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文明”与“低碳经济”的理论链接
2011-08-15薛建明仇桂且
薛建明,仇桂且
(淮阴工学院 江淮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当代社会,“生态文明”与“低碳经济”已成为国内外理论界热点话题。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理论形态。”低碳经济是指“碳生产力和人文发展达到一定水平的经济形态,旨在实现控制气体排放的全球共同愿景”。自党的十七大提出以来,在学术界“生态文明”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态哲学视野下获得了理论构建;“低碳经济”发端于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在循环经济学和生态学等学科的支撑下学术成果斐然。虽然它们分属于不同学科和领域,但两者之间在自然观、伦理观和发展观方面不仅有着趋同的价值观念,而且有着一定的耦合逻辑,对两个不同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理论上的“链接”,是学术创新的增长点。
1 人本意蕴的衔接——基于自然系统观研究视角
自然系统观认为,人虽然是大自然进化出来的具有较高价值的存在物,但并不是自然界系统中惟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人类与自然处在生态复杂巨系统中,人与其他物种并没有高低之分,对整个生态系统而言,都具有不可缺少性,人的价值只是自然价值的延伸和升华。由于人类的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社会是引起整个生态系统变化最强有力的因素,因此人类比任何生物对生态系统平衡的影响都大得多。人类通过生产活动和其他活动,为其自身造福,但反过来也会破坏生态平衡。目前的环境问题,就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环境质量恶化或生态系统失调,从而造成人自身发展的困境。
生态文明作为对工业文明批判的产物,它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侧重于人类对于自身发展的一种反思,反思的对象是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正如马克思所说:“人靠自然界来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的立足点是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其核心价值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其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人类的长远利益出发,既要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保护生态平衡,最终实现人类自身从必然王国迈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从马克思经济学“人本意蕴”视角来说,低碳经济是人类自身不断发展提高的必然选择。从人与能源的关系看,人既是认识与评价能源的主体,又是更新改造能源的主体,能源则是适应人的需要、基于能源本身的规定而由人创造的客体,而低碳经济的核心就是节约能源、高效利用现有能源,积极开发、充分利用低碳能源,因此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就在于人的能力提升。从人类发展所经历的自然低碳经济阶段、征服自然的高碳经济阶段以及后工业社会倡导的与自然相协调的低碳经济三个阶段来看,低碳经济正是人类自身对现有经济模式的反思、对自然系统观认识不断升华和依靠科学技术力量的创新所选择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与生态文明所倡导的敬畏自然、热爱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自然系统观相一致。随着低碳经济这一新的发展模式日益发展壮大,人类也将在这场能源革命变革中不断获得解放。
2 自然责任的趋同——基于自然伦理观的研究视角
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始终存在两种基本观点: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前者将人归属于自然,后者将自然归属于人,但都是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对立起来。“强调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就会将人消解于自然之中,造成自然对人的支配;认为自然是人的一部分,就会将自然消解于人之中,导致人对自然的奴役。”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和能源危机的爆发,重新审视人对自然的责任和义务已成为自然伦理学研究的焦点。
生态文明从理论形态角度是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作为理论的主题,它强调人类的道德认识应扩延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充分认识自然的存在价值和生存权利的基础上,增强人对自然的责任感和义务感,通过建立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协调人与社会、自然的关系。同时它强调人类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利用、保护和发展自然,给自然以人文关怀;在实践途径上,生态文明又体现为自觉自律的生产生活方式,追求经济与生态之间的良性互动,达到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共同发展。因此,就伦理学本质而言,生态文明伦理实质是一种自然伦理,因为,自然伦理是处理人类与自然资源关系的价值判断和理性选择,“它和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有所不同,是一种人与物的,表现出自然对人类道德要求的单向性和社会公共性特点”。自然伦理侧重于宣扬人是自然系统组成部分的理念,侧重于强调人对大自然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生态文明在价值观念上,坚持经济运行生态化,改变高投入、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三高一低经济增长方式。
从伦理学角度看,低碳经济是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为目的的伦理形态,它将经济活动、生态智慧与对自然界的伦理关怀融为一体,反对以牺牲环境价值来获得人类的利益,并且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社会物质文明的基础上实现人类在环境利益上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作为一种生态经济模式,它的伦理价值取向是追求对大自然的责任意识和关怀意识,而非当代人类自身财富价值的最大化。显而易见,低碳经济有别于其它经济形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不再是单一的对自然的索取和利用,而更注重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保持,它促进了人类对自身所应该承担的对自然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全新的认识和肯定,提升了人类的道德境界,体现了自然伦理观的责任意识和价值取向。
3 环境公平的同构——基于可持续发展观研究视角
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公平”概念伊始,公平就成为人类的崇高理想。随着人类进入工业文明时代,“高生产、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等全球性灾难问题愈演愈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们在对现有发展模式反思和批判中,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在其闻名于世的《正义论》中提出了一种新的公平概念——环境公平,所谓环境公平,“首先,它意味着在分配环境利益方面今天活着的人之间的公平;其次,它主张代际之间尤其是今天的人类与未来的人类之间的公平;最后,它引入了物种之间公平的观念,即人类与其他生物物种之间的公平。”这种蕴含着可持续发展内涵的公平概念一经提出,很快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环境公平性是生态文明最根本的特征。生态文明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是以把握自然规律、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全球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为核心。在人类关系上,代内公平开始纳入人类的视野,代际公平得到应有重视。可持续发展观认为,某一代人的发展是也仅仅是人类整个发展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为了确保人类发展的连续性,在人类追求本代人利益的过程中,必须充分顾及到后代子孙的发展条件,实现最大限度的代际公平。因此,生态文明理念要求人类社会从过去片面单一地追求经济效益的发展观,转为追求“环境—经济—社会”代际、代内之间公平、公正的可持续发展观上来,消除人与自然的不平等关系,倡导代内公平、公正的全球政治经济新秩序,在此基础上,追求代际公平,实现社会产品和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与承担生态责任之间的统一,使当代人在发展的同时,要为后代子孙保留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良好的发展资源。
现代意义上的低碳经济是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自身对经济增长与福利改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一种理性权衡;是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关系的一种理性认知;是一种“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四低三高)”的绿色可持续经济。其指导思想是在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通过技术革新、制度创新和生活方式改变,降低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避免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使有限的能量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这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将生产、资源和环境割裂开来,形成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和大量污染的恶性循环截然不同,低碳经济是在寻求一种“在保持自然资源的质量和其所提供服务的前提下,使经济发展的净利益增加到最大限度”的发展模式。因此,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和谐;强调通过技术革新、制度创新和生活方式改变,降低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强调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与资源利用的公平公正性。在对于环境公平这一可持续的重要命题上,低碳经济与生态文明在理念上有着共同的追求。
生态文明的构建需要低碳经济的基础之维,而低碳经济发展则需要生态文明理念的引导,在理论层面都是为了克服发展过程中的资源、环境、生态问题,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在实践层面上都是围绕着新能源、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经济模式来展开。倡导低碳经济,加速人类文明形态向生态文明转型,是现实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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