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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皇室成员出任刺史分布特点及原因论析

2011-11-13客洪刚

关键词:都督刺史皇室

客洪刚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唐代皇室成员出任刺史分布特点及原因论析

客洪刚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唐朝前期大量皇室成员出任地方刺史,且多实际赴任;后期皇室成员出任刺史的数量大幅减少,且多为遥领。唐代皇室成员出任刺史所呈现的特点既是历史的延续,更与唐代时局变化紧密相连,带有深深的时代印迹。它是王朝政治演变的结果,更是朝廷与地方互动的产物。

皇室;刺史;分布;唐代

唐代“刺史”①本文中“刺史”指唐代曾出任各正州(郡、府、总管府、都督府、都护府)之刺史(太守、尹、牧、大都督、总管、都督、都护)等。对象涵盖范围与《唐刺史考全编》所收录刺史的标准相同。具体参见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凡例》,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9页。当中存在一类身份特殊的群体。他们虽为地方行政长官,负责一方事务,却常常与朝廷政局变动紧密相连;虽为一方大员,但常常不在所辖之境,遥领而已;他们虽然人数不多,但曾一度管辖大唐四分之一的州县。这些刺史有着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均为皇室成员——皇帝之子弟。纵观唐代历史,可以发现这些皇室成员出任刺史在分布状况上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性——不同皇帝统治时期皇室成员出任刺史人数、人次及任职州郡差异明显。本文拟就唐代皇室成员出任刺史分布状况及原因略作探讨,敬请方家指正。

有唐一代,作为常态举措的皇室成员出任刺史的现象比较普遍②就统计数据分析,在唐代绝少有某皇帝在位时期未见有李氏的皇室成员出任刺史之职的记载。除唐穆宗、唐敬宗、唐昭宗、唐哀帝统治时期时期外,其他皇帝(包括武则天)统治时期,均有皇室成员出任地方的刺史。然上述四帝在位时间一共不到24年,与唐朝290年的历史相比,不到1/10,时间不可谓之长。可以说,李唐王朝任命皇室成员出任刺史是一种常态举措。,但就笔者所见,关于此方面的研究并不多③笔者所见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介永强:《唐代宗室管理制度论略》,《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第78-84页;雷艳红:《君权、皇族与中晚唐政治》,《学术月刊》,2007年第11期,第122-128页;李彦群:《唐代前期的宗室政策述论》,《理论界》2009年第4期,第158-159页;刘兴云:《王夫之论唐后期宗室典兵》,《黑龙江史志》,2010年第17期,第14-15页。,因而,笔者依据《唐刺史考全编》、新旧《唐书》及近年新出墓志等将唐代皇室成员出任地方州郡刺史情况列表如下(见表1),以备考析。

分析表1可知:唐代皇室成员出任刺史在各时期分布并不均衡。唐初高祖时,皇室成员出任刺史较少;太宗、高宗时,皇室成员出任刺史无论人数、人次还是涉及州郡的数目在整个唐代都是最高的,分别为25人、68人次、40州和28人、108人次、55州;中宗、睿宗时皇室成员出任刺史的数目急剧下降,到武周时期降为唐前期的最低点,仅有1人、3人次、3州;中宗、睿宗再次登位后,皇室成员出任刺史数目略有回升;玄宗时,皇室成员出任刺史重新出现一个高峰,达到18人、50人次、7州;肃宗时又呈下降趋势,降到5人、5人次、5州;代宗、德宗时期与肃宗基本持平。此后,皇室成员出任刺史人数、人次及所及州郡的数目一直维持非常低的水平,各时期都仅有1或2人次而已。从整体上来说,唐代皇室成员出任刺史人数、人次及任职州郡呈现不规则英文字母“M”形状,太宗、高宗和玄宗在位时是两个高峰期。如果以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为界将唐朝分为前后两期,则呈现前期绝对多,后期绝对少的状态。

