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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孝慈墓志》再考
——兼论北周府兵军职都督的勋官化问题

2021-03-05朱文浩

安阳工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都督大将军墓志

朱文浩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郑州 450001)

《苏孝慈墓志》在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1]与王其祎、周晓薇《隋代墓志铭汇考》[2]等著作中皆有收录,并附有相关考释。《苏孝慈墓志》自出土后便“以其端整妍美”而“纸贵洛阳”,受到了清代金石学者毛凤枝的关注。毛凤枝在《关中金石文字存逸考》中对《苏孝慈墓志》所引官职与所葬地域进行考证,指出“惟正大都督、勋卫都上士、前侍伯中大夫、右少司卫中大夫,则(史)未载耳”,另“《志》又云‘慈于周武平齐时,尝率所领影援高隆之兵’,此事史中未载,书以俟考”[3]。另有民国金石学家欧阳辅[4]、由云龙[5]对其志真伪做了初步辨析和考据。近年来又有毛健在《<原拓苏孝慈碑>考释》一文中运用与史料互证的方法对苏孝慈所历官职、家族世系、祖籍地望等方面进行考证[6],考释较为全面,但文章多注重《苏孝慈墓志》的书法体例,对墓志中涉及的职官与勋秩研究与关注较少。为此,笔者试以苏孝慈在北周时期所历官职为个案,考察北周职官与戎秩的发展与转化,特别是墓志所体现的北周府兵军职都督的勋官化问题。勋官为唐以前名称,北周称戎秩,隋称散实官。王仲荦在《北周六典》卷二十《勋官》将一系列戎秩列为勋官,为方便叙述,这里使用勋官化这一说法。

苏孝慈墓志多次提及在北周后期已为戎秩的大都督、都督等职“领前侍兵”,为探讨府兵都督军职之权责提供了新的证据,也是体现都督领禁卫兵的案例。这一案例可以佐证府兵都督并未成为与上柱国到仪同并列的官阶形式,也说明府兵都督等职在府兵骨干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涉及北周府兵大都督、帅都督、都督职官设置与领兵权责考证的研究成果,主要有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在府兵体系的总结中对都督权责的叙述[7]30-31,唐长孺《魏周府兵制度辨疑》关于大都督对乡兵、仪同对乡团的统领等描述[8],王仲荦《北周六典》对北周勋官的总结[9]571-579。在此基础上,陈苏镇《北周隋唐的散官与勋官》[10]、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11]等论著也提到了作为勋官的都督与作为乡兵统领的都督及其成为隋“散实官”的过程,熊伟《西魏北周府兵制组织系统功能与作用分析》[12]一文对北周府兵军号散秩化的过程、大都督与仪同三司之关系的考察作了充足的分析,顾江龙《周隋勋官的“本品”地位》阐明了大都督等军职在内的勋官的授予与升迁,明确了周隋乃至唐的勋官授予制度[13]。本文旨在通过对《苏孝慈墓志》所历北周官职的再考,特别是对其在北周天和至建德年间所历职、散、勋的考察,剖析在府兵官号勋官化的背景下大都督、帅都督、都督这一系列军职领兵特点与短暂的勋官化过程。

