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爱的一次朴素唤醒
2011-12-29王金泽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11年2期
想完完全全地进入一个诗人的内心世界,准确无误地感知和诠释他(她)的诗歌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是最聪明的读者也只能是最大可能地接近阅读诗歌语言后带来的一种共同唤醒。而这种唤醒本身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地加入了读者本人的个体体验,产生部分偏离和误读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因此,撰写诗歌评论无疑是要经历一次诗歌心灵和语言的双重冒险。读李庄的这部诗集也会让我产生类似的感觉。虽然里面的大部分诗歌我先前都读过。
在我看来,李庄应该是一位世纪末并不多见的抒情诗人。我这样说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因为我觉得他这本诗集里大部分最好的诗歌都是写于2000年以前的,况且他的诗都是那样的感情丰沛,易懂(当然,这种易懂是建立在一种垂直或纵深方面的向度上的)。适于朗诵。另一个原因是他本人所具有的明显的日常的诗性抒情特征。和他谈诗不需要任何的酝酿或过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能很自然地展开(当然,前提是你的思维和节奏必须与他相称)。也许用世俗的眼光看他的所为似乎有些“酸”,但真正了解他的人都觉得这也正是他诗性特征的独特个人魅力所在。
拿到这本诗集已经有段时间了。全集共有127首诗。每首诗歌都没有确切的时间定位和类别标签,这给诗歌的阅读和分析增加了不少难度。对于他的诗歌在普遍认同上的文学价值我不去重复。我更愿意从他生命和诗歌的最隐秘的地方开始。进行一次完全个人的探险。但即使如此,有些诗歌也并不是随便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都能轻易进入的。因此,我读得很慢,就像这个漫长的少雪的冬天一样。然而,读着读着便有一条由诸多朴素词语编织的隐秘小路在冬天的无边的夜色里闪现出来。
一、“死亡使生活变得如此珍贵”
这是李庄《黑夜十四行》里的一句诗。但我觉得正是这句诗似乎给了我一把打开他诗歌神秘花园的钥匙。
诗人为什么写诗,这个问题可能会诞生很多答案。比如是为了爱,为了愤怒,为了呐喊,为了挣扎与救赎,为了悔恨或眷恋。但我觉得这些只是准确折射出了诗人诗写时的特定状态,我认为诗人写诗的最终目的是获得一分宁静,一种与死亡协商并达成和解以后的宁静。
真正的诗人都有一颗善感、悲悯而无比真诚的内心,命运会时时把他在俗世中抽离出来,让他在黑暗和死亡的边缘地带行走,在一次次的陷落和绝望中,挣扎、反视自己的内心,反复地聆听命运和死亡那富有韵律的节奏与呼吸。他会不自觉地接受命运的遣使,并以诗歌的名义给普通的事物重新命名。李庄无疑就是这样一个诗人。独特的人生阅历使他过早地具备了一种超乎常人的洞察力。他就像一个先知一样。从一开始就看见了命运预设的结局与真相。
《我被命运驱使着写下命运》
(从2005年10月6日清晨到11月6日深夜。命运垂青于我)
事物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
人却变得柔弱
沉静而又焦急
命运驱使着我
我驱使着笔
2005年11月6日深夜
我是我手中的这一枝笔
——一个幸福的奴隶
在空旷的白纸上酣畅淋漓地哭泣……
而命运沉默。凝视着尚未发生的章节
不可测的结局……
在那一个月的时间里。他的生命中究竟确切地发生了什么,我们无从看见。特别是在她的妻子重病期间,他刻意地回避了一切的问讯和探视。但我们通过诗歌所能知道的是,那一个月他是经历了怎样的生与死的挣扎。经历了怎样的血与泪交织在一起的迷惘和焦虑。
再看看《那只鸭子》,“秦叔家有三个女孩/秦叔叫我。宰那只鸭子,我把鸭头整个剁下来/鸭子站立。举着突兀的脖子,在雪地上画出几个鲜红的圆圈,那时,我还不知道,我的童年已经结束。”“后来,母亲走了/她脸上有着安详的笑容/后来,父亲患了肺癌,咳了十一年后离开/后来,妻子在病床上呻吟/一年半后停止了挣扎,后来,我在这张白纸上/写下这首无声哭泣的诗/那只鸭子。正迅速地画下——句号”这样的反思与感知足以让读者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惊。这或许是李庄的宿命所在。命运先后给了他最爱的四个人,又先后让其中的三个早早的离他而去。记得我曾经写过“要么被苦难打倒,要么把苦难当作财富”的话。用来解读他的两首诗歌。在命运近乎残酷的安排面前,他没有抱怨,没有懊丧,他紧紧地抱着并舔舐自己的伤口,他把这些当作命运给他的一种特殊的眷顾和滋养。他一遍遍抚摸自己伤口,用爱和冷静完成一次次的自我挣扎与救赎。就像他的《黑夜十四行》,“(死亡)每个人都是它的孩子/这只怪兽毛皮漆黑,你注定要骑着他远去,黑夜轻轻吼叫/当你凝听,泪水垂落,死亡使生活变得如此珍贵。”就像《飓风》,“总是被飓风带走,不由分说又心甘情愿/被揉搓、撕裂、粉碎/被掷在沙漠的寂静里/总是绝望地盯着星空/直到星空俯身,在耳边低语/才收拾好身心慢慢地走回万家灯火。”
