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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国家—建设国家—社会民主”: 1898年以来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过程、特征与方向

2011-12-26

天府新论 2011年1期
关键词:重塑民主现代化

张 翔

“重塑国家—建设国家—社会民主”: 1898年以来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过程、特征与方向

张 翔

自 1898年维新变法开始,中国就开始了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在这一百多年间,中国的政治现代化经过了“重塑国家”、“建设国家”、“社会民主”三个发展阶段。在政治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形成了独特的政治现代化逻辑。要认清这一独特逻辑,必须立足于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

重塑国家;建设国家;社会民主;政治现代化

政治文明是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维度,而政治的现代化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作为发展中国家,许多学者习惯于用欧美国家的政治发展模式来解释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而忽略了中国基于自身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独立选择政治发展模式的主动性。“自由”、“民主”等西方发达国家所倡导的政治信念,是人类文明的共有成果,也是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但是,它的内涵与实现途径必须基于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来讨论。

(一)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可以追溯到 1861年开始的自强运动,而中国自 1898年维新变法运动起,才真正开始了政治现代化的探索。从 1898至今,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以“重塑国家”为主题的政治现代化努力

国家能力与政治权威是政治现代化的必要保障,同时,也是政治现代化的一个发展阶段,布莱克将之称为“现代化领导的强固”。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开始于一个国家能力衰落、政治权威丧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从 1898年至1949年,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目标就是重塑国家与政治权威。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分为两个维度进行的。

1、1898年—1949年:深陷困境的中央政府

1840年以后,数次的侵华战争与割地赔款侵蚀着中国的主权,从此,清王朝陷入内忧外患的格局,一方面,中国从一个独立主权的王朝变成费正清所说的,一个“条约共治”的政治格局,“我们姑且称之为‘条约制度’。”〔1〕这种条约制度是清政府对列强参与统治中国的一种政治确认。列强的介入直接影响了清政府作为“天朝上国”的政治权威基础,也使清政府不再能作为自主的政府对中国实施独立的主权。另一方面,清王朝的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能力也逐渐衰退。

与国家能力的弱化相伴随的,是中央政府对社会经济问题的束手无策。清朝末年,土地兼并、贫富分化、人口压力以及战乱与赔款所引发的一系列经济困难,都成为中国亟需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但是,国家能力的衰落所导致的地方离心主义,使中央政府无力推动任何有意义的社会经济改革。

从 1898年到 1949年,中国的政治现代化经历了 1898年戊戌变法、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辛亥革命、北京政府、北伐战争,南京政府,试图通过某种方式再造中国主权,但是,从结果上来看,这些努力与政治现代化都相去甚远。南京国民政府虽然在形式上实现了全国统一,但它只是通过与地方军阀做某种妥协来换取其表面的服从,无力完成国家能力的再造与政治权威的重塑。国家能力的衰落仍然困扰着中国政治现代化。缺乏有效的国家能力,南京政府也无法解决长期以来遗留的社会经济问题。在1949年以前,在国统区的农村,“全国与耕地有关的总户数中,占 3%的地主,控制全国私有土地的 26%;占 7%的富农,拥有 27%的中农,拥有 25%的土地。而占 66%的贫雇农,仅有 22%的土地。”〔2〕在国统区的城市中,“1946年下半年,北平、南京、上海三个城市失业的人数达 260万人,其中,北平失业和无业人数占全市人口 50%以上,上海失业的产业工人有 30万,相当于全市 80万产业工人的37.5%。”①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中国现代史统计资料运编》,414页。这种社会经济现状对于南京国民政府重塑国家而言,无疑是一种阻碍。

2、1927年—1949年: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的政治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自 1921年成立以来就有着国家主义的信念,从 1921年至 1927年这段时间中,中国共产党将重塑国家的理想寄托在国民党的军队上。但是,国民党及其军队从 1927年起,由国家主义组织蜕变为地方军阀的总头目后,中国共产党深刻地认识到,要实现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要真正重塑国家,消灭毫无国家意识的地方军阀,必须组建自己的武装力量,进行武装斗争。经过长期的武装斗争,中国共产党的政权从解放区到统一全国,逐步由一个区域性政权发展到全国性政权。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完成了国家能力的再造。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结束了我国自清末以来的割据分裂状态,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有效的、统一的政权体系,使长期以来衰落的国家能力得以重塑;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从制度上对中国的社会经济问题实施有效改革,完成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再造。

(二)以“建设国家”为主题的政治现代化进程

在重塑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共产党获取了执政的历史合法性地位。这种合法性是在领导伟大的中国革命与重建统一国家的努力中逐渐形成与巩固的,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但作为一个执政党,历史合法性必须向现实合法性转移,才能巩固执政基础,因此,自 1949年开始,从经济上建设新国家成为政治现代化的主题。

