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峡库区民间传统戏剧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2011-08-15熊尚全罗钰坊吴亚芳
熊尚全,罗钰坊,吴亚芳
(1.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2.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3.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厦门 361005)
论三峡库区民间传统戏剧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熊尚全1,罗钰坊2,吴亚芳3
(1.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2.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3.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厦门 361005)
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库区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结晶与民族的灵魂,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它对促进库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作为库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艺术建设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活跃部分,在库区社会主义经济、文化艺术、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已经被全社会所重视。因此,本文针对三峡库区民间非物质文化戏剧遗产保护现状,以及如何保护和开发好库区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它在促进库区社会和谐、民族文化自觉及价值认同中发挥巨大作用进行了专题研究。
三峡库区; 文化遗产; 传统戏剧
长江滋育着中国的半壁江山,长江也承载戏曲的半个天下。南宋时问世的戏曲,最初便兴起于江南。其后八百多年中,又先后有众多戏曲品类生衍、繁盛于长江流域。这条奔流万里的大江把南中国经济最富庶、文化最昌盛的江南、湖广、巴蜀等地区连成一气,为戏曲提供了一个天然大舞台。在这个大舞台上显露身手的戏曲也正像浩浩长江一样涵容博大、气象万千,始终在中国戏曲文化中占据着极其显赫的位置。作为中国第一大河的长江,正所谓中国戏曲的第一道生命线[1]1。而长江三峡库区民间戏剧更是多个族群、多种文化交汇积淀而成的库区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
一、三峡库区湖北段民间传统戏剧遗产
湖北段民间传统戏剧遗产丰富多彩,主要流传有花鼓舞、南剧、傩戏、杨花柳、灯戏等戏剧剧种。
1.建东花鼓
归州建东乡 (今秭归茅坪镇)民间流传的花鼓产于清末,剧目较多,分正本戏 (正剧)和三花戏 (喜剧)两类,题材多为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忠孝节义、神话传说等,也有生活小戏,如《张秀英叨嫁妆》、《何氏劝姑》、《张德和休妻》、《张三接哥哥》4个人物故事互相连接的小戏,表演诙谐幽默,颇受群众欢迎。剧本来源有三:一为鄂东流传过来的东路花鼓剧本,二为皮影戏脚本改编的剧本,三为民间唱本改编的剧本,作为正戏之前的垫戏。现今遗留下来的剧本有《南山耕田 》、《武大报喜 》等 9个。
其唱腔分梁山调、北路、南路三类。梁山调是建东花鼓中应用最广的唱腔,分窄声 (花旦)、粗声 (小生)、老声 (老声和老旦,唱法不同)、三花脸 (净、丑);北路、南路同皮影戏相似;文场有京胡、二胡、唢呐,武场有板鼓、小鼓等。
2.南剧
