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区工作的困境与出路
2011-08-15李建红
李建红
(保定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20世纪80年代,“社区”和“社区服务”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和法律规定中。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从小到大,社区服务工作从简单到复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今天,社区已经成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基层社区组织是政府与百姓对接的桥梁,不仅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更承载着多方面服务的功能。基层单位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环节,是社区居民对社会和谐的第一感受源。同时,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也集中体现在基层社区,如果我们不能妥善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就会逐步构成社会矛盾的潜在风险源,从而阻碍和制约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所以,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提高社区服务工作水平,也就成为建设和谐社会必须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社区服务工作的三大困境
纵观当前社区工作现状,发现很多方面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社区的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服务水平低、服务范围窄等。很多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达不到服务型社区建设的要求;社区服务工作仍处于低水平的状态,仅仅限于调查、调解、收费、维修等层次。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困难,这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一)人员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这个社会的基本单元,所辖的人口越来越多,有的达到上万人;承载的社会功能也越来越多样化,包括服务管理、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精神文明等多方面的内容。同时,随着城市工作重心的下移,社区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不仅承担日益增多的管理服务职能,还要协助政府做好下岗职工就业、流动人员管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实行计划生育等多方面的工作。基层社区组织,一般只有几个工作人员,尽管他们的工作量越来越大,但受人员数量所限,很多工作还是没有人去做,难以满足社区服务的需要。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社区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社区工作人员学历层次普遍偏低,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这就需要大量具有专业知识的服务人员,充实到社区建设队伍中去。尤其在一些大型社区,这已经成为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迫切需求。
(二)经费紧
随着社区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活动经费紧缺也越来越成为制约社区服务水平的瓶颈。《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虽然现有法律对社区服务工作经费来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受我国现有经济条件制约,政府对社区服务活动经费投入明显不足。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投入社区服务的资金一般占70%以上,而我国此种投入目前仅占30%左右。经费投入不足,导致与社区服务相配套的基础设施缺乏,很多服务活动因此而难以开展。[1]这个问题在中小城市、经济不发达的城市更加突出。
(三)工作难
社区服务工作难以开展,除了上述人员少、经费紧两大制约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社区服务工作不能得到社区居民的很好配合。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社区居民对社区缺乏必要的归属感,对参与社区活动的功利意识较强,凡是与自己的利益直接挂钩的活动,尤其是能使自己获得利益的活动,社区居民都非常关注,也能积极主动参加,但是与自身利益没有直接联系的社会活动,比如一些社会调查、普查活动,则主动性大大降低。二是社区工作得不到社区居民的认可。《居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居委会的性质:“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社区居委会的性质来看,它只是一个基层自治组织,其基本职能是为社区提供各项服务。但是社区居委会的活动经费由政府拨付,而且在《居委会组织法》规定中又涉及了大量协助政府办理的事情。这实际上又把居委会当成了城市管理的一个层面,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工具。[2]然而由于居委会无官无职无权,一些社会主体对其实施的协助政府完成的管理活动不认可、不配合,使协助工作在实际执行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
二、解决当前社区服务工作困境的新思路
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解决社区服务工作中的问题,非常必要和重要。为此,社区和政府做了多方面的努力,从提高待遇吸引人才、加大政府投入,到采取可行的方式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而且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与社会的需求相比依然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探寻提高社区服务新途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加大社区意识的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居民是社区服务的对象,也是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如果说每一个小家庭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那么社区则是由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所组成的大家庭。这个大家庭的建设、发展、提高又与每一个小家庭密切相关。因此,社区的发展、社区服务工作水平的提升既是为了居民,同时又离不开居民。社区成员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共同参与,是社区建设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也是其终极目标之一。要引导社区成员积极参与社区发展,就必须让他们了解社区的发展和居民息息相关。如果每一个成员对自己的“家庭”一无所知,那就谈不上关注、关心和支持。要做到这一点,一要加大对社区工作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社区展板、传单、报刊、广播、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社区建设工作,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大力挖掘社区资源,叫响“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口号,努力营造共建氛围,培养居民的社区共建观念,使人人都能自愿地参与社区共建,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二要通过制定“社区章程”和“公民公约”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充分发挥社区自治功能,增强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完善社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的各项制度,调动居民自觉参加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和社区自我管理能力;三要通过广泛开展社区互助、军民、警民、街企共建等活动,不断推进社区建设的社会化进程,努力使社区内单位之间、楼群之间、邻里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助关系。
通过以上各种形式,让居民深刻地意识到社区的发展与每一个家庭休戚相关,从而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二)建立社区与本地高校对接机制,缓解社区的困境
