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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村居形态与农村预防犯罪
——以慈溪市为例

2011-11-03邱佩佩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预防犯罪慈溪市村居

邱佩佩

(慈溪市公安局,浙江慈溪 315300)

浅谈村居形态与农村预防犯罪
——以慈溪市为例

邱佩佩

(慈溪市公安局,浙江慈溪 315300)

近年来,犯罪从城市转向农村的重要原因,在于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开放的、分散的村居。文章对当前我国的村居形态进行了分类,阐述了各种形态的村居所具有防御犯罪的功能,介绍了我国古代通过村居形态设计预防犯罪侵害的实践,并以慈溪为例,就开放式村居形态对农村预防犯罪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同时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从重视村居形态、公安机关参与村庄规划建设、大力倡导封闭式村居和加强村居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商品房、引入物业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村居形态;农村;预防犯罪;慈溪市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人、财、物、信息大流动局面已经完全确立,农村社会开启了尘封千年的大门,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洗礼下发展前进。面对动态环境下的农村社会,各级公安机关从人防、物防、技防入手,积极探索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使农村治安防范能力跃上了新的台阶。但从整体来看,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城乡治安呈现不均衡发展态势,出现了犯罪重心从城市转向农村的趋势。以浙江省慈溪市为例,近年来,该市城区的刑事犯罪得到有效控制,发案数逐年下降,由2003年的6415起减至2009年的2935起,同时发案数占全市的比例由2003年的47.2%下降至2009年的25.7%;而农村正日益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重点目标,刑事案件总量居高不下,且在城乡发案总量中所占比例大幅增加,尤其是入室盗窃、入户抢劫案等可防性刑事案件所占比例增加明显,一些农村地区已成为违法犯罪的洼地,出现了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农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影响了农民的生活生产,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犯罪呈现从城市转向农村的趋势,一方面说明了农村地区的财富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农村地区的治安防范能力相对薄弱,犯罪分子相对作案成本低、收益高,使农村成为该群体的“市场”选择。而农村地区治安防范能力相对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在于农村大量存在开放的、分散的村居,这种村居形态不仅由于农舍布局分散,弱化了农民的集体意识和共同应对犯罪的责任感,更因为其在空间结构上先天存在的治安防线长、防点多的特点,分散了村居内相对稀少的治安资源,使治安资源不能实现集约化整合利用,降低了资源效益产出率,从而使其成为提升农村整体治安防控效能的短板。

在此,笔者拟对目前的村居形态进行分类,并对其防御犯罪功能作一阐述,举例说明我国古代利用村居形态设计预防犯罪的实践,以慈溪市为例对开放式村居影响农村预防犯罪进行分析验证,并针对当前各地正在大力推进的新农村建设,就进一步做好村居形态建设规划、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好基础提出建议。

一、村居形态的分类及预防犯罪功能

(一)村居形态的分类。从我国村庄的建设情况来看,村居的形态主要可以分为集中封闭型、集中开放型、分散开放型。

1.集中封闭型。集中封闭型村居是指农舍集中且居住区与外界用一定的物理设施如围墙、水道、山峦等加以隔离,使居住区成为具有相对独立空间的区域。集中封闭型的村居具有明显的组织或社区意味,在建设中一般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较强号召力或控制力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组织实施;二是该组织或居民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以满足建设集中封闭式村居所需的资财。我国保留至今且较完好的农村古村落很大部分属于这种类型,最极端的例子应该是福建客家土楼,典型的如陕西米脂县的姜氏庄园、山西晋城市的午亭山村。但在现代建造的村庄中,集中封闭式的村居形态为数较少。

2.集中开放型。集中开放型是指村居集中于一块区域内,但区域与外界没有明显的隔离标志,民居与周边以道路四处相连,出入方便。我国保留至今的古村落中属于此类的典型有浙江金华市的诸葛八卦村、安徽黄山市的宏村和西递村,这三处村落均以其先人严密精巧的构建而闻名。在当前的村庄形态中,尤其通过前几年的小城镇集中建设,此种类型的村居数量较多并呈快速增加的趋势,但绝大部分为农民自建房,整个区域缺少事先综合性的规划和设计,村居虽然集中但形态杂乱不规则。