一、《苏孝慈墓志》考略

《苏孝慈墓志》全称《大隋使持节大将军工兵二部尚书司农太府卿太子左右卫率右庶子洪吉江虔饶袁抚七州诸军事洪州总管安平安公故苏使君之墓志铭》,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在陕西蒲城县出土。墓碑形制完整,志文不阙一字,历载苏孝慈自西魏北周至隋三朝所授职官勋爵。墓志志文与传世文献记载基本一致,但墓志对其所任官职记载更详,对文献记载多有补充。志文与传世文献异同处主要有:《北史》载“慈父武,周兖州刺史”,《隋书》记载“慈父武周,周兖州刺史”,志文云“慈父武,西魏兖云二州刺史”,苏慈父名为武,《隋书》误;志文载:“慈于后魏初起家右侍中士”,《隋书》则载“慈于周初为右侍中士”;《隋书》称其“累迁工部上大夫”,志文称其“大象元年,授司卫上大夫,后授工部中大夫”,按《北周六典》与墓志工部中大夫、冬官府工部司长官正五命,司卫上大夫、掌东宫宿卫正六命[9]529,先授“司卫上大夫”后授“工部中大夫”之调动实为降级,而查《隋书》《北史》《周书》,除《隋书·苏慈传》外未有提及工部上大夫,按《北周六典》,冬官府官署有小司空上大夫而无工部上大夫,工部中大夫当其长官,《隋书》误为工部上大夫;志文又称苏孝慈于开皇八年(588年)判工部、民部、刑部尚书事,《隋书》载苏孝慈任工部、民部尚书而无刑部尚书。因志文与传世文献所载北周官职情况基本一致且志文详于《隋书》《北史》,下文所提苏孝慈在北周所历戎秩、职官、爵等主要依据墓志志文所载。

北周隋唐以来官制逐渐演分为散、勋、职、爵四种。散的一部分由散号将军如骠骑将军得来,勋官是在府兵军职滥授如柱国等的加封下形成的。散、勋两种没有实权的官号在北周乃至隋唐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官僚体系,陈苏镇认为与关陇军事贵族和山东旧士族的利益有关[10]。《苏孝慈墓志》所列北周时散号将军或者勋官主要包括:旷野将军、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都督、开府仪同大将军等。自西魏“行周礼,置六官”以来,官职体系表面上皆仿周制,同僚职官即以卿、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都上士、上士、中士、下士确定上下层级。《苏孝慈墓志》所列北周时期具有权责的职官有右侍中士、右中侍上士、都督、大都督、正大都督、左勋卫都上士、夏官府都上士、中义都上士、左侍伯禁兵、前侍伯中大夫、右侍伯中大夫、右少司卫中大夫、司卫上大夫、工部中大夫等,其中正大都督、勋卫都上士、前侍伯中大夫、右少司卫中大夫历史文献未载。

右侍中士、右侍上士、中侍上士在西魏多为起家官,正二命,北周基本因袭西魏官制,至北周起家官不乏右侍上士、中侍上士这一类属官,如宇文孝伯“入为右侍上士”[14]716、司马偘“天和二年,授右侍上士”[14]647。吴宗国也指出北周贵族及其功臣子弟有以父勋授爵官,或以左中侍上士等宿卫官起家的情况[15]。苏孝慈父在西魏官至刺史,并加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因此西魏时苏孝慈即以正二命右侍中士起家并加散号旷野将军,之后其履历基本固定在执掌禁卫之序列,按《北周六典》,中侍、前侍、左右侍皆从属天官府左右宫伯,掌皇宫宿卫,而右侍则在皇宫内宿卫,颇有权责。任大都督时苏孝慈仍领“前侍兵”,到宣政元年(578年)任前侍伯中大夫,后为右侍伯中大夫,周宣帝授右少司卫中大夫,之后授司卫上大夫,皆与宿卫军或禁军有关。

左右前侍兵“掌御寝南门之左右”[16]281,按此序列当属左右宫伯,与苏孝慈所任右侍中士、中侍上士之职共同宿卫皇宫,苏孝慈虽授都督、大都督,实际上成了领宿卫兵的军官。建德元年(572年),苏孝慈授夏官府都上士。按《隋书·卢辩传》《北周六典》载,夏官府大司马卿掌全国军政,夏官府都上士,正三命。苏孝慈在夏官府任职不到4年,后即因功加封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建德四年(575年)后,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增改为开府仪同大将军,而按志文,建德五年(576年)苏孝慈“还授开府仪同大将军”,可证其实。