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经济体制的改革,高校和社区从各自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完全依靠自身力量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借他人之力走共赢之路”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目前社区借高校之力仅仅停留在从高校招募一些志愿者,所起到的作用并不大。其实,高校对本地社区还有很大的扶助空间。
首先,在人的要素上可以取高校之长补社区之短。随着社区由小变大,社区人口越来越多,社区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杂。社区服务工作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之外,还包括一些比较专业的实践性工作,比如教育、法学、心理、统计、艺术、组织管理等,屈指可数的几个工作人员根本不可能完全胜任这些工作。缺少专业人员去落实具体工作成为制约社区服务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与社区专业人员明显不足相对应,高校经过专业理论学习的学生却缺乏必要的实践活动,找不到可以实践的机会和场所。在这种情况下,社区欠缺大量专业人员去开展各种工作的现状,就为高校学生的专业实践提供了机会和场所,高校大量的具有丰富专业理论知识的学生,则满足了社区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同时,大学生具备理论知识,可以帮助社区工作人员提高理论素养,社区工作人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对学生提供有益的指导。
其次,可以缓解社区经费紧张的问题。对于社区来讲,如前所述,活动经费主要是依靠当地政府的投入。但是由于受财力所限,很多地方政府对社区的经费投入难以满足社区工作的需要,束缚住了社区工作的手脚。社区与本地高校对接,既可以为社区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又可以减轻双方的经济压力。对于大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各高校都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因此,高校实践教学进社区,使社区可以利用高校所提供的人力资源,开展社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区因经费不足而导致的人力紧缺问题;对于高校而言,资助学生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实践活动的投入远比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的投入要少,利用很少的投入,就解决了一部分大学生实践教学的难题,投资少效益高,也缓解了高校的经济困境。
(三)政府与社区应共同努力
第一,政府在社区具体协助工作上放权,使社区做到责权统一。当前,社区虽然是一个基层自治性组织,但是又承担着一些应该由政府去完成的工作。《居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有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的义务。从法律角度讲,这种协助应该被视作是一种委托行为。政府委托社区去从事一些应该由政府完成的行为,那么在法律上,社区的性质就成了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根据行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委托组织在从事委托事项时,有权在委托的范围内行使与行政机关相应的行政职权,这也就意味着社区在开展委托性工作时,应该享有政府的职权。有法定的权利作为社区工作的支撑,社区开展协助工作就有了法律依托,如果社区居民不配合社区的工作,社区也享有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的权利,社区相关工作难以开展的现状会从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第二,社区开展工作不能浮于表面,而要深入人心。社区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服务,而服务是否到位、服务质量高低是决定社区工作能否得到居民认可的重要因素。社区只有真正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切实解决居民的难题,才能得到居民认可。首先,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以为民服务、排忧解难为基础,从居民的需求出发,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解决一些影响居民生活的实际问题,如社区治安、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其次,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多样化的需求。社区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社区要始终以“一切为了群众,为了一切群众”为宗旨,把服务群众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标准,所以社区服务上水平、上层次,也是社区工作深入人心的一个重要基础。社区服务不仅要扶危救困、雪中送炭,还要锦上添花,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需求,使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得到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罗素曾经说过:“美好的人生是为爱所唤起,并为知识所引导。有爱而没有知识,或有知识而没有爱,都不能产生美好的人生。”社区工作更是如此。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个人的思想决定一个人的行为,行为质量的高低又取决于人的综合素质。与其他工作人员相比,社区工作人员应具有更强的服务意识。社区工作琐碎、繁杂,直接面向各种各样的服务群体,如果工作人员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缺乏热心、爱心和耐心,社区工作就不可能得到居民的认可和肯定,所以具有很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是成为一个合格的社区工作人员的首要素质。
要想做好每一项工作,仅凭热情是不够的,还要依靠科学的方法。所以社区工作人员不仅要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还要有科学的知识作支撑。当前,在很多地区,社区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与社区发展需求不相适应。虽然社区服务事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城市社区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已基本告别靠家庭妇女、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打天下”的时代,一批批具有高中或大学学历的青年人不断充实到社区服务工作的第一线,但是仍然难以满足社区服务水平日益提高和服务多元化的需要。真正具备专业理论知识、接受过专业化训练的社区服务从业人员犹如凤毛麟角。社区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社区服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能否提供科学化、高质量服务的重要条件。因此,要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3]一要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拓宽选人渠道,使有德有才的人员能够进入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中,这就需要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各种待遇,使社区工作具有更强的吸引力;二要加大对现有在岗人员的培训,社区服务工作本来就人员紧缺,离岗培训会使这个问题更加严重,而且“走出去”学习费用相对较高,也会使社区的经费紧张状况加剧,因此引进专家学者对人员进行培训是最佳选择,这样现有工作人员边干边学,以学促干,从而提高社区工作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充分发挥社区内离(退)休居民的余热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离退休人员逐渐成为社区的留守居民,如何调动这批人的积极性,使其投入到社区的建设中,成为完善社区服务的又一新生力量,则成了摆在社区工作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有的社区开展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比如保定市双胜社区聘请社区内退休的律师作为义务法律顾问,帮助解决了很多社会纠纷;有的社区开展了居民互助组,组织居民之间尤其是老人之间互帮互助;有的社区组织了老年人秧歌队,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文艺活动等,这些形式不仅在人员、经费等方面减轻了社区工作的负担,而且丰富了社区居民的生活,既做到了让居民老有所乐,又能让居民老有所为。
[1]李迎生.对中国城市社区服务发展方向的思考[J].河北学刊,2009(1).
[2]柴文杰.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刍议[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4(3).
[3]赵作伟.我国城市社区服务发展现状及思考[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