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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生相成,互相促进——公安学科与公安学报关系的历史考察

2011-08-15王平原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公安大学公安学报

王平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编辑部,北京100038)

2011年3月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在法学和工学门类下增列公安学(0306)和公安技术(0838)两个一级学科。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的设立,“结束了公安高等教育领域没有自己一级学科的历史,实现了公安教育战线几代人的梦想,开创了公安教育科研工作一个飞跃发展的全新阶段”[1]。学报作为公安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安高等教育的发展而发展,也为公安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公安学科的成长壮大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面对公安一级学科由创设转变为建设完善、公安高等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新形势,公安学报更应牢牢把握其学科与学术的定位,努力提高办刊质量,扩大自己的学术和社会影响力,为公安一级学科的建设再立新功。

一、警察院校学报是警察学术深入的产物

(一)中国警察教育萌芽之初即以警察高等教育为目标

近代警察制度产生于欧洲,于19世纪后期传入中国。各个列强按照其本国制度在租界内建立的警察制度是中国最早的近代警察制度。清末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攻占北京之后,清朝统治者被迫于1901年下令各地创办巡警,并随之着手筹办警察教育。最初的警察教育是一种应付形势急需的初级警察短期培训教育,但警察教育在开办之初,就明确:“俟北京警察办有规模,及警务人员充实之后,再设高等学科,展长期限,于警察官吏中择取品学兼优者授以深奥学业,俾得培养贯通原理、深明警务之警察官吏,以备大清政府扩广警察之用。”[2]这表明,中国的警察教育自其发韧之初,就确立了自己要办警察高等教育、按照现代学科制度方式授以深奥学业,培养贯通原理、深明警务的警察官吏的目标。有了这样的目标,警察学术研究也必然得到重视。在1905年设立的清朝巡警部中,就专设有警学司,警学司下设有编辑科,专门负责编辑、翻译各国的警察法规和各种警察专业书籍。随后,地方各省纷纷出版自己的警察杂志。这些警察书籍和杂志,除个别是专业性强、学术水平较高的学术性著述外,多是引介西方各国警察制度、警察理论和常识,严格地说,还谈不上对于警察学科有特别的探讨,但它对于推动西方警察理论在中国的传播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民国前期已把警察学术研究置于很高地位

民国建立后,北洋政府于1917年设立了培养高等警官的专门学校——警官高等学校,它“以教授警察实地应用各学科,养成警察官吏高等学识为宗旨”[2],即以学科为基础,以提高警察的学识为目标。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1928年接管北洋政府的警官高等学校后,1929年颁布《警官高等学校章程》规定该校“以造就高级警察官吏为宗旨”[2],1932年修正的《警官高等学校章程》规定学校“以教授高深警察学术,养成高等警政人才为宗旨”[1]。可以说,把警察学术与警学研究提高到了相当高的地位。

探讨这一时期警察学术研究受到重视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这是中国警察教育逐步与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相吻合,科学研究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稳步提高的表现。但更应该看到,这也是中国警察教育与警察学术发展的必然。中国的近代警察教育与学术是从假借日本引进西方的警察教育与学术开始的,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同时也面临着急剧变化的中国社会经济形势与中国本土文化的挑战,仅靠简单的引介已经无法满足警察实践的需要,迫切需要发展自己的警学理论。同时,当时中国的警察教育已经逐渐摆脱早期的以初级职业培训为主的阶段,开始进入按照现代高等教育以学科专业进行教学科研的阶段,警察高等教育时间延长,学制已经发展到三到四年,课程已经达到数十门,如何进一步以科研推动学科建设、完善丰满学科和课程的体系与知识,已经成为警察高等教育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虽然在引入近代西方警察理论与制度的同时,中国的警察学者已经开始了中国自己的警学理论的探索,但这之前多是个体的努力。如何利用组织优势,发挥集体力量,有组织地进行警学研究,就成为警察学界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早在清末,各个省警察当局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创办了许多警察期刊,但这些期刊是以警察知识的介绍与传播、警察工作总结探讨为主,纯粹学术性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进入民国后,许多警察机关及警察组织继续出版警察图书、警察知识小册子与警察刊物,并进而发展到出版专门的警察学术期刊。现在我们能看到的中国较早的警察专业学术期刊应是沈溥主编、杭州警察研究社编辑出版的《警察研究》,其创刊号出刊于1931年7月,32开,共274页,其内容“分论说、研究、实验、演讲、提案5部分。收入《警察事业管见》、《乡镇警察革新的研究》、《警务的合理化问题》、《好警察》等21篇”[3]。所有这些,都为警察院校学报的诞生准备了充分的条件。

