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带宾语动结式的认知研究
2011-08-15常婧
常婧
(河南大学外语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一、关于汉语动结构式
动结构式也叫述结构式,在汉语中是一种常见的结构。动结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动结式是本文的研究对象,它是一种有两个谓词构成的结构。位置在前的述语通常是动词,表示一个行为,如“洗,吃,打”等;位置在后的补语是通常动词或形容词,表示行为造成的结果,如“醒,高,胖”等。一般认为动词是动结式的句法核心,补语是从属结构,对动词起补充说明作用。[1]为方便起见,我们把第一个动词记作V,作补语的第二个动词或形容词记作R。汉语动结式中的动词V和补语R一般是不分离的,组成V-R形式。V-R结构后可带宾语,也可不带。例如:
(1)他听懂了。
(2)他撞倒了一位老人。
(3)妈妈哭红了眼睛。
那么,在汉语动结式中,什么情况下带宾语,所带的宾语又有哪些限制呢?
二、汉语动结式V-R后带宾语情况分类
根据V的及物性和R的词性,V-R后带宾语的情况可分为以下四类。在第一类动结式中,V是及物动词,R是形容词,V-R后可带宾语,V的宾语就是V-R的宾语。如:
(4)我踢破了门。
(5)弟弟写歪了字。
(6)姐姐拧干了衣服。
以上例子中的述语动词V“踢,写,拧”都是及物动词,其宾语“门,字,衣服”也是述结式V-R的宾语。
在第二类动结式中,V是及物动词,R是形容词,V-R后带的宾语与R的宾语不同。例如:
(7)弟弟踢破了一双鞋。
(8)妹妹唱哑了嗓子。
在例(7)和例(8)中,述语动词“踢”和“唱”是及物动词,其作用对象应该是“球”和“歌曲”。但例(7)和例(8)V-R所带的宾语却是“鞋”和“嗓子”,述语动词的直接作用对象并没有在句法中表现出来。
在第三类动结式中,V是不及物动词,R是形容词,V-R后可带宾语。如:
(9)奶奶哭瞎了眼睛。
(10)妈妈喊哑了嗓子。
(11)我笑弯了腰。
在这种形式中,述语动词V是不及物动词,和宾语没有直接的联系,不是动词的直接作用对象,“V+宾语”不能成立:如:“*哭眼睛”、“*喊嗓子”、“*笑腰”(以下凡带*号语句表示是不可接受的)。而宾语和R的关系更紧密,“宾语+R”能成立:“眼睛瞎”,“嗓子哑”,“腰弯”。可以说,述语V若没有R作补语就不能带宾语。[2]
在第四类动结式中,V是及物动词,R为不及物动词,V-R后可带宾语。其所带宾语也是述语动词的宾语。如:
(12)我气哭了姐姐。
(13)老师说完了话。
(14)他打错了人。
在以上三个例子中,“姐姐”,“话”和“人”既是述语动词“气”,“说”和“打”的宾语,又分别是三个述补结构“气哭”,“说完”和“打错”的宾语。
从上面的四个分类来看,述补结构V-R的宾语有两种,要么与述语动词的宾语相同,要么与其不相同。如果不相同的,V-R后可带工具宾语,处所宾语或者施事宾语等。[3]例如:
(15)他踢破了一双鞋。
(16)妈妈哭湿了枕头。
(17)屋里坐满人。
三、V-R中R的选择对宾语的限制
在V-R中,R的选择对宾语的限制制约着V-R是否带宾语,如:
(18)妈妈煮熟了饭。
(19)饭煮稠了。
这两个句子有同样的述语动词“煮”,并且“煮”一般作及物动词用。但第一个动结式句子带宾语,第二个动结式句子不带宾语。因此,V的及物性与否不能决定V-R后能否带宾语。同一个动词跟不同的补语动词组合成不同的述补结构,其后带宾语的情况是不同的,R的性质制约着V-R带宾语的情况。[4]根据R的性质,V-R带宾语可分为以下四类(在此只考虑形容词作补语)。如果表示度量关系的形容词作述补结构中的补语时,V-R结构后一般不带宾语。如:
(20)他吃胖了。*吃胖了他。
(21)猪养肥了。*养肥了猪。
这些作补语的度量形容词有:胖、瘦、大、早、晚、小、长、短、粗、细、深、浅、贵等,这类形容词如果和“变”“长”之类表示变化的动词连用,V-R后都不能带宾语。如:
(22)弟弟长高了。*长高了弟弟。
(23)树叶变黄了。*变黄了树叶。
