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之谜》:混杂身份的解构与重构
2011-08-15黄晖
黄 晖
(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
奈保尔于1987年出版的《抵达之谜》是一部独具艺术特点的作品,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则把它称之为作家的代表作,“像一位人类学家在研究密林深处尚未被开发的一些原始部落那样,奈保尔造访了英国的本原世界。在显示还是短暂仓促、漫无边际的观察中,他创作出了旧殖民地统治文化悄然崩溃和欧洲邻国默默衰亡的冷峻画面”①。这是一部略显另类的作品:非小说而像小说、非游记而似游记、有散文气息而不是散文,穿插大量的回忆与议论,哲思与写实并置,现实与历史对话,因此这部作品也成为我们研究一个前殖民地人、一个流散作家的内在精神生活的典型文本。
1 生命中的第二次抵达
在《抵达之谜》中,奈保尔描绘了一位出生在加勒比海地区的作家,在英格兰历经数年的学习和游荡之后,在观察与描写世界的过程中,试图寻找自己的写作风格和认证自我的文化身份。《抵达之谜》中的主人公长途跋涉抵达英国,目的是要实现成为一名作家的雄心壮志,有意无意之间,他同时也在探索自己由殖民化和非殖民化碰撞而形成的文化身份,“虽然我们有着共同的历史,但是我走的路并不一样。我以印度背景的直觉开始旅途,成长在没有前途的殖民地特里尼达,我经历了许多阶段的认知和自我认知”。《抵达之谜》以双重经验的手法处理旅途这一主题,一方面是性格的撕裂,另一方面是新身份的建构。
《抵达之谜》这部作品的名字来源于意大利著名画家乔尔吉奥·德·基里科(Giorgio de Chirico,1888~1978)的早期同名画作,但命名者并非画家本人,而是一个名叫阿波利奈尔(Apollinaire,1880~1918)的法国诗人。画面上是一幅典型的地中海图景,故事的叙述者这样描述对它的第一印象:“在近处一条僻静的街道上有两个人,都裹得紧紧的,一个可能是那个抵达的人;另一个也许是这个港口本地的人。这个场面凄凉而又神秘:它述说着抵达的神秘。它向我述说着这个,正如它当年向阿波利奈尔在述说着。”
这幅画之所以能引起故事叙述者的注意,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标题以一种间接的、诗化的方式,使人注意到我自己体验中的某种东西”。在叙述者的想象中,故事的场景应该是这样的:那个旅人抵达古罗马港口,穿过陌生土地的寂静、荒凉和空洞,进入到一扇门中,卷进一种热闹而嘈杂的城市生活。他此行是负有使命的,但他逐渐感到毫无进展,慢慢地迷失了,慌乱了,他要逃离回到船上,但不知道怎样去。一个好心人把他带到一个宗教仪式上去,结果仪式上的祭品竟然就是他自己!危急时刻,他打开一扇门,发现自己又回到码头并已得救,世界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船已经消失了。旅人过完了他的生活。对奈保尔而言也是如此:已经没有古船把他载回自己过去的生活,也不可能有新的旅程使他的生命再来一遍,无论是特里尼达、英国,还是印度,都不能够让他有抵达的感觉。就像他作品中的人物一样,奈保尔也总是在途中,总是处于一种精神焦虑状态,不知道何处是归程,不知道哪里是可以安身立命的栖居之所,这就是从未抵达的感觉。从流散文学的角度而言,就是处于无明确认同方向的状态,就是“异化”和“错位”。因此,奈保尔在这部与基里科的画作具有相同名字的作品中,自然而然地涉及到写作的状态、对写作的思考和作家对他的影响。在回顾自身写作经历中,又引申出他在特里尼达岛上的童年时代和在牛津深造时对写作迷恋的记忆。于是,这两种状态——对威尔特郡乡野生活的观察和对自身写作经历的回溯——在他飘渺而连绵的叙述中交织呈现,并形成一种四处扩散的张力。
