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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
——以湘潭市为例

2011-11-08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1年9期
关键词:公共绿地湘潭市湘潭

陈 瑶

(湖南城市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城市规划系,湖南 益阳 413000)

山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
——以湘潭市为例

陈 瑶

(湖南城市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城市规划系,湖南 益阳 413000)

城市的形象总是与完美的城市绿地系统联系在一起。湘潭市作为湖南省重点发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更为严格,因此湘潭市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条件和文化特色,以山为背景,以水、路为廊道,将城市与风景区融为一体,形成共存共荣的山水园林城市。

山水;绿地系统;生态;城市规划;湘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价值观念的变化,人们对自己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湘潭作为一个有着良好生态资源的城市,迫切需要继承与弘扬其环境优势,利用自然赋予她的生态特点,将其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山水名城。因此,我们按照“城市生态化”体现城市特点的要求,围绕打造最佳人居地、最佳投资地的城市目标,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为指导,按照“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要求,引入现代城市设计理念,实现山水、园林在城市空间布局的全方位覆盖。

一 城市概况

(一)历史沿革

湘潭是一座历史悠久、享有盛名的古城。大溪文化遗址表明5000年前湘潭境内已有聚落萌芽。三国时东吴在今湘潭城区以西建城,曾作为衡阳郡的郡治,城市初具规模。唐朝天宝八年(公元749年)在今天易俗河的位置为治所始设湘潭县。至南宋以后湘潭县城位置保持在今湘潭城区不变。解放后,1950年7月,改湘潭县城关区为湘潭市,隶属长沙专署(1952年10月改名为湘潭专署)。1953年4月,政务院批准湘潭市为省辖市,由湘潭专署代管。1980年湘潭市改为省直辖市。1983年8月,湘潭地市合并。湘潭市现在是湖南及中南地区的工业重镇,也是湖南风景旅游区的重要门户,搞好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建设,显得格外重要。

(二)自然条件

湘潭市地处湖南省中偏东部,湘江中下游,与长沙、株洲共同构成湖南省政治、经济、文化最发达的“金三角”城市群。湘潭地跨东经111°58′—113°05′,北纬27°21′—28°05′;东接株洲,南靠衡阳,西邻娄底,北界长沙,东西横宽 108公里,南北纵长 81公里,土地总面积 5015平方公里。

湘潭市总的地貌轮廓是北、西、南地势高,有韶峰、褒忠山、昌山、晓霞山等“四山”为主体的中低山、低山环绕;中部、东部地势低平,有涟、涓两水和湘江为主体的水系分布。全市以四山、一江、两水为骨架组成了湘乡—湘潭盆地。

(三)风景名胜资源

湘潭市旅游资源具有数量多,分布广、人文特色突出、品位高。湘潭伟人、名人辈出,山川景色秀丽。毛泽东、彭德怀、陈赓、谭政等均出生在湘潭市。全市有各类旅游资源80多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1处,省级风景名胜区 1处,国家森林公园1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韶山毛泽东故居、乌石彭德怀故居),省级4处(齐白石故居、东山书院、关圣殿、云门寺)。全市有毛泽东、彭德怀等30多位名人古迹、故居等人文资源,品位较高。

二 绿地建设现状及评价

湘潭市现有绿地面积为54.09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48.3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71%,人均绿地面积为0.64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面积为5.7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09%,人均用地面积为0.0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39.72%。

主要存在问题是城市外围城市生态绿地分散且面积不够、防护绿带不健全,城区绿地不成系统,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偏低等。这与湘潭建设园林城市的目标相距甚远。

三 绿地系统规划思路

(一)规划原则

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湘潭的现状气候特点、居民生活习惯等要素,绿化建设优先选用本地树种;同时注重绿地系统建设对城市生活品质的提升以及对城市整体空间环境品质的改善。

区域化布局的原则。充分考虑城市绿地系统作为区域性的绿地系统的组成部分的特征,构建融入区域大绿地整体生态系统的城市绿地系统。

与城市结构和功能布局有机结合的原则。把绿地系统的构建与城市用地特征、土壤地质条件、河流走向、城市功能组织、组团划分以及公共服务中心等的布局结合起来,实现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与方便居民日常使用的最佳结合。

