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视角分析: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2011-08-15王小聪
王小聪,周 琴
( 1.铜仁学院 教务处,贵州 铜仁 554300;
2.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政教系,云南 临沧 677000 )
政策视角分析: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王小聪1,周 琴2
( 1.铜仁学院 教务处,贵州 铜仁 554300;
2.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政教系,云南 临沧 677000 )
中国各高等院校基本形成了以奖、励、助、贷和勤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立体式”资助政策体系。但在落实这一政策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困境,针对这些困境,需要一种构建新型资助政策体系的指导思想。
政策视角; 资助政策体系; 困境和对策
一、引言
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颁发以来,各高等院校基本形成了以奖、励、助、贷和勤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立体式”资助政策体系,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也初步发挥了助困、励志、素拓和育人的目的。
二、高校资助政策体系落实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对任何一个(政策)文本来说,读者的多元性必然产生文本解释的多元性[1]。在政策制订阶段,决策者在提出要解决的问题时必须“去脉络化”,将某些意图和目的巧妙地隐藏在政策中,变成具有普遍性的一般规则或行动纲领;但执行者和政策对象在解决问题时必然会经过在真实的情境中“再脉络化”,又要巧妙地从政策文本中解读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内涵的过程。因此,政策制订的意图和执行过程总会存在一定差距。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指出:“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任何教育政策的制定、执行及其执行的结果都是为了解决一定的教育现实问题,保证教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不偏离政策目标和任务。国家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制定的初衷是为了实现教育的公平与效率——这是教育政策价值因素中最核心的问题,但当前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仍存在以下诸多问题。
(一)对被资助主体的称呼有失恰当
当前媒体、学术界对于被资助主体一般称呼为“贫困大学生”、“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在中国知网最近十年的文献中,以“贫困大学生”为题名的方式搜索,其记录为 1582条,以“贫困生”搜索,记录为 2910条,而以“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搜索,记录为 39条,以“家庭经济困难生”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搜索,记录分别为4条和29条。纵观以上,学者较习惯用“贫困大学生”、“贫困生”的称呼,而不习惯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个称呼。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概念,即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这里的“学生”,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黄宗羲《柳敬亭传》:“敬亭丧失其资略尽,贫困如故时,始复上街头理其故业。”贫困相对于富足,类似于贫穷。贫困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按照经济学的一般理论,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贫困落后现象的总称。但首先是指经济范畴的贫困,即物质生活贫困,可定义为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以接受的最低标准。贫困不仅只是经济概念,更关乎基本的公民权利、能力,其实质是一种权利和能力的贫困。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所说:“贫困不是单纯由于低收入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本能力缺失造成的”。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经济上的确贫困,但他们并没有缺失基本能力。恰恰相反,通过教育后他们学习到知识和技能、情感和价值观等,具备脱贫、充分行使公民权利和恰当运用能力的基本能力,为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用“贫困生”来界定这个群体显然是不恰当的。
(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需要什么样的资助?
诚然,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需要国家、社会和学校的资助以解决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但试问,有谁问过这些学生:“你们需要这样的资助吗?”今天,对于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注仅仅停留在经济资助的层面是远远不够的,针对于经济困难的两种表现形式:生理形式的剥夺(physiological deprivation)和社会形式的剥夺(social deprivation),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问题时也就必须提供两种助困资源:物质形式的“有形资源”和社会形式的“无形资源”。“有形”助困资源主要是指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理形式的剥夺所给予的经济支持和物质资源,如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而“无形”助困资源主要是指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社会形式的剥夺所给予的能力建设和精神扶助。在某高校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在对待接受资助的态度上,62%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认为自己是受助学生,觉得难为情或者没有面子。
(三)资助方式、程序等是否为受助大学生所认同?
同样地,我们应该反思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提供的资助方式、程序等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所认同?目前的资助方式、程序等对构建新型资助体系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呢?”