左右司卫上大夫皆正六命,由太子左右卫率整改而置,司卫上大夫虽为东宫卫官,但也有可能掌握皇帝宿卫兵马,宇文孝伯即曾以司卫上大夫领北周武帝司卫兵马事,权责颇重[17]2581。至隋,东宫置太子左右卫率,掌东宫兵,杨勇为太子储君时苏孝慈授太子右卫率,为杨坚所信重,以苏孝慈辅佐太子军事,杨勇被废后将苏孝慈“出为淅州刺史”[16]1259,可见此职之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苏孝慈在迁大都督后,“还授宣纳上士”。大都督,八命;宣纳上士,正三命。宣纳上士是与右侍上士平级的职事官,掌外交事务。苏孝慈以大都督还授宣纳上士,具体原因可能是因聘齐有功以大都督授宣纳上士,也有可能是受处分,或者说这里的大都督已经是所谓戎秩,而非职事官。《隋书·苏孝慈传》与《苏孝慈墓志》志文在记载此事时说法一致,墓志志文关于苏孝慈的使齐又有“延誉而出周境,陈诗而察齐风”等褒奖。《杨文端墓志》也有类似情况,志文称其“迁大都督,俄授卫王府记事参军”,刘森垚以王府记事参军应为从六品,低于同时期大都督之品级,认为杨文端虽为“授”官,但在当时应是受了贬谪[18]。这一迁转现象仍待进一步考证,也可能是文武官迁转对应品级有别导致的。建德五年,苏孝慈随周武帝平北齐,并进位开府,职权逐渐扩大,而都督军职无疑是其为官的重要转折点,北周时以都督、大都督为迁转路径者多,苏孝慈即是其中一例,并且是以领宿卫军的权责任都督的,这也与后来大都督逐渐成为宿卫兵重要骨干的发展趋势相符。

二、北周府兵军职都督的勋官化

北周府兵军职都督属于勋官序列。西魏北周前期勋官分为七等,即柱国大将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周武帝建德四年(575年)分勋官为十一等,自上柱国大将军、柱国大将军、上大将军、大将军以至大都督、帅都督、都督。隋代前期依旧为十一等。炀帝改制,设光禄等九大夫和建节等八尉,总为十七等。

(一)志文与文献所见西魏北周隋都督的职勋变化

大都督、都督等军职作为中下层军官,在设立之初分别统领一定的军团。谷霁光在《府兵制度考释》中认为大都督在西魏府兵统兵结构中领一乡团,帅都督领一旅,都督领一队[7]52-53:二十四开府(分统二十四军,每军领两团)——众仪同将军(分领若干团)——大都督(分领乡团)——帅都督(分领旅)——都督(分领队)。

苏孝慈所任都督即从此类。志文多次提到苏孝慈以大都督、都督领前侍兵的现象,并称他“久劳禁卫,频掌亲兵”,同时又以都督身份“充使聘齐”,授都督后即作为使节出使北齐。从天和四年(569年)至天和六年(571年),苏孝慈历任都督、大都督、正大都督,并以都督之任“充使聘齐”,以大都督、正大都督之任领“前侍兵”,并在从武帝伐北齐之后进位开府,“领胥附禁兵”。这里的禁兵应为禁卫军,或者是宿卫军一类。按《苏孝慈墓志》都督之任应为有权责之职官,并不只是奖军功的勋官或军号,或者可以认为苏孝慈当时因功授都督之戎秩,又有领“前侍兵”之实,任都督职应仍掌禁卫之兵以防政变。按《北周六典》,前侍兵应归宫伯中大夫执掌,似有矛盾之处。而墓志只叙其以都督、大都督之职“领前侍兵”,《隋书》则称“后拜都督,聘于齐。……以奉使称旨,迁大都督。其年又聘于齐,还授宣纳上士”。如前文所述,苏孝慈所任都督、大都督乃至正大都督等职不仅有出使齐国之责,仍有领“前侍兵”之权,证明当时所授都督等职为有名有权的实职。除《苏孝慈墓志》外,其他墓志记载也有授或迁转大都督的情况,其中较为典型者如表1所示。