(三)《警高月刊》是中国最早的警察院校学报

在警察学术研究深入的同时,作为当时中国最高的警察学府,警察高等学校被国民政府多次修订的学校章程赋予了越来越大的警察学术研究的重任,当时的内政部警政司司长李松风明确指出:警察高等学校作为“警察的大本营”,自应以从事高深学术之研究为“第一要义”[2]。也就是在这种形势下,中国警察院校的第一份学报类学术刊物——《警高月刊》诞生了。1934年7月,《警高月刊》创刊,由刚从北京迁入南京的警察高等学校主办。1936年8月,在南京的警官高等学校与浙江省警官学校合并,改名为中央警官学校,《警高月刊》停办。从国家图书馆等处保留的《警高月刊》第1卷第1—6期、第2卷3-6期来看,《警高月刊》由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编译委员会编辑,内容有插图、特件、论著、译述、讲演、警察史料、外国法制、特载、调查、转录、法令录要、专件、统计、学校大事记、各地消息,是以学术论著为主、兼顾其他内容的刊物。

中央警官学校成立次年,学校因抗日战争爆发而内迁重庆,办学极不正规。抗战胜利后,学校回迁。中央警官学校研究部于1947年又创办了《中央警官学校季刊》,该刊于1948年下半年停办。《警高月刊》与《中央警官学校季刊》是20世纪上半世纪仅有的两份警察院校学报。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在批判当权政权政治统治反动性的同时,亦应当看到当时它对警察教育、警察学术以至对警察学院学报的重视,仍值得借鉴。

二、公安学科与公安学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一)新中国建立之后三十余年未有公安类学报

公安教育事业随着人民公安事业的曲折发展走过了数十年漫长的历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发展历史可以说是一个缩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前身是华北保卫干部训练班,后扩建为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于1950年1月改建为中央公安干部学校,1953年1月改组为正规公安业务学校,命名为“人民公安学院”。与此同时,全国各个大区及各省也开始建立隶属于自己的警察干校与警察学校,“1952年,全国公安(武警)干部学校有35所,到1956年发展到52所”[4]。自1959年开始,公安院校受到国家经济政治形势的影响,进入了漫长的低潮时期,最终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办。其他各地方公安学校的遭遇也与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类似。1978年9月,中央政法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在停办12年后恢复办学。1982年1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恢复。为配合学校工作,原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于1950年7月创办了《中央公校》刊物,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于1956年9月创办《教学简报》等刊物,这些刊物出版数十期后均先后停刊[5]。这些刊物虽也刊登一些公安理论学术文章,但总的来说是综合性、工作指导性刊物,并非专门的学术理论研究性刊物。这一时期,公安教育以干部培训轮训、解决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怎么做为主,整体来说,层次低、规模小、不成体系。公安理论还处在由经验向理论转化、再升华成系统的公安科学理论的前期,公安学术以实践经验总结为主,较少以学科为基础的系统研究,号称这一时期警察最高学府的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的“科研活动主要是编写教材。至于围绕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公安工作选定课题,进行科学研究,还基本上处于少数教学单位和少数教师,利用教学的课余时间,自选课题,单独进行科研活动的状态”[5]。科研不受重视,科研水平较低,公安院校学报产生的条件自然也不具备。

(二)公安高等教育发展催生公安学报

1984年,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改建成全日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际政治学院改名为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公安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到1984年11月,全国已经建成高等公安院校20所(本科5所,专科15所,其中武警3所),中专性质的人民警察学校73所,公安教育迎来了一个发展高峰[6]。

作为全日制正规大学,公安大学和警官大学自成立之日起就被赋予了极重的科研任务。1984年10月12日,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的习仲勋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就明确提出:“要把你们两个学校办成公安战线的教学中心和科研中心,在教学上能创造符合我国实际的公安教育方法,在科研上不断出成果,对公安队伍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贡献。”[7]至此,公安高等院校开始按照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承担起了科研的重任。科研被放到了学校工作中与教学同等重要的地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大学学报》于1985年1月创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的出版,反映了我国公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日趋兴旺;标志着我国公安院校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将要向新的高度迈进,向更广阔的领域开拓”[8]。同时,它也代表着一种更高的期待:“公安大学学报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窗口,要办成认真宣传中央路线、方针、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理论园地,还要输出公安特色,带头开展公安理论和业务的科学研究,活跃公安学术讨论空气,力求把学报办成一种高水平的学术专刊。”[9]