又名施南调,恩施自治州的地方戏剧,因其擅于演唱连台大戏,俗称“高台戏”、“人大戏”。明末清初,容美田氏土司引进楚调、秦腔、昆曲,形成了南剧雏形;在后来的发展中,同本地民间音乐、土俗相结合,于清乾隆年间成为地方色彩浓郁、群众喜闻乐见、流行区域较大的民族戏剧剧种;南剧声腔高亢,南路,(似二黄),北路 (似西皮),上路 (梆子腔 )为主,兼有昆曲、杂腔、小调。表演分生、旦、净、丑四行,各行文武兼备,重扮妆、做功。表演中也有沿袭土俗的,穿土家装束,如头戴丝帕、身穿短衣、脚缠绑带、腰挎单刀等。南剧剧目极其丰富,剧目近千个,多为传奇和历史故事,最著名的有《八义图》。
3.傩戏
俗称“傩愿戏”,一种戴面具表演的戏剧,流行于恩施自治州和湘西自治州的一些县市。旧社会时期,群众祈神降福、酬神消灾、拜神许愿时就请戏班演唱傩戏。傩戏班称为“坛”,班主称为“坛主”,六七人即可开坛唱戏。傩戏班也可同南剧同台演出,称为“双合班 ”[2]。
傩戏面具有 24个,每个面具一个故事,分别表示凶神、善神的性格;角色分生、旦、净、丑四行,丑角表演时腰、腿、手三不伸,常走矮子步;四行各有唱腔,均为联曲体,上下句声腔,演唱时只需锣鼓伴奏,故又称“打锣鼓”。主要传统剧目有《孟姜女》、《青家庄》、《鲍家庄》、《拷打小桃》四大本戏,生活小戏有《瞎子闹店 》、《双怕婆 》、《蠢子回门 》、《买货 》、《大烧香 》等。
4.柳子戏
俗称“杨花柳”,又名阳戏,流行于湖北五峰、鹤峰、咸丰、来凤等地。其声腔源于四川梁山调,传入鄂西南后与当地民间戏曲和语言相结合,逐渐演化为具有特色的小戏。柳子戏角色原只有生、旦、丑三行,后受大戏影响,增加了净角;主腔分为两种,一为本嗓唱平腔,二为真假嗓结合,尾声翻高八度,称之为“新柳子”。鹤峰至今两种唱法并用,主要为后者,以 2-6弦的大筒胡琴为主奏乐器,曲调唱腔颇有“扭曲感”。
柳子戏传统剧目约有 100多个,反映家庭生活的小戏俗称“一家之戏”;移植南剧的如杨家将、三国戏叫“一国之戏”。现存主要剧目有《兰桥会》、《槐荫会 》、《解带封官 》、《哈巴拜年 》等[3]。
5.三小戏
戏角分生、旦、丑三行,所以称之为“三小戏”,有的地方也称之为“灯戏”。主奏乐器为大筒胡琴,琴筒大,杆短,不用千斤,定音 2-6弦 (老生定 3-6弦 ),音色浓厚,唱腔音乐具有鄂西、川东山区民歌风味,旋律明朗流畅,节奏鲜明欢快,唱词道白多为方言,生动形象,富有乡土气息。
灯戏主要为主家邀约演出,春节演出称之为“贺年灯”,祝寿演出称之为“寿灯”,婚嫁演出称之为“喜灯”,祈神还愿演出称之为“公灯”,与南剧同台演出称之为“风绞雪”。传统剧目现存 60多个,主要剧目有《挑女婿 》、《姚癞子招亲 》、《古老六做媒 》、《神狗劈材 》、《荷珠配 》、《扬州取鼓 》、《胡八戒赌 》、《洞宾点单》等。
6.茅古斯
又称之为“毛故事 ”、“毛古人 ”、“故事帕帕 ”、“故事拔铺”、“故事”等,是土家族人民纪念祖先开荒拓野、艰苦创业的一种极其古老的原始戏剧舞蹈,主要流传于宜昌境内土家族聚居区。因他们个个身穿茅草、稻草、树叶编织的草衣,头戴草帽并用五根草辫围拢,故群众称之为“茅古斯”。茅古斯有比较完整的情节,有固定的场次和人物对话,有狩猎、砍火、撒小米、挖土、扯草、打粑粑等动作,其场次因地域不同而大同小异,如永顺双凤溪有“扫堂”、“烧山挖土”、“打猎”、“钓鱼 ”、“学读书 ”、“接新娘 ”、“接老爷 ”等节目 ,但也有不同的 ,如“纺织 ”、“捕鱼 ”、“薅草 ”、“捡菜籽 ”等。一般是每夜演一场,表演人数不固定。
从整体来看,茅古斯具有戏剧雏形,但又与舞蹈结合表演的,其舞蹈刚劲雄健、动作粗犷、潇洒大方,不少学者将它列为舞蹈。可以这样认为,茅古斯是一种原始的具有戏剧、舞蹈双重性质的戏剧性舞蹈。
二、三峡库区重庆段民间传统戏剧遗产
重庆段民间传统戏剧遗产有着独特的巴渝气息,主要流传有皮影、阳戏、踩堂戏、土戏、木偶戏等戏剧剧种。
1.皮影戏
有的地方又称之为“灯影戏”,流传于三峡各地,现今主要存于云阳、梁平等地。皮影戏系以牛皮制成各类人物、飞禽走兽、花木、宫殿等外形,用灯光将其侧影投射在一面白布上,从而表演故事情节。由 5-7人组成一个戏班,艺人们边唱边演。梁平的皮影戏已有 200多年历史,仁贤乡黄氏灯影木脑壳戏班,现今大约已有 15代传人;梁平虎城乡猫儿寨吴氏灯影班的皮影造型别致,人物头大、鼻高、身短,具有梁山年画的特点。各地皮影戏剧目以神话故事为主,主要有《西游记 》、《封神榜 》、《夺印 》、《飞夺泸定桥 》等。
2.阳戏
主要流传于涪陵、酉阳、武隆山区,具有仪式性、假面性、古朴性等演艺特色。它因乡民还愿而起,人们通过演唱阳戏、跳舞驱邪,达到娱神还愿的目的。酉阳阳戏戏班子的成员最少由 10人组成,表演时头戴面具,以白布裹头,仅余双目观察环境,他们手拿法器和乐起舞,或司乐或扮角,或跑龙套等等。