3.分散开放型。分散开放型是指民居呈独立不规则分布,民居四周或与田径或与土地相连,村居整体布局分散没有连续性。这种村居的形态与我国千百年来的农耕社会和小农经济相适应——农民以土地为安身立命之本,也将自己的所有融于土地,与土地日夕相伴。

(二)村居形态防御犯罪的功能。村居的形态是村居在空间上的结构布局,承载着村居内各类客观物质要素,也因为其形态而给予人特定的感观印象。村居的形态对村居预防犯罪功能的影响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能否影响对村居现有治安资源的利用;二是能否影响犯罪分子对其在村居作案的风险判断;三是能否影响村民参与村居自卫的责任和热情。

1.集中封闭型村居的防卫功能。集中封闭型的村居形态因民居集中且村居与外界相对隔离,人居密度大空间小,因此能使村居的治安资源得以最有效的整合,对犯罪分子的心理威慑最大,同时,相对封闭的村居空间使村民的见面几率加大,交往增加,彼此熟知度提高,容易识别外来陌生者,且更易产生对村居的认同感,增加村居防卫的集体意识,因此是三种村居形态中最具预防犯罪功能的形态。

一是能有效整合村居的显性治安资源。村居的显性治安资源包括村居的人防组织和力量布置、物防技防设施。集中封闭的村居形态相对面积小,出入口集中防点少,因此可以使各类治安资源实现较大密度地分布,提高治安资源的相互关联度,从而提高相互响应速度,实现社会治安资源的集聚和集约化利用,降低村居预防犯罪的成本,实现治安防范的经济化。从治安巡逻员的工作效能来看,相对于相同面积的开放式村居,封闭式村居的治安巡逻员巡逻密度大、频率高,发现犯罪的几率也相应得以提高,因工作效能的提高,村居可以少雇佣保安,从而节约人防成本。从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效能来看,相同数量的视频监控用于面积相同而形态不同的村居,其辐射的广度是不相同的,开放式的村居因出入口众多,势必将监控探头主要安装于出入口,而封闭式的村居因出入口集中,就可以将更多的监控探头安装于村居的内部,从而提高对犯罪分子活动轨迹的有效追踪,便于发现、制止犯罪。从犯罪路线选择来看,集中封闭式的村居形态以围墙或水道或山峦将村居与外界进行物理隔离,使村居的出入口十分集中,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时只能越墙出入或从门口出入:越墙出入将增加犯罪分子对翻越能力的要求、被发现抓获的风险及对侵占财物的选择,这都将增加他的作案风险;如果选择从门口进入,犯罪分子则很可能因为陌生的面孔而受到门卫的问询、村民的关注而留下更多的作案痕迹,这也将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出入口的多少也将影响犯罪分子对拟侵害财物的选择:封闭式的村居使犯罪分子很难将大宗的物品通过围墙进行转移,比如不能立即开启的保险箱、体积较大的家用电器等,这些都会影响犯罪分子对获得非法财物的期望值,从而改变诱发犯罪的条件。

二是能有效形成村居的隐性治安资源。集中封闭式的村居因与外界相对隔离,村民间的相互交流增加,更容易使村民形成一种集体意识,增强村民对村居集体的认同及对村居防卫的责任,生成一种自发的强大的隐性治安资源。比如在外来侵害发生时,可以凭借“人多眼杂”的优势发现犯罪,可以凭借“人多势众”的优势制止犯罪。

三是能有效利用外部的治安资源。比如公安机关通过与村居联网的视频监控,实时发现犯罪活动,从而快速反应并予以处置。比如警务人员相对更容易记住集中封闭形态居民区的地理位置,从而快速找到犯罪现场,村居内集中分布的道路、照明、电信、网络、实时监控等公共设施也将为警方救援的尽快到达提供便利。根据“TAP”防范理论(time of arrival of police),警察到达现场时间的快慢对防控犯罪具有重要意义,时间越快防控能力越强,反之就弱。日本警方的测试统计表明,警察到达时间越短,罪犯的落网率就越高,当到达时间少于3分钟时,有30%的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和离现场不远的地方被抓获;当到达时间在5—10分钟时,抓获率就将降到17.8%。