生态保护的原则。对植被较好的山系、大型水体、生态湿地等生态敏感度较高地区实行重点保护,控制建设。

(二)规划目标策略

(1)点、线、面相结合,形成立体的城市绿地系统。

(2)合理布置城市公共绿地,同时结合城市对外出入口的城市景观形象塑造,规划建设城市合理的适宜便民的休闲空间。

(3)严格控制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建设,规划形成完整、延续的生产防护绿地和景观通道。

(三)园林绿地规划

(1)规划指标。规划城市绿地总面积为172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面积的15.68%,人均绿地面积为15.68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1146.05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0.42平方米。

(2)城市公共绿地。规划城市公园10个。

河西片区主要公园有:保留白石公园,改造扩建和平公园、雨湖公园,新建万楼文化公园、杨梅洲公园。

河东片区主要公园有:保留菊花塘公园,新建紫竹公园、宝塔公园、湖湘公园、红旗水库湿地公园。

规划街头绿地:在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和重要地段建设小公园或小游园。

规划保留城市中的水塘和湖面,纳入绿化用地。

规划城市公园一览表[1]

(3)城市生产防护绿地。规划建设沿高速公路和铁路的50-100米防护绿带。规划沿专用铁路线建设15-50米的防护林带。

110kV高压线走廊设30m宽防护林带,变电所周围控制50m宽防护林带;污水处理厂周围控制20一30m宽防护绿带,煤制气厂周围控制30m宽防护绿带。有污染的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30m宽以上的绿化隔离带。

沿湘江两岸规划建设100-500米的绿化风光带,规划建设生态保护绿带和森林公园,有效保护湘江水体。

保留现有苗圃基地,规划设置若干城市苗圃。

(4)风景名胜区及城市生态环境绿地。规划保护昭山风景名胜区,坚决制止非法建设和过度开发。规划湘江西面河口与姜畲之间的高产良田作为生态高度敏感区予以保留,成为中心城区隔江而望的大面积开敞生态绿地。中心城区南面和东北部规划考虑山体绿化,作为城区的景观背景及生态林地,改善城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共规划桃园森林公园、法华山森林公园、金霞山森林公园等,改善城区外部环境。

(5)道路绿地。道路绿地是湘潭市园林绿化水平上台阶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因此,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同时注意突出“以人为本”的构思,创造环境氛围。1.规划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一般道路绿地率不低于 30%,次干道不低于 25%。对不易栽树的个别地方可采取垂直绿化,摆挂盆花等形式来增加绿化效果。2.交通中心岛、导向岛全面绿化,停车场采用嵌草铺装的形式,并种植遮荫树种,形成“绿色停车场”。

(6)单位附属绿地。1.规划城区新建单位绿地率平均不低于 30%;机关、学校、医院、休闲疗养院所、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要求大于 35%。2.5%以上单位绿化达到省绿化达标单位标准,20%以上单位绿化达到园林式单位标准。

(7)居住区绿地。规划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按居住人口计算,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2m2,其中组团绿地要不小于1.0m2/人;旧城改造后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5m2,其中组团绿地要不小于0.5m2/人[2]。

(四)植物配置规划

湘潭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冬夏较长,春秋较短,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植物配置应以地带性自然植物群落为主,坚持常绿与落叶阔叶树相结合,符合湘潭森林植被的自然规律;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选用适应湘潭自然条件、生长良好、抗性强的树种;坚持速生树与慢生树相结合,以适应城市远、近期发展的需要。公园采用自然式绿化形式,合理配置休闲娱乐设施,种植上以乔木为主,灌木、草本、藤本及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构成复层混交、相对稳定的人工植物群落,突出物种的多样性和层次的丰富性,有效地改善城市生态状况、丰富城市景观,发挥园林绿地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

小 结

湘潭市作为湘中地区的一个山水古城,优美的自然环境、丰富的文化内涵是这个城市显著的特色。只有合理利用自然山水,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景观,才能塑造出崭新的城市形象,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统一,最终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道路。

[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湘潭市人民政府.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Z].

[2]王浩,孙新旺.启东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0,(z1):91-94.

[3]梁巧玲,沈洪涛.生态型山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探讨——以浙江省丽水市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5,(8):1432-1433.

F29

A

1673-2219(2011)09-0118-03

2011-07-04

陈瑶(1987-),女,湖南衡山人,湖南城市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

(责任编校:张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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