奈保尔把这本书称为“小说”,但它却是用第一人称叙述的,显然就是自身生活的写照。在《自我隐喻:自传的意义》一书中,詹姆斯·奥尔尼(James Olney)把自传简单地定义为“关于作者自己过往生活的一种观点”。在此意义上,《抵达之谜》可以说是自传性的。然而按照惯常的理解,它又不像一部自传那样讲述作者一生的经历,它所关注的仅仅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抵达英国。这部作品中的“抵达”并不是指一个人来到新地方,而是指一种新的心理状态。奈保尔写的是他所谓的“第二次抵达”,即在靠近史前巨石阵的威尔特郡乡村的一段新生活。“第二次抵达”促使他反思十八岁时从特里尼达第一次来到英国的情景。在时光穿梭中,作为一个外来者,奈保尔比较了自己早年和后来对英国的不同印象以及由此而来的思想变化。
如果说基里科的画作暗喻着小说中的人物,那么画面中的一个人就是18岁时刚抵达英国的奈保尔,来接他的另一个人则是年岁渐老已成为作家的奈保尔。两个人于对方而言都是一个谜,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观察和体验着周遭世界。多年以后两人合而为一,这也成为小说叙述的心理起点。当一种新的生活开始时,奈保尔似乎要剥离他早年的那种殖民地人的焦虑和与生俱来的不安全感,“在威尔特郡的第二次生活的赐予,是第二次、也是更幸福的童年,有的是这种自然万物知识的第二次抵达,加上在这树林中实现了童年时代的拥有一个安全家园的梦。”在作家的妹妹和弟弟相继离世之后,一种新的意识,抑或他所谓的“自然万物知识的第二次抵达”随之而来。
小说的最后一章《告别仪式》描述了作家返回特里尼达参加为妹妹举行的葬礼,妹妹的离世唤醒了作家与母国的联系。在印度教告别仪式上,他看到特里尼达的印度教传统渐趋消亡,“我们的神圣世界已经不复存在……每个世代都将使我们更远离那些圣洁。”他在最后一段文字中论及妹妹的离世是“一种真正的在忧郁所创造的空虚中产生的悲伤”,“面对一个真正的死亡,以及有关人的新的神奇,我将手稿扔在一边,抛弃了一切犹豫,开始悬河泄水,写关于杰克和他的花园。”这里提及的“真正的死亡”是与作品前面部分中所想象或者沉思的死亡相比较而言的。给妹妹举行的告别仪式也是作家对早年特里尼达生活的告别,这最终促使他到别处寻找一种新的生活,因此这里的“第二次童年”、“第二次抵达”以及“杰克和他的花园”,指涉的都是第一章《杰克的花园》。为了回溯到小说的开端部分,他才特别在意书写的方式,在意作品结构的重要性,在意“真实”和“虚构”的关系。
事件、人物、地点都是真实的,唯一虚构的是结构本身——时间和事件的重构,例如,作家在结尾处暗示作品仍在写作过程中,现有的仅是“草稿和犹豫”。在奈保尔的这部作品中,存在着其他作品所没有的不确定性、暂时性,好像作家意识到自己置身于一片陌生的疆域。奈保尔以成长、变化、衰败和新生的可能性贯穿整部作品。《杰克的花园》写的是作家的邻居,一个垂死的人直到离世都在照看着一个凋敝庄园中的花园,他对杰克的观察给了奈保尔一种“对人的新的好奇”。起初,奈保尔把杰克看成是“某种来自过去的东西,一种遗物”。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是把他所意识到衰败的过去投射到杰克和他周围的环境上,他开始用一种新的方式来看待杰克“坚实的,植根在他的土壤上”,“他并不完全是一个遗物;他已经创造了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世界,甚至他自己的大陆。”这种“对人的新的好奇”是作家关于“自然万物知识的第二次抵达”的一个组成部分,乡村旷野的景色使他的“神经得到了安慰”。杰克的花园、附近的果园和水草牧场让他意识到,“作为一个特里尼达的孩子,我能拥有英格兰在自然方面的每一种美好的思想。”
奈保尔在这里频繁使用的“孩子”、“童年”等词语暗示着对早年天真状态的回归。在威尔特郡,他意识到身边的一切,就是自己作为一个在特里尼达长大的孩子所想象中的遥远的英格兰的一部分。当他第一次抵达西方国家,它对周围环境的最直接反应就是试图与他以前自认为已经知道的概念相对接:
