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混凝土工程同条件养护试件
2011-08-15马宜涛
马宜涛
(深圳市水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518055)
近年来,随着水务一体化的发展,深圳水务工程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从传统的水利工程发展到传统的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在工程建设中,混凝土工程占有很大的比重,同条件养护试件作为混凝土工程实体质量的近真实反映,在施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放张、拆模、施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提供依据。同条件试件是混凝土结构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必须高度重视,在实际操作中要有具体措施。
1 术语
1.1 标准养护
标准养护指混凝土试件在温度20±2℃、相对湿度90%以上的环境中养护,当无标准养护室时,混凝土试件可在温度20±2℃不流动水中养护,水的pH值不应小于7。以标准条件下养护28天的强度,作为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的依据。
1.2 同条件养护
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试件,其拆摸时间与实际构件的拆摸时间相同。拆摸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在相应或近似的条件下养护,即在同样的温度、湿度的条件进行养护,为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临时负荷、继续施工及结构验收提供依据。
1.3 等效龄期
等效养护龄期为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到600℃时所对应的龄期,0℃以下温度不计入龄期,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天,也不宜大于60天。
1.4 同条件养护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指在混凝土浇筑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由监理、施工等各方商定,制备至少3组以上的混凝土试件,拆模后置于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适当位置并采取与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相同的养护方法,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天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进行强度试验。此强度值反映了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近真实强度。
2 规范规定
2.1 留置部位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明确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与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有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进行同条件养护的目的是验证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实体混凝土强度,因此其选定的依据应满足结构实体的检验范围。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中明确规定:“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见证下,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2 留置数量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规定:“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与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3 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的意义
a.长期以来,混凝土结构的强度一直以标准养护试件的强度来代表,并进行评定验收。但目前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管理上也存在一些问题,施工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做假试件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标准养护试件不能完全代表混凝土结构的实体强度。
b.标准养护混凝土与实体结构混凝土,除了组成成分相同外,混凝土标准养护条件下的试件养护条件、成型方式以及体积等方面与混凝土实体结构存在明显差异,其强度不能完全代表结构实体的混凝土强度,而主要代表混凝土材料配合比的特性。
c.《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 50030—2001)规定,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进行实体结构检验。《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推荐用同条件试件的强度推定结构混凝土的实体强度。
d.在建筑市场不规范的情况下增加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验是十分必要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是结构实体检验简便可行的方法,在工程实际中应广泛应用,该方法对控制施工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4 同条件试件在留置及养护中存在的问题
a.同条件试件留置部位有误。不应留置的部位也留置了同条件养护试块,如混凝土垫层、混凝土防渗墙试块、混凝土灌注桩浇筑等,在工程实际中做不到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成型方式也做不到同条件。
b.同条件试件留置方式有误。未对所有混凝土不同强度等级留置。
c.同条件试件留置数量有误。按标准养护试块的要求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规范规定: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d.同条件试件养护龄期有误。不能正确把握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龄期,在施工中有些人混淆概念,把同条件养护试件按照标准养护28天龄期对待。
e.同条件试件养护温度测温不到位,记录不准确,导致同条件养护龄期数量不准确。有些项目把测温放在白天,此方法是不正确的,得出的温度不是日平均温度。
f.同条件试件养护方式有误。同条件试件没有与所代表的浇筑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混凝土处于等同条件下养护,形成“不同条件养护试件”,结构实体检验失去验证性。
g.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经评定判定为不合格时,直接找设计单位复核验算的处理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
5 解决问题的几个对策
a.编制同条件试件留置计划。在工程开工时,由监理、施工方根据工程结构型式、工程量等共同确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见证制作方式、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标识等。
b.同条件养护试件在制作过程中应尽可能地模拟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浇筑方式,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c.正确测量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温度,正确测量当日最高气温及最低气温,建议每天测4次,取其平均值。
d.同条件试件养护方式应与结构实体养护方式一致,若给结构实体洒水,也给同条件养护试件洒水;若给结构实体覆盖,也应给同条件养护试件覆盖。
e.加强培训,使施工方正确理解同条件试件的有关规定,避免同条件试块在留置、制作、养护、质量评定时出现不必要的错误。
f.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如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方可经原设计单位核算;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6 结语
a.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基本上反映了结构实体相应部位的强度,但与标准养护的试件强度有一定的差异,也不完全等同于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护试件强度的差异主要在于养护湿度不同。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差异主要在于拌和物的浇筑、振捣和养护条件的不同。
b.只有掌握同条件养护试件正确的取样数量、方式及养护方法,才能得出有效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反映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实体质量,为混凝土工程施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提供依据。
通过以上的剖析,希望能对结构实体同条件试件有进一步的理解,在实际工程施工中起一定的指导作用,各责任主体能共同重视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试件的作用,确保结构安全,严把工程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