阳戏剧本没有详细的角色对白,只有基本的剧情介绍,剧情内容依然靠口头传承。其主要剧目有《蓝继子 》、《杜老送子 》、《解带封官 》、《大孝记 》、《蟒蛇记 》、《恩哥记 》、《硃砂记 》、《仙女配夫 》、《李子英求名 》、《五台搬兵 》、《四郎探母 》、《陈光蕊赴任 》、《冬梅花 》、《宝扇记 》等。
3.踩堂戏
主要流传于重庆巫山、湖北巴东等地,意即在厅堂、堂屋表演的一种小戏,堂戏被列为全国三百八十多个地方剧种之一,是巴东土家族的地方戏,也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五大地方剧种中的一种。演出场面小,灵活简便。表演形式简单,戏班一般不超过 9人,场面 4人,演出人员 4-5人,以生、旦、丑为“台头”。其表演程式为:无圆场,只绕四方形的四角转换,台步活动范围不超过方丈,台步转换要领是“左一、右二、进三、退四、猛转身、再换角”,在换角时要先退一步再向前走,这既是舞台中最精彩的动作,也是最难的动作;文武官员出场成龙行虎步,文官出场必须先撩袍,武官出场必须先亮靴,小旦出场后立丁字步,罗裙必须要圆,老旦出场收紧双脚。表演时眼随手转,粗犷夸张,生动诙谐。
踩堂戏角色化妆简单,唱词道白通俗易懂,唱腔优美动听,其唱腔由大筒子、小筒子、唢呐 3部分构成,大筒子腔有着浓郁的地方特色,与梁平山调颇有渊源。乐器伴奏分文、武场,文场用于伴唱或表演,武场用于出场开战。现存主要剧目有《楼台分别》、《金刚说书》等。
4.石柱土戏
石柱土戏是有着石柱民间特色的自娱性戏曲剧种,主要流传于石柱县沙子镇、中益乡、湖镇、官田等地[3]526。是以土家族民间舞蹈为主要表演形式,分阳戏和阴戏。前台有演员演唱或舞蹈的为阳戏,反之,前台无演员,由内台伴唱队歌唱表现内容,或配以木偶表演的为阴戏。一出土戏往往由阳戏和阴戏共同组成。土戏表演于宗教仪式场合,称为“宗教还愿戏”。它以民间传说、神话为文学戏剧内容,以经过加工精炼的本地锣鼓 (樵氏锣鼓)伴奏,以自己改编的民歌、山歌为唱腔,以“穿花 ”、“拜罗汉 ”、耍棍、舞刀、南拳北腿等民间舞蹈、武术为基本动作,化妆演唱。表演中行当齐全,唱、做、念、打俱重,表演出色生动。
所唱内容均取材于土家人流传的神话传说、宗教故事和民间故事的剧目,即神事,又称为还愿戏,主要剧目有:《引生 》、《请神 》、《发帖 》、《拨路 》、《蹚生 》、《回熟 》、《放牛 》、《陈公 》、《急事催愿 》、《土地报台 》、《镇宅 》、《发二奏 》、《清宅 》、《迎圣 》、《勾愿 》、《龙船》、《狮子》等一整套 24折戏,是根据道教平还 (坐唱)24戏演化而来。另一类是根据土家人日常生活事件创作的剧目,即民事剧目,也称为喜庆戏或镇邪戏,主要有:《四值功曹 》、《红灯记 》、《拨路先锋 》、《八仙庆寿 》、《二郎降孽 》、《金童玉女 》、《武王伐纣 》、《打菜娇 》、《安安送米 》、《二王下山 》、《谢财神 》、《苏秦背剑 》、《山王捉蛇 》、《太公钓鱼 》、《背鞭过关 》等。
5.木偶戏
木偶戏有杖头木偶和布袋木偶戏两种,杖头木偶民间俗称“木脑壳”,布袋木偶叫做“被单戏”[4]96。万州区流行的木偶戏主要为杖头木偶,以演唱川剧剧目为主。演员用三根操纵棍举起长约 2尺的木偶,边操纵边演唱。开县、万州都是白天演木偶,晚上演皮影,主要动作为操纵木偶做扳翎子、踢尖子、翻筋斗、变脸等,现存剧目主要有《猪八戒背媳妇》等。
三、浅析三峡库区民间传统戏剧遗产现状
1.文化生存空间缺失
第一,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艺术,库区民间传统戏剧逐渐淹没于现代化浪潮中,遭遇现代文明的冲击,渐渐失去了生存土壤。传统民间戏剧是一种抒情的艺术,并不十分注重情节的曲折或离奇,而且剧情发展缓慢,受电影、电视、扑克和麻将娱乐的冲击,戏剧观众越来越少。所有这一切都和现代人的性情与审美情趣大相径庭。
第二,库区民间传统戏剧生存空间被打乱,很难重构。随着三峡工程的建设,库区百万移民已经进入尾声,原民间戏剧传人和艺人被迫分散,很难再度联合,丧失了集体表演和创作的空间。可以说,传统戏剧在农村赖以生存的基础已经没有了,而且这种发展趋势是不可逆转的,从而使得库区民间传统戏剧迈入了“冰河时期”。
2.不科学的保护与开发阻碍了其发展
第一,保护认识出现了偏差。传统民间戏剧具有显著的两个特点即可变性和多样性。可变性即每一种剧种都要经过不同的发展阶段,多样性即每一个剧种都有其民族的和地域的以及剧种的特点,各剧种目前也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5]。我们保护民间传统戏剧,应是保护其各个阶段的艺术创造,是在发展中保护,而不是使其凝固化,让它停止前进的脚步。这就是库区民间传统戏剧保护存在的严重缺陷。