我看见的东西非常清晰。但是我并不知道我正在看着的是什么东西。我还完全没有适应它。我还处于一种过渡状态之中。虽然,有某些我知道的东西。我知道我乘火车来到的这个城市的名字,它叫索尔兹伯里。它几乎是我以往知道的第一个英格兰城市,我对它最初的概念,来自我小学三年级时课外读物里面康斯太布尔的油画复制品——索尔兹伯里的天主教堂。那还是在我的热带海岛上,当时我还不满十岁。那是一张四色的复制品,当时我以为它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图画。
这里所谓的“知道”指的是殖民地的人们在接受教育时所了解的有关“伟大世界”的遥远的、第二手的知识。奈保尔的“自然万物知识的第二次抵达”指涉的是一种新的认知方式,一种与那些通过殖民地教育而被灌输到头脑中的知识的直接相遇。印度和英国是他对抗自我“错位”的两个重要区域:在印度,奈保尔找到了“童年时代的神秘大陆”;在《抵达之谜》中的英国,他终结了自己殖民地经历中的错位和不安全感,开始一种新的生活状态。
2 叙事视角的转换
殖民地的背景和他所接受的教育,让他用“文学之眼”来观察英国,“用文学之眼,或者借助于文学,我从这当中看到很多东西。身为这里的一个陌生人,有着陌生人的神经,又有着这种语言、语言史和写作方面的知识,我能够在我看到的东西中发现一种特殊的过去;因为我的一部分头脑使我能够接受想象。”在他看来,杰克的老丈人看上去“更像在一个古老的景物中的文学人物。他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华兹华斯笔下的人物:弯腰驼背,有些夸张的弯腰驼背,庄重地干着他的农活,好像置身于湖区无穷的孤独寂寥之中。”农庄活像“从哪本旧小说中冒出来的,也许是哈代写的,也许是出自某本维多利亚时代的乡村日记。”
奈保尔的叙述没有任何反讽的意味,没有什么能让他失望或者幻想破灭,所有一切对他而言都是协调一致的,甚至包括他作为一个特里尼达的印度人出现在英格兰的乡村旷野上。奈保尔像一个多年漂泊在外的英格兰人返回自己的故土一样欣赏这里的风光,“一个孩子对于另一个地方的美丽想象……就好像是我一向就熟悉的东西。”
写这部小说时,奈保尔已经在英国居住了二十余年,在他看来,这过去的岁月都是一种错位和漂泊流散,而“第二次抵达”标志着错位的终结。他那种“对人的新的好奇”同样包含着对自己作为一个“新人”的好奇,这种感觉明显表现在作家进行自我描述时,叙述视角从第一人称到第三人称的转换:
他出去散步时经过了杰克的小屋,见到的一些事物就好像是第一次遇上似的。他不由得就联想到了一些文学上的意味,但是,他已经养成了用自己的眼光来看待事物的习惯。如果退回二十年前,他就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清楚地看问题。理解了事物之后,他可能找不到合适的词或语气来表达。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想出简明扼要的表达方式。对他来讲,取得丰富的经历是很有必要的。
他在周围环境中重新发现的愉快是与过往的焦虑和不安相对而言的,“过去对我而言——有关殖民地与作家的情况——充满了耻辱和羞愧。”在第二章,他彻底去掉了这种“耻辱”,《旅程》描写了他十八岁时抵达英国的情景。身为一个在英国的殖民地人,出于耻辱和不安全感,他否定了部分自我,从而使作家奈保尔与仅是一个男人的奈保尔分裂开来。
奈保尔描述了他十八岁时离开特里尼达的第一个晚上,其中“我”与“他”之间的叙事视角转换,彰显了现在与过往、作家与男人之间的分裂。他写到自己如何花费很长的时间来寻找“大都市素材”,他回到旅馆吃自己从西班牙港带来的食物,解释“自己家是农民,印度人,印度教徒,担心食物会被污染”:
我俯身在废纸篓上面吃着东西,在这漫长一天结束的时候一边吃,一边体味着那香味、油腻和吃得过多的感觉。在我的日记里我已经写到了一些最大的事情,一些对一个作家来说适当的事情。但是这位日记作家在结束他的一天的时候却好像一个农民,好像一个恢复了它的原始本能的汉子,在一间黑屋子里偷偷地吃东西,然后在琢磨怎么才能把他这一餐的味道浓烈的证据掩藏起来。
