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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世界与经验世界:论劳伦斯动物诗的存在主题

2011-08-15周维贵

关键词:劳伦斯天真蝙蝠

周维贵

天真世界与经验世界:论劳伦斯动物诗的存在主题

周维贵

劳伦斯创作的大量动物诗代表诗人成熟的诗歌艺术和较高的艺术成就。这些诗歌生动地刻画了一系列遵循自然本能、不受自我意识困扰的动物形象。动物身上所体现的存在方式展示了与人类经验世界完全不同的天真世界。然而,由于自我意识及文化传统的积淀所形成的经验性世界,人难以体验天真世界的魅力并获得动物似的独立。

劳伦斯;动物诗;天真世界;经验世界;意识

D·H·劳伦斯既是一位小说作家,也是英国文学史上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诗人。他的诗歌飘逸灵动,意象丰富,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其中尤以他的动物诗见长。劳伦斯最优秀的动物诗主要来自于他创作中期完成的诗集《鸟·兽·花》。劳伦斯在这部诗集中生动地描述了自然界的各种动植物,“这些动植物是隐喻和象征,劳伦斯通过它们来表达自己的心思、观念、情感。”[1]6在他的动物诗中,劳伦斯以动物的形象直接探讨了生命存在的本真意义,并对人类经验的扩张和历史意识的深化进行了批判性的解读。

一、无意识与动物的存在

由于劳伦斯的多数动物诗都从“我”的视角探索了动物的存在,并进而思索人类本身,因此这些诗歌中的“我”可理解为是诗人自己。从这些诗中可以看出,他渴望回归一个和谐本真的世界,对人类自我意识的扩展和传统文化的束缚颇有微词。令劳伦斯着迷的主要不是动物的美丽和力量,而是动物生命所体现出来的无意识状态下的独立的生命意志。这些动物展现了原始的生命之源,丝毫不受自我意识的困扰,那是一个纯粹而天真的世界。劳伦斯以一种理想化的笔触书写着纯动物性的存在,并对这种自在的存在方式投去艳羡的目光。相反,人类由于自我意识的干扰和文化传统的禁锢,难以接近这种天真的存在状态。自我意识的深化和历史意识的积淀所形成的文化传统构成了一个经验性的世界,而人类由于经验的束缚,难以融进广阔的有机宇宙以感受生命的发生和流动。劳伦斯认为,只有活生生的情感和直觉可以让人体悟到生命的本真状态,而理性难以沟通人与宇宙间的生命交换。

劳伦斯敏感的心灵总能在动物的一举一动上顿悟出生命的真谛,比如乌龟组诗中的“小乌龟”一诗。小乌龟一出世即是一个孤独的存在,虽然看似慵懒惰怠,却积聚了久远的不可征服的生命意志。诗人如此问道:“你缓缓转动那头巾似的皮肤下的脑袋时,/是否对这个世界充满惊叹……?”“你是否能够感受到惊叹?/还是你那不屈的意志或新生的骄傲/四下里张望/缓缓地透过那/似乎不可征服的迟钝?”乌龟不存在自我意识,因而它不能感受到周围的世界,这是一个纯粹的天真世界。乌龟身上展现的是一种原始的生命本能,它自身即是整个活生生的宇宙,它眼里的世界不过是一片广袤而迟钝的死寂。它是一个孤独的存在,“孤独,却感受不到孤独,/因而显出六倍多的孤独”。乌龟对自己的存在没有任何感知,它的孤独因此被无限放大。诗人在乌龟身上看到的是大自然的原始的生命力,“把所有生命背负于你的肩上,/不可战胜的先驱。”这种生命力是永恒的、圆满的,生命的每一个瞬间在乌龟的身上都凝固成永恒。这种自在的生存正是诗人所祈盼的。

在乌龟组诗的另一首诗“乌龟家族的纽带”中,劳伦斯把人类和乌龟做了一番比较。在乌龟的世界里,人类社会所存在的亲情关系被瓦解了,“他的母亲将他产在地上,似乎他只是排出的粪便,/现在他扭动着爬过她,似乎她只是一个锈迹斑斑的罐头盒。”人类社会所建立起来的家庭观念和道德信条在乌龟的世界里被解构了,“对他深情地说毫无用处,/‘这是你妈妈,你还是一个蛋的时候,是她孵育了你。’”“他甚至懒得回答:‘女人,与我何干?’”乌龟一出世即是一个独立的存在,没有家庭的概念,也没有人类社会所赖以生存的秩序的束缚。“孤独是他与生俱来的权利”,它与同类毫无接触的独立生活暗示了诗人对摆脱传统与意识束缚的渴望。无独有偶,在长篇小说《虹》的结尾,劳伦斯通过主人公厄休拉之口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我没有父亲,没有母亲,也没有情人,在这个万事万物的世界上,没有分配给我的任何地方……我必须像一颗橡子脱开橡壳一样从这里脱身出去,因为那橡壳是反现实的。”[2]487在这段话里,橡壳象征着传统的文化观念和秩序结构,只有冲破橡壳的束缚,才能获得新生。

