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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公益性服务的路径选择

2011-11-20李建民

图书馆界 2011年6期
关键词:北海市公益性图书馆

李建民

(北海市图书馆,广西 北海 536000)

公共图书馆是人类普及文化教育的场所,其服务的“公益性”更体现了图书馆是自由、平等地为本地区任何成员开放[1]。在我国,财政拨款是各级公共图书馆运行的主要经费来源,其公共性决定了公众要求获得图书馆信息资源服务的合理性,公众有权获得其提供的免费服务[2]。因此,始终坚持服务的公益性原则,是各级公共图书馆存在和发展的唯一理由。

1 公共图书馆公益性服务选择的理由

1.1 公益性服务选择的理论依据

纵观图书馆的发展史,公共图书馆服务公益性有其理论渊源。1876年,美国芝加哥图书馆馆长普勒在《公共图书馆的起源与管理》中强调:平等地享有图书馆的流通与服务权利是大众与图书馆与生俱来的权利和义务;1931年,印度图书馆学家阮冈纳赞曾指出:图书馆的书应“免费借给所有的人”;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公共图书馆宣言》确立了国际公共图书馆免费平等的基本服务理念;1996年,国际档案理事会与国际图联共同发表《北京宣言》,指出两个专业“都肩负着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保护人类社会的文化知识延绵繁衍而不被割裂,并为其免费利用提供服务”;中国图书馆学会于2008年通过的《图书馆服务宣言》也特别强调,要向读者提供平等服务,在服务与管理中体现人文关怀等[3]。

1.2 公益性服务选择的现实依据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的文化教育机构,既是文化产品的重要载体,又是服务大众的文化阵地,理应承担保障人民文化权益、让人民共享文化成果的责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图书馆本身是普及群众文化的重要阵地,是提高公民素质的一个平台,也是实现公民文化权利、支持终身学习的有效方式。因此,无偿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是公共图书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具有的、不可动摇的位置。“十二五”规划强调,要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大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尤其强调,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随着新媒体的涌现,虽然人们的阅读方式已从传统的纸质阅读向多元化阅读方式转变,但有赖于公共图书馆固有的资源优势,纸介质的传统阅读仍有很强的生命力,其作用和影响是其他媒介不可替代的。因此,始终坚持公益性原则,就成为各级公共图书馆提升社会效益最大的竞争优势。2008年国家图书馆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公益性服务的实施方案》,既充分体现了国家图书馆的公益性服务性质,更折射出其背后反映的公众对公共图书馆回归公益的期待[4]。

2 公共图书馆推行公益性服务面临的难题

2.1 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不足制约图书馆公益性原则发挥

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主要的衡量指标为人均购书经费、人均藏书量和人均财政拨款[1]。以北海市为例,2005~2009年,全市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8%,到2009年全市市本级财政收入达32.26亿元,预算支出24.26亿元,而实际拨付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经费为232万元,仅占财政预算支出的0.72%,而拨付到图书馆的经费中除了能够保证人员工资外,真正的购书经费微乎其微。从北海市图书馆的情况看,2005年馆藏文献总量为15.76万册,当年新增书刊7 176册,按当时北海市区人口约40万人计算,人均拥有图书0.394册;2009年,全馆馆藏文献总量为21万册,当年新增书刊3 134册,按当时北海市区人口约55万人计算,人均拥有图书0.382册,5年间竟然出现了负增长,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图书馆的购书经费甚至出现了倒退的趋势[5]。因此,北海市图书馆目前仍空置着很多馆舍面积,出租经营在所难免。北海市图书馆的公益性服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2.2 文献采集上的缺陷制约图书馆公益性服务的强化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实现宪法权利的保障,也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公民知情权的体现。但是,目前公共图书馆作为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文献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显得力不从心。以北海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为例,目前,全市两级公共图书馆还没有建立与政府机构、职能部门的网站链接,更无从谈起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特色数据库及其信息采集,而对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已公开的信息资源及相关出版物,也未进行有效搜集[6]。可见,在如何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上图书馆未能发挥其作用。