二、“用马眼一样清澈的眼睛”看世界
然而,如此强烈的黑夜意识并没有让他感到迷失,他开始把自己“马眼一样清澈”的眼光放得更低,“像一只温驯的兔子”一样的脚步放的更慢。他带着一种近乎宗教的痴迷观察和眷顾着大地、河流、阳光、星星、骨头、钢铁、雪、落叶、石头、羊、马、狮子、鹰、水滴、芦苇、青草,甚至像土块一样的麻雀、一只在冬天的电线上颤抖着的旧塑料袋。正是对身边这些普通事物的迷恋与关注,使得他的诗歌具有了人类普世的情感。“今夜人类很小,你我都曾破碎为什么/致命的小小打击/那么轻易/今夜伤口绽开,最美的花朵/在痛楚中我们学会/细细端详花朵上的露水”“今夜月光温柔/一直抚摸到我们的肝脏”(《今夜》)。
也正是这种冷静和爱怜使他真正进入到心灵的一种超乎寻常的宁静状态,在诸多矛盾和冲突中达成某种暂时的和解。就像《那时》,“那时,哑巴开口,寂静中歌在唱/这亿万年的阳光,刚刚照到世上/一对人类的样本/年轻俊美/古老的木桌上/一碗水轻轻荡漾/彼此凝视,哦,多么清澈的生活。”带着这分宁静我们同样可以看见的是一个不一样的《马》和江山,“马背上滚落了多少江山,大风中的霸业/尘土中的宝剑”“仅遗一根马尾给怀旧的人作了琴弦”“谁知道马的来处/谁知道马的去处”“你走近马时马已走远/仿佛马从未出现”(《马》)。带着这分宁静你发现“一匹马来到河边/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在水中的美它忍不住/低头/碰了碰上帝的嘴唇”(《河》)。带着这分宁静,他甚至“置身于无人的花园/你原谅了人与动物/以及窗外/那株太香的茉莉”。
三、带着对真爱的眷恋、执著和信仰
在我看来,当代的诸多抒情诗人普遍自恃过高。他们要么在追求没落的王子抒情方式中无望的陨落,要么在不食人间烟火的自我迷恋中迷失心灵。而李庄则不然,他牢牢地站在坚实的大地上,不断说出生命的秘密,说出温暖,说出爱的刻骨铭心。说出生的疼痛,说出雪的高贵,说出他《像幸存者一样(的)生活》,“伸盲人的手/一寸一寸地抚摸婴儿把指纹烙在他的命上,用聋子的眼睛,看花蕾绽放/与爱人瞳孔中的自己凝视”,说出一枚《落叶》的眷恋,“未落的叶子像内心沉睡的词,等待着纸上的秋风/一个人在落叶中走过,他的背影必是一枚飘得最远的叶子/而这片叶子多像一只手掌,在消失前的一瞬,要摸一摸空气。泥土”。
当然。李庄写得比较集中比较多的还是他的亲情诗。他写早逝的母亲,“母亲的头发在土里黑着/藏着我的童年……母亲的头发在土里黑着/这世上没有灯将它照亮”。他写父亲,“这个被岁月夺去健康和力量的人/两手空空躺在我的心上呻吟/那么小/像我儿时养得那只猫/我从他的目光中知道,我是他在世上的唯一珍宝”。他写女儿,“小禾在我心头绿着/舒展光洁的叶子/一滴汗水到一粒玉米是你的一生/小禾要做一块好干粮,接济众生”。他甚至写到未曾谋面的祖父。“当我们在一粒麦子或汉字中相遇/一定熟悉得无话可说”。
认识李庄有很多年了,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和他喝酒长谈的那些日日夜夜。比如在九十年代某一个晚上,掩饰不住内心激动的他突然推开我那间朝北的小小平房的门,和我分享他刚写的诗歌、小说。有时是在他的公司办公室里。两个人,两瓶酒,一盏灯,一壶茶,几张诗稿,一直到深夜。有一次,兴由未尽的两个人在夜里一点钟竟晃荡着爬上了我那位于14楼的家。
有时也不免常想,诗人写诗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因为,每个诗人心里都有一口井。井的深度,决定了诗歌的深度。写诗的过程就是不断完善心灵,不断挖掘井深的过程。只要他不吝啬。就能随时用灵感的辘轳一点一点地把心灵的泉水取出来,供大家分享,滋润,疗伤。这么多年了,李庄不趋势,不跟风,他就那样一个人写着,不是为了发表,不是为了炫技。而是为了命运的驱使,为了对真爱本身的眷恋、执著和信仰。也为了他自己那口越掘越深的井。
李庄的诗读多了,会有一种被深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换句话说,传统诗歌所固有的情趣,会被无意识地削弱或淡化,这也正是这部诗集的缺陷所在。但在强大的生命力面前,这些东西又能算得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