如果述补结构V-R中的R是表示味觉的形容词(甜、咸、酸、苦、辣、淡等)或与饭有关的形容词(稠、稀、糊、凉等),述补结构V-R后一般不带宾语。如:
(24)菜炒咸了。*炒咸了菜。
(25)粥煮稀了。*煮稀了粥。
如果R是表示颜色的形容词,如其不与“变”“长”连用,它们所在的述补结构V-R后能带宾语。例如:
(26)妹妹哭红了眼睛。
(27)妈妈愁白了头发。
如果V-R结构中补语R是形容词“累”“远”“稠”“稀”“密”,V-R后一般不能带宾语。如:
(28)弟弟写累了。*弟弟写累了作业。
(29)他跑累了。*他跑累了步。
四、V对R的语义选择
请看下面两组例子:(30)a.他喝醉了酒。
b.*他喝晕了酒。(31)a.衣服洗累了姐姐。
b.*衣服洗破了姐姐。这两组的例句中分别有相同的动词“喝”与“洗”,为什么a句是可接受的,而b句是不可接受的呢?在我们的经验世界里,“喝酒”和“醉”之间的语义关系比较容易预测,一般来说“喝酒”是最容易引起“醉”的方式;而“晕”的方式有很多,可以是累晕,不一定非是“喝酒”才会“晕”。“酒”与“醉”之间的联系比“酒”与“晕”之间的关系更密切。“晕”比“醉”的突显程度高,更倾向于成为句子的焦点,要是用“晕”作补语,其后不可以带名词短语作宾语。因此,“他喝晕了”是可以接受的。同理,动词“洗”和施事和受事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施事洗衣服的结果是施事感觉到累”、“受事洗破了”,所以要是V-R后带宾语的话,就应该是“洗累了姐姐”。但是,要是“洗破了”,就能是“衣服洗破了”,其后不能带施事宾语。
我们在第三部分中指出,V的及物性与否不能决定V-R后能否带宾语。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同样的动词后带不同形容词的述补结构后带宾语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因此应该说,R的不同影响着VR后带宾语情况的不同,V对R又有选择作用,如:擦干净桌子。*擦脏桌子。总之,V-R后能否带宾语是由V-R共同制约决定的。
五、V-R后带宾语的限制条件
(一)一些述语动词的宾语不能在V-R后出现
请看下面两组例子:(32)a.他喝醉了酒。
b.他吃饱了饭。(33)a.*她洗累了衣服。
b.*我教累了英语。c.*他走累了路。这两组例句中的述语动词和补语有相同的论元结构:主语是动词的施事,V-R后的名词短语是动词的受事,动词的主论元与补语的主论元同指。以(32a)为例,主语“他”是述语动词“喝”的施事,述补结构“喝醉”的宾语“酒”也是述语动词“喝”的宾语,动词的主论元与补语的主论元同指,同为主语“他”。例(32)述语动词的宾语能作V-R的宾语,并在句法上体现出来,而如果动词的宾语出现在例(33)中,这些句子就是不可接受的。
(二)认知上的限制
(34)a.他喝醉了酒。
b.*他喝醉了啤酒。(35)a.我吃饱了饭。
b.*我吃饱了米饭。我们一般说“喝醉了酒”、“吃饱了饭”,而不用更具体的宾语“喝醉了啤酒”、“吃饱了一碗饭”。带具体、复杂对象“啤酒”、“一碗饭”的句子是不可接受的,而带普遍、简单对象“酒”、“饭”的句子是能接受的。[5]因为不但啤酒能醉人,红酒甚至米酒也能醉人;人吃任何一种饭食都可能吃饱,不仅仅限于米饭。因此在这样的动结式中,没有必要带更具体、在认知上更凸显的事物如“啤酒”,“米饭”作宾语。
但不是所有这类动结式都用一般、简单的事物作宾语。
(36)a.他吃惯了米饭/辣椒。
b.*他吃惯了饭。
(37)a.我走怕了夜路/这种路。
b.*我走怕了路。
(36a)“吃惯”后带宾语“米饭/辣椒”可接受,(36b)“吃惯”后带宾语“饭”不可接受;(37a)“走怕”后带宾语“夜路/这种路”可接受,(37b)“走怕”后带宾语“路”不可接受。从这两组例子可以看出,每组里第一句的宾语“米饭/辣椒”、“夜路/这种路”要比第二句的宾语“饭”、“路”具体,形式上更复杂。从人类认知上讲,具体的事物比普遍的事物凸显程度高。具体的事物更容易被感知,普遍的事物可感知程度低。与“饭”、“路”相比,“米饭”、“夜路”更容易在心理上激活一个具体的意象,因此认知上凸显程度更高。形式上复杂的对象描写比较详细,提供的信息比较多,容易在理解者心理上形成更具体的意象。