2.3 落后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措施阻碍图书馆公益性原则拓展

从目前北海市、县公共图书馆服务现状来看,鉴于人员素质、馆藏数量质量、读者构成及素质等多种因素,在图书馆服务理念上仍停留在“藏借”的传统模式上,在对外机构设置上,也仅设外借、阅览和文献三个传统窗口,因此馆藏文献的整合和二次、三次开发应用与服务工作并无专门机构或人员承担,这些工作仍是空白;在服务措施上,仅限于“借借还还”,其他如专题检索、定题服务、网上辅导咨询、联合科研等深层次的服务更无从谈起[7];在服务时间设置上,还不能完全做到全日制开放,目前北海市图书馆每周一闭馆,双休日也仅限于外借、阅览窗口对外服务,而其他上下班时间均与行政事业单位同步,无法保证读者随时都可以来馆借阅。

2.4 对社区及有关单位图书室业务指导上的滞后影响图书馆公益性原则的扩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海市各社区零散的社区图书馆(室)有20多个,另外,仅市直机关108个单位中就有92个单位建有各自的图书室。近年来,虽然北海市图书馆致力于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也先后为地角图书馆、银湾社区图书馆、南康镇图书馆等进行业务辅导,但由于业务力量有限,市级图书馆对下一级图书馆的业务辅导并不到位,而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图书室的指导几近空白。按北海市地税局、北海市工商局等每个图书室、档案室藏书量和对口专业档案资料2万册推算,分散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图书室的图书、专业档案资料甚至比北海市图书馆藏书量还丰富,而由于缺乏联系与指导,未建立信息共享和局域网链接,对这些图书、专业档案资料根本无法进行整合、应用,造成了资源浪费。

2.5 收费项目存在对图书馆公益性服务造成冲击

为体现图书馆的公益性服务性质,2008年中国国家图书馆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公益性服务的实施方案》,取消读者卡工本费、读者卡年度验证费、读者存包费、自习室使用费、讲座门票费等,读者凭第二代身份证可直接入馆阅览,还降低了文献复印、文献传递、文献检索、光盘刻录等费用。但从目前北海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的情况看,不仅仍保留着读者借阅证办证费、资料复印费、停车费等费用的收取,另外还单独设立文化产业部,专门负责管理空置馆舍出租经营收费,这与图书馆公益性服务性质相悖。另外,北海市图书馆目前的电子图书虽有2万多种,但也还必须办理电子图书阅读证并注册成为用户后方可阅读。

2.6 馆员专业素质缺乏对图书馆公益性服务产生影响

以北海市图书馆为例,目前全馆在编人员40多人,平均年龄超过40岁,馆员队伍老化严重,而且仅有3人是图书馆学专业的,计算机专业人员3人,副研究馆员2人,馆员队伍整体专业素质不高。另外,由于图书馆是财政全额拨款,属于旱涝保收的事业单位,馆员缺乏流动性,同时鉴于图书馆工作的固化性以及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馆员大都思想保守,安于现状,缺乏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怠于钻研、得过且过、知识面窄的问题比较突出,不能很好地满足信息时代下的读者需求,制约了图书馆公益性服务功能的发挥,使图书馆公益性事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3 拓展公共图书馆公益性服务的路径选择

3.1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增强图书馆员公益性服务的思想意识

在图书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就是要一切以读者为中心,面向公众服务大众。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公有性和共享性,必须始终遵循《公共图书馆宣言》倡导的“尽一切努力接待读者,自由平等地为本地区的任何成员开放”。因此,必须改革与此相悖的种种陈旧观念和体制机制,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举措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平等性、公众性、共享性和公益性[7]。

3.2 建立完善公共图书馆运行体制

公共图书馆属于国家的公益事业范畴,为保证其均衡、有序、持续发展,增强社会公众对图书馆的认知,加快图书馆事业的国际化进程,必须尽早建立图书馆基本法及单独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调整图书馆的法律关系,规范图书馆的发展,确保图书馆开展公益性服务中所必需的日常运行经费、人员经费、设备经费,尤其是图书资料、信息资源购置经费,以及图书馆公益性服务标准等,在具体的法律界定下得到充分保障[1]。令人欣喜的是,2001年图书馆立法已正式成为文化部上报全国人大的立法项目,并且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草案,政府有关部门已开始重视图书馆的立法问题。

3.3 积极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建立地方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库

