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达贯彻何勇同志视察调研水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11-08-15水利部部长党组书记
水利部部长、党组书记 陈 雷
(2011年7月15日)
同志们:
7月12日,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百忙之中带领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深入水利部视察指导工作,并就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视察调研期间,何勇同志观看了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系统、水利审计免疫系统的现场演示,看望慰问了国家防办值班工作人员,听取了部党组工作汇报,并就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今天,水利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何勇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水利部贯彻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刚才,矫勇同志传达了何勇同志的重要讲话。何勇同志的重要讲话,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高度,进一步强调了水利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水利改革发展特别是民生水利建设取得的成绩,以及水利系统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反腐倡廉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对进一步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要认真开展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着重加强五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地方和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情况,三是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推进情况,四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五是项目实施情况;要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一要讲求方式方法,二要强化督促检查,三要搞好专项结合,四要加强协调配合。何勇同志特别强调,在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要重点检查10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确保及时推进、按时完成,确保项目符合审批要求;要坚决纠正虚报假报水利项目骗取资金、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规使用或严重浪费水利资金的问题;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规划、“报大建小”等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以及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虚假招标等问题,是否存在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安全生产费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何勇同志还对中央纪委、监察部驻部组局工作寄予殷切希望,强调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纪律,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何勇同志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政策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何勇同志到水利部视察和指导工作,是对我们的极大鞭策和激励。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何勇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讲几点意见。
第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各项决策部署,既是水利工作的头等大事,也是水利系统的首要任务。各司局、各单位要按照年初确定的分工方案,对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开展贯彻落实工作“回头看”,进度滞后的要加强督办,加快步伐,迎头赶上;没有落实的要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落实。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准确把握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新论断新任务新举措新要求,按照全国水利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大会的部署,抓紧制定落实方案、进度安排和工作措施,尤其要抓好公共财政投入、土地出让收益统筹、地方水利融资平台贷款、农田水利建设机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务管理一体化、乡镇水利站建设等关键政策的落实力度。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组层面由我负总责,矫勇、董力同志协助,其他部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搞好配合;规计司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分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时限和责任单位,牵头司局对分工任务具体负责,其他司局和单位要大力配合,办公厅要抓好督办,驻部监察局要加强督促检查。
第二,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领导小组的要求,监察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监督检查通知、工作方案和2011年年度计划,建立了两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已对江苏、安徽、广西3个省、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重点对部直属和部分省区的22个水利建设项目进行解剖式检查,今天上午中央检查组就检查情况与水利部进行了沟通反馈。下一步,要结合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将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新任务新政策新要求纳入监督检查工作内容,一并作出安排部署。按照中央领导小组的要求,下半年检查工作由中央领导小组来组织,派出若干个由副部级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重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监督检查,建管司、规计司、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农业、审计、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配备得力人员,确保取得实效。联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地尽快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三,继续深化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11年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将水利列为5个重点领域之一。各司局要根据印发的年度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和报大建小、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以往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特别是中央检查组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集中开展整改,力争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上取得新进展,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取得新成效。同时,要把专项治理检查与监察部水利部联合监督检查、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防止因检查不到位出现盲区和空白,又要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着力提高检查的综合效应。
第四,深入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何勇同志对我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给予了肯定,并提出要总结推广水利部等部门的做法和经验。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入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管司要会同有关司局和单位,根据中央领导小组的指导意见,尽快制定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在水利行业全面推开,完善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加强信息报送与发布,加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力度,继续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促进水利建设市场的规范、有序、公正、透明。
第五,有序推进水利工程进入地方有形建设市场。水利行业有形市场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设立专业有形市场比例较小。年初,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要求水利工程要按照属地原则进入地方有形建设市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这是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管司要加强调研,尽快制定《关于水利工程进入地方有形建设市场的指导意见》,把握好统一进场、统一管理、集中交易和强化行业监管职责之间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水利项目按属地原则进入有形建设市场交易的相关工作。
第六,进一步加强水利审计免疫系统建设。2009年,我们与审计署合作,共同构建“水利审计免疫系统”,搭建了水利管理与审计联网的工作平台。审计署和我部有关部门通过实时监控联网单位的计划下达、预算安排、国库支付、资金使用、会计核算等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免疫”功能。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我部“审计免疫系统”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拓宽“审计免疫系统”联网范围,将“免疫系统”中的3个组成系统增加为4个系统,扩大联网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系统集中查询、集中监控和集中管理的功能特点,进一步发挥水利审计“免疫系统”的时效性和监督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程序,严格支出序时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认真落实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认真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要领导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水利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要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关口前移。重点围绕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和干部管理三个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形成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构建水利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审批和资金分配等权力贪污腐败案件、违反规定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案件、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案件。
第八,充分发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的重要作用。驻部组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跟进、全程参与、强化保障。要按照年初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会同机关党委、廉政办及有关司局,统筹抓好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各司局、各单位要全力支持和配合驻部组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