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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学生惩罚教育的认识及实施

2011-08-15张全亮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惩罚错误教育

赵 焱 张全亮

(1邯郸市滏春中学;2邯郸市艺术学校,河北邯郸 056002)

对中学生惩罚教育的认识及实施

赵 焱1张全亮2

(1邯郸市滏春中学;2邯郸市艺术学校,河北邯郸 056002)

随着教育理念的升级,惩罚教育愈来愈被鼓励教育、赏识教育替代,渐渐淡出了教育市场。这应该是可喜的进步,但是我们做事经常表现出非此即彼、非左即右的两极化倾向。几年来,教育领域由于几乎放弃了惩罚教育,谈“罚”色变、战战兢兢,于是种种问题层出不穷,导致教育出现各种尴尬局面,于是提醒我们要重新认识惩罚教育、审视惩罚教育的价值。把惩罚的含义作了概述,对惩罚教育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得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也不现实的观点。在惩罚服务于教育目的促进学生发展与惩罚教育符合学生心理发展特征两种思想指导下,在对学生问卷调查了解下,针对惩罚具体实施过程提出了十条注意事项,并列举了惩罚的方式、方法。

惩罚教育;认识;中学生;实施

一、惩罚的含义

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惩罚是打骂的代名词,因而我们常常在各种媒体上了解到少数家长对孩子罚站、罚跪、罚饿甚至虐待孩子致死的报道。近几年河北省关于这种报道也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是各类“教育者”对惩罚缺乏正确的理解和把握。

《教育大词典》中对惩罚有两种解释:在教育学意义上,指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处分,旨在制止某种行为发生;在心理学意义上,指为减少某种行为的重现概率,而在此行为后伴随的不愉快事件。[1]

惩罚教育以不伤害学生身体和心灵为前提,以达到对错误“戒”的目的。学校教育的惩罚与奖励相对,目的是使学生分清是非善恶,改正缺点和错误,是学校教育中采用的一种教育方法,是不可缺少的教育方式之一。

二、惩罚教育的必要性

首先,学校对学生的惩罚教育是家庭教育缺失的弥补,是帮助家长建构有关惩罚教育正确理念的需要,是学生提高抗挫折能力的需要,是促进学生社会化的需要。

其次,对学生的爱不能缺少惩罚教育,惩罚是学生良好人格形成的需要。第一,以惩罚来纠正不良行为。从心理学角度来看,适当的紧张是前进的动力。当学生身上某些缺点顽固地存在,说服教育不能奏效时,教师抓住时机运用适当的惩罚就能解决问题。第二,以惩罚来提高责任意识。《中学生行为规范》中提出学生要学会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我们经常看到学生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会极力地强调个人利益,只重索取而不愿奉献,通过恰当的惩罚,让他们从缺点和错误中吸取教训,学会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谦虚谨慎,以诚待人,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和批评,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纪律观念、道德观念、法律观念,感受真实的生活。

我们相信孩子在经过惩罚之后,能够以学校之小罚替代自然和社会之大罚,为学生进入大社会做好充分的生理和心理的准备。

三、惩罚教育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从学生的问卷调查来看,学生对惩罚教育是有心理承受能力的,但应该在一定的限制下使用。综合上述内容,可以理解为以下几点:

1.师生共同制定奖惩规则,用规则约束言行

《教育法》规定,我国现阶段的教育目的是“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2]2004年,教育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调整和补充了《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新守则共 10条,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提出了基本要求,对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规范》明确体现了对中学生在道德品质与日常行为方面基本的具体的要求。指导学生学会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更加符合中学生的实际,使其懂得中学生的责任与义务,学会生活。[3]《规范》大部分条文是从正面提出要求的,同时也有限制性要求。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及思想状况变化,帮助学生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外教育活动,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4]“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班级也应该有一个班级的“班规”。依据《守则》和《规范》以及本校的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由教师和每一个学生参与反复讨论制定,让孩子意识到规则是集体意志的体现,是自己对自己的约束,班规应尽可能地包括班级一切可能出现的违纪情况,制定明确的奖惩措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此来约束及制约学生的失范行为。