劳伦斯在诗歌“鱼”中也探讨了鱼与人类社会的差异。鱼生活在水里,没有手指、脚、唇以及代表着欲望的腰。鱼与水这一世界的基本要素相伴,鱼身体里的血液随着水一起奔流,这暗示了鱼的生存最接近世界的本原。鱼与水的关系“既像母子,又像情人;水承载着鱼,就像母亲的子宫承载她的孩子,同时它又接受着鱼‘无声激情’的播种”[3]48-49。 雄鱼将精液排在水里,雌鱼无声无息地受孕。性在鱼的世界里如此自然。在这一过程中,鱼也保持着一种完全的独立。鱼需要食物,也会恐惧,但是却没有爱情,因而这是一种纯粹本能性的存在。诗人羡慕这种完全自在的生存,所以他喊出了“做一条鱼”的渴望。鱼也会成群地生活,“但是悄无声息,互不接触,/他们不会交流语言、激情、甚至愤怒,/毫无触碰。”但是鱼又总是和同类保持着微妙的平衡,好像水中有一种磁力将它们聚在一起。诗人似乎对鱼的世界了然于心,但是在观看一条样貌奇怪的狗鱼时,诗人得到一种启示:“我错了,我并不了解他”,“我并不了解他的上帝”,“其他的上帝,/超出了我的范围……超出了我的上帝。”诗人认识到人类的上帝并不适应于鱼的上帝,也不适应于自然本身。自然世界不因人类的智慧和文化而改变其主体性的存在,它自有其自身运行的法则,而本能是这些法则中最重要的因素。

在其他的一些动物诗中,劳伦斯也探讨了动物遵循本能的生存方式,比如《蜂鸟》、《袋鼠》、《新墨西哥的鹰》等诗歌。这些动物吸引劳伦斯的主要是其无意识的、独立的存在状态,“无意识完全是生命与独特性的源泉,尤其是崭新的创造性这一原则的源泉。”[4]88“无意识是独特性的原则,其潜能可以在生命中引起一种真实而全新的东西,这种观点是劳伦斯思想中的核心。”[4]89无意识能将个体引向一种全新而真实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不受意识和经验世界的束缚,因而它是劳伦斯羡慕这些动物的存在状态的主要原因。

二、天真世界与经验世界的冲突

在这些动物诗中,劳伦斯反复地抒发着对天真世界的渴盼之情。但是对浸淫着西方文化传统的诗人而言,这个天真的世界虽然让人羡慕,却如镜花水月一样难以企及。诗人难以摆脱经验世界的束缚而完全地体验到天真世界的魅力。正如诗人在“鱼”中所说:“我诅咒着自己的心∕认识到我并非造物的尺度∕这条鱼,难以理解的鱼∕他的上帝伫立在我的上帝之外。”人类的创世神话教导人们,上帝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万物。而这个上帝是人类所尊奉的上帝,是存在于人类历史意识中的上帝。人类把自然万物一概纳入到自己的文化体系之内,以人的标准去量度自然,把人类的经验世界强加在天真世界之上。而诗人却敏锐地感受到天真世界自有其运行规律,有其自身的上帝。尽管诗人难以像这些动物一样生存于一个天真的世界中,但诗人并没有漠视这个世界的存在,而是以一种憧憬的心态感受着这种自在自为的存在方式。

在诗歌“蛇”中,一条蛇在炎热的天气里来到诗人的水槽边喝水。起初,诗人提着水罐像后来者一样在旁边等待着。但是不久,诗人所受教育的声音开始发话:“必须处死他,/因为在西西里,黑色的蛇是清白的,金色的蛇是有毒的。”对蛇的这种划分是基于蛇的毒性而言的,其标准是随着经验的历史积聚而形成的。因为蛇有毒,所以要对其施以死刑,这是人类主观而霸道的逻辑。紧接着,诗人意识到另一个声音:“假若你是个男子汉,/你就该抓起棍棒,把他打断,把他打死。”这个声音提醒诗人应该勇敢,做个男子汉。这是传统道德对勇敢的要求。在这条毒蛇之前,人应该拿出勇气,对这条闯入人类领地的蛇处以死刑。紧接着,其他的声音开始在诗人的脑中出现:“是否出于堕落,我盼望与他交谈?/是否一种羞辱,我竟感到光荣?”蛇在西方文化中是邪恶的象征,是魔鬼撒旦的化身。伊甸园中的蛇因为引诱夏娃吃了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实,被上帝惩罚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蛇的这一象征意义是根植于文化传统并强加给蛇的偏见。这种偏见教导诗人,与蛇为伍是堕落而可耻的。在一番犹豫之后,经验世界所发出的声音战胜了诗人的犹豫,“我捡起笨重的木头,/啪的一声砸向水槽”。

