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蚕桑重专户现状及发展对策
2011-08-15张军
张 军
(阆中市蚕桑局,四川 阆中 637400)
蚕桑,阆中的传统优势产业。蚕桑重专户,阆中蚕业发展的基石和中流砥柱。它是随着农村生产经营形式的变化和农业生产专业化分工而产生的,并以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了阆中蚕业产业发展,促进了阆中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1 阆中蚕桑重专户现状
阆中现年养蚕9万余张,有养蚕户约1.8万户,其中季养蚕1张以上的农户约1.5万户,按其规模大小、经营形式、收入多少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1 蚕桑重点户
即户有小桑园0.07hm2以上,家庭劳动力的部分时间用于从事蚕桑生产,年养蚕4张以上,年茧款收入4000多元。全市现有蚕桑重点户10700多户,占总养蚕户的60%。
1.2 蚕桑专业户 (基本养蚕户)[1]
即户有小桑园0.34hm2以上,家庭劳动力大部分时间用于从事蚕桑生产,大蚕期零时雇用少量人员,年养蚕20张以上,年综合收入3万元以上。全市有蚕桑专业户1450户,约占总养蚕户的8%。
1.3 蚕桑业主
即户有小桑园2hm2以上,不仅承包土地栽桑,还长期雇用人员进行管桑养蚕,自己主要从事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年养蚕100张以上,茧款收入10万元以上。全市有蚕桑业主52户,约占总养户的0.3%。
2 蚕桑重专户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设备技术落后,养蚕效益较差
当前一部分重专户投入意识淡薄,养蚕设施简陋,加之不按技术要求操作,从而导致桑蚕病虫为害严重,单张产值低,经济效益差。
2.2 收入总量不高,竞争力日渐减弱
在现行重专户中相当一部分仅停留在户有小桑园0.07~0.14hm2的规模上,年茧款收入不足万元,加之栽桑养蚕事务繁多,外出务工不仅相对单纯且收入较稳定,农村相当一部分青壮劳动力都愿外出务工,而不愿在家发展蚕桑,个别地方已出现了原有重专户后继乏人的现象。
2.3 行业体制不顺,承担风险过多
蚕茧生产、收购、加工三个环节虽同在一个产业链上,但相互独立,收购部门只管收购不管服务,发展部门因受资金、场地的限制,而不可能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至有的地方连养蚕所需消毒药物都难以买到,蚕病暴发的风险大幅增加;加之蚕茧价格受收购部门的单方面控制,收购企业为保护自身利益,通过蚕茧收购价格的涨跌全部将市场风险转嫁给蚕农,致使蚕农承担着养殖和市场双重风险,利益最易受到损害。
2.4 贪求过大规模,效益难以保证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步伐的加快,蚕桑业主相继出现,这本为蚕桑业规模发展、集约经营探索出了较好的路子,但个别地方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而相应的管理及配套措施却未跟上,加之养蚕业本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养蚕季节又多在农忙时,劳力矛盾已日渐突出,同时随着规模的扩大,养殖、市场和管理等风险都明显增大,经营效益难以保证。
3 蚕桑重专户发展的对策
从阆中蚕业发展的实践来看,蚕桑重专户不仅是蚕桑致富的实践者,科技推广的先行者,蚕业发展的引路人和中流砥柱,还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指明了方向,在全市蚕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我们在蚕业的发展上,必须采取“政治上鼓励,政策上保护,经济上扶持,技术上支持”等措施巩固和发展好蚕桑重专户,以促进阆中蚕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3.1 党政重视
各级党政要进一步提高对蚕桑重专户作用的认识,组建专门的领导班子,不仅要把发展蚕桑业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更要把发展重专户作为蚕桑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好,抓落实。要将重专户的发展任务层层量化,进行目标考核,同是应对涌现出的重专户典型加以表彰和奖励。
3.2 突出重点
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互惠”的原则,采取“支部引导,典型引路,政策扶持,技术支持”的方式,认真做好“土地流转”文章,大力培育有桑园0.34hm2以上,年养蚕20张以上,年综合收入3万元以上的专业户 (又称基本养蚕户);业主应控制在有桑园2hm2左右,规模不宜过大,真正做到“能以产业兴家,能以产业留人”。
3.3 做细规划
要将现有的农户进行摸底排队,根据其情况分别规划栽桑养蚕数量,形成一二三梯队为发展对象,列入乡镇、村、社的发展规划,分年度发展落实到户,实行定向培养。
3.4 强化培训
3.4.1 强化栽养技术培训
业务部门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会、现场参观和深入农户实地指导等形式加强一步成园、小蚕薄膜覆盖育、大蚕室外蚕台育、纸板方格蔟上蔟等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每个重专户培训1~2个懂得栽桑养蚕技术的“明白人”,实行规范化操作、标准化生产。
3.4.2 强化管理知识培训
对各重专户特别是蚕桑业主还应加强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3.4.3 强化市场意识培训
要通过对蚕桑业发展规律的剖析和宣传,使广大重专户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坚定的发展信心和决心。
3.5 栽管并重
蚕桑重专户在通过不断育栽使桑树基础达到一定规模的同时,要通过良桑嫁接、肥培管理和病虫防治等措施加强已栽桑树的管理,不断提高桑叶的产量和质量。
3.6 配套设施
3.6.1 要有相应的蚕房
重专户应根据其桑树基础,配套相应的小蚕房和室外蚕台。室外蚕台以每张种蚕座面积达40m2为标准。小蚕要有专用的蚕房,并做到既能保温又能保湿,最好要有地火龙,给蚕儿创造一个良好的发育环境。
3.6.2 要有相应的用具
每户要购置一套齐备的、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养蚕和桑树管护用具,如消毒机、切桑机、悬耕机、蚕箔、蚕蔟等,特别是要配足塑料折蔟等优良蔟具,以提高质量,增加收入。
3.7 多方扶持
要按照“产业优先,基础配套”的原则,积极整合退耕还林、农林综合开发、扶贫开发、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向蚕桑重专户倾斜,做到项目随着产业走。
3.8 综合开发
根据重专户的经营管理水平,要逐步引导他们从单一的蚕茧生产,向以蚕茧生产为主体的立体农业、综合开发方面发展,如发展果桑和利用空行种菜养猪、种草养兔 (牛)或套种沙参、生姜、土豆等模式进行立体种植,循环开发,力争综合收入达15万元/hm2以上。
3.9 合作发展
要引导蚕桑重专户按照“民主自愿、共谋发展、风险共担、互惠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蚕桑专业合作社。社内,通过“六统 (统一:引用品种、小蚕共育、病虫防治、培训技术、采购物资、蚕茧销售)”解决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问题。社外,由合作社与收购企业签订生产、销售合同,实行政府指导价和二次返利,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确保重专户利益的最大化。
3.10 建立档案
要落实专人将重专户的人口、土地、各项收入,包括桑树量、养蚕量、产茧量、茧款收入分季分年载入档案,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总之,蚕桑重专户是蚕桑业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产物,它对蚕桑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前,在其发展中虽存在一定问题,但只要我们工作中善于把握矛盾的关键所在,积极主动地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引导和完善,蚕桑重专户将成为蚕桑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的重要载体。
[1]潘荣,冯永德.四川户营蚕业适度规模经营初探 [J].四川蚕业,2010,3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