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的评价类型与机理研究
2011-10-23程昊旸叶继红
程昊旸, 叶继红
(1.苏州大学教育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2.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中国已逐渐从一个农业大国转变为工业化国家,并正在经历着更加深刻的社会结构变革。工业化对土地提出了更多需求,社会效率原则也使得那些低生产率的农业生产活动逐渐遭到淘汰。农民数量急剧减少,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迁移,从而生成了失地农民这一新的社会群体。
目前失地农民问题已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视角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对于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的研究相对较少。在有限的研究中,主要基于以下两种不同视角:第一,单维度的研究,是指对总体生活满意度的研究。例如,叶继红通过对南京城郊失地农民的研究发现,失地农民的总体生活满意度不高(得分2.89,介于“一般”和“不满意”之间,接近“一般”),尤其是对经济收入和生活条件感到不满意,收入问题已成为制约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的最关键因素。[1]同时发现,失地农民的社交和休闲等高级需要不敏感,工作环境不理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失地农民的生活满意度。吴丽通过对我国东、中、西三个地区的比较研究发现,失地农民在总体生活满意度上呈现出中部地区(南昌市3.64分)>东部地区(杭州市3.29分)>西部地区(贵州省荔波县3.13分)。[2]第二,多维度的研究,是指对特殊生活满意度或分项指标生活满意度的研究。陈立新对湖南三市的调查研究表明,失地农民家庭总体生活满意度为2.87分,各项满意度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家庭住房条件满意度(3.73分)、社会交往满意度(3.07分)、闲暇生活满意度(2.73分)和收入满意度(2.32分)。[3]
然而对于一项特殊生活满意度研究来说,很可能包含了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意义。例如评价对经济收入的满意程度,对于失地农民来说就可能有如下几层含义:①相比于过去的务农生活,经济收入是否有了显著增加;②与周围一同搬迁的邻里比较,自己的收入是否与他们相近;③在与迁入地区的原著居民比较时,自己的经济收入能否使自己获得与他们相等的物质生活条件与社会地位。对于这三个方面的不同强调很可能就导致了对生活满意度的不同解读和回答。
在借鉴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尝试从比较的视角,考察在不同比较对象情形下,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变化情况。然后根据所得数据材料,进一步归纳出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的评价模型并阐释该模型的形成机理,据此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理论支撑与研究方法
(一)理论支撑
与本研究有关的理论主要是相对剥夺感理论和认识失调理论。“相对剥夺感”(Relative Deprivation)属于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范畴,该理论最初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斯托福(Samuel A.Stouffer)[4]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前两卷《美国士兵》一书中首先提出的。他通过对美军人员的素质及心理状况的调查发现,美军中一些升迁较快的成员,反而是最心怀不满的人。因为他们始终把军中地位显赫的高层人物视为参照群体。通过在权力、收入、声望等方面的比较,发现自己总处于劣势,从而觉得自己受到剥夺,老是被滞留在通往理想职位的道路上,对于早已定格在心目中的参照物似乎总是可望而不可及。这就是相对剥夺感。这种剥夺感主要与士兵感知到的、与之比较的参照群体的差距有关,它是一种社会比较的结果,但并不表明他们获得的绝对量的下降,因而是相对的。这一理论后经默顿(Robert K.Merton)[5]等人得到进一步发展。在我国学界,李汉林、李路路[6]也曾将参照群体作为指标来探讨单位成员的满意度和相对剥夺感。
认识失调理论(Theory of Cognitive Dissonance)是由美国心理学家费斯汀格(Leon Festinger)[7]1957年提出来的。费斯汀格认为,每个人的心理空间中包含多种多样的认知因素。这些因素既是人对外部世界和对自我的种种认识,也可以是某种行为的表象或再现,甚至是对未来事件的期待,各种有关的认知因素会以各种组合方式并存于人的当前意识中。认知因素之间的关系有三种可能性,即协调、失调和不相关。在它们之间既相关,又不一致的情况下,就会导致失调,而当个体同时经历两种或多种彼此间不协调的心理过程时,就是认知失调。在上述思想指导下,费斯汀格提出了有关认知失调的两大基本假设:第一,作为一种心理上的不适,不协调的存在将推动人们去努力减少不协调,并力求达到协调一致的目的。第二,当不协调出现时,除设法减少它以外,人们还可以能动地避开那些很可能使这种不协调增加的情境内外因素和信息因素。费斯汀格对减少失调提出了三种方式:①改变我们的行为,使行为与失调的认知一致;②改变其中的一项认知失调,来为我们的行为寻找理由;③增加新的认知,来为我们的行为寻找理由。