从“我”到“他”的转换戏剧化地呈现出叙事视角的变化:“他”有着敏感的自我意识,会突然惊讶于自己的行为,在这里男人和作家开始分裂,“我已经能够感觉到我自己彼此分开的两个方面,那个男人与那个作家。我已经感觉到对自己怀疑的刺痛:也许这位作家只是一个有着抽象教育、有着专心致志能力和用心学习各种事物能力的男人。我为了这一天,为了这次冒险,曾经那么努力的工作!带着我的新的无言的孤独,我观察着我自己的分裂和缩小的两半,甚至在这第一天。”奈保尔笔下的“男人”意味者一个“在作家身份的掩盖下隐藏的印度侨民血统的自我”,一个他极力否定的自我。他彻底否认了整个的种族问题和作为“他者”的自我:
我这趟旅行其目的就是为了成为一名作家。进行这样的比较让我感到太可怕了,我不敢承认我的种族身份,不敢去面对我其实与他们一样都是有色人种这样一个现实。我觉得一旦当了作家,种族方面的差异就会淡化。可是,在我为成为作家的经历中却没有提供淡化种族差异的素材。当我考虑到自己是名作家,我就要隐藏自己的经历来欺骗自己;向自己隐瞒自己的经历。甚至当我真的成为一名作家时,在许多年中,我都一直无法消除我的这种心理障碍。
3 解构英国性
评论家们对《抵达之谜》中的身份认同倾向有着不同的看法,布鲁斯·金认为这部作品表现了作者的无家可归感,尼尔森则认为这部作品充溢着作者实现了成为一个英国人梦想的自豪感。在我们看来,奈保尔在此书中更多想表现的是一种混杂的身份,为了建构这种混杂的身份,叙述者首先制造了一个虚构的英国性。作者在《杰克的花园》这一卷的第一部分就描述了不可避免的变迁和衰败,这种变化发生在英帝国的核心地带。在这一卷的结尾部分,叙述者意识到这个村庄的名字“瓦尔登肖”都被吸收到另一种语言中很久了,这个名字涉及“一些跨海而来的入侵者,古代的战争和对这里的霸占”。在威尔特郡这个租住了十年的村子里,叙述者逐渐把追寻的目光指向自我,舒缓的叙事节奏反映出他对视野所及范围内事物的理解过程,进而敏感地意识到村庄的变迁历程。
叙述者对杰克的理解在作品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开始他羡慕的是杰克对土地的热情与忠诚,杰克成为他笔下旧英格兰的中心意象。在叙述者眼中杰克“植根在他的土壤上”,代表着英格兰的传统甚至是乔叟和莎士比亚时代的英格兰世界。这种认识后来发生了变化,叙述者意识到杰克也可能是一个外来者,他“生活在废弃的旧物之中,在几乎有一个世纪的废墟之中;环绕在他的小屋周围的过去可能并不是他的过去;在某一阶段,他对于这个峡谷可能曾是一位新来乍到者;他的生活方式可能曾是一种选择的结果,一种有意识的行为。”
最让人感动的是杰克面对死亡所表现出来的态度,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杰克仍然去酒馆和朋友们一起过最后的圣诞节,拥抱生命赐予他最后的快乐。杰克之死促使叙述者用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眼光来审视瓦尔登肖:与其说它是古英格兰的遗迹,还不如说它是这个脆弱的、变动不居的世界的一部分。他终于意识到那个所谓完美的英格兰仅仅是一个殖民者与被殖民者共同建构出来的东西,变化是万事万物的本质特征,正如作者在第一卷的结语部分所说的那样:
他并不完全是一个遗物;他已经创造了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世界,甚至他自己的大陆。……在他一生中,最英勇和最具有宗教意味的事情是他的死亡的方式:他所确定的方式,在终结的时侯,首要的并不是超越生活的东西,而是生活本身。
题为“常春藤”的第三卷同样充满着衰败和死亡的意象,叙述者在这一卷的开头部分就呈现给我们“一只残缺不全的野兔尸体”。庄园中一片衰颓:山毛榉现在就像是对庄园主父亲的伟大之举树立的一座自然的纪念物,船库已经成了一个惹人注目的废墟。最具戏剧性的衰败景象是那些已经影响树木生长的常春藤,庄园主禁止人们把它们砍倒,叙述者猜想原因是庄园主把其视为自己失意情绪的映照。但叙述者从未遇到庄园主,仅仅是瞥过他一眼,他对庄园主的印象来自道听途说和他送给自己的诗歌与绘画作品。庄园主把自己多年前所写的有关天神克里希纳和破坏神湿婆以及帝国昔日辉煌的诗作送给叙述者,他还送给他一部小说,讲的是一个年轻女人对伦敦的社交圈子感到厌倦,决定到非洲当一名传教士。年轻的女传教士被非洲土著逮住,她幻想会遭到强暴,结果她被用一口大锅煮熟吃掉了。