第二,现今大多数戏剧遗产的普查和保护只注重之前的老剧本的收集和整理,而没有注重或很少注重剧本的再创造,使被保护的戏剧真正地成为了“标本”,严重阻碍了民间戏剧的发展。
第三,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能申请省级甚至国家级遗产名录,随意更改剧本和演唱形式的“伪造戏剧”现象随处可见,使其民间传统戏剧失去了“传统”和“民间”。
3.传承断代
一是后继乏人。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库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打工或远走他乡,致使出现了“386199”现象,即只剩下妇女、儿童、老人留守家园;同时老一辈艺人年事已高,更无年轻一代愿学习传统技艺,戏剧传承从而出现了断层。
二是政府投入较少,主要传承人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发扬和传承民间传统戏剧,使之濒临失传。
四、三峡库区民间传统戏剧遗产保护对策
民间传统戏剧的特点是与民族、地域以及各种人文环境紧密相关,因此保护其发展也是保护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而自古以来长江三峡库区就是多个民族和族群的交汇之地,融会了丰富的民族文化,传统戏剧正是其表现形式。我们如何保护好民族文化中的传统戏剧,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库区戏剧遗产的静态保护
第一,剧本是戏剧的主要根基,我们必须注重三峡库区民间传统戏剧的剧本收集和整理,同时湖北和重庆政府必须积极对库区现存主要传统戏剧进行普查和整理,对其主要剧目科学整理后进行排演和影音记录;另一方面,政府应积极组织专家和学者对库区现存民间戏剧进行普查,对现存主要剧目剧本加以研究整理出版或者建立相关档案库。
第二,原有基础上再创造。两地政府应积极出资帮助戏剧传人和艺人进行戏剧表演和剧本的再创造,在创造中寻求更好的发展。
第三,做好库区民间传统戏剧的理论建设。库区民间传统戏剧的理论建设,包括两大部份,一大部分是基础理论的研究,比如民间传统戏剧的发生学研究、美学特征研究、分类学研究等等;理论建设的另一部分是结合民间传统戏剧发展的实践及理论建设。比如,当前在深入生活与深入民族文化传统方面的问题,如何向汉族戏剧借鉴的问题,民间戏剧的艺术定位问题,民间戏剧的衰亡问题,民间戏剧的剧本文学创作的特色与局限问题等等,都值得我们予以关注。
2.库区戏剧遗产的动态保护
第一,两地政府应联合组建库区民间传统戏剧研究所,聘请高校相关专家,积极做库区戏剧遗产的研究保护工作,招收有志青年或年轻一代艺人进行专业的教育和培训,使得后继有人。
第二,扩大戏剧保护范围。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专家们多强调要保护艺术的原生态,但对戏剧来说,没有固定不变的原生态,它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显现出不同的文化价值,都应该保护。
第三,政府应处理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文化体制改革要解决剧团的生存问题,保护文化遗产也必须留住人,留住戏班、剧团;但不是单纯为留住人和团,戏班和剧团生存下来要承担保护文化遗产的任务。所以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遗产保护应在共同的目标下统一起来。
第四,两地政府应狠抓库区基层文化建设,让各文化馆 (站)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积极收集散落于民间的剧本、剧目和戏剧行当,挖掘埋没于民间的其他戏剧传人。同时通过媒体、报刊等做好文化宣传,提高大众的保护意识。
第五,两地政府应积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协助库区非遗传人,积极组织库区民间戏剧汇演,唤醒大家对戏剧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扩大库区民间戏剧的社会基础。
