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情报及其作用研究*
2011-08-15黄河科技学院周九常
黄河科技学院 周九常
竞争情报及其作用研究*
黄河科技学院 周九常
目前,竞争情报已成为企业的一项日常活动,主要包括企业竞争环境、竞争对手、竞争战略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竞争情报在企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最新调查表明,世界500强中有超过95%的企业都建立了竞争情报系统,开展了竞争情报工作。竞争情报已成为企业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的一个有力工具。
一、竞争情报
1.竞争情报的含义。竞争情报这一概念最先来自于英文Competitive Intelligence。简称CI,中文译为竞争情报。目前,有关竞争情报的概念多达几十种,主要有如下3种观点。
(1)竞争情报是一种竞争性信息。科克泰森认为竞争情报是关于竞争者地位、绩效、能力和意图的信息。有不少学者甚至把竞争情报与企业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性信息)相联系,认为竞争情报在很大程度上与商业秘密这种竞争性信息重叠。
(2)竞争情报是一个过程。美国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协会(Society of Competitive Intelligence Professionals,简称SCIP)认为竞争情报是对竞争对手和竞争环境的系统地监测过程,通过收集并分析竞争对手商业行为的优势、劣势,竞争环境的机遇与威胁及其变动趋势等相关信息,为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美国匹茨堡大学教授约翰·普赖斯科特博士认为竞争情报是一种复杂的研究过程,而不是对特定问题的一时回答。
(3)竞争情报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产品。瑞士咨询师道格拉斯·伯恩哈特指出,竞争情报是一个分析过程,在此过程中关于竞争者、工业和市场的分散的信息被转变成关于竞争者能力、意图、业绩和地位的可以据以采取行动的情报产品。包昌火研究员提出,竞争情报就是关于竞争环境、竞争对手和竞争策略的信息和研究,它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产品,过程是指对竞争情报的收集和分析,产品是指由此形成的情报或策略。
分析以上3种观点,尽管它们对于竞争情报存在不同看法,但是这些看法合起来则反映了竞争情报的本质,即竞争情报是企业应对“动态复杂”环境(“动态”表明变化频繁,“复杂”意味着影响因素多而且尚未全知)和激烈竞争局面的一种有效工具。
2.竞争情报的特征。
(1)对抗性。首先,对抗源于竞争,竞争本身就意味着对抗。竞争情报是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产物,没有激烈的市场竞争就没有竞争情报。竞争情报的获取不是竞争对手主动给予的,而往往是在对方不协助,甚至是反对的情况下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的。其次,竞争情报是要搜集、分析、获得对方的敏感情报,而对方反过来要采取反竞争情报措施防范敌对的情报刺探,保护自己的敏感情报不至外泄,尤其是保护敏感情报不被竞争对手获得。双方你来我往,有进攻有防御,这也体现了竞争情报的对抗性。
(2)高智慧性。情报的英文对应词是intelligence,本身就含有“智慧”的意思,表明了竞争情报的分析研究工作成为其过程的关键环节。竞争情报的价值不在于简单的信息收集和加工,而在于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透过表面的信息看清其背后隐藏的真实情况,把握竞争对手的优势与劣势,了解竞争环境的机会与威胁,并且有效加以应用。在竞争情报分析过程中,竞争情报人员要付出较多的智力劳动,包括分析推理、审时度势、战略分析、创新思维等,体现出明显的高智慧性。
(3)保密性和隐蔽性。在针对竞争对手和其他竞争者的信息搜集和情报研究中,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情报搜集人员主要搜集经济、技术、产品等竞争者相互敏感和相互保密的信息。经济利益的冲突决定了竞争对手之间是互不协作、互相封锁、相互隐蔽的。所以,针对竞争者的信息搜集和情报分析研究,必须在隐蔽的条件下进行,一旦公开,则必然导致两个结果:一是促使对方加以防范,增加情报获取的难度;二是增加对方的敌意,可能导致对方的针对性(报复)举动。
(4)合法性。竞争情报活动必须是合法的、正当的。竞争情报不是商业间谍,手段不正当的情报活动不属于竞争情报的范围。一般来说,企业通过合法途径可获得其想要得到的情报的95%。当然,在竞争情报开展过程中,一定程度的“打擦边球”行为(进入所谓“灰色地带”——虽不违犯现行法律规定但却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无法完全避免的。比如从竞争对手丢弃的垃圾中获取竞争情报、飞越竞争对手厂区的上空拍照侦察、“反求工程”(又称“逆向技术”或“逆向工程分解”)等,但这不能成为企业在竞争情报活动中随意越界、无视法规和沦为间谍的理由。
(5)预见性与增值性。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利用竞争情报的目的是为决策服务,为把握未来服务。所以,要求竞争情报必须具有较强的预见性与前瞻性,因为情报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落后于决策的情报成果无任何决策意义。与传统的信息积累和情报研究结果相比,竞争情报是一个智力增值的过程,通常需要在信息原料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加工和提炼而获得增值,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产品或半成品。世界各地的许多企业青睐竞争情报,世界500强企业争先设置相应的研究机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竞争情报成果能带来增值效益。