这样,制度的合法化、公开化、合理化、合约化使学生明白了失范行为与后果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增强了学生的责任心。一旦有失范言行出现,惩罚不是来自教师的“铁腕”,而是来自包括教师和学生在内的集体意愿,措施执行起来很少产生争议,减弱教育惩戒的负面效应,从而最大程度地达到“惩、戒”目的。

2.教师惩罚目的要端正

问卷调查表明:学生认为上课调皮,不尊重、顶撞师长,惹是生非,不完成课堂作业等都是应该受到惩罚的行为。显然,这些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课堂和校园秩序造成了破坏,也损害了其他学生的自由。即使如此,教师对学生的惩罚目的也一定要端正,要站在“关爱”的高度,视学生为己出。切不可强制学生顺从教师的意志;也不可拿被惩罚人来发泄对他人 (如家长)的不满;更不可转嫁自己的压力,拿被惩罚人出气。这几点惩罚的出发点不端正,容易造成错误的惩罚,削弱惩罚的威慑力,易引发学生的逆反心理。应该以理服人,以爱服人,使学生首先认识到错误,然后心服口服地接受惩罚,学会为自己的过错担当责任,从而达到惩戒的目的。

3.教师要理智,避免情绪化,不迁怒

“情绪化”易产生偏见,失去理智。教师面对学生的失范行为时,千万不要情绪化 (特别是年轻的教师),在学生面前更不要冲动。不能一时冲动,在火头上轻易地做出惩罚决定。这种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是鲁莽的,易造成惩罚措施失当,惩罚对象不够准确的现象。此时可以做一下换位思考,给问题一个理性的判断,在疏导、化解紧张情绪的同时,也避免了不愉快事情的产生。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不顺心的事情,这时一定把握好自己的感情,做好心情调节,要不迁怒,不要把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更不能转嫁到学生身上,否则可能产生不堪设想的后果,诸如:学生无过受罚,小错大罚,使学生感到不公正,甚至激化学生逆反或反抗情绪。教师的失态,会影响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惩罚教育不能随惩罚者的喜怒哀乐的变化而变化,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迁怒,理智、清醒地处理事情,不给后悔留滋生的空间。

4.尊重学生人格

马卡连柯说:“我们对于个人要提出严格的、自觉的和一般的要求,但在另一方面,我们对个人也表现出特别广泛的原则上及不同的尊重。”[5]“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学生不论在年龄、心智,还是社会阅历上,都还不够成熟,所以缺点和错误的出现都是难免的。学生也不是同一个模具做出的产品,它们存在个体差异。有了错误言行的学生往往会给他人带来利益的损害,因此遭到他人的冷淡、讨厌和斥责。这时的学生内心极为烦躁,如果教师这时对学生大加指责、求全责备、讽刺、训斥,学生的自尊心就会承受不了,理智会失控,学生的抵触心理一触即发,惩戒更无从谈起。因此在这种状况下教师要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冷静地面对问题,反而应该更多关心他,尊重他的人格,聆听他的心里话,允许他申诉,要求他说明原因和理由,分析事情的诱因、过程,划分责任,促使他认识错误,增强他改正错误的信心,从而促使他心平气和地为错误担当责任。

5.让学生明白惩罚原因,了解错误与惩罚的因果关系

对学生施行惩罚前首先把惩罚的原因解释清楚,避免学生糊里糊涂接受惩罚,达不到惩戒的目的。惩罚前的说理,能使学生明白哪些常规是不能违反的,还能使学生知道违规受惩罚,完全是自己造成的。学生明白了惩戒的原因,就会是非分明,了解错误带来的后果。同时告诉学生正确的做法,惩戒的同时错误得到纠正,正确做法得到强化。

6.惩罚要及时,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

对于缺点和错误,尤其是突发事件,一定要把握惩罚的最佳时机。一般说来,惩罚的效果部分来自条件反射,条件反射在刺激后间隔的时间越短效果越好。因此,问题发生后,要及时处理,此时是惩罚效果最好的时机。此时,学生心目中对于发生的事情记忆犹新,事情的因果关系密切,而且影响面最小。惩罚拖得时间越长,事情越模糊,影响面扩大,效果越差。因此,惩罚必须在影响扩大以前,在人们记忆犹新的时候及时进行。而且一定要言出必行,如果说了惩罚而不执行,以后便难以执行,惩罚就会失去效力。