就本研究来说,失地农民在与他人作比较的过程中,任何细微的差异最终都会影响他们对于总体和特殊生活满意度的评价。也就是说,由比较而产生的相对剥夺感实际上成为了他们评价的一部分。同时,任何评价的行为都是通过比较得到结果后,加入认知因素协调认知的结果。因而,相对剥夺感和认知协调与否就共同影响到了他们对生活满意度的评价。
(二)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和深度访谈法搜集资料。调查对象是居住在苏州、无锡两市农民集中居住区内年满16周岁、居住2年以上的失地居民。
在操作上,先从两市随机抽取5个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新桥镇绿园小区与康宁小区、胡埭镇莲杆新村、苏州工业园区荷韵新村、车坊镇崧泽家园、唯亭镇东亭家园),然后运用非随机的配额抽样和偶遇抽样方法,采用自编的居民生活满意度问卷(由“与过去比较”、“与同时期搬迁居民比较”、“与定居地原著居民比较”三部分组成,问卷三个分量表的信度分别为0.777、0.663、0.794,问卷总体信度为0.749,属于可接受范围),共发放300份调查问卷,实际回收285份,其中有效问卷247份,有效率为87.0%。样本基本情况见表1。
在数据处理上,采用SPSS18.0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对于问卷中的评价问题采用Likert五点量表计分法,按1~5分由低到高,分别代表“很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比较满意”、“很满意”。在定量分析上,首先计算出失地农民总体生活满意度,然后通过用以反映总体生活满意度的各项指标为自变量,以总体生活满意度为因变量建立回归模型,包括“与过去比较”、“与同时期搬迁居民比较”、“与迁入地原著居民比较”3个模型。通过运行该模型来探讨影响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各种因素,为定性分析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的评价类型与评价机理提供依据。
表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N=247)
三、数据结果及分析
(一)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评价类型
问卷显示,失地农民总体生活满意度为3.28分,属于中等满意程度,介于“一般”和“比较满意”之间,接近于“一般”。回归分析发现,当失地农民与过去比较时,影响生活满意度的因素分别是物质生活、精神娱乐、社会保障、经济收入;当失地农民与同时期搬迁的居民比较时,影响生活满意度的因素分别是补偿额度、社会地位、物质生活、社会保障;当失地农民与迁入地原著民比较时,影响生活满意度的因素分别是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家庭消费、精神娱乐(见表2)。综合来说,对于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评价影响较大的因素主要有:补偿额度、经济收入、物质生活、社会保障、精神娱乐、社会地位。如果对这些因素进行归类,大体上可以归为物质型因素和精神型因素两大类。
那么,失地农民究竟是如何评价自己的生活满意度?上述因素又是如何起作用的?为此,引入两个指标:“客观性程度”(评价时失地农民是否承认搬迁后客观条件的改善及其程度)和“开放性程度”(即评价时失地农民是否与他人进行比较及其程度)。根据两个指标形成评价的坐标图,进而生成失地农民的生活满意度评价的4种类型,即:乐观型、消极型、情绪型和理性型(见图1)。
注:*p<0.05,**p<0.01,***p<0.001。
图1 失地农民一般生活满意度评价系统
1.客观—封闭型
这类居民在开放性程度上较低,他们不愿意过多去关注他人的生活,而是倾向于自我比较。对于自己生活的评价,这类居民的客观性程度比较高,他们清晰地给出切合实际的评价。对他们来说,自身生活的变化是最为重要的,其他人生活怎么样,对他们影响不大。因此,搬迁后他们生活质量的改善,无论是物质方面还是精神方面的,都令他们满意。从分类的角度来看,他们属于乐观型。
2.主观—封闭型
这类居民在开放性程度和客观性程度上都比较低。他们一方面不与他人进行比较,另一方面对搬迁后的生活变化缺乏客观、实际的评价。他们往往忽略搬迁前后自身生活条件的改善,消极地作出反应。在他们看来,自己的生活质量由于受到征地拆迁的影响较以前下降了,因而处处不顺心。从分类的角度来看,他们属于消极型。
3.主观—开放型
这类居民的开放性程度较高,他们在评价生活满意度时较多地和他人进行比较,但同时他们也不能客观地看待和接受自身生活的变化。对他们来说,虽然自身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与他人相比自己的进步就显得微乎其微,于是心态开始失衡,对生活满意度的感知出现情绪化。从分类的角度来看,他们属于情绪型。
4.客观—开放型
这类居民在开放性程度和客观性程度上都比较高。在他们看来,失地之后生活的变化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正常的。由于具有这样的积极心态,他们对于当前的生活能够进行客观的评价。他们觉得自己的生活质量的确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并且其他人的生活质量也有所改善。尽管客观上也存在少数贫困家庭与一些富裕人群在收入上的差距悬殊,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总体上对自己的生活状况持满意态度的理性评价。