二、竞争情报系统的定义
企业竞争情报工作要通过竞争情报系统来实现,竞争情报系统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提供支持和保障。对于竞争情报系统的定义,学者们有以下观点。
约翰·普赖斯科特教授指出,企业竞争情报系统是一个持续演化中的正规化和非正规化操作流程相结合的企业管理子系统。它的主要功能是为组织成员评估行业关键发展趋势,把握行业结构的进化,跟踪正在出现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变化,以及分析现有和潜在竞争对手的能力和方向,从而协助企业保持和发展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包昌火研究员认为,竞争情报系统是以人的智能为主导,以信息网络为手段,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目标的人机结合的竞争战略决策支持和咨询系统。他把企业竞争情报系统的基本功能归纳为6方面,即环境监视、市场预警、技术跟踪、竞争对手分析、策略制定、信息安全或情报保护。曾忠禄认为,竞争情报系统应该具有一般系统的特征,即系统的构成、构成因素之间的关系、系统的功能、系统的动态性、系统的环境关系。一个好的系统定义,应该包括所有的相关成分,但又不能包括任何不相关的成分。他认为,竞争情报系统是为用户的需要创造情报产品的体系,它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功能、结构(资源)和方法(流程)组成,各构成部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动态发展。
三、竞争情报系统的作用
1.竞争情报系统在大企业的应用为其赢得了竞争优势。近些年来,许多企业投入了不少资金,配备了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建立了竞争情报系统,但是运行后效果并不明显,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甚至出现了与所谓“信息悖论”相一致的结果,这里姑且称之为“竞争情报悖论”。于是理论界和企业管理界的一些人员对竞争情报的作用发出了质疑的声音,出现了“竞争情报怀疑论”、“竞争情报无用论”。更有甚者,个别学者把竞争情报看作“皇帝的新衣”。可是,真要“让竞争情报见鬼去吧”,问题就严重了。谁都知道,在信息管理的冲击下,竞争情报成了情报学凝聚自我、承载情报学发展的希望之舟。实际上,竞争情报是10年来情报学应用理论中的硕果仅存者,“让竞争情报见鬼去吧”的结果只能使情报学消融于信息管理的汪洋大海中。
事实上,统计显示,占我国企业总数90%的中小企业没有应用竞争情报,问题在于占我国企业总数10%的大企业应用竞争情报的数量虽然不够,但是分量已经足够,10%的大企业应用竞争情报足以撑起竞争情报发展的一片蓝天。而且,中小企业处于竞争情报启蒙阶段,其与竞争情报的疏离,既有认识不足的原因,也有受客观条件比如资金、人才等等限制的原因。因此,不能要求它们像大企业那样去应用竞争情报。
2.竞争情报被誉为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4种因素。企业尽管在规模、性质、业务上存在差别,但其发展都离不开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任何成功的企业都必须具备这3种因素。竞争情报是企业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创造和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力工具,它将来自企业内外环境的信息转化为有价值的情报,以满足决策者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竞争情报就成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哈佛商学院的教授曾把它列在人、资金和技术之后,作为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4种因素或理由。
四、竞争情报未来的发展
对于竞争情报的未来,笔者觉得它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原因有以下方面:在市场竞争中,尤其是在具有市场共同性、资源相似性的企业之中,不能不关注有关部门竞争对手的情报;在动态复杂、不确定性强的企业竞争环境中,企业不能不重视竞争环境情报分析;在企业之间战略互动愈加频繁的情况下,企业不能不搜集相关的竞争策略情报。
未来,如何发展竞争情报?笔者认为,理论界做好充分的准备总没有错,软件提供商和咨询公司的活跃对竞争情报的应用、推广也有益无害,广大中小企业在成长壮大过程中也不妨有选择地运用。多方面共同努力,竞争情报的未来才有可能是光明的。
总之,竞争情报是一个锦上添花的东西,是一个必要的东西,而不是一个“充分”的东西,它仅仅是一个“可能性”的工具,而不是一个“必然性”的工具。在企业适应竞争环境变化、迎接市场竞争所利用的各种工具中,它仅仅是“其一”,而不是“唯一”。企业不要指望用它来替代其他有效工具的使用,更不能妄想利用竞争情报一招鲜、吃遍天。因此,要重视竞争情报,但又不能寄予过高的期望,这才是对竞争情报应有的科学的态度。
2010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网络组织合作框架下的企业竞争情报模式创新研究”(10YJAZH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