神,我不是去流浪,我只是去远方,我旅行只是想要凿开生命的出口,我的生命从来没有过荷西这样的角色,就是有过,我也从不为一个男人厮守……旅行只是我写作的材料,旅行书写只是我写作的某种附属品,只是写作漫长过程的偶然外遇;我的旅行关注的也不是像三毛所写的当地故事,我泰半在旅途里写的都不外是自我当下的对话与旅途所思所见,有很多时候几乎都是自我生命的一再反刍,或是对历史文化与女人命运的慨叹……我和三毛几乎不同。”
  哇啦哇啦地对他人进行了这么多的辩解一隆的是,没人理我,我依然常被“误认”为流浪的女人。好像举凡女人爱趴趴走,到过撒哈拉,迷恋西班牙,留长发,爱编织刺绣品,喜欢异国情调,就会被冠上“流浪”字眼。
  说真的,我每回急于撇清和“旅行”、“流浪”的关联,盖因我自觉不配这样高贵的字眼。很多人误以为我不喜欢被称为旅行作家,是因为当今台湾的旅行书出版之浮滥化与旅行的被简化与庸俗化,这或许是其中原因。但真正主因是我以为自己只是旅行与流浪的“过客”,生命从来不以旅行定位自己,且一旦生命的出口不再如火山般地骚动不安时,那么其实我更喜欢“宅”生活。(有回诗人罗智成听我说我已厌倦了旅行,他还笑说,看来你老了)
  为何从没想到寻找三毛的旅程?是刻意地撇清关系,还是我其实早已融入她的旅程?
  当我在异乡望着细碎叶片的橄榄树时,当我将撒哈拉的细沙如“瓶中信”般装进玻璃罐时,当我在满眼黄沙的日落时分任驼峰栽我移步时,我忽然想起我那遥远荒凉空白的童年,想起女作家的流浪书是如何地抚慰了一个小女生……在往后无数的孤独旅店里,我曾静静地听着沙漠的风吹沙,感受阴影与阳光的嬉戏、极端的白日与夜晚的巨大温差,听着远方骆驼达达的蹄声,想着梦里花落知多少。
  当异国男子深邃的脸孔与瞳光自暗处扫向我时,当地理边境与生命越界不断地交错滑过,当铁鸟七四七和铁龙欧洲之星不断地载我离去与抵达时,我知道我生命的抵达之谜早已在童年时写就。我不需刻意寻访三毛,她的流浪基因图谱几乎拓印在那个年代的无数童梦与少女身上。
  有人认为每一次的旅行几乎都像是在完成三毛未竟的旅程,我想这也许是作为三毛粉丝才会有的感觉吧。我倒觉得我每一次的行旅都像是在“实践自我”,在安抚内在的那匹不想被驯服的野兽。
  于是三毛当年给我更多的意义竟是不关乎旅行,而是其对所热爱事物不悔的热情,一种不被集体文明驯服的个人独特眼光、野性的思维。
  三毛那种至死不渝的不悔热情与自我追求的童真之心,毋宁才是流浪的真正本质。也就是说,我的旅行从来不是为了旅行的本身(所以我不是旅行者),我是为了自己生命的空缺而出发,所以我去了哪里、到过哪些地方有时候不是那么重要,而是我在旅途里看见什么、感受什么、回应了自己什么才是我的核心。
  一个如影随形的自我,过尽千帆,千帆过尽,一旦行过,就放下了。
  所以十三岁前的我读了那么多三毛的流浪书,但终究我没有成为她,即使长大后我上路,即使我旅行,即使我大胆盗用流浪字眼,但我知道旅行最后成为我自己的东西,而不是三毛的那种天真与激情,旅行于我其实更近乎佛家说的“对境”客体。
  我喜欢的是作为一个云游僧,一个转身就是一辈子的不相见,一个挥别姿态就是珍重彼此的欢喜。
  于是,童少曾幻想过的异国男子荷西终究没有深入我的生命,虽然我十多年来在无数的海角天涯里曾有过许多的“荷西”形象来到我的生命现场。
  留或不留,启程或搁浅,近程或远方,我还是孤身一人。
  一个日后的女云游僧,其最大的遥远梦幻就是三毛身影。三毛是生命的参与者、激情的再现者。我以为这才是她的意义。
  而我身处这个繁花盛景的旅行“观光”世代,我早已不再复制自我的行旅,我的所有脚程依然如故,仅仅是为了自我心灵的“空白之地”上路,甚至是为了累积某些写小说的能量才出发而已。旅行是我写作的过程,旅行并非我写作的结果。
  于今谈起三毛,昔人远去竟已二十年,一个人可以成为一个时代、一个符号、一个向往、一个座标、一个世代流浪的魔幻源头、一种平凡人生活所津津乐道的生死爱情。这都是属于三毛的传奇,传奇无法复制,传奇只能等待神谕或是际遇的钦点。
  而我以为真正的流浪是走到哪活到哪,不是人人都经得起流浪生活(当宠物毕竟比较容易)。关于流浪,我还是不配得这高贵的字眼,它于我是终生漫长的未竟之路。无疑地我关注的是我在人间久劫远来的生死流浪,愿为云游僧。
  
  (选自2011年1月18日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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