在惩罚学生时,教师切忌翻出学生以前的错误。因为从学生角度来讲最厌恶翻旧账,新旧联合容易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压力,产生逆反心理。从惩罚的效果角度看,多事的牵连容易冲淡本次惩戒的主题。实施惩罚前,一定要一事一议,就事论事,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然后再向学生讲明不足之处,同时让学生明白惩罚的是他的不当行为,而不是他本人。

7.掌握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一视同仁

惩罚的公平公正意味着教师不能存在老好人主义;意味着在惩罚规章制度面前教师不用个人感情、个人意识;意味着刚正不阿,一视同仁;意味着实事求是,赏罚分明;意味着对任何学生、学生的任何缺点错误都要敢于批评;意味着执行制度要民主公开;意味着对待同一问题尽可能使用同一“戒尺”。

如果不能民主“公开”,秘密实施惩罚,那么惩罚就只针对个人,就会失去对集体的警戒效果,缩小了惩罚的价值。

8.惩罚方式要适当,惩罚强度要适量,符合学生心理、身体承受能力

惩罚应该是适度的,决不可给学生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惩罚方式一定要适当,惩罚强度要适量。在惩罚前先行警告,让学生对错误提高警惕,及时改正错误行为,否则将会受罚。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改正缺点错误的手段。改正错误则不罚,小错则轻罚,尽量要少罚,惩罚范围要小化,罚不责众。

9.惩罚的场合要适当,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

“人前教子”是我们的传统教育方法,以显示教子之严。但是在现代教育理念下,这种方法早已不合时宜。在课堂上对学生惩罚,容易导致学生对课堂的怀疑甚至厌恶,从而有悖于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当着其他同学的面惩罚学生,容易挫伤学生的自尊心,而使其对周围的人丧失信任感,甚至产生报复情绪。每个学生都是有自尊心的,他们渴望良好的人群关系,团体的接纳,在公共场合不留情面的惩罚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如果教师被学生当众顶撞又会很没面子。非常轻微的惩罚,如学生上课犯困,可以让其站几分钟醒脑,同时也不误听课,就可以考虑在课堂上实施,但时间不宜长,更不应让学生到前面罚站。因此,惩罚学生尽量避免公共场所,避免众人面前,将惩罚的副作用降到最低。

10.及时做惩罚后的交流

惩罚的善后处理格外重要,是惩罚之后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步骤。

首先,教师要与被惩罚学生谈话,问其惩罚后的感受,谈感受是对惩罚作用的心理强化。学生如果对惩罚有一些怨气,恰好可以释放出来,不埋在心里,缓和师生关系,这样不给以后的工作埋下祸根。同时教师给受罚学生讲道理,使其知道教师这样做是为他好,惩罚的是他有问题的言行,而不是他个人,是为了他的发展,是重视他,这是教师的义务,也是教师对他负责的表现。

其次,学生受到惩罚改正错误后,教师要及时的对其正确的言行进行肯定、鼓励,强化他正确言行的意识,坚定他的信心,同时也为其挽回了一些面子,减轻了他精神上的压力。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受惩罚的学生,不让学生感觉不受重视了,有失落感,并带动集体中的其他人去亲近他,不歧视,不疏远,不使其产生孤独感。另外,一段时间内我们要密切注意被惩罚者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通过观察、谈心等方式了解学生的思想状态,避免不良后果发生,特别对性格很内向的人要慎用惩罚。

四、惩罚方式

惩罚方式一定要适当,决不可给学生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改正缺点错误的手段。改正错误则不罚,小错则轻罚,尽量要少罚,惩罚范围要小化,罚不责众。

1.警告,先于惩罚

在惩罚之前,先对学生警告,他必须改正自己的行为,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2.舆论,集体的力量

学生生活在班集体中,从众心理特征明显,易受同龄群体的影响,并且很注重自己在同伴中的形象。例如学生违反课堂纪律,教师可以及时提醒犯错的学生他已经影响了大家的利益,集体舆论会及时否定这种行为,让学生感受到集体的压力使其愧疚从而停止问题行为。因此,借用集体的正确舆论规范学生的行为优于教师的说教,学生易于接受。

