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保险在水利工程建设风险管理中的运用
2011-08-15栗保山刘亚丽
杨 勇 栗保山 刘亚丽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直管项目建设管理部 温县 454850)
工程保险是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各种机器设备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的保险。它是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的保险。工程保险是财产保险的引申和发展,被公认为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一般而言,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1 工程保险的意义和适用范围
工程保险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有利于保护业主或项目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完善工程承包责任制并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必要手段。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的损失。
工程保险范围包括主体工程保险、场地清理费保险、附加工程及临时工程保险、施工机具施工车辆保险、其他工程险及附加险、工程第三者责任保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责任保险(或称雇主责任险)。
随着工程保险在我国建筑领域被人们所认识,特别是在我国基础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其在建筑领域风险管理中越来越受到重视。水利建设中的风险管理也是工程保险的一个重要领域,下面结合工程保险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中的运用谈一些体会。
2 工程保险的风险识别
在水利工程建设处理工程保险的过程中,首先要清楚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
a.自然灾害。暴雨(1h内雨量不小于等于16mm、或24h内雨量不小于50mm的降雨)、特大暴雨及洪水提前或延迟的袭击;风速达到15.6m/s,也就是通常说的7级风以上;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到的其他自然灾害标准。
b.未知的不良地质因素。未知的特殊不良地质因素超过了原有的预防能力,施工方法、程序、时间等多种因素与自然灾害耦合产生特有的、破坏力更大的风险。
c.管理、技术因素。前期项目论证仓促;勘探设计针对特殊地质地段技术措施选择不当,技术资料供应不及时,技术管理人才缺乏,擅改施工方法,工程安全防护措施投入不足等。
工程建设环境复杂,施工条件多变,及时用工程技术手段控制已知风险规避风险,依然无法避免灾害的发生,这时工程保险成为工程风险最后一道安全屏障。
3 工程保险索赔实务
3.1 工程保险合同的签订
水利工程保险首先要选择有相关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与其签订保险合同。在签订保险合同前,要与保险公司就保险合同主体进行明确,被保险人的范围要非常明确。其次就保险责任范围进行划分,明确保险损失赔偿范围。保险责任期限、免赔额等是保险责任范围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按照保险行业惯例,保险公司还会与投保人明确除外责任,对保险责任进行限制。此外,要对可能发生的保险赔偿部分确定工程计量计价的方式方法,能统计工程量的,以数量作为计量单位,如m、m3、t等,不能统计工程量的,按实际投入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资源计量。
目前水利工程投资额少则几亿元,多则数十亿上百亿元,投保额都较大,保险损失处理程序复杂,涉及面广,考虑到投保方相对于保险公司在业务知识和保险赔偿谈判技巧中的弱势地位,投保人可以考虑与专门的保险经纪公司签订合同,加强出险后与保险公司的谈判能力和索赔能力。保险经纪公司在维护投保人保险利益方面优势明显,它会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计划和风险管理方案。在与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后,由保险经纪公司组织市场询价或招标投标,选择综合承保条件最优越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公司。在与保险公司的谈判中维护客户利益,争取对客户的最大优惠。此外,保险经纪人还协助客户制定保险以外的全面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保险经纪公司是国内外保险市场所公认的专业的风险管理顾问。
3.2 出险后的处理过程
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事故,应按照先施救及时报险的原则,在发生危险或出险后首先要采取紧急施救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填写出险通知单,写清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部位、起因和发生损失的感性描述,及时向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公司发出正式出险通知书。被保险人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准备索赔申请报告。保险公司在接到出险通知书后,书面答复是否前往现场查勘。如拟确定受理,将进行现场踏勘,了解事故发生原因,调查损失范围、程度、事故性质,在受理赔案后,保险公司人员记录清点损失施救费用,审查索赔申请报告,分析现场查勘证据,查明推定事故发生前的工程原状,判定保险合同责任范围,确定受损工程恢复方案。损失价值估算包括核定预估现场清理残骸的费用,预估事故施救减灾的费用,核定各项受损工程量及单价,审查受损工程恢复方案预算。在理赔审查中核实事故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的责任,审核索赔人财务单据,查证索赔单证文件法律效力,提出理赔审核书面意见,最终保险公司和索赔人谈判达成一致,按程序办理支付赔款。整个处理过程中保险经纪公司扮演着重要角色。
作为索赔方要认真研究工程保险合同,熟悉保险责任范围,在工程实施中有明确的减灾防损预案,在事故发生时按照预案采取积极必要的施救措施,做好现场保护,对事故发生的现场、施救的过程做好记录,留下影像照片资料。报案及时,在出险通知中把发生事故的条件、原因、地点、事故的概况写明。索赔报告中的施救、损失工程量需要监理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签认。索赔报告包括一般四部分:法律依据、技术依据、事实图像依据、索赔金额及必要的单价分析。
a.法律依据。索赔报告包括被保险人及工程地点简介、《出险通知书》、事故经过等;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摘要内容包括开工报告及批准文件、与事故有关的原设计性能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批复、合同工程项目明细清单、事故应急预案及批复;
保险合同赔偿规定摘要内容包括损失项目的保险标的范围、保险期限、免赔额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计算基础、计算范围的有关规定,有关索赔、理算、理赔工作程序,合同、招标投标文件中与事故有关的条款,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遇险预案,索赔工程量表,工程量签认依据,图片资料等。
b.技术依据。技术基础资料包括工程特征说明、受损工程的施工布置、临时设施及合同工程工作范围、工程设计摘要、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摘要、工程事故发生前工程形象面貌等实际执行情况、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的调查报告与责任认定意见、有关事故的气象证明资料、受损前后的监理月报等;
受损工程修复措施及批复文件包括修复受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审批文件、恢复生产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各阶段、各项目修复工程的原始记录、施工日志、主要修复项目的监理验收记录等。
c.事实图像依据。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前后的图像资料、施救事实的图像资料、受损工程修复过程的图像资料等。
d.保险事故索赔金额的确定。主要包括索赔费用总金额、索赔费用编制说明、抢险及毁损项目损失清单及单价分析表、支付重置、修复工程费用的票据证明等。
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报告后,在保险合同约定时间内出具赔付报告或拒赔依据,保险经纪公司代表被保险人书面答疑或抗辩,保险公司根据双方谈判的结果出具理算建议书,经保险双方协商、审核确认后,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4 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出现工程损失的概率是很大的。因此,业主和施工单位不应抱有侥幸心理,而且为大型的项目工程购买工程保险,也是行业里通行的惯例。只有提高风险控制意识,加强风险防范手段的合理运用,才能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