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际和谐与和谐社会
2011-08-15潘薇
潘薇
(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河南郑州 450008)
党际和谐与和谐社会
潘薇
(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河南郑州 450008)
实现和谐社会构想需要很多要件,和谐的党际关系是诸多要件中举足轻重的一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和谐的党际关系正是产生于中国人民对和谐社会的追求过程中。党际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证,反过来,构建和谐社会也对党际和谐提出了新的要求。
党际和谐;和谐社会;要件;新要求
在我国,党际和谐指的是执政的共产党与参政的各民主党派之间亲密合作、互相监督,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状态。现阶段,党际和谐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件。
一、党际和谐是社会和谐的要件
1.党际和谐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在当今世界,政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影响日益明显,正如亨廷顿所言,处于现代化之中的政治体系,其稳定性取决于其政党的力量。因为政党总是一定阶级阶层的利益代言人,不同阶级和阶层间利益的冲突必定会对作为他们各自代言人的政党间的关系造成影响,政党间关系的动荡又必然反映到国内政策的分歧,从国家的大的政策走向到具体的制度运作都会受影响。政党之间的对抗和斗争在引发政局不稳定的同时必定会造成社会动荡。可以说政党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晴雨表,社会稳定则政党关系必然和谐,社会关系动荡则政党间关系不和睦甚至矛盾尖锐、不可调解。
2.党际和谐为社会和谐奠定政治基础。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共产党是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代表着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参政的各民主党派则代表了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利益,民主党派所联系的这部分人也包含在全国人民的范围之内代表了他们利益的政党,也就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也是“同”之处大于“不同”之处。他们有共同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有共同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共同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二者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处位置不同,发挥作用不同故而,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是建立在共同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合作,是稳固的合作关系,这也为我国政治的稳定夯实了基础。执政党与参政党是亲密的友党关系,共同为化解社会各阶层矛盾、消除隔阂而努力,有效地避免了各种矛盾的发展,维护了政治局面的稳定。
3.党际和谐是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保证。无论是“发展是我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科学论断,还是邓小平“发展是硬道理”的平实表述,都指出了发展的重要性。发展是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完成这一艰巨的历史使命仅靠执政党一党之力是不行的,必须把全社会的力量发动和动员起来,而各民主党派则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特点和优势。和谐的党际关系可以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聚集各党派所代表的力量,使整个社会具有向心力,产生巨大的合力,实现社会发展的目标。
二、我国的党际和谐具有必然性
1.和谐的党际关系形成于追求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在中国几千年的专制社会中,封建统治者与人民大众是对立的两极,人民大众是被剥削、被压迫的群体,根本无社会和谐可言。但中国人民追求和谐、民主的脚步从未停止。民国初年一些社会改良者效仿西方搞多党制依然不能缓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其后的国民党一党专制更是与人民群众形同水火。在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斗争中,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奋斗。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著名的“五一口号”,得到各民主党派的积极响应,他们公开表示,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为建立新中国而奋斗。
2.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党际和谐的保证。我国政党制度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共产党在各政党中处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接受中共的领导;二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目标;三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在实现共同目标的基础上实行一种长期共存、平等合作、民主协商、互相监督的关系;四是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都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我国政党制度的这些特点有利于党际关系的和谐发展。
3.党际和谐有制度保证。党际关系需要制度规范,因为没有权威的制度和周详的规范,党际的合作与协商可能会流于形式或带有盲目性。198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及2005年2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党际和谐的重视,也为党际和谐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构建和谐社会对党际和谐提出了新要求
1.党际和谐不是简单附和。我们所说的党际和谐决不是表面上的一团和气,你说什么我也说什么,而是要求执政的共产党和参政的各民主党派在共同的政治目标下,各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各政党可能有不同的意见,但这种不同经过协商,经过整合,最终会达成一致,形成更高层次上的和谐。共产党是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与者,两方良性互动,互相配合。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不可能听到方方面面的声音,所以有时候的决策也可能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而做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可以充当自己所代表的群体与执政党间的桥梁,将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及时反馈。
2.进一步增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自觉性。各民主党派有各自所联系的社会群体,在政治、经济层面和文化领域都有自己的优势,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各民主党派的参与和支持。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也是政党关系和谐与否的关键所在。共产党在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中应体现出高度的真诚与和谐,要充分发挥广开言路的优势,让各民主党派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放开身心积极地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各项重大事项的协商讨论,建言献策,集思广益,推动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3.进一步增强民主党派的主人翁意识。共产党的执政范围是全方位的,对立法、司法部门及各种经济政治组织、意识形态、社会生活实行政治领导那么相对应的,民主党派的参政也是全方位的,涉及了行政、立法、文化、外交等各方面的事务。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上的领导。民主党派是参政,不是辅政,也不是督政,各民主党派应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到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生活中。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充分表达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政治愿望,并将之反映到决策部门,从而使我们的政治决策更科学,使社会达到真正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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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981(2011)04-0040-02
2011-07-28
潘 薇,女,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教师,主要研究方向:统战理论。
[责任编辑 郭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