1949年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建设,于 1956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解决了中国自清末以来贫富差距与土地兼并严重的问题,在这时,中国社会也逐步演化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2+1”的社会结构。从 1956年—1966年,中国的经济虽然经历了一些反复,但是在总体上,社会经济状况是有改善的,建设国家也依然是政治现代化的主题。之后中国发生的文化大革命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历史教训,这十年中,“以阶级斗争为纲”实际上偏离了“建设国家”的主题,在本质上是对政治现代化发展方向的一次误读。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邓小平同志拨乱反正,又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并做出了改革开放的重要决策。政治现代化又回到建设国家的主题上来。从实践来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经济飞跃式地发展。“30年我国 GDP年均增长 9.8%,跃居世界第四位;财政收入从1000多亿元增长到 5.13万亿元;外汇储备从 1.67亿美元增长到 1.53万亿美元,跃居世界第一位;对外贸易总额从206.4亿美元增长到 2.17万亿美元,跃居世界第三位;主要农产品和工业品产量跃居世界第一位。”②http://www.ce.cn/ztpd/xwzt/guonei/2009/jjchj/jjchjxbt2/200908/08/t2009080819739698__.shtml中国经济网经济建设的物质成果正从实践上支撑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

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从以革命斗争为基础向以社会建设为基础转置的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基础从历史向现实转置的三十年,更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主题由 “重塑国家”向“建设国家”转变的三十年。

(三)以“社会民主”为主题的政治现代化方向

三十年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中国的经济建设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这意味着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主题还不会发生改变。在“建设国家”的同时,中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 2+1社会成员构成 (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工农两大基本阶级经过持续的分化与重组,已经阶层化了,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等新兴阶层不断涌现。”〔3〕还有许多全新的社会阶层也伴随着社会发展而生。社会结构的变化,标志着中国市民社会的逐步成形,“社会民主”建设已经逐步开始纳入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轨道中。

在中西政治文化发生碰撞时,中国实际上就已经开始探索民主问题。在“五四运动”时期,“民主”就成为两大口号之一。辛亥革命曾经试图建立民主共和制度,但是,当时中国社会各阶级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试图依靠军阀力量、通过抽象的共和概念来实现各阶级间矛盾的调和以及各阶级的政治民主,无疑是很困难的。

中国共产党在“重塑国家”的时期开拓了中国的民主道路,中国共产党就是通过在革命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对反动阶级进行斗争的方式,来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当时的中国社会时刻都处在动荡不安中,各革命阶级在当时是真正的多数。但是,这种民主,在当时只是作为“重塑国家”的手段,只是在工具意义上的民主。

真正的“民主”必须建立在有效的国家能力与成熟的市民社会的基础之上。目前,有效的国家能力已经在“重塑国家”与“建设国家”过程中逐步形成,而市民社会才刚刚成形。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市民社会必然逐步走向成熟,“社会民主”也必然会成为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主题”。

(二)

政治现代化是政治体系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历史进程。对于这个进程的解读,西方许多政治发展学的代表人物,如亨廷顿、阿尔蒙德等、福山等,都自觉地将西方的民主政治模式作为政治发展的方向,其理论带有浓厚的西方色彩,尤其在苏东巨变后,西方色彩在国际上更显突出。这种将西方化等同于现代化的“西方中心主义”观念,也在中西思想的交流与碰撞中影响到中国关于政治现代化的研究。这种武断的分析方式脱离了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自清末以来,中国政治发展进程经历了多次重大变革,置身于整个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其必然在许多地方烙有“社会—历史—文化”的特征。

1、中国的政治现代化是以保障国家能力为逻辑起点的

政治体系从传统到现代化的转变,必然意味着一系列有效的政治变革,而变革的阻碍、方式、效率、逻辑,都因各国的具体情况而有差异。作为一个后发型的国家,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最大阻碍来自于国家能力的衰落。在中国封建割据的历史中,历次突破传统的尝试都与国家权力的衰落有着密切关系。而对国家能力的掣肘往往来自于权力的分散,既有中央内部的权力分散,也有地方割据所引起的权力分割。因此,在政治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对现代化的机制选择是以中央集权为起点的。

只有确定了中央集权的权力体制,国家能力才有保障,才有可能有效地推进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完成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中国整个“重塑国家”的现代化环节中,始终贯穿着这一主题。这与中国的强国之梦也是息息相关的。许多学者将中国当前中央集权的权力机制视为实现政治发展的障碍,这是忽视了中国本身的历史现状,也忽视了现代化发展的规律。其实在西方,民族国家刚刚拥有合法性基础时,也是将国家能力作为努力与奋斗的目标。我们可以从布莱克归纳的几个典型国家的现代化时间表中来分析:

布莱克所说的现代化领导的强固,实际上就是国家能力的塑造。从布莱克的表中,我们会发现,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并没有违反现代化的规律,而且,从步伐上还超过了主要的发达因家。因此,中国将中央集权的机制选择作为政治现代化的逻辑起点,无论从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上分析,还是各国政治现代化的发展规律来分析,都是必然的。

2、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在逻辑上是先于社会的现代化

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就是罗荣渠先生称之为“内源型现代化”的国家,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由传统封建式经济向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市民社会的成熟,这些社会现代化的因素往往在逻辑上是先于政治现代化而发展的,社会经济的现代化构成了其政治发展的主要动力。

中国的现代化动力并非内生,而是在中国与列强的对抗中形成的,因此,罗荣渠先生将中国归入“外源型现代化”〔5〕的国家。作为 “外源型现代化”的国家,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起始于一个社会经济不发达的环境中,当时的中国社会状况是封建式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市场经济极度不发达、市民社会无从谈起。并且,这种社会经济状态受到封建割据势力的维护,与国家能力的式微紧密相关。因此,在中国,不打破封建割据的政治局面,不扭转国家能力式微的国家状态,社会现代化根本无从谈起。所以,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出发,政治现代化在逻辑上是先于社会现代化的,“重塑国家”实际上是国家秩序的重构,是国家能力的建设,而“建设国家”则是通过有效的国家能力来推动社会的现代化。这种逻辑是由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所决定的。

3、中国的政治现代化是国家秩序先于民主进程的发展过程

从新文化运动起,“民主”就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口号。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中,中国许多政治家都迫切地希望能够将西方的民主政治移植到中国,从而实现强国理想。但是,长期以来,中国的民主化成效一直都很不明显。从辛亥革命试图建立民主共和起,无论是北京政府时期的议会,还是南京政府时期的参议院,西方式的民主机制就一直没有成功地植入中国的政治过程中。分析这个问题,依然不能脱离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一方面,中国有着两千年的君主王朝历史,在这一段时间里,中国一直处在“大政府,小社会”的“国家—社会”模式中。这样的模式中,市民社会的滞后是中国政治逻辑的必然结果。这样的政治环境,注定了中国不能像西方那样从“小政府,大社会”的角度安置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分配,同时也意味着,过激地追求现代民主,在中国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欲的。另一方面,如普沃斯基所言,“民主的一大标志特征即是,对所有的参与者来说,具体的结果是不确定的。”〔6〕西方的民主制度注重规则的建设,而将民主所造成的分配性结果交给各政治力量在民主规则中的博弈。民主机制所反映的民主与秩序的内在张力,即使在西方成熟的市民社会环境中,也需要一个成长的过程才能逐步化解。而在中国,社会阶级之间存在着利益不可调和的对立关系,而且,封建割据的现实状态一时无法改变,要在短时间内将国民统一纳入民主参与的轨道中,实际结果只能是激化社会矛盾,使民主与秩序的张力进一步危及早已碎化的国家秩序与国家能力,无益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因此,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必然选择从国家秩序到民主发展的顺序逻辑,从时间安排上,国家秩序必然先于民主进程,这种政治发展逻辑在中国的环境中不可逆的。从“重塑国家”到“建设国家”的整个政治发展过程,都是保障国家秩序,为“社会民主”做准备的过程。

4、中国的政治发展注重生存权优于注重自由权

考察政治发展的另一个维度则在于对人权的保障。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现代化逻辑中,保障个人的自由权是一项根本的内容。这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在西方,成熟的市民社会成为国家的一个强大制衡力量,社会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自治机制,不需要国家来保障社会生活。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繁荣迫切地需要营造一个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空间,于是,将“守夜人”政府推向了政治发展的前台。因此,西方政治发展强调个人自由的保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而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脱胎于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混乱社会中,这个社会既没有市民社会的传统,又没有市场经济的繁荣。国家的整体环境处在政治上混乱,经济上崩溃的边缘。在当时的环境中,如果强行地将西方发达社会对个人自由的保障嫁接在中国社会中,只会为封建割据势的坐大、封建剥削的扩大提供合法性基础,一个混乱社会的自由将加剧混乱的局势,从而给政治现代化造成更大的障碍。中国的政治现代化所需要的,并不是西方语境下的那种个人自由,而是对国家混乱局面的一次整体变革,民众对政治发展的要求也不在个人自由,而是通过国家秩序的重塑获得生存的机会。因此,在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维度中,通过国家秩序来保障民众的生存权要优于个人自由的权利保障,个人自由的保障不能成为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起点,而只能留在“社会民主”这个阶段作为政治现代化的一种成果得以实现。从“重塑国家”再造国家能力到 “建设国家”保障民众生存,再到“社会民主”保障公民自由,是中国不可超越的现代化逻辑。

(三)