然而,在经验世界的声音之外,还有另一个声音。这个声音告诉诗人,这条蛇的造访令他感到荣幸。蛇出于本能来到水槽边喝水,并不会向诗人道谢,这是一个天真的世界。诗人对蛇纯本能的存在感到着迷,“并且在空中摇动着他那像有叉的黑夜一样的舌头,/似乎在舔着嘴唇,/接着像视而不见的神,环顾空中……”蛇在诗人的眼里俨然是一个充满了傲气的神,独立而超然的精灵。在诗人用木头砸向蛇之后,他为自己不光彩的行为感到懊悔,并憎恨可恶的人类教育的声音。诗人实际上是在反思人类经验所积聚成的顽固偏见,这种偏见是粗暴而卑鄙的。与之相反,蛇所代表的天真世界展现了一种纯粹、不受任何偏见束缚的状态。在一番自责之后,诗人“希望他能够回来,我的蛇呀。/因为我又觉得他像一个皇帝,像一个流放中的皇帝,废黜到了地狱,/他一定会马上重新戴上皇冠。”蛇是撒旦的化身,而撒旦是专与上帝作对的地狱之主。诗人在此虽借用了基督教的典故,却超越了这一典故的传统意义。虽然蛇在人类文化中受到了诅咒,被废黜到了地狱,但蛇以其自在无拘束的存在受到了诗人的顶礼膜拜,被诗人称为“人生的君主”。

在另一首诗“男人与蝙蝠”中,诗人刻画了人与蝙蝠之间的较量。诗人上午在房间里发现了一只蝙蝠。之后,诗人推开百叶窗,卷起窗帘,千方百计想把这只闯入人类领地的蝙蝠驱赶出去。蝙蝠是活跃于夜间的一种生物,对于阳光有一种本能性的排斥。蝙蝠在屋子里恐惧而慌乱地东奔西突,但总是拒绝飞入窗外的阳光中去。他两次飞向窗台,却最终又飞回了屋子。诗人意识到:“日光对他的本性来说太苛刻。”然而,对于这不请自来的生灵,诗人毫不留情。他打开电灯,以为电灯的光线会迫使蝙蝠飞出屋子。然而蝙蝠对黄色的灯光并不介意。对蝙蝠来说,寻求黑暗的地方是他的本能所致,他并不认识人类的领地。而对诗人来说,这间屋子是属于自己的,这种领地观念指引着诗人。同时,诗人对蝙蝠不抱好感,“绝不,他不能可憎地伏在或悬在我的屋子。”诗人认为蝙蝠是不洁的,这与西方文化中蝙蝠的形象有关。由于兼具哺乳动物和有翼动物的双重特性及其夜间活动的习性,蝙蝠在西方文化中多被看作是邪恶的象征。这是人赋予蝙蝠的文化意义,属于经验世界的范畴。诗人虽承认蝙蝠也有其上帝,但仍然坚持“我的房间不接纳蝙蝠;/也不接纳蝙蝠的上帝,在日光的照耀下”。因此,“我”的房间就成了经验世界与天真世界交锋的角斗场。

三、结语

动物所生存的天真世界令劳伦斯着迷,也给他的动物诗赋予了深刻的内涵。在动物的世界里,完全不受意识压制的本能让这些动物保有了一种独立而完整的存在状态。这一思想正好诠释了劳伦斯的非理性哲学。劳伦斯认为,“所有有机生命的中心法则是,每一个有机体自身本质上是孤独和唯一的。”[5]67生命体与其他物质和生命的联系仅仅是次要的法则。这种孤独的存在深植于本能,不受自我意识的束缚,因而这种存在状态可以被称作天真世界。然而,由于人类扩展了的自我意识和积聚起来的文化意识,人类往往将经验世界的规则强加给天真世界,使得人类难以接近和感知天真世界。而诗人却能够冲破经验世界的藩篱,深切地感受到动物身上所展现的本能存在和生命之流。

[1]吴迪.译者前言[A].D·H·劳伦斯.劳伦斯诗选[M].桂林:漓江出版社,1995.

[2]戴·赫·劳伦斯.虹[M].黄雨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3]陈红.戴·赫·劳伦斯的动物诗及其浪漫主义道德观[J].外国文学研究,2006(3).

[4]Salgado,Gamini.A Preface to D.H.Lawrence[M].Beijing:Peking University Press,2005.

[5]Lawrence,D.H.Studies in Classic American Literature[M].Ed.Ezra Greenspan,Lindeth Vasey and John Worthen.Cambridge and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

I106.2

A

1673-1999(2011)08-0093-02

周维贵(1982-),男,四川达县人,硕士,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南充 637009)外国语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爱尔兰文学。

2011-02-19

西华师范大学科研启动项目“劳伦斯作品中的历史意识”(项目编号:08B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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