2.集中开放型村居的防卫功能。集中开放型的村居村民集中居住,但整体与外界没有隔离设施,民居与外界道路处于四处相通状态。由于村庄四处开放,治安巡逻线长防点多,巡逻人员的工作区域大大增加,从而降低巡逻密度,降低发现犯罪的几率;村居内的技防设施也因村居众多的出入口而降低分布密度和使用率,从而降低村庄整体的防御功能;而任一出入口也都可以成为犯罪分子及其交通工具的进出通道,便于犯罪分子进入、逃逸和转移赃物,提高作案成功率。

3.分散开放型村居的防卫功能。在所有的村居形态中,分散开放式的村居使分散而住的农民处于势单力薄的自卫状态,预防犯罪功能最薄弱。从对治安资源的利用来看,分散的民居空间分布零乱不规则,很多此类的村庄只有由政府投入微薄的公共治安资源,使农村地区原本就紧张的治安资源更加分散,密度更低,利用效果更差;分散而居的村民集体意识淡薄,加上相互距离较远,一旦发生外来侵害,因缺少相互呼应,只能由家庭甚至个体的力量来对抗不法侵害;由于居住分散、地形复杂,即使警方获悉了警情,一时也难以确定现场,从而大大延长救援到达的速度。低风险高收益的犯罪行为也将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从而增加犯罪频率,使村民受到更多的侵害。

二、我国古代通过村居形态设计预防犯罪侵害的实践

纵观我国现存的古村居形态,发现它们面貌不一,但无一不是经过精密的构建而成,绝大多数具备了强大的自卫能力(自卫能力不强而能保存至今的廖廖无几)。审视集中封闭式村居形态的典型——福建客家土楼和山西晋城市午亭山村,集中开放式村居形态的典型——浙江金华诸葛八卦村和安徽黟县宏村、西递村,或许会对我们建设优美而具备强大防卫功能的现代化村居有所启迪。

(一)福建客家土楼。福建客家土楼是集中封闭式民居的极端性代表,主要分布在福建省的龙岩、漳州等地山区,始成于宋元时期,经过明代早、中期的发展,于明末、清代、民国时期逐渐成熟并一直延续至今。土楼规模宏大,外观以圆形为主,也有方形构造,一幢楼内可同时容纳上百户人家居住,楼内设有水井,具备排水系统,一楼之内自成天地。土楼外墙深厚高大,以土石夯筑,仅留一门以供出入。设计精密的土楼外墙地基有的深达三尺,楼墙窗户数量少位置高面积小,外墙留有传声洞,在楼门关闭时可通过传声洞实现内外沟通。古代客家人建造土楼的初衷是为了抵御山间的虎狼、盗贼的侵害以及当地人的侵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卫能力。在冷兵器时代,土楼的构造完全可以用于防御一般的攻击。

(二)山西午亭山村。午亭山村是集中封闭式村居的代表,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清康熙帝御赐“午亭山村”,是清代名相陈廷敬的府邸故里,总面积3.6万平方米,其建筑依山就势,随形生变,层楼叠院,错落有致,官宅民居,鳞次栉比,是一组别具特色的明清城堡式官宅建筑群。内城为陈廷敬伯父陈昌言始建于明崇祯五年(1632),有大型院落8座,设五门,墙头遍设垛口,重要部位筑堡楼,附属建筑107间藏兵洞,其中河山楼取“河山为囿”之意,据说是为抵御流寇侵扰所建,能同时容纳千余人避难。楼顶建有垛口和堞楼,楼内还备有水井、碾、磨等生活设施,储有充足的粮食,并有暗道直通城外。

“午亭山村”规模宏大,在给我们展示了官宦望族宏大居所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村居对自卫防御功能的需求,而且这种需求,在这个望族的豪华村居里被表达到了怎样的程度。

(三)金华诸葛八卦村。诸葛八卦村是集中开放式村居的典型性代表,位于浙江金华兰溪市,为诸葛亮的后代子孙于元代中期建造。村庄按阴阳堪舆学的九宫八卦布局:村内以钟池为核心,八条小巷向外辐射,形成内八卦;以村外的八座小山为外八卦,对内村形成环抱之势。村内的房屋分布在八条小巷之间,各家各户面面相对、背背相依,巷道纵横如迷宫。

