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对农产品流通的影响①
2011-10-18西昌学院马小丽
西昌学院 马小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贸市场在传统的流通方式中已经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当前我国的30多个城市开始尝试进行农贸市场改造试点,“农改超”已经成为当期完善流通方式的重要方式。所谓“农改超”是指特定的农产品投资主体,例如大型超市,在政府制定的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建设或改造生鲜超市化,主要责任在于承担该区域范围内的生鲜农产品销售。农改超改变了农产品的投资主体,为政府制定特定投资主体,而不是以前的农贸市场,他是农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流通方式上说,农改超大大提升了产品流通速度。(周洁红,金少胜,2004)。邓俊淼,戴蓬军(2006)指出生鲜农产品是人们生活最主要的消费产品,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但是当前农贸市场状况下,生鲜农产品的流通方式比较曲折,流通环节过多,造成大量的生鲜农产品在流通中的损坏,或者农产品营养元素流失。改善当前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效率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农产品的快速流通,也必将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
1 农产品流通中的问题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生鲜农贸产品流通过程中的腐烂损耗率达到近30%,损耗率是欧美国家的4~5倍。”我国每年生产的生鲜农贸产品从生产到最终消费,损失率高达30%,然而纵观国外数据,发达国家的损耗率基本均位于5%以下水平。仅果蔬一类,我国一年仅果品就要腐烂多达1200万吨,损耗金额超过1000 亿元。蔬菜腐坏比例更高。农产品流通问题众多。
1.1 流通环节多、时间长
农贸市场生鲜产品流通环节多,流通时间长,传统的农产品流通过程如图1所示,流通中, 参与交易主体多, 规模小, 导致流通费用高。据调查, 加工好的农产品在最终消费市场中的价格,要比未经任何加工包装的蔬菜价格高3~10 倍。
图1 传统的农产品流通过程
1.2 物流技术水平落后,普遍缺乏先进的科技和信息技术支持
目前, 我国农产品流通是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形式为主,加上流通的区位差异,交通差异,因而毁坏率非常高。因此,促进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科技发展十分必要,以疏菜水果物流为例,农产品自土地采摘以后,到最终的消费可以形成一条冷链, 如图2所示, 其果蔬在物流环节的损耗率仅有1%~2%。这种先进的科技和信息技术支持方式国外很常见,美国的“前场后店”果蔬超市~日本农民协会的“蔬菜直销配送”,荷兰的鲜花“网络营销”。另外,现在高科技技术支撑下的超市作为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果蔬交易提供了更安全、更便利的设施,也成为消费者购买果蔬的重要组织载体。
图2 生鲜冷链模式
1.3 可追溯性较差
整个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上的交易主体都是相对独立的, 没有一家可以对处于整个流通过程中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进行监管和负责。
2 加快“农改超”步伐,促进农产品流通策略
2.1 加快物流技术发展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应用
农贸市场采购的农产品途径,一是通过农户,二是通过批发市场,因此,农产品的中间流通环节过多,造成农产品流通时间长,农产品损耗程度过大。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把现代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应用于“农改超”过程中,将会大大减少农产品供应链环节中的损耗,改变交易时间和地点限制,连锁配送因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减少了交易成本。魏娟(2010)指出,在“农改超”过程中,要加快物流技术发展及在农业流通中应用。网络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物流业的发展,也改变了物流模式,提高了物流技术,改变了传统的物流技术对时间和地点的严格要求,实现了生产到消费整个产业供应链式的管理模式。现代物流技术通过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从而提高了物流流通效率,因此农产品购、运、销、存的时间也大大缩减,产品的分销手段也进一步提高。