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应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利用现有人力、文献资源、软硬件设备优势,针对政府信息分散的特点,积极同政府部门、档案部门、统计部门、政府直属相关单位等合作,对分散的政府信息资源进行整合调控,并及时实现与政府网站的链接,适时建立地方政府信息数据库,以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6]。

3.4 积极寻求图书馆产业化运行的管理体制

首先要明确的是,图书馆产业化运行势必涉及“有偿服务”,但图书馆产业化体制下的“有偿服务”与图书馆收费并非同一概念,与其公益性原则更不是一对矛盾。联合国国际标准分类体系把图书馆划入“非盈利组织”,说明图书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但不等于说它不能盈利。图书馆完全可以通过对现有的信息资源进行二次、三次整合加工,融入馆员的智力要素,提高技术含量,资助社会教育,提高国民知识消费能力,支持企业生产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使图书馆“公益性原则”可以同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有的税收制度对包括图书馆在内的诸多公益性事业单位自主开发或加工的智力产品,在税收上给予了广阔的优惠,使图书馆推行产业化运作有了积极的空间。因此,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可以在文献信息资源、图书情报咨询、信息制作开发等方面,大胆引进外来力量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图书馆信息资源优势、技术设备信息通道优势,挖掘人才优势,在坚持图书馆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图书馆多元化发展进程[8]。

3.5 创新图书馆服务内容和方式,推进图书馆延伸服务

2007年,李长春同志对天津图书馆延伸公益性服务做重要批示,同年,全国召开公共图书馆延伸服务经验交流会,各级公共图书馆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积极推进图书馆延伸服务。以北海市图书馆为例,近几年来该馆在延伸服务上做了积极尝试,比如开设馆外流通网点、举办展览、讲座、送书下乡、加大对乡镇、社区图书室的业务辅导、文化拥军等等,每年服务读者逾50万人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按照公共图书馆发展和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当前要积极整合各社区、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图书室资源,构建以市级图书馆为中心、覆盖城乡的图书馆服务网络,实现图书馆资源的合理配置;依托文化共享工程、互联网延伸图书馆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图书馆流动服务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图书馆讲座、展览、培训、咨询、信息加工等方面工作;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广泛宣传图书馆,扩大图书馆知名度,重塑图书馆社会形象。

3.6 积极争取社会捐助,丰富馆藏

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尤其是在当前图书购置经费短缺严重的情况下,接受社会无偿捐助无疑是拓展馆藏,推进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从现行我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来看,对企业或个人向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提供的公益性捐赠,在所得税方面均得到减免或抵免的优惠。事实上,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对于捐赠也同样有包括减免、抵免、受益方案和指定方案等四种税收优惠。因此,各级公共图书馆应拓展思路,积极与各大企业加强沟通,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优惠,争取企业对图书馆事业的支持。

3.7 提高馆员素质,提升业务水平

随着社会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读者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更多元化。贯彻以读者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图书馆公益性服务宗旨,图书馆的服务能力必须不断加强。而图书馆服务能力的提升,关键在于馆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为此,要着力在专业知识、思想素质、职业素养、道德修养、现代化技术掌控等方面不断强化馆员的教育培训,树立馆员良好的社会形象,以此带动整个图书馆服务水平的提升。

[1]花建军.对保障公共图书馆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思考[J].中国科技信息,2009(5):152—153.

[2]刘 宇,汪徽志,王玉玲.高校图书馆社会化的可行性研究[J].图书馆杂志,2009(9):42—44,59.

[3]赵 龙.公共图书馆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10):27—29.

[4]见世君,杨 颖,叶 鹏.对公共图书馆公益性回归后服务工作的几点思考[EB/OL].[2011-06-14].http://www. bjdclib. com/dclib/specialrec/gytd/thesis/200908/t20090828_26939.html.2009 -08 -28.

[5]北海市人民政府,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北海年鉴[K].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10:446.

[6]肖可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下的图书馆作用[J].图书馆杂志,2008(2):2—5.

[7]陈玉荣.对公共图书馆公益性服务的思考[J].当代图书馆,2009(2):24—26.

[8]焦俊梅.图书馆产业化:新经济环境与旧管理体制的较量[J].图书馆杂志,2009(6):15—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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