第六,创作名牌剧目系列。要实现库区民族传统戏剧保护和传承的总目标,第一位的工作就是必须具有名牌剧目,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系列的名牌剧目,什么样的剧目才能说是名牌剧目呢,就库区民间传统戏剧而言,应该有这样的几个标准:一是质量标准,名牌剧目应是具有浓郁的民族文化气息与鲜明时代精神结合的剧目;二是名牌剧目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建设名牌剧目,应该作为一个战略来考虑,在整个剧目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来进行。目前我们在这方面的缺点,正是缺乏战略性的考虑。比如土戏,就忽视了传统剧目的整理与创新,剧本又过分单一,缺乏比较,反过来又阻碍了剧目创作质量的提高,所以没有了自己的生存文化空间,成为了“活化石”。
五、三峡库区民间传统戏剧遗产保护性开发建言
濒危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普遍特征,也是民间传统戏剧的一个普遍趋势。有效地对库区民间传统戏剧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是对民间戏剧遗产的最好传承。民间传统戏剧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保护较充分,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不可避免地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如何让库区民间传统戏剧遗产得到保护性的开发来实现其现实经济价值和发展,笔者认为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探索的领域。
第一,以三峡旅游为契机,打造人文旅游戏剧精品,实现“输血”转至“造血”。一是对民间传统戏剧的保护和开发不可能完全依赖静态的博物馆式保护和“输血”式的国家投资,而应当维护或恢复其适宜生存的社会文化环境,发挥使用功能,恢复其自身“造血”机能,从而保持其活性状态。二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入选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增加,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以及相关科研、教育的深入和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频频亮相各种媒体,在广大中国民众中迅速传播,客观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宣传、造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走向大众已势不可挡[6]。两地政府应积极组织专家和学者对库区民间戏剧遗产进行研究升华,筛选出好的戏剧或剧目打造精品人文旅游戏剧表演,从而带动库区民间戏剧的开发。
第二,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大力发展库区文化产业,带动库区民间戏剧的开发。一是三峡库区民间传统戏剧保护性开发应作为库区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部分。可以以民间戏剧剧目为素材,用通俗语言去表现,可以创作出电影、小说、漫画、音乐、舞蹈、美术等能够创造价值的艺术产品。二是由于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原来在不发达地区被人遗忘的民间戏剧可以通过现代的科技手段进行传播,使古老的艺术得到新生。将库区民间传统戏剧开发成为文化产品,使它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从而得到较好的保护性开发。三是库区民间传统戏剧开发必须要靠戏剧传人的自力更生和各类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尤其是需要文化企业的支持。同时也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专家共同协作,从信息、市场渠道、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从而结合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将库区民间传统戏剧的可利用元素应用到文化产品的开发上,比如书籍、影视、娱乐等产品。
