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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词“于”在甲骨文和先秦时期的用法比较

2011-08-15余晓惠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补语用例甲骨文

余晓惠

(重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1331)

介词“于”在甲骨文和先秦时期的用法比较

余晓惠

(重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1331)

“于”是古汉语介词系统中极为重要的一个介词,功能十分广泛。甲骨文与先秦典籍中介词“于”的用法,既有相似之点,又有不同之处,先秦时期“于”字用做介词时,用法比甲骨文中更加灵活,意义也更加丰富多样。

于;甲骨文;先秦时期;比较

一、甲骨文中介词“于”的用法

介词“于”是由“去到”义的动词“于”虚化而来的。它在甲骨文中使用非常频繁,据郭锡良先生考察,《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中 ,“于”字共用了 9 000多次,残缺和难以诠释的用例 3 000多次,可以辨识的用例为 5 000多次,介词用法占 95%左右,其中引进处所的介词用例占 18%左右,引进时间的介词用例占 9%左右,引进祭祀对象的介词用例占 68%左右[1]。胡小石先生也指出:“卜辞用‘于’有三例,一以示地,二以示时,三以示人。”[2]通过对甲骨卜辞中“于”字介词用法的考察和研究,我们认为,介词“于”在甲骨文中的用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引介动作行为的处所

甲骨文中,介词“于”在引介动作行为的处所时,介引的大多为具体的处所和方位,既可以放在谓语动词之前做状语,也可以位于谓语动词之后做补语,可译为“到”、“在”等。例如:

(1)于宫田 ,无灾。(《甲骨文合集》29012)

(2)甲子卜,其求雨于东方。(《甲骨文合集》20173)

以上例(1)中的“于”字结构用在谓语动词的前面做状语;例 (2)中的“于”字结构用在谓语动词的后面做补语。

(二)引介动作行为的时间

甲骨文中,介词“于”引介动作行为进行的时间时,引介的大都是在卜日 (或卜月)后的日子 (或月份)[3],可译为“到”、“在”等。这种“于”字结构一般用在谓语动词的前面或放在句首做状语。例如:

(3)贞:其于六月娩。(《甲骨文合集》116正)

此外,介词“于”除了单独使用表示两件事之间的时间关系外,还可以和“既”、“廼”等词联合使用表示时间关系[4]。例如:

(4)于翌日出廼射沓兕,亡灾?(《小屯南地甲骨》2579)

(5)贞:于既父丁升岁□。(《甲骨文合集》23224)

(三)引介祭祀对象

“于”字引进祭祀对象 (一般是人名、庙号或自然神名),是由引进动作行为处所的用法扩展而来的。在甲骨文中,这种引进祭祀对象的“于”字结构大多是用在谓语动词的后面做补语。例如:

(6)贞:燎于上甲于河十牛。(《甲骨文合集》1186)

此外,引介祭祀对象的介词“于”,有时候也可以省略,且不影响我们对卜辞的理解。例如:

(7)贞:其燎于河。(《小屯南地甲骨》3940)

贞:其燎河。(《小屯南地甲骨》3077)

对比这组卜辞,我们可以发现后一句省略了介词“于”,使动补短语变成了动宾短语,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对该句卜辞的理解。

(四)引介行为的主动者

(8)贞:有不若于父乙 ?(《甲骨文合集》3255正)

这是被看成表被动的“于”字句,它的句法模式是“受动主语·动词·于·主动者”,在甲骨文中,这种表被动的“于”字句用例不多。

二、先秦时期介词“于”的用法

在先秦典籍中,介词“于”在书写上出现了变体,即又作“於”。这是介词“于”发展到春秋时期最明显的变化。从古文字的资料来看,甲骨文中只有“于”字,没有“於”字,到了春秋时代多作“于”,战国以后,“於”字的比例越来越大,以致最后取代了“于”。如《论语》中“于”用作介词的有 8次,“於 ”却有 162次;《孟子 》中“于 ”用作介词的有 28次、“於 ”却有 436次。战国中晚期的文献《包山楚简》,全文用介词“於”119次,一次写作“于”的都没有。“于”字出现了一次,但不是用作介词[1]。根据这些资料,我们可以看出,随着语言的不断发展,“于”逐渐被“於”所取代,到了战国中晚期以后“於”已基本上取代了“于”,此后的典籍,通常写作“於”,大多只在引用古籍时才用“于”字。

通过对先秦典籍中介词“于”的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介词“于”(包括它的变体“於”)在这一时期的使用频率极高,功能也十分广泛,其用法主要有以下七种:

