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发展初探
2011-08-15王忆南
王忆南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系,浙江杭州 310018)
·经济与旅游研究·
“农超对接”发展初探
王忆南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系,浙江杭州 310018)
“农超对接”是一种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各地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推进,对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降低超市企业采购成本、平抑物价、促进农民增收都发挥了一些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下一步“农超对接”的健康、快速发展。
农超对接;农产品;超市企业
“农超对接”是指农户或农业产业组织与超市企业签订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向超市企业直供生鲜农产品的一种新型流通方式,在欧美国家被普遍采用。为减少流通环节和采购成本,增强生鲜农产品经营的市场竞争力,2007年,家乐福超市在我国国内开始首先尝试“农超对接”。2008年12月,农业部、商务部启动“农超对接”试点工作。2009年、2010年,中央财政连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农超对接”。据统计通过“农超对接”,目前,我国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已经由“十一五”初期的15%提高到20%,大中型超市生鲜农产品直供直销比重达30%,在全国快消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中,已有超过五成开展了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生鲜食品基地直采。[1]
一、“农超对接”的积极作用
(一)降低超市企业采购成本,提升农产品经营水平
经过多年的发展,生鲜农产品经营目前已成为超市企业增强集客力、实现差异化优势的重要手段,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但在传统农产品购销模式下,生鲜农产品从田间到超市要经历“农民——地头收购商——批发商——批发市场——超市”等多个环节,供应链冗长,既推高了超市企业的生鲜运营成本,也降低了终端农产品的新鲜度。而实施“农超对接”,可以减少农产品中间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损耗,降低采购成本。筛选“农超对接”对象,并实施直接、集中采购,简化中间环节,既可以减少传统模式之下经常出现的农产品产销脱节现象,同时又增强了超市企业对生鲜商品定价权的掌控。有数据显示,实施“农超对接”后,家家悦、物美、沃尔玛、家乐福、TESCO等内外资超市企业生鲜商品的采购成本都下降了20%以上,销量却增长50%~200%不等,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加。[2]
(二)提高超市生鲜食品安全水平
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和政府的关注。实施“农超对接”,有利于超市企业通过契约的方式,直接参与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控,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质量。超市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等化验检测,实现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同时依托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起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机制,保证超市食品安全。
(三)促进农民增收
发展“农超对接”,有助于增加农民在农产品生产、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运输仓储等环节的就业,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进而扩大农村消费,有利于超市企业树立起扶持农业、关注民生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现阶段发展“农超对接”面临的问题
“农超对接”的初衷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但在近年来的试点过程中,却遇到了部分超市企业生鲜经营水平低、进入门槛高、回款周期长,农产品生产产业化程度低、质量不达标,农产品增值税政策不明晰等诸多问题。这些都制约着其快速发展。
(一)部分超市企业“农超对接”准备不足
超市企业生鲜经营的能力和水平制约着“农超对接”的成效。当前,不少超市企业虽然有意参与“农超对接”,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些超市企业的门店数量不多,销售规模不大,采购议价能力较弱;有些超市企业物流配送能力薄弱,不能满足生鲜商品及时、有效配送的需要;还有些超市企业缺乏开展农产品直采所需的“买手”人才。生鲜经营能力的不足,决定了很多超市企业的农产品采购主要还停留在“坐商”阶段,即坐等农产品送货上门。
另一方面,一些超市企业落后的经营理念也阻碍着“农超对接”的快速发展。在我国,传统零售业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食利型”的盈利模式,即零售企业的利润来源不是靠经营商品,而是靠收取进场费、促销费、销售返点、场地租金等来取得。这一模式导致毛利水平不高的农产品在面对高额收费时常常只能“望超兴叹”。
(二)农产品生产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还不高
“农超对接”的“农”泛指能够与超市企业长期稳定合作,保证农产品供应能力、供应质量和供应稳定性的各种农产品种养和经营主体。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生产领域存在着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农民自身质素不高、技术不强,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这些阻碍了“农超对接”的推进。“农超对接”需要农业合作组织与超市来谈判价格等细节问题,但目前我国仅有8.2%的农民加入了农业合作组织,而这一数字在美国是80%,在日本则是90%。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36万家左右,但其中的绝大多数合作社还不够规范,仅有4万多家合作社实施了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即具备了与超市对接的条件。[3]