第三,让戏剧回归民间,恢复戏班,转向市场运作。一是重庆和湖北两地政府应积极出资帮助现存戏剧传人恢复戏班,招收学徒和演员,让其活跃于民间舞台,而不是简单地加以整理让其存于博物馆。现今民间传统虽多多少少有些改变,但其传统习俗尚存;如现在农村婚庆、祝寿等喜庆场合仍喜热闹,一般都请有唱歌跳舞的乐队助兴表演。政府可以帮助民间戏剧戏班整理剧目,挖掘精髓,改革戏班机制,让其融入市场运行中。二是吸收社会资金,号召社会有志人士参与,培养优秀演员,积极宣传,走向市场;再定时、定地、定量举行库区民间传统戏剧节、文艺汇演或表演大赛,让人们重新认识传统戏剧,重新喜欢上融入现代元素的“新戏剧”。
第四,以百万移民为契机,规划民间传统戏剧之乡,走社区化道路。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其特殊性,它的传承往往依托一个个具体的人,而这个被选择的人必须符合将要传授其表演技艺人的要求,无论是传承人还是被传承人,他们都生活在一个特定地域的社区内。而这个社区也是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我延续、自我传承、自我发展的原始环境,脱离这个环境,就会成为无水之鱼[7]。所以湖北和重庆政府可以借库区百万大移民之机,积极制定相关鼓励地方社区文化活动的政策,鼓励居民在社区开展大型传统文化艺术活动,同时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选择合适的乡镇重点建设民间传统戏剧乡镇,并进一步打造成为“长江三峡戏剧之乡”,从而进一步带动其开发,实现经济价值,保障戏剧传人生活。
要想保护好库区民间传统戏剧遗产,保护好我们民族文化艺术,除了政府、社会团体与全社会民众的参与,还须制定适合三峡库区特色和容易发挥区域优势的民间传统戏剧遗产保护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动三峡库区民间传统戏剧遗产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1] 路应昆,海 震.长江戏曲[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
[2] 熊晓辉.傩坛仪式与梯玛角色[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
[3] 熊晓辉.辰河高腔生成环境与流源考证[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0(1).
[4] 石柱县志编委会.石柱县志[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
[5] 孙红侠.民间戏曲[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
[6] 安 葵.辩证认识传统戏剧的保护与发展[J].戏剧之家,2006(5).
[7] 贾鸿雁.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J].改革与战略,2007(11).
[8] 胡 亮.留住“民族记忆的背影”对黄山市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的思考[J].中国戏剧,2008(6).
[9] 谭志松.土家族非物质文化传承的教育形式及其变迁[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3).
J 802.6
A
1672-6219(2011)03-0007-05
2010-09-25
熊尚全,男,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吴亚芳,女,厦门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刘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