农贸超市还可以通过直销方式,运用现代物流配送技术,有效减少农贸产品运送、储存和分销时间,大大提高农产品流通速度。刘普合等(2009)也指出可信流通方式为基础构建新型农贸流通模式,将现代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的理念、技术引入农贸流通领域,对农贸流通各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管 同时将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产品回溯机制应用到可信流通模式,通过优选农贸流通主体,监控中间流通环节,规范销售终端,解决现有农资流通模式的弊端,实现农贸流通的可信、可控 、可追溯 、实现农贸质量的安全,以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2.2 建立健全合适的超市与农户链接方式
超市与农户链接方式分为多种,一是“超市+生产基地+农户”,这种模式是超市作为组织者,建立生产基地,开发农户进行农产品生产,这种模式优点是超市的农产品货源得以保障,另外超市可以创造“自主品牌农产品”,农产品安全问题得到保障。还有一种模式,是“超市+农业合作社+农户”,该模式下,农业合作组织在超市和农户的链接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超市不用直接与广大而分散的农户进行直接接触,通过农业合作社的中介作用,健全农产品的产业链。
王永胜(2010)在农业合作化程度较高的环境下,适合采用共同配送物流运作模式。由农业合作社联合体组织的共同配送是一种发货货主主体型的共同配送,另有收货货主主体型,物流业者主体型等不同类型的共同配送,它是由参与联合的各合作社分别从各自的客.户取得订货,并自行进行流通加工、出货,然后共同配装、同车配送。采用了“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合作社产品销售价格提高,超市采购成本降低。
2.3 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强农产品安全保障建设。
农贸市场模式下的农产品流通,对质量的安全保障很难控制,作为各个独立主体的经营者,很难控制好整个环节中的农产品质量。但是“农改超”后,超市化将会加强农产品安全保障,杨金风,史江涛(2005)指出,农贸市场超市化加强了对农业产业标准化体系要求,农产品超市收购农产品时,为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均会表明所需农产品的标准,这种情况下,加大了私人产品标准要求,以代替公共标准,显然私人标准对农产品标准化要求更加严格,而一些超大型的连锁超市,为了招标采购的便捷性,可能会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规范标准,这有利于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强农产品安全保障建设。农产品安全问题提升了农业标准化要求,“农改超”后,农产品的营销将会有大部分通过订单形式销售,因此,订单农业将会发展,作为长期合作方式,订单中对农业标准化要求比较严格,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增强农业安全,将是“农改超”实施的必然要求。朱李明(2004)连锁化经营有利于实现农产品的统一化经营和标准化经营,连锁化可以依据当前的农产品标准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销售和统一流通,而连锁化中的标准化规范指导农产品流通过程,这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也减少了企业农产品流通的成本,企业经营效益大大改善。
2.4 因地制宜,选择农贸市场超市化的组织模式
当前农贸市场超市化的组织模式在国内已经采用了多种模式,各有特点。应该根据各自区域的特点选择不同的农贸市场超市化的组织模式。山东寿光采用批发市场体系物流模式,这种模式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主要主体,起主导作用,而农产品生产者、中介组织和零售商参与该模式中,实现该模式的运行;燎原农贸市场超市化的组织模式采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零售商物流组织模式”,这种模式的主导者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而绿源采用了“龙头企业+农户物流组织模式”,这种模式的主导者是农产品龙头企业(主要指加工企业)。
国外的生鲜农产品流通模式各有特点。以日本模式为例,日本主要采用中央批发市场模式,这种模式形成的原因是基于日本成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该模式运行提供了条件,农产品自生产出现,到最终流入到消费的手中,都有一套严密的农产品运作体系的保护,因而农产品流通的效率很高。
而丹麦生鲜农产品流通模式则是农民合作社产销一条龙服务。农民合作社坚持”一人一票’原则,完善是农民自愿参加,农民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因此实现的全部利润也属于全社农民。产供销加工一体化一条龙式的管理,必将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对流通方式也是个很大的创新和完善;荷兰则是农产品物流加工一体化模式。荷兰农产品物流加工一体化模式首先得益于荷兰得天独厚的优越地理位置,因为能形成农产品中心聚集地和集散中心,因此建立的中心的农产品和食品供应的中央基地,以此与食品加工,农产品销售联合起来,生产的农产品转向欧洲或者周围区域。
[1]邓俊淼,戴蓬军.供应链管理下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探讨[J].商业研究,2006(23).
[2]周洁红,金少胜.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对农产品流通的影响[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