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ot ZX和WoodpexⅠ2种根管测量仪在根管治疗中的应用效果比较
2011-10-03文力军顾远平
文力军,顾远平
(1.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口腔科,广西 百色 533000;2.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口腔科,广西 桂林 541001)
根管治疗中,准确判断工作长度,是治疗成功的关键。根管测量仪能方便准确的测量出根管工作长度(RWL),是目前临床上较常用的方法。目前文献报道较多的高准确性根管测量仪有:Root ZX、ProPex、Raypex5[1],但其均为进口器械,价格较高,在我国一些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其应用受到一定限制。笔者应用桂林啄木鸟医疗器械公司生产的WoodpexⅠ电子测量仪测量RWL,取得良好效果,报告如下。
1 材料和方法
1.1 病例选择
选择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因患牙髓炎、根尖周炎在右江民族医学院及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口腔科行根管治疗的患者327例 (1183条根管),男175例,女152例,年龄65~90岁,均为磨牙。将327例患者随机分2组:Root ZX组165例(602条根管)与WoodpexⅠ组162例(581条根管),2组一般资料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所有患者均无配戴心脏起博器,根管内无大量液体渗出、牙术前X线片示根尖孔已闭合,无根折、侧穿、台阶形成。所有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仪器
Root ZX 根管测量仪(MORITA,Japan),WoodpexⅠ根管测量仪(桂林啄木鸟医疗器械公司),Planmeca数字化X线摄片机RVG(Fenland),K锉(登士柏,瑞士),Protaper锉(登士柏,瑞士)。
1.3 治疗方法
敞开根管口,清理根管上段,用初尖锉插入根管,2组分别用Root ZX和WoodpexⅠ根管测量仪结合手感测定RWL,依据测量结果初尖锉拍X线片;定位X线片上针尖至根尖部的距离,记录结果。根据初尖锉插针法X线片结果,分别用Root ZX和WoodpexⅠ测量仪再次测量出RWL,Protaper冠下法进行根管预备,插入主尖锉拍X线片,记录结果。
1.4 评定标准
按X线片上扩大针尖位置,参照牙体牙髓病学根管充填X线片评定标准[1],结合考虑X片根管走向,评定标准如下:1)准确:锉尖至根尖的距离≤2 mm;2)过短:锉尖至根尖的距离>2 mm;3)过长:锉尖超出根尖。
1.5 统计学方法
组间、组内测量准确率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组根管测量仪测量RWL准确率比较,见表1。
表1 2组RWL测量结果比较
3 讨论
准确确定RWL是根管治疗成功的关键。目前临床上最常用的测量根管工作长度方法有3种,即指感法、电测法和X线法[2]。手感法是通过术者的手感和患者的感觉来判断锉是否到达根尖的,这种方法要求医生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而且根尖周组织有破坏、根尖孔粗大的患牙有很大偏差。X线法是通过诊断针与牙的实际长度和X线片上长度比值以确定根管工作长度,要求X线投射时角度正确,它对于根尖孔不在根尖的牙难以获得准确数值。上述2种方法治疗偏差大,如果不结合根管测量仪,无法准确判断RWL。Root ZX是第3代产品,在同一根管使用2种频率的电流,它的测量值不受根管电解质的影响,有很高的准确性,本研究结果显示:未结合插针X线片法,Root ZX准确率是87.21%,WoodpexⅠ准确率是 84.68%, 两者统计学上无明显差异(P>0.05)。初步判断出根管长度后,再拍X线片,仔细分析并消除一些影响根管测量长度的因素,如:根管过湿润、残髓、根管内残留的一些牙科材料等因素,这些因素会造成测量过短。测量过长主要由于测量仪接触问题造成。结合X线片结果再次电测法测量,其准确性有明显提高。此次研究数据不准确的构成因素主要为RWL过短,笔者认为:这是由于大部分牙的根尖孔不在根尖而偏于一侧,这些不在根尖的根尖孔,距离根尖平均约 0.62 mm[3],这样电测法RWL值短于X线片;并且,不正确的投射角度使会拉长这段距离。因此,临床上,通过X线片判断根充效果,有很大局限性,即使X线片显示充填物离根尖>2 mm,也不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欠充。
Root ZX和WoodpexⅠ根管测量仪在根管治疗中可以较准确、有效地测量RWL,在临床尚需用电测结合插针X线片来确定RWL,提高治疗的准确性。此外,对一些已经完成根充的病例,如果X线片显示充填稍短于2 mm,并不一定是欠充填,处理时要慎重。
[1]郑蓉,潘玉霞,章彦彦,等.Root ZX和 Raypex 5两种根管长度测量仪在老年人根管治疗中的应用[J].实用口腔医学杂志,2011,27(2):262-264.
[2]王晓仪.现代根管治疗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33.
[3]黄玮,胡楠,刘晓琼,等.数字根管长度测量仪在根管治疗中的应用[J].实用临床医学,2007,8(11):1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