表1 唐代皇室成员出任刺史情况统计表

唐代皇室成员大量出任刺史,是“家天下”观念在唐代的具体体现。“封建”之制自古有之,在中国古代社会起过重要作用[1]17-85。西周封建是实行封建制的典型形态。东周则郡县、封建并行。秦汉已降,封建已不再是主流制度。汉代在地方实行王国郡县并行的制度,大量分封同宗之人到地方任职,但从作为地方行政长官这一角度讲,未见有皇室成员出任。魏晋以后,一些皇室成员出任地方行政长官并兼任军事长官之职[2]130-135。隋代,皇室成员多有任职地方行政长官的经历[3]245-247,且呈固定化之趋势。到了唐代,封建的观念依旧存在,这从唐高祖“广封宗室以威天下”[4]2342和唐太宗分封“世袭刺史”等就可看出。

“唐太宗热衷于搞分封制,主观上主要是出于确保李唐江山的长治久安。”[5]50作为唐朝的开创之人,唐太宗很早就开始考虑国祚问题。历史上众多王朝都通过分封达到屏翼朝廷的目的,虽然这种方法存在诸多不利之处,但在古代中国社会“家天下”的环境下,血缘关系起着重要作用,如此而为也是正常和合理的。我们从唐太宗与萧瑀关于“封建”对话中就可以看到,“子孙长久”是与“始议封建”紧密相连的①太宗常谓(萧)瑀曰:“朕欲使子孙长久,社稷永安,其理如何?”瑀对曰:“臣观前代国祚所以长久者,莫若封诸侯以为磐石之固。秦并六国,罢侯置守,二代而亡;汉有天下,郡国参建,亦得年余四百。魏、晋废之,不能永久。封建之法,实可遵行。”太宗然之,始议封建。参见《旧唐书》卷63《萧瑀传》,第2401页。。唐太宗试图通过封建这种方式,分封诸侯王到地方镇守,作为朝廷的倚仗,从而实现李氏天下长治久安。史载:“先是,贞观初,太白数昼见,大史占曰:‘女主昌。’又谣言‘当有女武王者’。会内宴,为酒令,各言小字,君羡自陈曰‘五娘子’。帝愕然,因笑曰:‘何物女子,乃此健邪。’又君羡官邑属县皆‘武’也,忌之。未几,出为华州刺史。会御史劾奏君羡与狂人为妖言,谋不轨,下诏诛之。”[6]3837唐太宗可以据谣言就处置其他人,可见其十分看重李氏天下长治久安,要将各种可能不利因素消灭于萌芽,他延续采用经历史证明是比较可行而实用的“封建”,任命大量皇室成员出任地方刺史也就可以理解了。

唐高祖及唐太宗实行“分封”之制,使很多皇室成员被分派到地方,他们一如唐前各朝,多担任地方行政长官——刺史或都督之职,这也是当时皇室成员所以能够大量出任刺史的原因所在。当然,李唐皇室成员出任地方刺史有出于对以前制度的继承,维护李氏天下长治久安的需要。此外,出于政争或平稳地方的考虑,唐代皇室成员也常出任地方。

唐代出现大量皇室成员出任刺史,不仅仅是历史的延续、从历史中总结教训的结果,更与唐代时局变化紧密相连,带有深深的时代印迹。

(一)稳固统治:保障李氏子孙“享国久长”

唐太宗即位初年曾与朝臣进行过多次探讨[7]172-180,191-198,寻求“享国久长之策”[8]6037,他欲行三代之法,将之子弟及14名功臣封为世袭刺史,“世世承袭,非有大故,无或黜免”[9]829。以此藩屏中央、掌控地方。为此,唐太宗分两步实现了分封过程[10]9。贞观九年(635)五月,唐高祖崩,唐太宗甚为哀悼,不视军国大事[8]6112。可能父兄等的凋零,使唐太宗感到兄弟之情应该珍惜,大家应共同维护李唐国祚的延续,共担治理国家的大任①贞观十年三月“癸未,诸王之藩,上与之别曰:‘兄弟之情,岂不欲常共处邪!但以天下之重,不得不尔。诸子尚可复有,兄弟不可复得。’因流涕呜咽不能止。”对此,胡三省注曰:“上之流涕呜咽者,抑思建成、元吉之事乎?”。

