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食品安全的农业企业社会责任
2011-08-15孙海岗
孙海岗
(福建农林大学 人文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基于食品安全的农业企业社会责任
孙海岗
(福建农林大学 人文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十分重要。近年来,农业企业逐渐深入到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离不开农业企业的支持与配合。本文基于食品安全视角,分析农业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并探讨了促进农业企业履行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的方法。
食品安全;农业企业;社会责任
21世纪,中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绩。到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已经超越日本,跃居世界第二。但在经济繁荣的背后,食品安全问题却日益严重。从酒店豪宴,到百姓餐桌,从跨国超市,到农贸市场,从蔬菜水果,到生猛海鲜,都因为食品安全让百姓产生了信任危机。三聚氰胺事件,在迫使三鹿集团破产的同时,大大挫伤消费者对民族奶业的信心,给各种洋品牌制造了蚕食中国市场的契机。纵横肉制品市场数十年的民族食品巨头双汇集团,被瘦肉精事件折腾得焦头烂额。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中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离不开农业企业
根据WHO的定义,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性卫生问题。一般而言,食品安全是指确保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必要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迫切需要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与相关企业,尤其是农业企业关系密切。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务工。留守农民面对大市场,无法影响食品市场价格的涨落,在资金、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处于劣势,很难有效参与食品市场竞争。以提供食品为主要目标的农业企业开始走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道路。农业企业不断发展重大,逐渐渗透到食品的生产、收购、检验、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比起千千万万分散的小型农户,由一定数量的农业企业负责食品的产供销,理论上更容易受到国家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管与约束。但现实中的农业企业,却频频利用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逃避合法监管,在食品供应的各个关键,添加各种有害的添加剂,酿成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信任危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离不开农业企业的支持与配合。
二、农业企业在博弈中的相对优势
农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是一个与消费者、食品监管部门、社会舆论等利益攸关者不断博弈的过程。农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普遍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与消费者、媒体和监管者进行博弈过程中,具有很强的专业优势、技术优势和信息优势,这使得农业企业在与各方博弈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一)专业化优势
在专业化方面,农业企业因为长期从事特定品类食品的经营,在企业内部培养了众多专业过硬的技术人员,由于资金相对雄厚,也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研究。农业企业只要专注于一种或者数种食品工艺,即可获得充足的利润。对于消费者、社会和食品监管部门来说,却要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成千上万的食品。食品监管部门尽管拥有专业检测和执法队伍,面对食品上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会感到巨大的压力。消费者更不可能掌握所有食品的检测方法。社会舆论更是缺少足够的专业知识来约束农业企业。在专业化方面,农业企业拥有无可比拟的相对优势。
(二)技术优势
在技术方面,随着农业企业的发展壮大,竞争水平的提高,一些农业企业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购买世界一流的技术设备,聘请国内一流的科研人员进行研究。消费者因为力量分散,只能从媒体专家那里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皮毛。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因为缺乏足够的资金,无法添置能够检测市场上所有商品的设备。在技术方面,农业企业拥有相对优势。
(三)信息优势
在信息方面,农业企业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拥有高度的自主权,各环节的经营信息,往往被农业企业视为需要高度保密的商业机密,不得向社会披露。尤其在对卫生条件要求高的环节,外人更是要穿上企业特别准备的服装才能进去,这更让农业企业食品经营产生了很多监管死角。对这些监管死角,消费者自然无法了解,食品安全部门也只能望而兴叹,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要想了解内幕,有时甚至需要冒生命危险进行调查。农业企业的这种信息优势,使得农业企业与各方利益攸关者的博弈,呈现信息不对称博弈的特征。
除了以上优势,农业企业还拥有强大的资金优势等相对优势,农业企业的种种博弈优势,使得农业企业可以在获得食品生产许可、市场准入资格、拥有各种安全认证证书的前提下,规避市场监管,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并长期蒙蔽社会,直到最终东窗事发,危害已经造成,各方面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的事实证明,仅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社会舆论的监督,无法彻底解决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农业企业在食品安全中的社会责任
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作为农业企业,不但要承担对股东、员工和消费者的责任,也要承担对社会的责任,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也要承担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在中国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作为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农业企业,应该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这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历史的使命,更是社会的要求。
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单单依靠消费者增强鉴别能力,监管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立法机构出台更多严刑峻法是不够的,归根到底,农业企业要培养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意识,定期披露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履行信息,彻底解决农业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问题。
农业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动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
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已经出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内的诸多食品安全法规,作为生产和经营食品的农业企业,应该主动遵守。农业企业应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争取在全体员工心目中,树立食品安全法规至高无上的观念,使全体员工学习、了解、熟悉并运用安全法规,来处理食品生产和经营中出现的问题。食品安全执法部门应加强对违法农业企业的食品安全法规普法和教育工作,使食品安全法规入脑入心。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中国上下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农业企业如果向社会隐瞒真相,或者向社会选择性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就容易使企业所有员工放松警惕,纪律松懈,麻痹大意,在收购等环节把关不严,从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与此同时,如果农业企业与社会沟通不畅,在大众眼中过于神秘,也容易为各种谣言的制造和传播提供温床,更损害农业企业自身的公信力。因此,农业企业应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媒体保持一种比较畅通的信息沟通状态,定期向社会披露真实的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实现一种阳光下的健康无菌。