(三)警察科学研究的繁荣奠定了公安学科基础

《公安大学学报》自创刊起就坚持了1919年《北京大学月刊》创刊以来所形成的高等院校学报的性质和特色,以刊登学术论文作为自己的“本体”,“主要刊登公安学、公安管理学、侦查学、保卫学、犯罪社会学、治安行政管理学、公安政工学、公安档案学、法学等方面的论文”[10]。经过数年努力,《公安大学学报》改为双月刊,并获得了国内统一刊号CN11-1628,国内内部发行,刊物容量也增加到16开,内文80页。与此同时,全国的公安高校学报有了快速发展。到1990年8月,公安高校学报又发展到了24家,除个别公安高校外,各公安高校都创办了学报[11]。以公安学报为代表的公安学术理论刊物的发展特别令人注目,“这是建国以来公安高校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理论园地,反映出公安高校的教学、科研正逐步走上正规化,标志着公安科学已崛起于祖国的科学之林”[12]。有学者比较新 中国建国后中国警察刊物的曲折发展历史后指出:1984年以前,中国警察刊物没有一份专门理论性的刊物,即使有少数理论色彩的文稿,也散见在各种刊物之中;1984年以后,由于国家改革开放和中央与地方的一批警察大专院校相继建立,以及警察机关领导成员文化层次的变化,警察学术理论研究得到重视,警察理论刊物和警察学术理论栏目应运而生,中国警察理论刊物跃居显赫地位,已占警察刊物总数的19%,警察理论研究的比重日益突出是警察刊物这一发展高潮的极其重要特征,“应该说,这是中国警察步入正规化、现代化的必然历程和明显标志”[13]。

也正是有了以公安学报为代表的警察学术刊物在公安科学研究方面的巨大努力,公安学科开始逐步形成。1993年,教育部批准侦查学、治安学、警察管理学、安全防范、警察体育等一批公安专业进入国家本科专业目录。1993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了诉讼法学硕士点。它表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公安学报为代表的、以警察学科理论为基础的公安学术研究成果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承认,这为公安教育形成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多种层次的现代教育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学科基础。

(四)公安学报推动公安学科向更高层次发展

1998年,公安学报再次迎来发展高潮。2月24日,经教育部批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自1998年第3期起,原《公安大学学报》改为《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继续出版发行,创办于1995年的原《警官大学学报》改为《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继续出刊。1998年前后,全国公安(武警)高校中过去没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报也陆续获得刊号,获准公开发行。全国公安学报获得了大发展的机会。到2002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安学报共计26家,其中本科院校学报4家,专科学校类学报15家,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类学报6家,其他类学报1家。公安部门的行业特征和公安院校有别于其他高校的独特风景,使全国公安学报呼吸与共,命运相连,自然结成期刊业中的一个特别的群体”[14]。2003年,经新闻出版署批复同意,《公安大学学报》更名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并再次扩版,为双月刊,大16开,160页,栏目更进一步集中、稳定,征稿范围集中到侦查研究、治安研究、警察管理、法学研究、犯罪研究等栏目,以期在警察学(公安学)、侦查学、治安学、警察管理学、法学、犯罪学等学科实现重点突破。《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亦同时更名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长期开设有刑事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计算机运用等栏目,致力于推动公安技术学科的研究向前发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不仅自2000年起成为公安系统唯一的“中心核心期刊”,而且自1992年起连续5届获得这一荣誉。还自1998年起连续四届获得“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等称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亦自2006年起连续三届获得教育部每两年一评的“特色科技期刊”奖。其他一些公安警察院校的学报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就,先后获得过全国、行业或地方性的奖励与荣誉。

发展中的公安学报,迅速将注意力集中到了公安学科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上,努力推动公安学科更上一层楼。1998年国家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后,在三级学科范畴,公安学科本科教育专业被调整为6个。而在国家《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上面,在共12个学科门类、88个一级学科、381个二级学科中,“公安(警察)学科竟无一席之地,于是公安高校所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在学科意义上已经毫无警察特色可言”[15]。建立一个有公安特色的、相对独立的公安学科体系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战略任务。公安学报为此作出了长期艰苦的努力,不论是公安一级学科专家呼吁,还是理论论证,以及各个具体学科学术问题的探讨,公安学报都走在前面,刊发了大量的文章,成为一个主要的学术阵地。早在2004年,就有学者通过文献计量学方法研究得出结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再现出较强的警察学科研究生产力,《公安大学学报》所发表的论文基本代表着我国警察科学学术水平,在我国公安院校综合性学术期刊中最具影响力,它是我国最主要的警察科学领域核心期刊……在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学者为主要分布的核心作者群,公安院校警察科学核心期刊与核心作者群引领着我国警察科学的发展方向,在我国警察科学研究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6]但公安学报并没有为已经取得的成就而停步不前,仍不懈努力,提升公安学术水平。长期艰辛的努力,终于换来了巨大的回报,2011年,国家正式批准设立了公安学与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