诸葛八卦村虽然是集中开放式的村居,但其借助周边地形地貌,辅以内部精巧的设计,整个村居自成系统又与周边环境和谐相融,体现了十分高超的建筑设计智慧。1925年北伐战争期间,南方国民革命军部队与军阀在村庄附近激战三天,竟然没有子弹炮弹落入村庄,村庄安好无损。抗日战争期间,一队日军从村外大道经过,竟然没有发现这个村庄。20世纪90年代初,研究三国历史的专家发现了这个神秘的村庄,诸葛八卦村才逐渐闻名于世。目前,村庄内有保存完好的明清房屋200余所,生活着诸葛亮的后代约四千人,占全国各地诸葛子孙的四分之一。

(四)安徽黟县西递村。西递村位于安徽省徽州市黟县,处于黄山的西南麓,始建于北宋皇祐年间,发展于明朝景泰中叶,鼎盛于清朝初期,至今已有960余年历史,是一处以宗族血缘为纽带,胡姓聚族而居的古村落。村庄占地16公顷,东西长700米、南北宽300米,四面环山,两条溪流经过村落,构成东向为主、向南北延伸的村落街巷系统,目前有居民300余户,人口1000余人。由于村庄较少受到战乱的侵袭,也未受到现代经济发展的冲击,因此村落的原始形态保存完好,被誉为“桃花源里人家”,于1999年底与同位于黟县的宏村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许多专家将西递村得以保存完好的原因归功于其处于多山封闭的自然地理环境。西递村座落于黄山山脉的深处,有险峻的山脉为天然屏障而使其与外界基本处于隔离的状态,是一个由崇山峻岭为依托,宏观外部高度封闭、内部集中开放的村居形态。这种形态使其躲过了历次战乱和现代文明的侵袭而得以保留至今。

三、慈溪市开放式村居形态对农村预防犯罪的负面影响

慈溪市域面积1361平方公里(包括杭州湾新区),共297个行政村、28个居委会、48个社区,1493个自然村。全市2009年底有户籍人口103.1万,登记在册暂住人口89.9万余人。2009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65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0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607元,在2009年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名中名列第三,在浙江省内排位最高。

(一)慈溪市农村地区刑事发案状况分析。

1.刑案总量分析。2003年至2007年间(因2008年慈溪市中心城区和农村东片三镇实行行政体制调整,所以该年度刑事发案不计入本次研究),慈溪市农村地区刑事案件立案数、占全市比例数见图1、图2。2009年,慈溪市农村地区共立各类刑事案件8497起,同比上升4.94%,占全市刑案总数的74.3%。

从以上图表可以看出,慈溪市农村地区刑事立案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为跳跃式上升,由2003年的7176起突升至2004年的8848起,2005年降至7986起后,于2006年达到历史最高点8962起,此后两年呈缓慢下降趋势。从农村地区刑事案件占全市刑案的比例来看,2003年至2007年间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从2003年的52.8%一直上升至2007年的76.5%,五年间上升了23.7个百分点,年均上升近4.8个百分点,城乡刑事发案总数由2003年的各占“半壁江山”稳步过渡到农村占据主导位置。在期间各项社会事业城乡一体化大力推进的大背景下,城乡社会治安差距不可谓不大。

2.入室盗窃案分析。2003年至2007年慈溪市农村地区入室盗窃案立案数和占全市入室盗窃案的比例数见图3、图4。

从以上图表可以看出,慈溪市农村地区入室盗窃案从2003年的1990起突升至2004年的3956起,达到历史最高点,此后呈振荡式回落,2005年为3197起,2006年为3761起,2007年为3302起。而从农村地区入室盗窃案占全市入室盗窃案的比例来看,2003年至2007年间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除2005年稍有下降外,其他年份一直处于上升态势,由2003年的68.2%上升至2007年的79.3%,五年间上升了11.1个百分点,年均增长约2.2个百分点。