(三)尊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亿万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农业企业要教育全体员工,发自内心尊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农业企业要意识到,比起刑事案件中的凶手,农业企业如果产生食品安全危机事件,所伤害的人会更多。农业企业要学会将消费者视为自己的衣食父母,把农业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视为舟与水的关系,要深深体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哲学。只有从灵魂上接受消费者是衣食父母这一观念,真正把消费者摆在上帝的位置上,时刻从被消费者抛弃的相关企业的困境吸取教训,认真对待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还消费者一个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给自己创造利润的长期可持续增长的果实。
(四)尊重员工的合法权利,改善员工的福利待遇
解决农业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问题,离不开一线基层员工的支持与配合,若要员工加强社会责任意识,避免个别员工的行为,给整个企业带来食品安全方面的麻烦,必须要尊重员工的合法权利,改善员工的福利待遇。农业企业要认识到,员工也是社会上的人,有各种各样的经济与生活负担,又各种现实和潜在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如果员工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福利待遇无法提高,就很容易使员工滋生对企业的不满情绪。这种情绪反映到工作上,就是工作态度的不认真和不尽责,这就很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保护农民合法权利,与农民实现双赢
农业企业在进行食品生产中,往往需要与农民合作生产,或者直接从农民手中采购供食品生产的农业初级产品。农业企业在与农民合作的过程中,应该以双赢的理念,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不得利用片面压价等不合理手段,损害农民的利益。与此同时,农业企业在与农民合作的过程中,应运用经济手段,对农民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合法经营的行为进行奖励。只有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利益,才能赢得农民的尊重和充分合作,避免因为采购等环节的问题,影响到公司的整体声誉。
(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塑造基于食品安全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由企业领导层提倡、上下共同遵守的文化传统和不断革新的一套行为方式,体现为企业价值观、经营理念和行为规范,渗透于企业的各个领域和全部时空[1]。比起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舆论的监督、消费者的理性鉴别等外在约束机制,深入到企业全体员工灵魂深处的内在价值观约束,更能帮助农业企业彻底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农业企业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企业发展和国家发展、食品生产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从灵魂层面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塑造基于食品安全的健康地企业文化,在全体员工心目中树立爱国、爱社会、爱自然、爱消费者的文化观念,并转化为经营思想和管理行动。
四、培育有利于农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
农业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往往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甚至为了追逐高额理论,做出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农业企业的从业人员鱼龙混杂,不太可能普遍拥有很高的道德操守和文化素质,单靠农业企业自身约束,无法保证农业企业自觉履行自己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在这一问题上,各级政府食品安全执法部门应有所作为,与社会其他利益攸关者一起,培育和营造促进农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
(一)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食品安全事故,比起一般的违法行为,危害性大,危害范围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涉案企业也往往得到查处,却为何食品安全事故却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业企业的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利润,加上地方政府为了确保本地GDP数字的增长,提高当地财政收入,对一些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被社会舆论曝光后,也仅仅是象征性地罚一些款,处理一些直接当事人,对企业影响不大。如果违法企业得不到与违法后果相当的惩罚,就会引诱更多的农业企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要让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伤筋动骨,让相关犯罪嫌疑人倾家荡产,失去进一步作案的能力,才能让相关农业企业对食品安全法规产生敬畏心理,才能促使他们提高相关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仅靠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理,是远远不够的。要让农业企业重视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有关部门必须要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除了要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以外,还要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职业操守方面的审查,可以执行严格的上岗资格制度,以防止身体和心理不健康的人员进入食品行业。一旦从业人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即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大小,给予相应的禁止从事食品行业若干年限的处罚,若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应责任人员应终身被禁止进入食品行业,以从根本上杜绝某些人员制造食品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三)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背后,既是农业企业从业者道德底线的沦丧,也是民族整体道德水准的滑坡。一些农业企业在食品进入市场的过程中,为了谋求超额利润,昧着良心,添加对人体健康产生致命威胁的化学药剂等有害物质,生产的食品连自己都不敢吃,却敢推到市场让大众食用,这种行为是典型的道德沦丧的表现。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经济发展成绩惊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却严重落后。传统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体系,已经无法适应互联网时代富裕起来的民众的心理需要,很多农业企业从业人员成功致富,心灵却严重荒漠化。中国政府应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在继承传统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上,吸收全世界最先进的优秀价值观,建立适应新时代需要的新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道德水平,以提高农业企业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
(四)加强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
中国传统文化是指发端于古代、留传于现时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为世代相传有一定特色的思想、道德、风俗、心志、文化、艺术、制度等,包罗万象[2]。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道德伦理体系的构建,这种体系尽管有封建保守的成分,却也有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使人心有所敬畏的正面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传统文化遭到破坏,被视为封建糟粕而扬弃,导致很多人天不怕,地不怕,屡屡做出严重背离道德底线的违法行为,诚所谓,若心中无传统,则作恶无底线。因此,应该全国范围内加强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让《弟子规》等传统文化典籍里面的道德精神,再度深入到国人的灵魂当中,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业企业的从业人员树立敬畏自然和人伦的心理,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张仁德,霍洪喜.企业文化概论[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2):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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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照新,陈洁,徐雪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12(1):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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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德胜.农业产业化中的契约演进——从分包制到反租倒包[J].农业经济问题,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