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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作文教学中的个性化评价

2011-12-29田晶

成才之路 2011年19期

  所谓个性化评价,就是指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做出的具有独特鲜明个性特征的评价。作文评价的个性化主要表现在:感受独特,与众不同;语言表达独特,敢于创新;个性鲜明,读评知人;有真情实感,真实可信。个性化评价是个性化写作的重要保证。
  一、作文教学中的个性化评价的方法
  《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指出:“实施评价,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应该让学生家长积极参与评价活动。”正是依据这一建议,我们在具体操作中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综合性评价。
  (1)学生自我评价。自我作文评价是指被评价者自己参照作文评价指标体系对自己的作文水平和语文素养进行自我鉴定。自我评价实质上就是评价对象自我认识、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过程。作为作文评价对象的主体积极参与到评价活动中来,不仅有助于评价对象及时发现自己在写作中的问题并及时改进,而且有利于消除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对立情绪,使评价结论更容易为学生所接受。
  (2)学生互动评价。通过同桌互评、小组互评、全班互评,促进人人主动参与,提高学习的效率。这样的评价激发了学生的写作热情,同时也培养了他们认真欣赏别人文章的好习惯,使作文这一学习环节变为了互动式。当然,在互动中要注意淡化作文卷面得分和等级,淡化互相比较,强调品评和反思。
  (3)家长辅助评价。以往的作文评价,家长一般是Gd8TlXDHbrsV7CNpik2X1Q==观望者。新的评价加大学生家长在学生评价过程中的参与程度,让家长了解作文评价的具体要求,亲身参与对子女的作文评价实践,充分发挥家长评价这一环节应有的功能。让每个家长都参与到评价中,每个人都关注孩子的成长。在家长充满爱意的激励性评语中,孩子体会到成功与收获,感到“我能行”。
  (4)教师全面评价。老师的评价起主导作用。作文评价过程中教师应是引导者、组织者、参与者、指导者、点拨者。对学生作文能力和水平的判定是在作文评价过程中师生双方共同决定的。在作文评价活动过程中,师生之间是一种“共享”——共享知识、共享经验、共享智慧、共享人生的意义与价值的过程。
  二、作文教学中的个性化评价的原则
  (1)以学生为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也是个性化作文评价的首要原则。教师对学生的作文评价要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从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注重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情感体验,注重教学过程中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和主体作用的发挥。
  (2)动态发展。作文个性化评价,要做到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学生个性化作文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学生健康个性的发展。发展是根本,评价是动力。对学生作文评价的着眼点要瞄准学生自身作文水平和语文素养的纵向发展,不仅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学生能力形成的过程。评价学生的语文基础素养要用发展的观点,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为目标,表扬学生的进步,分析和理解学生的不足,为学生发扬优点、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助。
  (3)开放创新。怎样才能做到评价的个性化呢?就要与众不同,有自己独特而真实的见解与看法,这也便是创新。创新的本质是与众不同,标新立异,不但要独特,还要深刻。但是对于学生而言,深刻的创新我们不要苛求,而独特的创新需要我们去鼓励、去培养。
  在作文教学的个性化评价过程中,学生、同伴、教师、家长、媒体都是参与者,体现家校互动、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以及学生和社会的互动,强调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双向沟通、选择和协商,使自我评价、同伴评价、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媒体评价有机结合。这样,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与他人合作交流的能力。
   (通渭县平襄学区徐川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