贞观十年(636)正月,唐太宗结束了对唐高祖七个月的哀悼之举,“始亲听政”[8]6117。当月“癸丑,徙赵王元景为荆王,鲁王元昌为汉王,郑王元礼为徐王,徐王元嘉为韩王,荆王元则为彭王,滕王元懿为郑王,吴王元轨为霍王,豳王元凤为虢王,陈王元庆为道王,魏王灵夔为燕王,蜀王恪为吴王,越王泰为魏王,燕王佑为齐王,梁王愔为蜀王,郯王恽为蒋王,汉王贞为越王,申王慎为纪王。”[8]6118这是唐太宗实施分封的第一步,如此而为是要“将诸王封地与实际掌管事务统一起来,以便将各地的地方行政权力交给诸王”[10]9。分封的第二步是以封王担任所在州的都督和刺史,使诸王与封地相统一,管辖范围与封地相一致,即史载:“二月,乙丑,以元景为荆州都督,元昌为梁州都督,元礼为徐州都督,元嘉为潞州都督,元则为遂州都督,灵夔为幽州都督,恪为潭州都督,泰为相州都督,佑为齐州都督,愔为益州都督,恽为安州都督,贞为扬州都督。泰不之官,以金紫光大夫张亮行都督事。”[8]6119

唐太宗如此举措,将全国很大区域控制在李氏子孙手中,上面12王所封州都是唐代非常重要的地方,多为地处枢机,有控遏四方之便的兵家必争之地,也有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良好,是朝廷租赋重要来源的州。当时全国有都督府约40个,其中就有12个握于李氏皇室手中。这些都督府所管辖的州有65个,占当时唐朝总州府近五分之一弱。随后,唐太宗又在贞观十一年(637)正月“辛卯,以吴王恪为安州都督,晋王治为并州都督,纪王慎为秦州都督。”[8]6125

有学者统计,将上述皇室成员所控州加起来,共有80个,数量占到将近唐朝总州数的1/4,在当时形成了李氏家族控制全国的局面[10]11。唐太宗如此而为,促成了此时期皇室成员出任刺史无论人数、人次还是所及州郡的数目在整个唐代处于较高的阶段。

唐高宗继位后,一仍太宗之制,继续任命皇室成员出任地方刺史。但因唐高宗在位时间比唐高祖和唐太宗在位时间总和还要长,此时期,唐代皇室成员出任刺史的人数和人次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就是后世其他时期也未能超过。

仔细考察唐高宗、唐太宗时期出任刺史的皇室成员身份,可以发现,其中的绝大多数人并非在位皇帝之子,而是前朝皇帝之子,即使其中在位皇帝之子出任地方刺史也多为遥领者或不之任,并不实际前往地方任职。如,唐太宗时期有12人次遥领刺史,其中仅唐高祖子李元景曾出任过1人次,其余均为太宗之子。唐高宗时期有14人次遥领刺史,均为唐高宗之子。

唐高祖时期,皇室成员出任刺史者仅有3人,均为高祖之子,即高祖二子李世民、四子李元吉和六子李元景。相对于高祖有二十二子而言,皇室成员出任刺史的比率是比较小的①不仅按人数比率计算,唐高祖时皇室成员出任刺史比率较小,就是与唐高祖从父弟、从父弟子、从父父兄子相比较,出任刺史的比率也是不高。具体参见新旧《唐书·宗室传》。。追其原因,应与“高祖晚生诸王”[4]2415,诸子多年幼有关。史载唐高祖三子李元霸早薨[4]2419,而五子智云在大业十三年(617)高祖起兵时被害,年仅14岁[6]3548。六子李元景史籍中未见有确切出生年月,但据新出墓志推断,唐高祖的第七子元昌出生于唐高祖建唐以后的武德二年(619)[11]95-96,据此可知,唐高祖六子李元景唯一一次于武德八年(625)担任安州大都督时应在7—22岁间,尚属正常。而唐高祖第七子李元昌在武德九年唐高祖薨时也仅仅8岁而已,比元昌还小的其他高祖之子年纪就更小了,应都处于孩童阶段[12]214-216。因此,唐高祖在世的武德年间众子少见有人担当地方刺史之任恐因他们过于年幼,担任刺史者仅为年长的李建成、李世民和李元吉②太子为“君之贰,国之本”,非加贬黜,绝少放任地方。唐高祖长子李建成在武德时期已为太子,其年虽长,但并未到出任过刺史。。到了唐太宗中后期和唐高宗时期,这些高祖之子均处于青壮年时期,适合前往地方,所以多出任刺史。唐太宗之子在唐高宗时期出任刺史也存在同样的情况,不再一一赘述。如此情况反映到数据上,则体现出此时期的皇室成员出任刺史的人数出现高峰期。可能因为在位皇帝之子相对年幼,再加上唐代,尤其是唐前期“逮贞观之末,升平既久,群士多慕省阁,不乐外任”[13]908,一直存在“重内官、轻外官”的风气,皇帝很少将自己血缘最近的儿子们放任到地方,所以多采用遥领的方式。

