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新型政府公共关系研究
2011-08-15刘力力
宋 超 刘力力
(1.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2.曲阜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一、政府公共关系及其组成要素
(一)政府公共关系
政府公共关系按照公关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国际政府公共关系和国内政府公共关系,本文主要探讨国内政府公共关系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政府公共关系是指政府与各界良性互动,以塑造政府良好形象,争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的所有活动的总称。”[1]8政府公共关系是一门研究政府与公众之间和谐关系的艺术,主要借助媒介为沟通工具,化解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矛盾,协调各方面利益,促进整个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政府公共关系作为协调政府与公众之间关系的行政管理行为,应当是与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一种重要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公共关系职能,有助于建立和发展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和谐关系,确保政府的各项施政方针能够顺利的贯彻实施,“树立公正、廉洁、高效、务实、创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形象,提高政府的美誉度”[2],最终实现国家、社会和公众的整体利益。
(二)政府公共关系的组成要素
政府公共关系主要由三个要素组成:即政府公共关系主体、公共关系媒介和政府公共关系客体。政府公共关系的主体是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府部门领导及其领导下的部门窗口行业人员,代表政府形象,执行政府部门职能,开展公关活动;政府公共关系的客体是社会公众,政府开展公共关系的目的就是在社会公众中塑造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公众的满意和支持。政府需要借助一定的传播媒介来确保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渠道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沟通,确保政府的公关活动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政府公共关系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公共关系组织建设不健全
政府公共关系组织是代表政府与公众之间进行沟通的职能组织。在政府机构中设置独立的政府公共关系组织,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开展公共关系并取得理想效果的重要保证。但是在我国政府机构的设置中至今仍然没有一个独立行使职能的公关机构。虽然在当前的政府机构中,有不少机构都承担着政府公共关系的职能,如民政、信访、新闻、宣传等部门,但是由于各个部门都有其特殊的部门职能,并且由于归口管理、职责不明等原因,使得政府开展公关活动呈现出孤立、分散的特点。政府公共关系组织建设不健全导致公共关系活动不能取得理想效果,整体的公共关系活动水平比较低下。
(二)政府公关意识有待提高,公关人员态度有待转变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缺乏公关意识,在处理政府公共事务时习惯性地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政策等强制手段进行,依赖政府的权威性处理与社会公众间的关系,而不考虑通过开展公关活动,通过与社会公众的协调、沟通化解矛盾,影响了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久而久之势必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另外,一些政府公关人员还存在着严重的“官本位”思想,没有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没有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没有树立起服务的理念,更有甚者竟利用手中的权力对社会公众设置利益诉求的障碍。
(三)政府公共关系媒介有待拓宽
公共关系媒介是政府公关活动的三大要素之一,公共关系媒介的通畅与否直接影响着政府公关活动的效果。由于传统行政命令式、服从式的行政方式根深蒂固,因此,政府公关活动大多数还是政府自上而下的对社会公众的单向信息传播,自下而上的意见表达较为薄弱,公众的评价、意见、看法和反馈性信息缺乏合适的渠道和方式反馈到政府决策程序,这表明当前我国公共关系媒介不通畅,没有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各种新的传播手段。
三、构建和谐社会呼唤新型政府公共关系
(一)当前社会矛盾的性质分析
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一般说来,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3]206随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完成,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和保障人们根本利益的一致提供了制度保障。从性质上来看,我国目前存在的社会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
我们现在已经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前两步,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我国的改革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的时期。但同时,人民内部矛盾也呈现出了新的特点。首先,矛盾内容的多样性。由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健全,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导致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比较紧张。由于国际、国内仇视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的思想渗透以及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导致社会矛盾已经深入到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深层次的问题,从而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主流价值观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严重冲击。