3.入户抢劫案分析。2003年至2007年慈溪市农村地区入户抢劫案占全市入户抢劫案的比例数见图5、图6。

从以上图表可以看出,慈溪市农村地区入户抢劫案在2003年至2005年间为快速增长时期,从2003年的72起上升至2005年的225起,创下历史最高值,此后呈下降趋势。而从农村地区入室盗窃案立案占全市入户抢劫案的比例来看,2003年至2007年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除2006年稍有下降外,其他年份一直处于增长态势,由2003年的66.1%上升至2007年的79.1%,五年间上升了13个百分点,年均增长约2.6个百分点。

(二)慈溪市城乡防控差异化原因分析。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慈溪市城乡在刑事发案防控上呈现明显不均衡发展的趋势,城区的防控水平不断提高,具体表现在刑事发案总量下降且在全市的比例不断下降;农村的刑事发案总量虽然有所控制,但在全市的比例不断上升。在城区的财富集聚远大于农村、诱发犯罪的因素远多于农村的情况下,城区的刑事发案占全市的比例反而逐年下降,说明慈溪市城乡在刑事发案防控上的差距正在不断拉大。

分析慈溪市城乡治安防控差距拉大的原因,可以从打击和防范两大方面进行研究。打击是公安机关的专门职责,主要可以从警务综合能力建设进行衡量;防范是综合性的社会活动,主要可以从社会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上进行衡量。

1.城乡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情况。近年来,慈溪市公安机关紧紧抓住公安部开展的为期三年的“三基”工程建设契机,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推进城乡警务工作一体化,城乡警务工作能力水平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总体来看,警务工作的城乡差别已经基本消除。一是从警务机构设置上,全市19个农村镇(街道)均设立公安派出所,派出所所长全部进入当地党委(党工委),农村警务室覆盖面达100%;另设农村交警中队9个,配备民警72名。二是从警力配置上,至2009年底,农村各派出所有民警323名、协警346名,受派出所直接指挥管理的社区保安队员3971名,实有人口万人拥有专业治安力量30名(城区为38名)。三是在硬件设施建设上,农村派出所办公、生活用房全部得到保证,每所平均用房面积达3570平米;汽车、摩托车、计算机、对讲机、单警装备、内部监控设备等配备标准全部与城区派出所相同。四是在工作机制建设上,全市公安机关统一规范了110接处警、巡卡联动、人机互动、社区警务、刑事统勘、打黑除恶、大要案侦办、暂口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管控、场所管控等工作运作机制。五是在队伍建设上,全市公安机关统一队伍正规化建设标准,多个农村派出所集体和个人立功受奖,近年来被公安部授予“一级派出所”称号的全部为农村派出所。

2.社会治安防范开展情况。近年来,慈溪社会治安防范投入主要可以从人防、物防、技防三方面进行衡量。面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慈溪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治安工作给予高度重视,采取了系列措施,投入了大量资金,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年来该市的刑事发案实现稳中趋降,恶性案件破案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分析近年来慈溪市在城乡社会治安防范上的建设,发现在与治安防范具有显见关系的人防、技防建设上,城乡已经基本消除了差别。在人防建设上,2008年底,慈溪市各镇(街道)均设立社区保安服务管理大队,下设街面巡逻和应急处置、“天网工程”后台监控、暂口管理等三个中队,队员按实有人口比例配备,全市确定编制4880名,受公安派出所直接指挥管理,所长兼任大队长,人员、办公、装备经费由市、镇两级财政予以保障。慈溪市公安局通过对该支队伍的强化训练,队伍的作战能力快速提高,已成为公安机关重要的依靠力量。同时,农村各社区、村组织均设立夜巡队。在技防建设上,慈溪市政府投入2亿元资金,于2007年底开始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天网工程”)建设,至目前共安装前端摄像机2107个,建成1个市监控中心、21个镇(街道、开发区)监控分中心,并全部投入运行。其中农村地区安装前端摄像机1633个,占全市的77.5%。尚有社会安装的监控探头26139只(主要由宾馆、网吧、商场、工厂等安装),正在进行并网(占全市社会安装数的75%左右),19个农村派出所全部建成监控分中心。无论从建设的规模、质量还是应用上,目前慈溪的“天网工程”都走在浙江省前列。除了“天网工程”,慈溪市农村地区道路安装有电子警察32套,企业、家庭安装红外线CK报警器1461件。可以说,慈溪农村地区的技防水平已经走在了全省同类地区的前列,城乡差别在技防上已经基本消除。