我们不知道这个庄园主是否去过印度或非洲,但是他对这些地方的书写却意味深长。生活在一个日渐衰颓的庄园中,英帝国在战后已成为一个历史概念,但这个庄园主仍让自己沉浸在昔日帝国的殖民想象之中。庄园主的印度故事并不是源于当代的阅读时尚,它是帝国辉煌时期的遗产,正如他所继承的庄园那样。庄园主对克里希纳和湿婆的描写来自他对印度的想象,因此叙述者感到“他对印度的爱恋是与他的生活环境有关,与我,与我的过去、我的生活或我的抱负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众所周知,在后殖民研究中,文学作为一种美学形式,对帝国形象的建构与巩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庄园主在其失望的岁月中所写的印度故事反映出他力挽帝国昔日辉煌的企图。
从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庄园主和叙述者处于相对立的两个极端,“他富有,拥有特权,而我正好与他相反;我们各自在不同的文化中心。”庄园主的财富是在十九世纪帝国的扩张过程中积聚起来的,帝国是两者之间不可跨越的障碍,但同时叙述者认为英帝国也使他们之间发生了联系,“我之所以出生在这个南美大陆,之所以使用这种语言,之所以有这个假期以及怀有当作家的个人志向,所有这一切都与英帝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最终,还是英帝国的原因,我才会来到这里的峡谷地带。”他是怀着失望和痛苦来到瓦尔登肖的,并对房东有一种深切的同情感。当初他把瓦尔登肖视为一个安全的岛屿,一个几近完美的地方,但后来逐渐意识到它的脆弱,一个早上的工作就足以摧毁它。房东坐视庄园走向衰颓,尽管他直到长春藤会窒息树木的生长仍不愿让人把它砍倒。这正显示出帝国的辉煌从内外两个方面走向不可避免的衰亡。
当然,奈保尔对英国性的解构并非全盘否定,对英帝国过往历史的去神秘化同样影响着他的写作生涯。英帝国把他的先祖从印度移居到特里尼达,英帝国把他从旧世界带到新世界并来到瓦尔登肖,在那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个童年”。尽管如此,对英国性的解构仍导致奈保尔走向一种混杂身份的建构。
4 走向一种混杂身份的建构
在后殖民理论中,混杂意味着身份转换与融合的可能,不同文化身份遭遇后将产生一种新的存在方式。根据霍米·巴巴的观点,所有的文化叙述和文化系统都建构在一个他称之为“第三表述空间”(third space of enunciation)的地方,文化身份总是呈现在这一空间之中,其纯粹性是难以维系的。巴巴认为,混杂性颠覆了文化权利和主导文化的叙述功能。
对奈保尔和一般意义上的后殖民主体而言,对英国性的解构具有重大意义,能够促使他们以较为积极的心态面对自身的多元文化背景,珍惜文化遗存的多样性、复杂性。奈保尔的身份建构开始于对家乡特里尼达的否定,他渴望去大都市,去文化的中心地带。为了克服这种疏离感,他经历了文化身份上的模仿阶段。经过多年的旅行和写作,奈保尔已经意识到对殖民地人来说,必须在自身多元文化背景的基础上来建构自己的身份。与执着于某一种单一身份不同的是,他开始走向一种混杂身份的建构。
当这种纯粹的英国性被去神秘化之后,奈保尔表现出向他的殖民地文化妥协的倾向。在写作《抵达之谜》的过程中,他已经意识到这个世界是变动不居的,纯粹的英国性只是一个殖民者与被殖民者共同建构的概念。在小说的开端他就写道:“变化是万古常新持续不断的”,变化的不仅是外部世界,也包括叙述者自身。在“常春藤”这一卷的中间部分,他一再重申“社会在变……我的经历在变,我的思想在变”。世界和叙述者观察世界的方式都已改变,帮助他克服“特里尼达出身这样一个巨大的障碍”,让他更易于接受殖民地遗存,这种接受是走向建构混杂身份的基础。