表1 载有北周时期迁转府兵都督情况的墓志列表

可以看到,以职事官任职的情况依然存在着。但按北周都督等府兵军职的滥授现象,如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加持节大都督等规定,都督这一职称有大量成为戎秩即有名无实的情况。《匹娄欢墓志》与《李贤墓志》中所出现的大都督皆未提示领兵情况,李询则是以左侍上士为职事官,都督当为加官。又据《杨文端墓志》,大都督杨文端在建德元年(573年)又转王府属佐记室参军,此大都督当为戎秩。墓志所见大统三年(537年)至建德元年(573年)仍有明确授予一定领兵权力的可能,这与仪同以上基本全面成为戎秩的情况不尽相同。虽经查只有《苏孝慈墓志》一例,但志文中多次提及其领禁卫兵的情况,说其在此时有领兵权责应当是没有问题的。又据文献记载都督为职官有权责者列于表2。

首先要指出的是,至北周建德年间,官员所授柱国等虽仍有至高的地位,但除征战时期以外对于大部分官员来说多已无实际之权力,只有实际拥有“六柱国十二大将军”军号者有领兵权。北周封上柱国者众,到杨坚授上柱国、大司马之前有近20人进位上柱国,基本可以确定到北周上柱国、大将军已“无所统御”,成为散职[14]273。到建德四年(575年)七等戎秩发展为十一等戎秩时[14]93,和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开府、上仪同、仪同散秩化的情况类似,北周时期府兵都督也有许多成为加官或者为勋官的案例,这是王仲荦《北周六典》将府兵都督列为勋官的原因。官员往往以刺史加大都督,如“以功授大都督、凉州刺史”即是以凉州刺史为实际任职岗位,而都督是表示位阶的勋官,这一情况查《北史》《隋书》自北周初到隋一直较为常见,而以都督为实际任职的情况正如表2所示,也同样存在着,并且职权除领乡兵之外,在政治意义上也大有扩展。

如表2所示,西魏初年至北周初年,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等职官就是领乡兵为主,宇文泰出征时所任命都督基本都是乡兵即府兵将领,而刺史加都督的惯例不在府兵系统之内,更偏向于勋官,勋官化的趋势就此开始了。在北周墓志、隋墓志与《周书》等历史文献中,有超过290名任过或加封大都督、持节大都督者①,其中明确有领兵权责的25名,而明确为加官或者封号的30人,除此之外有大量未能明确其实际权责或者属于持节大都督之封号,不记录在内,任勋官者较多而为实际官职者少。在职官序列中,最明显之例子即表中所列12人,均以都督军职领乡兵或者宿卫兵。

表2 文献记载北周至隋时期府兵都督的任职情况表

西魏大统八年(542年),宇文泰“初置六军”[17]178,当时“泰督中外诸军,六人各督二大将军,凡十二大将军。每大将军各统开府二人,开府各领一军”[20],之后广募乡兵与地方豪族,到大统十六年(550年)府兵制雏形基本构建。大统初年至大统十六年(550年),李弼、宇文盛、柳敏、韦瑱、郭彦、苏椿、赵昶等皆以大都督、帅都督或都督领乡兵,基本贯彻了逐渐形成中的二十四军制度②,也符合都督任职在这一时期的制度设计。而值得注意的是府兵制度真正成型已经是在大统十六年(550年)以后了,在其形成以后,封为加官者众多,基本符合所谓滥授的勋官化现象。此时都督军职按宇文泰初定的发展道路出现了位移,即向勋官化演进。但是这样的勋官化并不彻底,在府兵都督职位中同时存在职官与勋官,形成一条双线。一条是加官,如刺史或大将军戎秩之后的加官,当然更常见的是由来已久的持节大都督、持节帅都督等;另一条是成为乡兵或逐渐成为皇帝宿卫军的将领。按表2,有于翼、段达等领宿卫或禁卫军,从帝征战或宿卫宫廷,又有隋初来护儿以都督领乡兵,可见直到隋初这条支线仍然存在。而从大统十六年(550年)至北周末大象元年(579年)有一段历史空缺,表1所列《苏孝慈墓志》与《李贤墓志》志文中的任职情况说明了这个问题,证明至少在天和至建德年间(556-578年)都督任职中相当一部分成为皇帝宿卫军的将领,说明当时原有的利于关陇贵族的柱国系统已被皇权所代替与侵蚀。北周时期,这条宿卫将领的发展支线一直伴随着勋官化的主线,也是都督府兵职勋较为复杂的主要体现。