[6]如:“米饭”、“夜路”和“饭”、“路”,前者形成的意象更加具体鲜明,可感知性更强,具体性更强。人每天都要吃饭和走路,没有人会不习惯吃饭,不敢走路,否则就无法生存。因此,我们不能说“吃惯了饭”或者“走怕了路”。人类习惯的往往是一种不寻常或者对有的人一般,对有的人不一般的东西,比如习惯了吃辣椒,习惯了吃米饭,因此,我们可以说“吃惯了米饭”或者“吃惯了辣椒”。没有人会害怕走路,只可能会不敢在晚上走路,或者对某条特殊的路感到恐惧,不敢走。所以只能说“走怕了夜路”或者“走怕了这种路”。这一类述补短语后的宾语要受到述补短语意义和人的常规知识的限制。
(三)语义上的限制
如果述语动词只有一个参与者,有可能这个参与者达成某种结果,也有可能是旁及物,也有可能是动作本身达成某种结果状态。[7]如果是活动参与者本身引起活动参与者变成某种状态,述补结构V-R后没有宾语,如:“妹妹哭醒了”。如果是动作本身达成某种结果状态,则述补结构V-R后没有宾语,如:“火车走远了”、“他长高了”。如果是其它对象使活动参与者达成某种状况,则活动参与者作述补结构的宾语,如:“恶梦哭醒了妹妹”。如果活动参与者使其它对象达成某种状态,则其它对象作述补结构的宾语,如:“妹妹哭醒了妈妈”。
如果述语动词有两个参与者,并且是旁及物达成某种状态,则旁及物作述补结构的宾语,两个参与者都可以作主语,如:“妹妹吃坏了肚子/苹果吃坏了肚子”。如果是动词本身达成某种状态,则动作的作用对象作述补结构的宾语,如:“我吃上了早饭”。如果补语有两个参与者,其中一个参与者既是述语动词的主论元,又是补语的主论元,则另一个参与者作述补结构的宾语,如:“她跑丢了一只鞋”、“我看懂了那本书”。
六、结语
V的及物性与否不能决定V-R后能否带宾语。如“砍”是个及物动词,由其构成的动结式既可以带宾语(砍伤了人),也可以不带(斧子砍钝了)。V和R之间是相互制约的,同一个动词跟不同的补语出现不同的结果(煮熟了饭,饭煮稠了),R的性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V-R带宾语的情况。同时V对R又有选择作用,比如我们可以说“擦干净桌子”、“拧干衣服”,一般不说“擦脏桌子”、“拧湿衣服”。V和R之间一方面相互制约,一方面共同决定着V-R后能否带宾语。
V-R后所带宾语受到认知和语义两方面的限制。一些动词构成的述补结构要带一般、简单的宾语,如:“吃饱了饭”、“*吃饱了米饭”,有的则需要带更具体、结构稍复杂的宾语,如“走怕了夜路”、“*走怕了路”。应该带简单的宾语还是带复杂的宾语,要受述补短语的意义和人的常规知识的限制。“走怕”、“吃惯”的应该是一种特殊的事物,其后的宾语要在认知上比较凸显,容易被感知,而具体的事物比一般的事物,结构复杂的事物比简单的事物凸显程度高,容易被感知,所以“走怕”、“吃惯”的宾语应该是“夜路”“米饭/辣椒”,而不是简单的“路”和“饭”。述语动词和补语参与者数量和角色的不同决定了述补短语是否有宾语和由哪个参与者或旁及物作宾语。
[1]高晓梅.汉语动结式的语义分析[J].黑河学刊,2003,(4).
[2]伍忠和.动结式述补短语带宾语的情况探析[J].广西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2):68-72.
[3]马真,陆俭明.形容词作结果补语情况考察(一)[J].汉语学习,1997,(1):3-7.
[4]董淑华,范庆华.VA述补结构带宾语的情况考察[J].东疆学刊,1997,(3).
[5]宋文辉.现代汉语动结式的认知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2,52.
[6]Lakoff,G&M.Johnson.Metaphors We Live by[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0:98.
[7]熊仲儒.现代汉语中的致使句式[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21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