(三)物流等配套条件不成熟
现阶段,国内市场上,特别是农村市场上,运输、加工、存储等物流环节的配套条件还很不成熟。农超对接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物流设施设备落后,物流税费不断攀升,物流成本持续增长,这些都与大规模农产品直采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物流配送效率不高,既推高了农产品的高价格,影响了农产品的终端销售,也制约了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发展。据有关部门估算,当前,流通成本要占到蔬菜价格的一半以上,但生产者却并没有从高菜价中得到实惠。相反,流通渠道不畅,还常常导致各地出现“卖菜难”,农民菜价屡创新低却无人收购,最后烂在地里损失惨重。
(四)相关税收政策存在弊端
目前我国各地农产品收购发票不统一,造成跨省抵扣存在困难,客观上增加了超市企业的经营压力。很多地方获取农产品收购和销售发票的时间较长且手续繁杂,办理农产品进项税收抵扣难度较大,导致很多连锁超市企业不得不缩小甚至放弃对农产品的直接采购,改从农产品经纪人手中收购。
三、加快推进“农超对接”的对策建议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大对“农超对接”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其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平抑物价、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可以说,“农超对接”是对农产品流通供应链的流程再造,无论是农产品销售方、农产品生产方、物流供应方还是政策制定方,都应该积极采取对策,对不适应流程再造要求的各项制约因素进行改革或破解。
(一)努力提升超市企业生鲜经营能力,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
超市企业必须积极改革经营理念,改变传统的盈利模式,由原先的“坐商”转变为“行商”,由原先的收购转变为基地采购,重新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流程,通过提高生鲜农产品的流通速度、降低流通成本,保证超市企业的货源供应。
超市企业应根据当地农业发展实情,因地制宜地选择“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或“超市+农产品公司+农户”的对接模式,从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信誉、供应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选择符合合作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公司作为对接伙伴。同时,加强农产品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将农产品经营信息,包括农产品供求信息和质量安全信息提供给供应链上游各节点共享,供上游决策参考。同时,超市企业要在免费进场、商品陈列、商品促销及货款结算等方面给予对接伙伴大力支持。针对农民更喜欢现金交易这一特点,超市企业应该重新梳理财务结算流程,缩短账期或者实行现金采购,这样才能获得农民以及专业合作社的积极配合。
(二)以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为方向,改造农业生产方式
农超对接时,农产品生产要求实现组织化、规模化、连续化、标准化,从而满足超市企业的经营需要。农业、商务、供销合作社、农技站、信用社等部门或单位,应该积极出台政策,组织、扶持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产品公司,并帮助他们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自己的品牌,制订并颁布各种农产品种植、收割、分拣等标准体系,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品牌。
(三)加快生鲜农产品冷藏供应链建设,完善物流配套条件
各级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对超市企业以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在“农超对接”方面的资金扶持力度,鼓励超市企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公司建立自己的冷库、配送中心和检验检测设施,对“农超对接”项目给予税收、信贷、用地等方面的优惠。同时,进一步支持各地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环节税费,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为搞好配送、降低物流成本提供保障和支持。
(四)尽快改革相关税收政策
流通业担当着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作用,但现阶段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种养环节,很少涉及流通环节。目前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通常实行定税甚至免税,而超市则是卖得越多缴税也越多。建议国家尽快扩大农产品流通的免税环节,解决农产品生产、购销的衔接问题。同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印制和管理办法,落实农产品进项税收抵扣政策。
人才是各项事业的根本。除了破解上述问题外,各级政府还应该通过社会和高校力量加强对农民、农村带头人的培养。有了坚实的人才基础,相信在“十二五”期间,“农超对接”这一利国利民的好事一定能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1] 王珺.我国农产品经超市销售比重升至20%[EB/OL].(2010-12-02)[2011-08-25].http://www.yicai.com/news/2010/12/616912.html.
[2] 陈岳峰.“农超对接”系列述评一:“农超”缘何青睐“对接”[EB/OL].(2011-01-19)[2011-08-20].http://www.themanage.cn/201101/403337.html.
[3] 王超.“农超”对接不可盲目跟进[N].中国产经新闻报,2010-12-15(8).
F713
A
1671-8275(2011)05-0087-02
2011-10-10
王忆南(1973-),男,安徽宣城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连锁经营管理。
石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