1.资助范围狭窄成为当前高校学生资助的一个突出问题
教育部举行的2010年第10次新闻通气会上公布了全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2009年我国大学生的构成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527万人,占全部在校生人数的23.0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166.1万人,占全部在校生总人数的7.27%。受近年来 CPI不断攀高与高等教育学费的增加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数量呈现出上升态势。当前,高等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总量显然不足,调整机制仍不够完善。
虽然高校通过发放各种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医疗保险等资助形式积极探索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生问题的方法,但是总体看来,这些资助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勤工助学岗位就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勤工助学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的关联性不强;二是勤工助学岗位集中于校内,缺乏专业劳动技能;三是勤工助学岗位社会认可度不高。
2.贷款制度不健全,校际不均衡、制度监管机制的缺乏等多种问题并存
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人数为170.94万人,发放金额93.57亿元,占资助总额的26.95%,人均5474元。全国获贷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平均比例为11.2% ,与此同时,我国地方高校同期的获贷率仅为10.3% ,部属高校却已达到16.2%。尽管助学贷款已成为资助体系中资助额较大的重要手段,但是从上面的数据看出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助学贷款获贷率依然偏低,且省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很不均衡。
由于助学贷款的利率较低,贷款额度小而分散,管理成本很高,很多商业银行不愿意参与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这需要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政府可采取如下办法:明确各方职责;采取财政、立法等方式,保障国家助学贷款目标的实现。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发放、回收还款等等,更应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对于法律政策的实施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明确的制度执行监管机制。
3.大学生资助的管理不完善,资助效率不高,信息不够公开
学校资助中心应加强资助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学生资助的应有效益。目前学生资助存在流程不明确、资助管理手段落伍等情况,不利于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因此应加强资助前后的信息化管理,以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改进。
三、构建新型资助体系
构建新型资助体系首先必须明确两点:一是弄清新型资助体系和传统资助体系的关系。新型资助工作以传统助学工作为基础,同时打破传统助学工作的僵化程序、方式等。二是明确新型资助体系的外延和内涵。新型资助工作的外延,即在时间上从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直至学生毕业完成学业;其内涵是助困、励志、素拓等。
新型资助体系以助困、素拓、励志和育人相结合的新型助学理念为指导,开拓资助工作所能达到的领域,挖掘资助工作所能提升的价值,培养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才和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助困和素拓同步,把经济资助与综合素质培养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通过奖学金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目前,各高校设置的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专门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面向全体学生中的品学兼优者;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学业优秀、家庭贫困双标准。奖学金意指向优秀学生颁发的奖金,用以表彰和鼓励先进,为学生完成学业提供经济保障。不同类型的奖学金,属无偿资助,覆盖面比较广,是为了引导和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奖学金还具有资助功能,家庭贫困、学习刻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通过争取奖学金的途径,顺利完成学业。由于要想获得奖学金就得按照评定标准来规范和调节自己的言行,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存在着竞争,这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扶贫与励志携手,把经济资助与励志教育结合起来,激发学生自强不息的斗志
奖学金是政府、学校和社会资助机构为表彰和鼓励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奖励资金,其目的是激励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来获得精神上的荣誉和经济上的资助。奖学金在奖励优秀学生的同时能够发挥助学的作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奖学金,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缺乏抵抗贫困的意志和行动,说到底是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思想观念,没有健全的人格。因此,扶贫不仅仅是经济资助,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自立、自信、自强的观念,增强战胜贫困的精神力量。“苦难也是一所大学”,要培养他们自强不息的品质,不被贫困压垮的精神;要加强劳动观念教育,在依靠合法而诚实的劳动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提高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为此要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如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和中华民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等传统美德教育,要加强挫折教育。
(三)资助与育人共进,把感恩教育、诚信教育、自立自强教育、节俭教育等融合到各项具体的资助工作中
1.把助学金与感恩教育结合起来
助学金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受教育权利,但实际上也是国家、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生受教育行为的投资,体现了资助者对家庭经济困难生个人的关爱。
学生资助中心作为资助体系的具体执行者,应该通过全过程、全方位、个性化、艺术化的资助和服务,在解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生物质困难的同时,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使他们成长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品德高尚、意志顽强,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优秀青年,成长为有益于社会和谐发展的建设者。通过一系列感恩教育活动使他们意识到有义务作出积极的心理回应,如举办感恩书信、故事演讲赛,唤起感恩之情;开展爱心接力活动,引导家庭经济困难生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
2.把助学贷款与诚信教育结合起来
助学贷款是在信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一种信用契约关系,即银行基于借款人会按约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而发放的贷款,而借款人则在承诺支付本息的前提下获得贷款。通过助学贷款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学校应从多方面进行正确的引导:(1)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2)充分挖掘贷款学生的榜样效应;(3)助学贷款虽然是助困的一种手段,但高校应该在助学贷款的办理过程中,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把贷款和还款视为主动承担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
3.把勤工助学与自立自强教育、节俭教育结合起来
实践表明,勤工助学不仅是家庭经济困难生缓解经济压力、解决经济困难的重要举措,也是大学生提高学习实践能力、进行心理调适、拓展就业渠道、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中,要注重自立自强教育、节俭教育,强化勤工助学活动与社会现实生活的联系,教育学生正确理解社会,在理解中不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并且使所有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能提前感受到社会的利益关系,从而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高尚的品格。
[1] 林小英.教育政策文本的模糊性和策略性解读——以民办高校学历文凭考试相关政策为例[J].教育发展研究,2010,(2).
[2] 郑萍.贫困生资助体系视角下的大学生欠费问题研究——基于广东某学院的个案研究[J].教育与经济,2009,(4).
On the Plight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University-funded Policy System from the Policy Perspective
WANG Xiao-cong1, ZHOU Qin2
( 1. Teaching Affairs Office, Tongren University, Tongren, Guizhou 554300, China;
2. Department of Politics Education, Lincang Teacher’s College; Lincang, Yunnan 677000, China )
Chines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ave basically established “space formula” funding policy systems in forms of award, encouragement, assistance, loans, and handing. 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realization of the policy, there exist some plights which need a guideline for constructing a new funding policy system.
policy perspective;funding policy system;plights and countermeasures
(责任编辑 鲁娜娜)
G642.423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A
A
1673-9639 (2011) 03-0043-04
2010-10-02
铜仁学院2009年度院级科研启动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TR066)成果。
王小聪(1978-),男,江西于都人,讲师,研究方向:教育基本原理,教育政策。
周 琴(1981-),女,江西抚州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教育政策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