然而,对住宅区具有强大治安资源整合的能力尚未引起普遍的重视,城乡在住宅区的形态建设上存在巨大差异。在住宅区结构形态上,城区的民居以封闭式居住区为主,不仅数量多、规模大,而且技防设施水平高,预防犯罪能力强。2001年至今,中心城区共建设封闭式居住区118个,占中心城区居民小区数的85%,其中符合《宁波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技防设施建设通过公安部门验收的97个。从封闭式小区的建成数量和规模上看,已足以对城区居住区预防犯罪产生决定性的积极影响。而农村1493个自然村绝大多数为开放式形态,大多沿329国道及主要街道、道路两旁呈带状排开,其他地区自然村落呈零星分布,居民点中心定位不明显,集中开放式和分散开放式约各居其半。农村封闭式小区数量在近几年虽然有了快速增加,但整体数量仍然很少,2001年至今共建成封闭式居住区27个,仅占农村村居总数的1.8%,尚不足以对农村预防犯罪产生积极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慈溪市近年来城乡治安防控不均衡的主要原因在于该市农村存在大量的开放式、分散式的村居,这些占农村绝对数量的开放式村居形态降低了农村社会治安资源的整体利用效能,使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资源不能得到集聚和集约化利用,是造成农村治安防控整体水平不能得以有效发挥的短板所在。在治安防范投入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城区因为封闭式住宅小区比例高,使得社会治安资源聚约化利用程度高,因此防范效益明显。在当前犯罪流窜化、团伙化、专业化趋势日益明显的情况下,防范能力低、作案风险低的农村地区必然成为犯罪分子的“市场”选择,致使慈溪市城乡刑事发案比例格局发生变化,农村地区成为刑事发案的主要地区。

(三)从慈溪市91起入户抢劫案看开放式村居形态的负面影响。为进一步论证以上结论,笔者以最能体现居住区预防犯罪能力的典型性案件——入户抢劫案为例,对慈溪市2009年发生的91起入户抢劫案(该年慈溪共发生入户抢劫案100起,其中在酒店、出租房内色情抢劫9起,因作案手段不同,在此不将色情抢劫列入分析对象)的发案地作了逐一分析,结果如下表所示。

城区农村总计小计开放式民居封闭式住宅区游戏厅小百货店小计开放式民居工厂宿舍、工地小百货店数量(起)912017111716065

分析上表,可以得出以下三个结论。

1.封闭式小区具有强大的预防犯罪功能。在91起案件中,只有1例发生在封闭式居民小区内。

2.开放式民居已成为犯罪的高危地。在91起入户抢劫案中,发生在开放式民居中的共77起,占84.6%。其中农村发生60起,占农村全部入户抢劫案的84.5%;城区发生17起,占城区全部入户抢劫案的85%。

3.开放式村居单薄的预防犯罪能力已经影响了农村整体治安防控能力。91起入户抢劫案中,农村发生71起,占全市总数的78%,其中60起发生在开放式村居内,约占全市总数的66%。

四、关于加强村居形态建设的建议

目前,浙江省农村地区正掀起了三股村庄建设热潮:一是实行农房集中改建,对村庄及农村住房进行集中拆迁、改建;二是开展农村住房制度改革,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换商品房等形式,开展农村商品房建设;三是开展村庄环境治理,根据省政府“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要求,通过村民自我整理私人领域和在公共区域引入卫生保洁模式,对村庄的外在环境进行集中治理,改变农村“脏乱差”的形象。

在这三轮村庄建设大潮中,笔者发现,村居形态在预防犯罪中的重要功能没有得到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如农民集中居住点的建设大多是为了集中而集中,而对于居住区的安全、便捷、环保等品质并未有充分的考虑,很多集中居住区呈开放式形态,有些甚至没有与外界隔离的基本设施。与原来的村庄相比,仅仅是房屋排列整齐了、建筑风格改变了而已。一些集中居住区选址在四周较为空旷的田野,处于公安机关日常警务辐射之外,且居住区周围路面得到硬化,与外界四通八达,这种人口相对集聚而治安防范能力差的“新村”更容易成为违法犯罪的目标,安全隐患更大。又如在村庄环境整治中,很多村庄仅仅着眼于外表环境的治理,而缺少对村庄长远的内在结构布局的审视。一些村庄通过整治,一时之间环境卫生确实得到了改观,但由于村庄开放式的整体结构没有改变,村庄的治安秩序并未得到好转,村民对村居的整体品质依然没有得到认同,对遵守公共秩序、爱护村居环境缺乏信心,一段时间之后,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的现象又重新出现,使之前的整治成果大打折扣。