(二)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评价机理
上述关于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评价的4种类型,可以运用相对剥夺感理论和认知失调理论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解读。
1.对于乐观型群体
该群体并没有深刻体会到相对剥夺感,认知上也很少,甚至没有出现不协调。由于他们更多地采取内向关注,所以相对来说更少觉得自己没有获得应当享受的条件。在他们看来,物质型和精神型因素的重要性并不取决于他们实际量的大小,也与其他人在这两方面获得的量无关。他们关注的仅仅在于自己生活的各个方面究竟比过去进步了多少。他们评价的标准很简单:那就是我现在比过去过得好。访谈中一位老伯说:“比起以前呢,现在生活各个方面还是可以的。环境的确好多了,出行方便多了,文化娱乐活动也不错,以前这些都没有的。”也许他们在生活的某个方面还不尽如意,但他们很乐观。在心理学上,这是一种对其信念与态度施加的强制满足(constraint satisfaction),目的在于达到认知上的协调[8]。对失地农民而言,在评价生活满意度时,上述两类6大因素具有同等效用。自我认知的平衡,使得他们很少去找寻理由进行自我调整,他们乐于接受当前的生活状况,觉得甚为满意。
2.对于消极型群体
该群体感受到了较大的相对剥夺感,他们的认知出现了较多的不协调。他们觉得自己的生活水平仅仅停留在过去甚至不如以前,而对当前取得的生活条件改善关注不够。一位姓孙的被访者抱怨说:“现在的生活跟过去比哪有进步啊,以前在农村,蔬菜基本上是自家种的,吃水,家里有小井,煤气基本不用,因为有灶台。到了这里,除了呼吸的空气不要钱,其他什么都要钱,物价还一个劲地涨。”心理学认为,一旦人们采用了思考和行动的习惯性的方法,他们常对环境中需要注意提供信息的方面视而不见。[9]他们关注物质型因素,但是这种关注是片面的。由于感受到了物质生活上的差异,因而引发了精神层面的连锁反应,在社会地位上感觉一落千丈,精神娱乐生活也毫无意义,于是失去了努力的动机而随波逐流。总的来说,夸大的物质差异激起了该群体更大的相对剥夺感,引发了精神层面的失衡,消解了个人努力意愿,进一步拉大差异,形成了一种评价的恶性循环。
3.对于情绪型群体
相对剥夺感在这一群体中有极大的体现,他们的认知也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不协调。该群体成员极易被他人的积极因素和自身的消极因素所影响,夸大他人拥有的,贬低自我所得的,从而放弃努力,使得相对剥夺感被无限制地放大。调查中有人愤愤不平道:“像张家港的拆迁要好很多,反正我们江阴的都不行。这边就是面子工程,别人到这里来看看是蛮好的呀,但其实大家的生活一点都没有变好,反而更差了。”“土地补偿么,有社会关系的就多拿点,没有关系的就少拿点。我嘛比别人也好不了多少。”这一群体在生活满意度的评价上,物质型因素再次占据主导地位。与消极型群体不同的是,精神型因素不都是受物质型因素所影响,它部分地被该群体认定为是引起物质差异的重要原因,也就是,因为社会地位的关系,自己享受不到应有的机会和待遇。虽然主导因素是物质型的,但是深层次的原因是感觉社会地位、社会关系上不如人,所以导致了物质层次上的不同。他们在评价时更多倾向做出外部归因,强调他人的优势,而较少考虑自身努力方面的原因,并且较少愿意付出实际的行动来改变现状。
4.对于理性型群体
理性型群体既感受到了相对剥夺感,同时也没有受其太大的影响。虽然他们的认知也出现了不协调,但是他们很快用理性的方式予以调整。一位被访者这样说:“人与人之间总是有差别的,家庭条件总有比我好的,在发展的前提下,人是不会满足的。我的心态还是蛮平稳的,所以我对现在的生活还是比较满意。”适当的相对剥夺感和认知失调使他们的评价更加理性,也能促使这一群体为了更好的生活而付出努力。他们在感知生活满意度时通过引入自身、他人以及社会方面的因素,或是通过付出努力来协调认知,理性地评价当前的生活状况。在这一群体中,物质型因素的影响会被弱化,也就是说只要与他人物质差异不是很大,他们就会将物质因素放在恰当的位置予以考虑。相应地,精神型因素逐渐得到了加强。正是由于物质上可能与别人存在差距,所以这一群体就更需要寻求精神上的慰藉,加大其权重,来弥补这种差距,平衡心态,使自己更好地为生活而努力。
三、结论
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的不同类型及其生成机理表明,该群体对于失地后生活状况的感知和评价是不同的,这既与他们在评价时所参照的群体有关,也与他们获得的实际补偿与安置情况有关,同时还与他们各自的人力资本存量和生活态度有关。由于失地农民在生活满意度的评价机理上存在差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失地农民非农化的过程中也要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对于乐观型群体要予以一定的鞭策,挖掘他们的潜力,对于消极型群体要给予帮助(如就业培训)和示范使其重拾信心,对于理性型群体要加以鼓励令其保持,对于情绪型群体要进行耐心的引导并予以适当的理解和关怀,从而最大限度提升失地农民整体生活满意度。
作为失地农民,他们既要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先天不足(如缺乏职业转型所需的专业技能),也要善于发现自身的一些优势,例如吃苦耐劳特性就是许多城市人所不具备的。因此,要客观、理性地看待和评价自我,在进行比较时,既不要盲目乐观于自身条件的改善,也不要悲观于他人较自己更多的所得。真正的成功,生活质量的提高,还要靠自身努力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