如果说奈保尔在《寻找重心》中的“自传性序言”意在开始寻根,那么《抵达之谜》则是试图与现实妥协,从而寻求一个新的开始。如果不能坦诚地面对过去,就不会产生一个有意味的将来。《抵达之谜》中的“旅程”被视为一个隐喻。“旅程”不仅是第二卷而且是全书的主题:叙述者在十八岁时开始自己从特里尼达到英国的旅程,他重返西印度群岛的旅程,他以作家身份去中南美洲、亚洲和非洲的旅程,他的写作旅程,他的生命旅程。“旅程”可被解读为打开“抵达之谜”的一把钥匙,抵达之所以成为一个谜是因为意味着一个指向未来的开放进程,抵达意味着一个崭新的开始,抵达与旅程相互独立,如没有一方作为参照,双方均无法存在,二者之间的张力构成抵达之谜。
在“旅程”这一卷中,奈保尔也回顾了自己初到伦敦的情景,联想到自己的孤独、寂寞与幻灭。他遗憾自己当初错过近距离观察那些移民蜂拥而至伦敦的情景,这本是最好的写作素材,而他当初仅仅意识到自己在BBC工作室开始自己第一份工作的情景。他不应假装那个并不真实的自己,不应虚构自己的经历和身份。叙述者反思当时他企图掩盖自己特里尼达印度人的文化身份,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英国作家,以至于写出像《节日之夜》之类的故事,这个标题隐藏着虚构的故事与真正的移民生活之间的距离。作家与男人就这样分离了。假如他不把自己的身份定位于一个侨居伦敦的特里尼达印度人,他就不能发现自己的主体问题,不能填补作家与男人之间的裂缝。五年后,他学会直面自己大都市中心地带的殖民地人身份,开始把自身的经历作为写作的源泉。
写作帮助他建立起过去与现在之间的联系,更为重要的是,写作给了他一种安全感,在《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出版之后,他“获得了一种全新的安全感,一种终于实现了自己想当作家的愿望而产生的那种安全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回到了阔别十年的家乡的岛屿。”下面这段话描写了他重返特里尼达的话值得我们注意:
我终于成了一名作家,现在可以像作家那样地生活。在我人生的这个阶段,如果有一个地方可以让我来庆贺享有的自由的话,那么,这个地方就在这个岛上。这里曾经让我饱尝恐慌的滋味,也因此激发了我的抱负,孕育了我最初的幻想。一九五六年第一次回家时,我到处去走了走,去看我在青少年时所熟悉的地方发生的变化。这次,我又去了这些地方,不同的是,这次去我是怀着庆贺的心情。
随着写作事业的成功,奈保尔对特里尼达和印度的态度也变得更为温和。他在自己的第一部游记作品《中程航道》中曾引用福罗德的话,认为西印度群岛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他们都像“祈求进化的猴子”,他承认自己当时是从一个英国人的视角来看待这一切的。态度的转变来自写作的成功,并最终促成男人与作家的融合:“我亲眼看见了我个性中的这种变化;但是我甚至没有意识到它就是一个主题,没有把和它有关的任何事情写入我的日记。就这样,在这个写日记的人与这个旅行者之间已经有了一道裂缝,在这个男人和这位作家之间已经有了一道裂缝。这个男人和作家是同一个人。但是那是一个作家的最伟大的发现。它需要时间——和多少写作!——才能达到这种合成。”
“在《抵达之谜》中,奈保尔改造使用了众所周知的早期现代主义小说的形式:自传体小说。”《抵达之谜》采用自传的形式进行自我发现和自我检验,叙述者的双重视角因此得以合一,男人和作家也最终融为一体,这种融合意味着作家现在已经能够克服身份的异化部分,一种新的混杂身份正在形成。
注释:
①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载《世界文学》2002年第1期,第133页。
[1]奈保尔.抵达之谜[M].邹海伦,译.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4:106.
[2]Cudjoe,Selwyn.V.S.Naipaul:A Materialist Reading[M].Amherst: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1988: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