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已经到了“建设国家”深化时期,也到“社会民主”的启蒙时期,但是,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还远未结束。而且,作为一个发展尚不平衡的“超大国家”,这一进程还将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也必然是中国政治发展更为深入,更为复杂的时期,有必要从方向性的角度对这一时间段的发展态势作一定的探索。

1、中国的政治现代化是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的结合

现代化深入发展的时期,往往是一个社会变动较为激烈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思想与舆论也处在一个复杂的、动荡的时期。许多学者对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提出了各种评论,建言献策。有部分学者肯定中国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但是却认为中国存在着经济快,政治慢的不平衡情况,认为相对于经济发展而言,中国的政治发展与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这样的观点将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分裂开来分析,忽略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实际。

在中国,经济发展同时带来了市场的繁荣与市民社会的成长,而这两项内容本身就是政治发展的主要维度。而且,经济发展也强化了中国的国家能力,而国家能力却是深入推进政治现代化的保障。因此,不能简单地说中国经济发展太快,政治发展太慢,三十年来的经济发展本身就是中国政治现代化中的一个环节,中国的政治现代化本身就是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的结合。三十年“建设国家”,实际上是中国以经济发展促进政治发展,以政治发展保障经济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国家发展三个方面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立体化进程。这个特点将在未来的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更加突显,也将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的方向。

2、中国未来政治现代化的主题将是“建设国家”与“社会民主”的交叉

三十年的经济发展确实有力地推进了中国的政治发展,但是,经济发展的深入,也给政治发展带来了新的亟需面对的问题。经济发展在注重 GDP进步的同时,忽略了民生问题的建设,其主要表现在贫富差距逐步扩大,经济发展与民生进步不协调。这些经济问题都意味着中国不能再单纯依靠“建设国家”推进政治现代化了。解决民生问题应该纳入政治现代化的议题中,而解决民生问题既要依赖于经济发展,又必须促进“社会民主”建设。因此,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主题将是“建设国家”与促进“社会民主”的交叉。

经济发展带了市民社会的成长,而随着市民社会的成长,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制度安排必然需要进行新的调整,这意味着,政府必须重新调整权力配置,将一部分权力与职能交给社会。有许多学者甚至提出中国政治发展下一步是要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国家—社会”模式。应该说,随着市民社会的成长,关于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些旧的制度规范确实不能适应政治现代化的要求,需要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但是,并不意味着中国的政治发展将以“小政府,大社会”作为方向。

中国的市民社会虽然发展起来了,但是,离成熟还有很大的距离,典型表现在中国社会利益分化不完全,不同利益团体之间发展不均衡,阶层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冲突倾向,还没有实现现代意义的社会自治。在这种背景下,如果贸然建设“小政府,大社会”,必然带来社会秩序新的动荡。缺失社会自治能力的事实也意味着在调整“国家—社会”关系、逐步扩大社会权力的同时,不能以牺牲国家能力为代价,相反,塑造有效的国家能力依然是政治现代化的要求。只是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如何处理保障国家能力与市民社会成长之间的内在张力,将是政治现代化需要不断探索与研究的课题。

4、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将不断深入,但必须以国家秩序为前提

市民社会的成长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不断强化民主参与的诉求,民主本身也是各国政治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政治现代化一直努力的方向。但是,民主与秩序之间的内在张力依然是政治现代化不可避免的问题。不确定性是民主制度的先天缺陷,民主制度本身自发地运行,它的有效性取决于国家秩序的稳定。因此,虽然“社会民主”在政治现代化中所占的比重将不断加大,但是,不断推进“社会民主”必须以国家秩序为前提。

当然,政府也不应该以国家秩序为理由,压制社会民主。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政府以维护稳定为由干预民众的民主权利,将正常的、良性的社会民主发展与国家秩序对立起来,据人民论坛的调查,“79%的受调查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借 ‘维稳’名义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较严重’”。①http://www.rmlt.com.cn/News/201009/201009201621057473.html人民论坛网从这个角度上说,片面地强调秩序与稳定也必将造成政治现代化的失衡。因此,在政治现代化进入深入区域时,社会民主与国家秩序之间的平衡也将是政治现代化需要面临的重大问题。

〔1〕费正清.中国思想与制度 〔M〕.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216.

〔2〕吴文晖.民主与土地改革 〔A〕.土地改革,1948,第一卷第 1期.转引自张文宪,等著.中华民国史 〔C〕.第四卷. 165.

〔3〕朱光磊,郭道久,孔超.论城市化进程对中国阶层分化和阶层关系的影响 〔J〕.天津社会科学,2003,(4)

〔4〕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 〔M〕.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122.

〔5〕罗荣渠.现代化新论 〔M〕.商务印书馆,2006.182.

〔6〕亚当·普沃斯基.民主与市场 〔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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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4—0633(2011)01—001—05

2010—11—01

张翔,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研究。天津 300071

(本文责任编辑 谢莲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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