3.爱与信任,罚心优于罚身

教师充满爱心与信任、宽容与期待的行为不是直接的惩罚行为,却是感化学生改错的内在动力,有时恰恰激起了学生内心的愧疚,这往往是对学生内心更深层次的惩罚。马卡连柯就是这样做的,他面对流浪儿和违法青少年,始终充满无限的信心,给予真诚的尊重、信任和爱护,换得孩子们心灵的回归。

4.点到 ,莫唠叨

话在于说到位,点到要害,在于精,而不在多。几句话切中要害,学生对问题是非分明,达到批评惩戒目的。如果没完没了的训教,还时不时地问学生“我的话你听见了没有?”教师认为是苦口婆心,学生却认为是啰嗦,分不清主次,不知道听哪一句为好,顺嘴就说“听见了”,其实他可能什么都没听进去,对教师的话产生教育心理学中的“零反应”,无动于衷,使批评惩罚失去效果。

5.换位思考,愧由心生

教师把学生的问题行为具体再现出来,心态平静地说明对教师形成的伤害,表达自己的感受,让学生换位体会教师的难处和痛苦,在教师的坦诚与期待下,学生内心被撼动,产生愧疚改正错误。

6.隔离反思,冷静警醒

这种方法适用于学生的问题行为严重影响课堂秩序或情绪激动时,如打架,教师首先终止问题行为,把当事人分开,或在班中隔开,或送到办公室让其他教师帮助暂时监控,让他们尽快意识到犯错被隔离是一种很不光彩的事情,促使其冷静反思,查找自身错误,自我批评,彻底改正。

7.将功补过,跌倒之处站起来

“将功补过”是说在实施惩罚时,学生在哪里跌倒了,还从哪里站起来。比如学生做了有损集体利益的事,待其认识到错误后,可以主动多做一些维护集体利益的工作。以此作为惩罚方式,学生可从中体会到集体荣誉感,以及集体利益维护的重要性、不易性。

8.用其所好来惩罚

对于中学生来说,再也没有比自己想干的事、所喜欢的东西因鲁莽、失误而不得不忍痛割爱再痛苦的事了。这种方法产生的效果在犯错学生心中往往记忆最深,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

9.自我选择惩罚方式

让问题学生自我选择惩罚方式既能帮助他们认识错误,体察其改错的诚意,又可以使其深深体会教师的信任和期待,使其难以忘记。

另外,一些极其细微的但很常用的惩罚也很奏效,比如:无声的惩罚,只需一个不满意的眼神,一下紧皱的眉,都会让那个学生觉得是对他的错误的惩罚,从而自觉改错。如果学生争强好胜,喜欢找教师交流,一旦有错不妨冷落他一下,使其迫不及待查找原因,解决问题。性格倔强的学生有问题时不妨进行冷处理,给其充分反思时间,反思自己的过失,写写出现问题时的心理过程、事后的心理感受,今后对自己的要求。还有顺应自然的自然惩罚方法等等。

总之,惩罚方法多种多样,只要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不给学生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都是可以灵活运用的。

爱尔维修说过:“即使是普通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会成为不平凡的人。”[6]教育是多元化的,惩罚作为教育的一种手段,而且是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它使教育更加完整。惩罚的运用一刻也不能离开教育目的,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惩罚都是为教育目的服务的,一定不能把手段视为目的,为惩罚而惩罚。把握这一本质,惩罚在教育中的运用才能游刃有余。

注释

[1]顾明远.教育大辞典 (上)[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176

[2]《教育法》2006年 6月 29日修订通过

[3]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修订)》的通知.教基 [2004]6号

[4]国家教委的通知.国家教育委员会,1994年 3月 11日

[5]马卡连柯.论共产主义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270

[6]经典教育格言[EB/OL].http://www.xf2z.net

G637.3

A

1009-5462(2011)01-0072-05

2011-02-28

赵焱,女,河北魏县人,邯郸市滏春中学一级教师。

[责任编校:张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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