(二)消除威胁:“外任”与“内迁”因时而用

高宗去世后,武则天先后立唐高宗第七子李显、八子李旦为帝,是为中宗、睿宗。中宗和睿宗之时,朝政控制在武则天手中。武则天为了能够实现称帝目的,建立武氏政权,采用各种办法排除种种障碍。其中高宗时任命的李氏皇室刺史③唐高宗驾崩之时,唐太宗十四子中,仅剩下八子越王贞和十子慎;高祖二十二子中,此时也仅存五人,即十一子元嘉、十四子元轨、十八子元名、十九子灵夔、二十二子元婴。高宗八子中,仅存三子上金、四子素节和中宗、睿宗四人。就是其不得不重视的巨大“绊脚石”④太后潜谋革命,稍除宗室。绛州刺史韩王元嘉、青州刺史霍王元轨、邢州刺史鲁王灵夔、豫州刺史越王贞及元嘉子通州刺史黄公、元轨子金州刺史江都王绪、虢王凤子申州刺史东莞公融、灵夔子范阳蔼、贞子博州刺史琅琊王冲,在宗室中皆以才行有美名,太后尤忌之。《资治通鉴》卷204,则天后垂拱四年七月,第6449页。。武则天以韩王“元嘉等地尊望重,恐其生变,故进加虚位,以安其心”[4]116,采用升迁职位的方式将他们从刺史的职位上解除。

此举引起李氏皇室刺史的猜疑,最终引起李贞等人起兵反抗。因李贞子李冲仓促起兵,各地皇室刺史难以相互配合,反抗很快被武则天剿灭。武则天借此大肆斩杀李氏皇室刺史。上述所提到的在地方担任刺史的唐高祖和唐太宗的七个皇子基本被铲除。不仅如此,高宗的两个庶子,时任隋州刺史的泽王李上金和舒州刺史的许王李素节在载初元年(689)也被予以处死。“宗室诸王相继诛死者,殆将尽矣。”[4]119经武则天统治时期对李氏皇室刺史的大量处决,使得唐高宗以前各皇帝之子基本无存,如此而为导致武则天统治时期,皇室成员出任刺史极少。在随后的中宗、睿宗复位时期皇室成员出任刺史较武周时期有所回升,但数量有限,且均为二人之子,未见有前朝皇室之人。

唐玄宗李隆基因功而为太子,以非嫡长子的身份继承皇位。虽然此种继承皇位的方式在唐代并不鲜见⑤唐朝李氏皇帝共20人,除开国皇帝李渊外,继承皇位的19人中有6人为嫡长子,13人为非嫡长子,非嫡长子继承皇位人数占到了2/3以上的多数。,但在以血缘确定身份,以血缘关系分配利益的古代中国社会,嫡长子继承制经千年发展已深入人心。即使如唐太宗在当时君臣当中有颇高影响,也不能完全无所顾忌的以非嫡长子继承皇位⑥唐太宗时期李承乾与李泰之间曾发生争夺太子之位的争斗,唐太宗对此处理的结果是将二人贬斥到地方,并言:“自今太子不道,藩王窥嗣者,两弃之。传之子孙,以为永制。”《旧唐书》卷26《濮王泰传》,第2656页。。在唐玄宗即位初期,睿宗长子、玄宗长兄李成器成了皇权稳固的最大威胁。其实,早在李隆基还是太子的时候,太平公主就曾表示要支持李成器取代李隆基为太子。太平公主曾与李成器言:“废太子,以尔代之。”[14]3370面对如此情况,时为李隆基重要助手的姚崇、宋璟提出任命李成器及睿宗二子李成义为刺史的应对之策,“以绝谋者之心。由是成器以司徒兼蒲州刺史”[4]3010。从中可见,任命皇室成员出任刺史,远离朝廷也是政争中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

