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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红颜悲当以歌

2011-12-29李厚琼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11年2期

  摘要:作为中国古典小说中历史演义的代表作,《东周列国志》与《三国演义》中出现了一批所谓的祸水型女性,她们的悲剧表现了封建社会中男权控制之下女性的生存状态。
  关键词:《东周列国志》;《三国演义》;红颜祸水
  
  作为中国古典小说中历史演义的代表作,《东周列国志》与《三国演义》展现的是典型的男性世界,女性必然沦为配角。故而两部小说对女性形象的刻画总体上显得比较单薄。然而这并不是说这两部小说中的女性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笔者作了一个统计,《东周列国志》中提到的女性多达一百五十人左右,《三国演义》出现的女性也将近一百人左右。《东周列国志》与《三国演义》中的一大群女性,虽然生活时代相隔了几百年,但她们的生存环境却大同小异,即在她们的生命历程中,处处都弥漫着男权意识。生活在两部小说中的女性正如一对在男权社会中苦苦挣扎的孪生秭妹。通过对这两部小说中女性形象的比较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女性的生存状态,透视作者和社会对女性的基本态度,以及在这些女性身上所蕴涵的社会文化意义,揭示出古代社会女性生存背后所隐藏着的男权控制。本论文主要针对两部小说中的祸水型女性进行比较分析。
  