(一 )表示处所

(9)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左传·隐公元年》)

(10)是鸟也,海运则将徙於南冥。(《庄子·逍遥游》)

在引进动作行为的处所时,介词“于”主要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地点以及动作的去向或方位,可根据文义译为“在 ”、“到 ”、“从 ”等。而且 ,表示处所的“于 ”字有时可以不出现,而是让处所名词直接用在谓语动词或动宾词组的后面做补语。例如:

(11)令女居其上,浮之河中。(《史记·西门豹治邺》)

(二 )表示时间

(12)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尚书·无逸》)

(13)是仁義用於古而不用於今也。(《韩非子·五蠹》)

在引进动作行为进行的时间时,介词“于”所在的于字结构既可以出现在谓语动词的前面做状语,如例 (12);也可以出现在谓语动词的后面做补语,如例 (13);可译为“在”、“到 ”、“从 ”等。

(三 )表示比较

(14)隗且见事,况贤於隗者乎?(《战国策·燕策一》)

这种表示比较的“于”字结构,一般只用在形容词谓语的后面做补语,用以引进比较对象,它的意义相当于现代的“比 ”。

(四 )表示被动

(15)御人以口给,屡憎於人。(《论语·公冶长》)

在动词后面用介词“於”把行为的主动者引进来表示被动,是先秦时期比较常见的一种被动句式。这种引进行为主动者的“於”字结构通常用在谓语动词的后面做补语,可译为“被”。

(五)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

(16)季氏将有事於颛臾。(《论语·季氏》)

(17)四封不侵,名不挫於诸侯。(《战国策·楚策一》)

介词“于”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时,既可以引进受事对象,也可以引进动作的施事,可根据上下文义译为“向 ”、“给 ”、“对 (对于 )”等。如例 (16)“於 ”引进受事对象“颛臾”,可译为“向 ”。例 (17)“於 ”引进动作的施事“诸侯”。

(六)引进对象或事物的关系者

(18)许於郑 ,仇敌也。(《左传·昭公十八年》)

这种引进对象或事物的关系者的“於”字,一般也把它看做介词,可译为“对于”。

(七)介词“於”进一步虚化,开始与别的词组成固定结构

(19)至於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孟子·告子上》)

(20)於是为长安君约车白乘,质於齐,齐兵乃出。(《战国策·赵策四》)

例 (19)中的“至於”由动词“至”和介词“於”紧密结合,组成“至於”这个固定结构,置于句首,“於”的意义更加虚化,“至於”已经转变成表示轻微转折作用的连词。例 (20)中的“於是”本是介词“於”加代词“是”的介宾结构,可以表示处所、时间、对象、范围等各个方面,现在置于句首,变成了表承接关系的连词。这说明,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介词“於”已经开始向语素的方向虚化。

三、甲骨文中介词“于”和先秦时期介词“于”的用法比较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先秦时期“于”字用做介词时,用法比甲骨文时期更加灵活,意义也更丰富多样:

(1)甲骨文中只用“于 ”,而先秦时期“于 ”、“於 ”并用,且多用作“於”。

(2)先秦时期介词“于”用在形容词谓语的后面,产生了一种甲骨文中没有的引进比较对象的句式。

(3)从意义方面看,甲骨文中介词“于”的意义比较单一,引介的通常都是具体的处所、时间和对像;而先秦时期介词“于”的情况相当复杂,介词“于”引介的对象、处所、时间关系已由具体趋于抽象,表达出了更为丰富的语义关系,而且还出现了一种甲骨文中没有的“对于”义的“於”字。实际上,现代汉语中“于”字结构的多种用法在先秦典籍中大都已经产生。

(4)甲骨文中介词“于 ”和“既 ”、“廼 ”等词联合使用,一般只表示两件事情之间的时间关系,意义比较单一;先秦时期介词“於”则进一步向语素的方向虚化,与别的词构成固定结构,可以表示处所、时间、对象、范围等各个方面。

[1]郭锡良.介词“于”的起源和发展 [J].中国语文,1997,(2):131-138.

[2]胡小石.胡小石论文集三编[G].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58.

[3]张玉金.20世纪甲骨语言学 [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334.

[4]黄天树.《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中所见虚词的搭配和对举[J].清华大学学报,2006,21(2):89-95.

H141

A

1001-7836(2011)05-0125-02

10.3969/j.issn.1001-7836.2011.05.048

2010-11-26

余晓惠 (1980-),女,四川广元人,硕士研究生,从事古代汉语语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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