开元二年(714),旧事重提,“群臣以成器等地逼,请循故事出刺外州”。六月“丁巳,以宋王成器兼岐州刺史,申王成义兼豳州刺史,豳王守礼兼虢州刺史”。同时还规定:“到官但领大纲,自余州务,皆委上佐主之。是后诸王为都护、都督、刺史者并准此。”[8]6701诸王并不掌握地方实权,可以最大限度弱化皇室成员的力量,削弱他们的影响力,消除他们继承皇位的可能性,从而减轻其对由非嫡长子承位的玄宗皇帝帝位的威胁。此后诸王为都护、都督、刺史均照此办理,从长远角度将潜在威胁也一并消除。同年七月“乙卯,以岐王范兼绛州刺史,薛王业兼同州刺史。仍敕宋王以下每季二人入朝,周而复始。”[8]6703规定诸王每季二人入朝,实行流动循环方式,既可体现皇帝的仁爱之情,又可减少诸王与地方或朝中势力结合的可能性,从而达到巩固皇权的目的。

为巩固皇权,消除皇室之人的威胁,玄宗可谓不遗余力。随着玄宗帝位的稳固,皇室之人的威胁大大降低,开元九年(721)玄宗下令“诸王为都督、刺史者,悉召还京师”[8]6748。此后,再未有非玄宗子出任刺史。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开元九年以前是玄宗稳固统治,消除睿宗诸子威胁皇位的过程,至此,这种威胁已经消除,帝位稳固。而经过九年的发展,玄宗诸子也渐渐成年,能够胜任地方刺史之职。

(三)象征、过渡:朝廷孱弱的无奈之举

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爆发,历时八年才得以平息。在平定安史之乱及以后藩镇等叛乱过程中,为稳定民众的恐慌情绪,显示朝廷的平叛决心,朝廷常任命皇室诸子担任节度使等职。乾元二年(759)冬,史思明再陷河洛,关东用兵,人情震惧,群臣请以亲王遥统兵柄。三年四月诏曰:“……今三秦之地,万国来庭,诚宜列皇子以建封,崇懿藩而制胜,是资固本,委以临戎。彭王仅可充河西节度大使,兖王僴可充北庭节度大使,泾王侹可充陇右节度大使,邵王傀可改封蜀王,充分宁李度大使,杞王倕可充陕西节度大使,兴王佋可充陇右凤翔节度大使。”[15]156

大历九年(774)冬,田承嗣谋乱河朔,大臣上奏提出请求分封亲王,统领军队,以威天下。十年二月,朝廷下诏:“述可封睦王,充岭南节度支度营田、五府经略观察处置等大使;逾可封郴王,充渭北鄜、坊等州节度大使;连可封恩王;韩王迥可汴、宋等节度观察处置等大使;遘可封鄜王;造可封忻王,充昭义军节度观察处置等大使。”希望他们能够“各膺其命”,“为中都之屏翰”[4]3391-3392。

唐代后期,藩镇权力过大,往往不受朝廷控制。早在中唐时期,朝廷就曾采用设直隶州的方式遏制藩镇势力膨胀,但收效甚微[16]。唐朝廷对一些藩镇节度使的任命无能为力,但为维护朝廷的权威,常常在表面上做些文章。史载:“建王恪,本名审,宪宗第十子也。元和元年八月,淄青节度李师古卒,其弟师道擅领军务,以邀符节。朝廷方兴讨伐之师,不欲分兵两地,乃封审为建王。间一日,授开府仪同三司、郓州大都督,充平卢军淄青等州节度营田观察处置、陆运海运、押新罗渤海两蕃等使,而以师道为节度留后。不出阁。”[4]4535最为典型的例子是:

杨志诚,太和五年为幽州后院副兵马使,事李载义。时朝廷赐载义德政碑文。载义延中使击鞠,志诚亦与焉,遂于鞠场叫呼谋乱。载义奔于易州,志诚乃为本道马步都知兵马使。

文宗闻之惊,急召宰臣。时牛僧孺先至……对曰:“陛下以范阳得失系国家休戚耶?且自安、史之后,范阳非国家所有。前时刘总向化,以土地归阙,朝廷约用钱八十万贯,而未尝得范阳尺布斗粟上供天府;则今日志诚之得,犹前日载义之得也。陛下但因而抚之,亦事之宜也。且范阳,国家所赖者,以其北捍突厥,不令南寇。今若假志诚节钺,惜其土地,必自为力。则爪牙之用,固不计于逆顺。臣固曰不足烦圣虑。”上大喜曰:“如卿之言,吾洗然矣。”寻以嘉王运遥领节度,以志诚为节度观察留后,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幽州左司马。寻改检校工部尚书、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4]4674-4675

类似的事情在唐朝后期还有很多[4]3958。当时一些不受朝廷控制的地方出现长官,尤其是节度使更换时,多自主决定,不受朝廷左右。朝廷往往顺势利导,根据情势任命皇室成员临时遥领地方节度使之职,并不直接负责地方事务,变相承认地方藩镇自命官员的举动,而真正掌控地方事务的依旧是前节度使的继任者,随后,朝廷会正式任命实际掌控地方之人为真正的地方长官。在地方藩镇更换长官时皇室刺史多是在此过程中起过渡作用①这些藩镇多集中在河北道、河南道和河东道等地,多属“河朔割据型”藩镇。见张国刚:《唐代藩镇研究》(增订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2-49页。参看此时期各个皇室刺史的前任及继任者传记即可清晰理解皇室成员在其中的过渡作用。,如此而为,只是为了宣示朝廷权威和平稳地方的需要,以便顺利实现权力交接,这也是为何这时期皇室成员出任刺史任期较短的主要原因。上述状况使得玄宗以后的各皇帝在位时,虽均有皇室成员出任刺史,但数量很少,多为1或2人而已,且除了肃宗之时李璘曾实任过刺史外(玄宗任命),其余人均遥领,并未实际到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唐朝前期中央牢牢控制地方,大量皇室成员出任地方刺史,任职人数、人次和所及州郡众多,且多实际赴任;后期藩镇林立,甚至有不少藩镇脱离中央的控制,皇室成员出任刺史的人数、人次和所及州郡大大减少,且多为遥领①唐室自艰难以后,两河兵革屡兴,诸王虽封,竟不出阁。参见《旧唐书》卷150《史臣曰》,第4049页。。从整体上看,皇室成员出任刺史人数、人次和所及州郡的多少与唐朝对地方控制的强弱成正比关系。一定程度可以说,唐代皇室成员出任刺史所呈现的特点,是王朝政治演变的结果,更是朝廷与地方互动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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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rict Feature and Reason Analysis of Royal Prefectural Governors in Tang Dynasty

KE Hong-gang
(Marxism School,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24,China)

A lot of royal members became the Prefectural Governors in Earlier Stages of the Tang Dynasty,most of which actually went to the eparchies.But because of the existences of Fanzhen,especially the independent ones,the number and the proportion of the Royal Prefectural Governors had greatly decreased and some of the Prefectural Governors were ruled remotely.From the overall distribution of the time,it had presented the letter of M if we consider the members of the royal members as Prefectural Governors.two summits happened in the long history,and they were the periods of Tang Taizong、Gaozong and Tang Xuanzong.

District feature;Reason;Prefectural Governors;the Tang Dynasty

K242

A

1001-6201(2011)06-0071-06

2011-03-20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BZS019);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09QN0012)。

客洪刚(1978-),男,吉林榆树人,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

[责任编辑:赵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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