三、凝聚学术共同体,为公安一级学科建设再立新功

(一)凝聚学术共同体,建设高水平公安学术研究平台

追寻近代中国学报的发展历史,虽然少有学报明确排斥外稿,但学报一直均以刊登本校师生的学术作品为主。1978年后,教育部〔1978〕1160号、〔1981〕009号及〔1984〕027号等文件都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主办的学报,是以反映本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为主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12]学报成为主办学校展示其师生的学术研究成果的窗口的定位得到了普遍认可。但是,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对大学功能认识的更加深入,以及学术共同体理论的广泛传播,人们对学报认识也有了新的提高。学报不再仅仅局限学校于学术窗口的定位,而应进一步发展成为大学发展科学、服务社会的一个重要平台。学报不再是主要发表本校师生的学术成果,更重要的是通过学报这个平台,以学科研究为核心,凝聚起学校内外热衷于该学科研究的学者,共同致力于某一个或几个学科的研究,并将成果通过学报发表,进而影响社会。在这一新的定位之下,学报已不再简单划分校内稿或校外稿以及确定内外稿的比例,其更重要的功能是形成学术共同体。也就是说,通过学报集结一批致力于某一学科知识领域,共享某种价值和文化态度和行为方式的学者。学报形成学术共同体的手段,就是发挥其严格的同行评审和验证功能,对这些学者的创造性科研成果进行评价,“这种评价的结果直接关系着名誉和声望,这些名望不仅仅是某个研究者的,而是整个研究团队的,甚至是学校院系的和学术杂志的”[17]。

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公安一级学科的设立已经成为现实。在当前公安学科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应当特别清楚地认识到,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一级学科的建设与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绝不是公安大学的教师和公安大学的学报就能完成的任务。早有学者明确指出:“公安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专门工作,同时又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综合工作。对公安理论的研究,需要动用社会综合力量,群体攻关。目前,公安群体攻关研究还只是初步的、粗浅的,常局限于公安行业内部(且不排除有名无实的虚挂名情况),社会化的跨学科、跨系统的横向的合作攻关研究极少。这也是公安学报运营流程中的薄弱环节。”[14]正因为公安学报历史上曾有如此痼疾,面对新形势,公安学报更应当抛弃展示学校师生学术研究成果的定位,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把学报办成公安大学奉献给社会的学术平台,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不分校内外和系统内外,以学术质量为唯一标准选刊稿件,以优良的质量形成自己的学术品牌,以自己优秀的学术品牌吸引更多优秀的作者与读者,建立起共同钻研公安学术的学术群体。同时,应当团结和联系更多的公安学报,形成更大规模的学术共同体,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公安学术研究、学科建设。更进一步,作为公安学术界领先优势十分明显的学术期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还应具有使命意识,突破公安学科目前还主要存在于系统行业的现状,主动承担起使公安学术走出公安院校、冲出公安系统的责任,赢得学界与社会更多认可与尊重的责任。这样,公安学科才能更加繁荣,更具有影响力,学报和学校也会赢得更大荣光。

(二)促进学术理论深化,努力建设公安一级学科体系

《公安大学学报》自创办之后一直比较重视公安学科与学科体系的建设,创办第一年就在各期中刊登有讨论公安学及其具体学科性质、特点和研究方法等的文章,此后各年度也相继刊发相关文章,对公安学学科建设进行研究探讨。当然,公安学报注重学科建设,并非像一般工作指导类刊物那样泛泛强调公安一级学科及其下属的二级学科等的价值、意义等,而应该特别注重那些构成学科最基本的概念、判断与理论,尤其公安学基础理论的研究,“这是公安科学研究中的一个带全局性的大问题,关系到公安科学的地位。公安科学能不能列为国家一级学科,关键在于对公安学的基础理论的研究。所以,开展对公安学的基础理论研究的专题讨论,刻不容缓”[18]。公安学报一直比较关注公安警察学科的基本理论建设,甚至在究竟是“公安学”还是“警察学”这一基本问题上,也有很多争论。不应为围绕一个看似简单的概念争论数十年之久而感到厌烦与乏味,而应看到:“这种学术与争鸣是非常正常的,对推动警学理论的研究和发展十分有益。”[19]就是像法学那样相对成熟的学科,围绕“什么是法”这样的学科元命题的讨论至今也没有停止。至于像“同一认定”的辨析、警察权的探索、治安与秩序的讨论等公安警学基本问题,历久而弥新,其讨论仍不会停止。