按西魏府兵三都督领地方或中下层乡兵、侍官的权力设置,北周时期府兵三都督基本已经没有贯彻这一制度去领职。但这并不是说当时三都督官职在北周已经不再领乡兵。同时,在北周末隋初仍然存在的都督官职,如表2所列,来护儿所任都督之军职仍来源于府兵三都督。

此外,我们不难想象,随着散、勋、职事官的设置趋于严密,也给皇权加强所形成的特殊“人事”变动带来了稳定细致的运作基础,府兵成为皇帝的“亲军”,而都督为皇帝领“禁军”当然也符合府兵的直接目的——维护关陇军事贵族的政治稳定。大都督等官职在北周大致有三种情况:①成为正式勋官,授之而无兵可领,如任地方刺史者。②在战时成为领乡兵之府兵将领,如田式、来护儿等人。③在皇帝或贵族成员的提拔下成为领宿卫兵、禁军的重要军职,如苏孝慈、于翼等人。

大致从北周开始,府兵军职从柱国到都督七等官阶就因为滥授等原因逐渐成为戎秩,其中大都督八命、帅都督正七命、都督七命,多授予有军功或特殊地位的官员而逐渐失去了实际职责。查阅吕宗力《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与一些学者的相关论述,有把北周都督直接看作勋官的看法[21],而王仲荦《北周六典》中也将大都督、帅都督、都督与上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仪同等列为勋官,即称其为北周戎秩。这些看法当然有其道理,但具体到官员实际的授予情况则复杂得多,王仲荦也认为“大都督、帅都督、都督列为戎秩,应在建德二年”[9]579,这一看法就更为科学。也就是说,至少在建德二年之前,都督官制仍未完全归属于所谓勋官。大都督以下的中下级府兵军官的虚衔化相比其他仪同以上戎秩之快速的虚衔化更为复杂。熊伟在《北周府兵军号阶官化的政治过程与意义》一文中提到仪同以上官阶有严格的升迁限制,而大都督以下任职可以与其他职官互相调转就是对大都督以下军官虚衔化更为复杂情况的反映[22]。

(二)北周至隋府兵都督权责的变化与转移

都督、帅都督、大都督作为府兵军制中的一级军官,从领乡兵的制度设计到成为皇帝所掌控军队的长官的一种,发生了权责的转移。一是以苏孝慈所任都督为代表的宿卫官这一条支线,一是在战时仍领乡兵为国作战的支线,但最终都囊括在周隋时期都督彻底勋官化的这一条主线中,如《苏孝慈墓志》载建德四年后苏孝慈还授的大都督就是完全的加官。

在“领乡兵”这一职能方面,“西魏大统中,以大都督、帅都督、都督领乡兵”[9]579,府兵都督与这些乡兵、后来所称侍官的联系较为密切,二十四军初期建设时他们就领导乡兵参与宇文泰的军事任务,到北周后期隋前期也有领乡兵作战的情况,如表2所述郭彦在大统十二年(546年)“统领乡兵,除帅都督、持节、平东将军”[17]2421,柳敏“加帅都督,领本乡兵。俄进大都督”,田式“周明帝时授都督,领乡兵”[16]1693,直至隋开皇初来护儿与宇文忻、贺若弼等镇广陵时“除大都督,领本乡兵,破陈将曾永,以功授仪同三司”[16]1515。如前文所述,大都督、帅都督、都督在府兵创立时属于中下级军官,广泛布置于府兵军队当中,在战时从上到下基本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府兵体系。