  一
  
  红颜祸水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传统观念。《东周列国志》与《三国演义》中较多女性形象直接体现了作者的这种观点。
  与《三国演义》相比较,《东周列国志》的女人祸水思想更为突出,描写的这类女性也更多,事例也更典型。小说24回直接阐明“女色从来是祸根”。并在小说中多次借他人之口反复阐明妹喜亡夏、妲己亡殷、褒姒亡周。这些女子不仅害人,而且亡国成了这部小说一个突出而重要的妇女观。小说一开始就着意描写“祸水”褒姒。幽王迷恋褒姒,为之贬申后,废太子宜臼。甚至为褒姒千金一笑而烽火戏诸侯,导致西周最终被犬戎所灭。作者最后评说褒姒“蛊惑君心,欺凌嫡母,害得幽王今日身亡国破”,应了周宣王时太史伯解释童谣“月将升,日将没”所说的女子乱国之兆。显然是把作者西周灭亡的责任完全归罪于褒姒,从而一开始就为全书定下了一个女子祸国殃人的基本论调。
  女人祸水观念在夏姬一事中表现得也尤为突出。夏姬是郑国国君郑穆公的女儿,“见者无不消魂丧魄,颠之倒之。”更奇的是她在十五岁时梦与天仙交合,学会了“素女采战之术”。这些描写使夏姬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妖女淫妇。果然,凡与之有关系的男子无不祸及自身甚至亡国。楚国的屈巫指出夏姬“是不祥人”,是“夭子蛮,杀御叔,杀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的淫物。并诅咒说,谁娶夏姬,不得好死。作者就这样通过屈巫之口又抬出了女色误人亡国的论调。让人没想到的是给夏姬扣上了一顶“淫物”帽子的屈巫,后来排除万难,跑到郑国向夏姬求婚,随后带着这个不祥之人投靠与楚为敌的晋国。屈巫连楚国的屈姓也不要了,改名为巫臣。夏姬在“害死”了一系列男性之后,其故事也就落了这样一个戏剧般的结局。
  《东周列国志》中的红颜祸水论突出的不仅是女色祸人,还突出了女色亡国的严重后果,相比较而言,《三国演义》着重表现的则是女色祸人。
  《三国演义》中祸水女人当首推张济之妻邹氏。小说16回中,曹操与其降将张绣之叔叔张济之妻邹氏私会,引得张绣降而复叛,发动兵变。此次战乱中,曹操不仅自己差点丧生,其大将典韦身中数枪血尽而亡,长子曹昂被乱箭射死,侄儿曹安民被砍为肉泥。
  貂蝉虽是被作者热情赞扬的女中豪杰。但在第9回中又多次通过李儒之口点明董卓之死与女色祸人的关系。吕布陨命白门楼事件中,作者所体现出的女色误人的态度也很明显。通过宋宪之口交代吕布是死在“听妻妾言,不用将计”,还用诗歌反复强调这一点:“恋妻不纳陈宫言,枉骂无恩‘大耳儿’。”(19回)
  小说57回中所写黄奎之妾李春香也是典型的祸水女人。黄奎妻弟苗泽与奎妾李春香早就私通,将马腾父子和黄奎密谋报告曹操。作者借曹操申斥苗泽之语点出了女色祸水论:“你为了一妇人,害了你姐夫一家,留此不义之人何用?”遂将苗泽、李春香和黄奎一家老小全部斩杀。
  上述所提到的女子或为了满足自己的淫欲,或为了自己的某种目的主动积极参与到行动中去而成为亡国误人的“祸水女人”,这是《东周列国志》与《三国演义》共同体现出的祸水观。除此以外,在《东周列国志》中还有另一类型的“祸水女人”,却是《三国演义》中没有涉及到的。这类女子在自己的人格、道德上没有缺陷,只是因为自己的美貌而成为红颜祸水。这类女性最典型的便是小说17回写到的息夫人。息夫人妫氏有绝世之貌,被蔡哀侯调戏。息侯与楚文王联合灭蔡。蔡哀侯为报仇,向楚文王夸妫氏之美。楚文王为得妫氏遂又起兵灭息,抢走妫氏,息侯忿郁而死。息妫为保清白欲投井,为保息侯之命成为楚夫人后,却又“从不与楚王说话”。楚王问其故,息妫回答:“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不能守节而死,又和面目向人言语乎?”(19回)虽然息妫完全不是一个生性淫荡的女子,但作者还是还是引用杜牧《桃花夫人庙》中的诗句,把息国灭亡归责于息妫头上:“毕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与息妫同命运的还有小说第8回所写宋国司马孔父嘉之妻魏氏。太宰华督为得魏氏,引起兵变,杀死孔父嘉,抢走魏氏。没想到魏氏却是一个坚贞之人,自缢而死。
  红颜祸水历来是古代男权社会中美貌女子的代名词。男人的逻辑是美貌必妖淫,妖淫必会祸害男人,祸害男人就必会亡掉男人所控制的国家。唐代元稹著名的传奇小说《莺莺传》里的张生在抛弃莺莺后有一大段自我解脱的说辞,得到了当时人的大力赞扬:“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不妖其身,必妖其人。使催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这段说辞就很能代表封建社会中绝大多数男子对美貌女子的态度。《东周列国志》中的男人张口闭口都是女子使国亡。小说20回晋国史苏的一段话很能带代表这种观点:“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女妹喜归之。桀宠妹喜,遂以亡夏。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女妲己归之。纣宠妲己,遂以亡殷。周幽王伐有褒,有褒人以女褒姒归之。幽王宠褒姒,西周遂亡。……”好像任何一个国家的灭亡都是女子使然。当然,我们确实看到了历史上有一些害人的女子,她们本身或淫荡,不思守节持贞,却思红杏出墙,或自私狠毒。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残害他人,这是人人得而诛之的祸水。但是当我们再来细看小说中女子的生命历程时,我们会发现其中许多“祸水”女性其实是男人推卸责任的替罪羊、遮羞布。并且我们还发现所谓的祸水女人在“为祸”的时候,她们身后总有一批男人在为之撑腰,为之出谋。五代十国时期后蜀女诗人花蕊夫人曾赋诗一首为红颜祸水的论调平反:“君王城上树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二十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明白的说明了国所以亡是因为没有一个真正男儿。所以红颜祸水论是历史的偏见,是男子推卸责任的强盗逻辑。正如唐代诗人崔道融诗《西施滩》通过西施的遭遇就明显的点明了冠以女子亡国的恶名是一种诬陷:“宰丕亡吴国,西施陷恶名。浣纱春水急。似有不平声。”
  《东周列国志》绝缨会上写了一个先江山后美人的楚庄王,后得到唐狡的舍命死战。《三国演义》异曲同工对比着写了一个先美人后江山的董卓。董卓之心腹李儒劝他:“昔楚庄王绝缨之会,不究戏爱姬之蒋雄,后为秦兵所困,得其死力相救。今貂婵不过一女子,而吕布乃太师之心腹猛将。太师若借此机会,以婵赐布,布感大恩,必以死报太师,望太师三思。”而董太师三思的结果就是先美人后江山,于是江山美人一起丢了,还搭上自己的老命。楚庄王董卓自身行为的结局、李儒的一席话,已经充分说明了男子的命运走向不是由身边的女子,而是由自己的本性主宰着的,女性只不过起着催化剂的作用,加速了他们结局的提前到来。
  男性之所以能堂而皇之的把历史罪责完全推卸在女子身上,且又得到社会舆论的一致认同,这又完全是男权社会男尊女卑观念的体现。当母权社会被父权社会取代之后,女性生命的黄金时期也一去不复返了,女性成为了男权社会的附庸,成了低人一等的家庭奴仆。在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社会里。女性受到了深重的压抑、禁锢和摧残。对此,恩格斯曾论断说父权制取代母权制是妇女的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失败。《诗经》弄玉之喜与弄瓦之喜的区别,已把女性置于一个卑贱的地位。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女性观成了后世男人贬低女性的金科玉律。随着儒家思想成为官方的正统思想后,汉儒所积极提倡的“三纲”理论中的一纲即是夫为妻纲,夫尊妻卑已成为社会伦常关系的根本。而两汉社会对女性地位的界定,就成为了后代相类似理论的基础。也成为了中国传统社会对女性行为的集体要求。刘向《列女传》所提倡的三从思想,班昭《女诫》所宣扬的妇女应以“敬慎”“曲从”的态度来侍奉公婆和丈夫的行为准则更是把这种要求具体化到了每个细节。特别是宋明理学对男尊女卑观念和女祸论的大肆鼓吹。女性得到的是每况愈下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文化氛围中的古代女子的命运如何就不难想象了。所以“红颜祸水”论就是这种生活命运的反映。归根到底处于弱者地位的女人其实并不是祸水,真正的祸水是男人对女子的态度,他们轻视女性,但又离不开女性,因为他们自己无法抵抗女性的魅力而以此为借口来警醒、开脱自己。荒淫、贪婪而又经不起诱惑的男人才真正应该承担亡国的责任。所谓的红颜祸水不过是莫须有的罪名,红颜们也不过是乱世的牺牲品、替罪羊。在中国悠悠的历史长河中蕴积着红颜们太多的哀怨,沉淀着红颜们太多的血泪,而红颜们的血与泪就在男人的无耻与无能中流淌。
  
  注释:
  ①本文所引用《东周列国志》原文均据冯梦龙、蔡元放《东周列国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
  ②本文所引用《三国演义》原文均据罗贯中《三国演义》,中华2书局,2005年。
  ③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