另外,社会阶层分化比较明显,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难题;其次,矛盾实质的利益性。目前,各种社会矛盾主要集中在物质利益的分配和保障上。从收入水平来看,不同经济成分、不同行业、不同就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日益拉大,贫富分化趋势比较明显,突出表现在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从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下岗安置、民工权益、执法不公等问题上。从上访和群体事件的参与人员来看,以下岗职工、农民和民工居多,离退休人员增幅较大,部分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也比较突出;再次,矛盾后果的尖锐性。由于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问题处置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复杂的原因,利益受损群众往往采取群体性事件的方式,甚至采用铤而走险的方式。这种情绪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可能导致局部社会动荡,矛盾性质就可能发生转化。
(二)新型政府公共关系及其特征
新型政府公共关系是指政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好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缓和社会冲突而运用各种媒介传播手段改善、协调与社会公众之间关系的政府行为,以期赢得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公众中塑造廉洁公正、务实高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政府形象。
新型政府公共关系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主体的服务性。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都是人民的公仆,政府公关活动中,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服务意识,以切身行动践行服务理念。其次,客体的至上性。社会公众包括社会各阶层、各民族、各党派、各种社会组织,各种利益团体等,并且群体的经济状况、政治地位、文化素质、生活方式、价值观差异极大,这些因素致使公众对政府持有不同态度和看法,社会公众各自的利益需求又是他们对政府的意见和态度的出发点,因此,政府开展公关活动,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心理和利益诉求,必须树立公众至上的理念。再次,媒介的通畅性。进入新世纪,信息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为政府公关工作程序、传播模式、公关内容等方面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新型政府公共关系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借助网络媒介进行公关,可以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性,确保媒介的通畅。
四、努力搭建新型政府公共关系平台
(一)加快完善政府公共关系组织建设
政府公共关系组织是政府开展公共关系的平台,完善的政府公共关系组织有助于政府顺利开展公关活动,有助于政府公关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而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公共关系职能部门设置比较分散,它们代表着不同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公关职能,由于权责不一,职责不明,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充分发挥与社会公众联系的作用,很难满足当前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政府公共关系的需要。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快完善政府公共关系组织建设,设置独立的常设性政府公共关系机构,明晰权责,赋予其独立开展政府公关活动的职能,代表政府来处理政府的公关活动。
(二)加强政府的自我革命,转变政府公关角色
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是政府公共关系的主体,是开展公共关系的主动方。各级政府应当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公共关系内容的了解,加深对政府公关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强烈的公共关系意识,在行政活动中很好地利用公共关系。另外,各级政府领导者和部门窗口行业人员是政府公关的重要途径和关键因素,都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杜绝封建的“官本位”思想,必须加强各级政府公务员的自律意识,避免因自身修养不高、形象不佳而导致政府声誉的下降。同时,改善公关方法,改进工作态度,明确自己是服务的提供者,以赢得社会公众的满意与支持。
(三)密切联系群众,满足社会公众维权意识的需要
社会公众是政府公共关系的客体。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人民的维权意识逐步觉醒,权利意识大为提升,人民对自身利益的诉求必将进一步加强,因此,一方面,政府公共关系主体必须按照信息公布法的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另一方面,还必须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秀作风,深入群众,了解公众的诉求,注重从外部收集信息,为改善政府决策和行动提供依据,根据公众的诉求做出调整,拓宽公众政治诉求的渠道,化解社会公共危机,缓和人民内部矛盾。
(四)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不断拓宽公共关系媒介
政府公共关系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需要通过各种传播渠道来实现,传播媒介是否先进,传播渠道是否畅通直接影响着政府公共关系的效果,因此,政府公关部门要与时俱进,将新技术革命的最新成果运用到政府公共关系中来,不断拓宽公共关系媒介,建立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双向互动,另外,充分发挥各种传播媒介的宣传作用,充分利用传播媒介的社会渗透力,引导社会舆论,倡导主流文化模式,转变公众态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唐钧.政府公共关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孟宪琴.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地方政府公共关系[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3]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