在“领前侍兵”这一层面,北周建立后,府兵逐渐成为皇帝亲军,一些都督的任职也更偏向宿卫与禁卫军,这一转变证明在日益严密的勋官体系下,允许皇帝重用一些担任一级军官的官员,通过重用如苏孝慈等人作为自己的前侍兵,禁卫军的长官,排除其他贵族武装的军事影响力,直到隋,苏孝慈曾两次任太子左右卫率[16]1229-1230,可以说是作为隋文帝的亲信大臣安插在东宫太子身边的,这也是皇帝对苏孝慈有领亲兵、在内务任职经验的看重。

北周时期都督的勋官化是较为短暂的,其在北周作为禁军或乡兵将领是一条支线,主线仍是勋官或者说散秩化。总体可以概括为,从大统初年至大统十六年(550年)是都督制度成型阶段,从北周初到建德二年(573年)是都督权责的分化与异化阶段,这一阶段是伴随着大量有军功者授大都督等戎秩的主线进行的。苏孝慈与杨文端的墓志之案例表明建德年以前的大都督仍属地位较高者。到北周末隋初战争频繁时期,领乡兵的大都督军制通过领禁兵或者宿卫兵、乡兵的方式发挥余热,并在隋朝与上柱国至仪同并列为戎秩。《北周六典》勋官第二十卷又指出“其后都督诸州军事,改为总管诸州军事,而大都督、帅都督、都督遂称荣秩之等”,且在“天和四年五月,省帅都督官。建德二年春正月庚戌,复置帅都督官。大都督、都督、帅都督之列为戎秩,盖在建德二年之际也”[9]579。从其真正形成体制到成为戎秩大致经历30年时间,与上柱国等在北周即基本成为戎秩的结局相比,府兵都督勋官化的过程短暂但有着较为持久的影响力,在隋建立时发挥其最后的功用。北周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等军职之勋官化亦或称虚衔化经历了一段较为短暂的过程,标志着关陇军事集团府兵制度所派生的从柱国(正九命)以下至都督(七命)之十一等戎秩逐渐成形,与职事官制正式分离。直到隋,都督等职官遂成为戎秩、或称散实官。据《隋书》卷十二《礼仪志》:“内四行亲卫,行别以大都督领;次外四行勋卫,以帅都督领;次外四行翊卫,以都督领。”[16]283都督此时表面为宿卫官,实则已经是勋官而基本无权责了。到后来府兵都督又为隋校尉、旅帅、队正所取代[8]263-269,其历史使命也就正式宣告终结。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郑州大学历史学院张旭华教授与袁延胜教授的精心指导,在此一并致以感谢。)

注释

①北周墓志中记录任大都督者46人,察《周书》帝纪、列传等记录任大都督者251人,合计297人。参周旭晓《北朝墓志职官名索引》,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第25页-26页;令狐德棻《周书》,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版。

②自该府兵组织以“八柱国家”为核心,“太祖(宇文泰)位总百揆,督中外军。魏广陵王欣元氏懿戚,从容禁闱而已。此外六人,各督二大将军……故今之称门阀者,咸推八柱国家。”宇文泰以都督中外诸军事总西魏军权,除元欣外的六柱国领十二大将军、又下置二十四开府领二十四军。开府初期是指开府将军、开府又下设众多仪同府,仪同这一称谓在此时属于府兵体系中的领官,称仪同将军,具体指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众仪同下就有设大都督、帅都督、都督,这是最初的官设体系,也是府兵三都督最初的由来。参滨口重国《秦汉隋唐史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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