强化公安学科的理论研究,还应妥善处理实践经验与科学理论之间的关系。毋庸置疑,把公安警察实践作为一门学科来进行研究的历史在中国还很短,要将实践经验升华为科学理论需要有一个艰苦的提炼抽象的过程;同时,中国又处在一个社会转型、变化激烈的历史时期,许多实践经验还来不及进行理论升华,已经总结出来的经验理论又因形势变化需要更新。因此,公安学术研究普遍存在经验性的东西多、理论性的东西少,而且内容交叉重复的弱点,有学者早就指出:“公安学报发表的文章较多地局限于浅表性研究,有的甚至满足于一般性介绍,不少论文至今仍囿于‘问题(特点)、原因、对策’三部曲的陈旧模式,结论草率单一,缺乏多学科、多侧面的分析论证,很难见到深入的、透彻的研究,理论价值不高。”[14]因此,公安学报以学术为本体,应更强调学术性,使经验性的总结向科学系统的理论升华,对理论的追求应当是学报的永恒目标。对那些志在探索公安研究理论的高度与深度、主要为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主旨的学术成果,就应当不怕曲高和寡、不惧玄空之讥,敢于刊发。那些虽然与现实公安实践联系不大,但对丰富完善公安学科有重要意义的学术文章,不仅有助于改变公安学报整体的学术含量严重偏低、社会影响偏弱的状况,更会对整个公安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和深远影响。因为,“理论越成熟,对基层指导越有力”[20]。

(三)谨守编排规范,塑造良好学风,提高公安学术地位

自从有了学报,就有了学报的编排规范。学报发展的历程也就是一个学报编排不断规范的过程。但真正以行政强制性规定从技术层面规范学报编排活动,则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和全国其他公安学报一样,随着刊物由内部发行到国内发行再到国内外公开发行,经历了一个由“次规范化”到“规范化建设”的过程[20]。但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公安类学报的规范化一直存在很大不足。其中,作者、读者与编辑都高度关注、问题最大的是学术文章的注释与参考文献规范。

中国历来有重视著述的注释与参考文献的传统,中国古代很早即有“注”有“疏”、有“经”有“传”,还有“议”、“索引”等。中国古代通行的“双行夹注”直到上个世纪初才被“单行夹注”所取代。《公安大学学报》创办初期亦采用“单行夹注”即文中注,后采用尾注。1995年,新闻出版署颁布了《社会科学期刊质量标准及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公安大学学报》自1996年起按照新闻出版署规定的规范处理稿件。随后,学报参考文献的著录要求越来越严格、越来越正规。尽管如此,我们仍应看到,学者批评的“警察学界有相当一部分人缺乏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学术意识”[22]的现象仍然存在,其突出表现就是警察学著述仍然普遍存在着注引很少或注引不规范问题。一些学术文章洋洋洒洒数千以至万言,什么引文都没有,或者随便列上几条并不标明具体出处。一些作者还振振有词:“都是我的原创。”事实上,公安学术发展到今天,已经很难有完全不建立在前人基础上的纯原创性学术了。一个学术领域发展了很长一段时间后还随处可见原创,只能表明这个学科还缺乏基本的学术积淀,还处在非常幼稚的阶段。公安警学研究在中国已有几十甚至上百年的历史,说它还没有自己的理论与学术积淀,这是与公安学科发展的实际严重不符的。有理论沉淀而不加以引用说明,如果作者不是想贪天之功据为己有的话,只能说明其没有读书学习,缺乏基本的理论积淀。清人陈澧就已经将文献著录提高到了事关学者道德品质的高度来加以讨论,明确提出:“前人之文,当明引而不当暗袭。明引而不暗袭,则足见其心术之笃实,又足征其见闻之渊博。若暗袭以为己有,则不足见其渊博,且有伤于笃实之道。明引则有两善,暗袭则两善皆失也。”[23]那时的人已有这种认识,今天的我们应当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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