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院争创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的做法
2011-12-29赵学忠郑代素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1年10期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查院积极开展争创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紧紧围绕人员集中管理、警力统一使用、职能充分发挥、教育培训规范进行、岗位练兵有序开展,全面打造一支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的司法警察队伍。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队伍建设过硬
建队以来,纳溪区检察院三届检察长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工作,紧紧围绕建立和打造一支专职化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狠抓组织机构建设。严格按照《人民警察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1998年,建立机构,充实人员,按规定的编制比例配齐、配强司法警察队伍,建立法警队,人员由8名法警组成,法警工作纳入院对科室,支队对各县区院法警队的目标考核。现有在编司法警察6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内勤1名,警员2名,平均年龄39岁,本科学历5人,中专学历1人。法警队长专任。二是建立录用法警机制,严格进入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中录用司法警察。三是狠抓队伍建设,不断调整人员结构。1998年建队后,从本院年轻干警中调整四人到法警大队任法警;2001年劝其三名45岁以上的法警提前离岗。2001年、2007年先后吸收三名军队专业干部任法警;2002年至2006年先后从四川警官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新招六名法警。通过努力,一支人员稳定,结构合理的司法警察队伍在纳溪检察机关应运而生,司法警察队伍体现了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四是大力开展创新争先活动,努力打造一支准军事化的司法警察队伍。在工作中,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全队法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协作,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该队连续五年在全市法警工作目标考评中获第一名,2006年、2010年分别被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