基于以上存在的情况,以及村居形态在农村预防犯罪所能产生的重要作用,笔者就当前村居形态规划、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充分重视村居形态的重要作用。村居形态的重要作用上文已作了详细阐述,但目前并未得到各方面的重视。笔者认为,各地应紧紧抓住当前正在大力开展的新农村建设这一大好时机,把村居形态规划、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入决策层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把村居形态建设与当地人文、经济等有机结合,努力建设安全、宜居、富有地方特色的村居,使村居充分发挥集聚社会治安资源、有效防御违法犯罪的功能,为农村建设高效节约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公安机关要参与村庄的规划建设。鉴于村居形态具有的承载资源、防御犯罪的重要功能,因此,村居在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参与这一工作之中,从治安防范的角度,结合村居建设和当地治安防控的实际情况,对村居的选址、整体布局、功能设计等提出工作意见。20世纪70年代,英国学者奥斯卡·纽曼创立空间可防卫理论以来,对建设行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成为西方居住区设计中无法忽视的理论。1996年国际CPTEP协会(国际犯罪防预性环境设计协会)成立,每年召开年会,参加者大多为建筑师、规划师、警务人员及安全顾问等,充分说明了警务人员的意见在居住区安全性能设计上的重要作用。

三是要大力倡导封闭式村居形态。在各类居住区形态中,集中封闭式居住区具有建设成本低、管理成本低、资源利用效益高的优点。因此,在当前的农房集中改建、村庄整治中,要大力倡导建设封闭式村居形态,或修筑围墙,或充分利用居住区周边的地形地貌,以山峦、河道等使居住区与外界进行物理隔离,尽量缩减小区的出入口数量。在具体的形态设计上,笔者认为不应拘泥于目前一统天下的简单僵化的排房形式,而应充分结合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地域特点,设计一些结构合理、外形优美、适宜居住、富有特色的村居,使村居既能最大地发挥其使用功能,又能和谐地融于乡村环境。在孟浩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诗句中,我们显然能看到“郭”(即围墙、城墙)在保卫这个风景如画的乡村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以及“郭”本身成为风景和诗意的可能。

四是要稳步推进农村商品房建设。开展农村商品房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农村居民对住房需求的必然趋势。目前慈溪市从事第一产业即农业的人口不足农村总人口的10%,90%以上的农村人口从事第二、三产业,这使很多的农村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也使传统的农居生活发生改变,为农村大面积推进土地流转、以宅基地换商品房等创造了条件。因此,各地政府应加强引导,在条件成熟的农村地区稳步推进商品房居住区建设,以实现人口、资源集聚。在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居住区的安全、环保等因素,切实保障居住区的品质。

五是要大力加强村居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新建、改建的村居,技防设施应尽量对照城区的居民小区标准进行建设。特别是对于农村商品房,要尽可能安装电子周界防护系统、视频安全监控系统、住户报警系统、访客可视对讲及门禁管理系统等相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此外,要积极引导居民安装防盗门、报警器等设施,提高村民自防和村居整体治安防范能力。

六是要大力引入物业管理模式。对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要坚决防止“只集中不管理、集而放任”现象的出现,严防浪费居住区现有的治安资源;要积极借鉴、引入城区成熟的物业管理,实行村民自治管理或聘请物业进行委托管理。对已经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村居,可以在当地公安派出所的指导下,通过充分利用村庄的地形地貌,挖掘、利用村庄的显性治安资源,尽量实行封闭式管理,减少村庄的出入口,实行村民自治,由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村庄治安巡逻,提升村庄的自我防卫能力。

D631

A

1674-3040(2011)02-0068-07

2011-03-02

邱佩佩,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调研科民警。

(责任编辑史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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