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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的网络表达和引导

2011-08-15陆卫娟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网民公民公众

陆卫娟

(南通市第三中学,江苏南通226001)

论公民的网络表达和引导

陆卫娟

(南通市第三中学,江苏南通226001)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日益成为公民发表言论、利益表达的重要途径。网络表达以便捷的方式实现了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网络表达负面影响的存在,提醒我们必须加强对网络表达的正确引导,不断完善网络利益诉求制度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进网络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进程,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理性参与的公民网络政治文化。

网络表达;政治参与;引导

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和数字技术不断融合,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代表的新兴媒体迅速发展,深刻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学习、交往和行为方式。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0年7月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1.8%,人均周上网时长达到19.8个小时。网络日益成为公民信息获取、思想交流、利益表达、权益维护和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公民以网络表达为主要形式的参与行为改变了中国政治生态环境,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和空间。网络又是一柄“双刃剑”,必须引导网络表达的健康发展,促进理性、有序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

1 网络表达的主要特点

网络表达是一种全新的表达诉求,是指公众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通过即时通讯、电子邮件、博客、公共论坛、社交网站等途径,自下而上,对公共事务做出的各种意见表达。

截至2010年6月,我国即时通信用户规模达到3.04亿人,使用率达72.4%;使用博客的用户规模扩大到2.31亿,增幅为4.5%;使用社交网站的网民规模达到2.1亿,使用率为50.1%[1]。通过对主要网络应用使用行为的分析表明:以QQ、MSN、手机上网为代表的即时通信以及博客、社交网站、公共论坛已成为网络表达的主要渠道。由于互联网本身具有互动性、开放性、平等性、虚拟性等特征,网络表达在途径、载体、方法、内容等方面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1.1 及时、开放的特征

网民借助互联网、电脑和手机,突破了时空限制,可以自由地与他人进行交流沟通,共享信息,表达、传播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1.2 平等、交互的特征

在技术和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网民个人、组织和政府机构都直接面对相同的网络表达空间,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和话语权。网络的个体从一个信息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一个信息参与者和传播者。

1.3 实现易、成本小、影响大

发达的信息产业为网民的意见表达提供了多样化的路径选择,日益低廉的通讯费用为公民网络表达创造了便利条件,网络将网民的利益诉求以最便捷的方式呈现给社会。信息的传播可以无限的复制、转发、评论,不断吸引新的网络公众加入,形成规模联动。

1.4 多元、隐匿的特征

公众在网上的表达往往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而是有感而发和情绪的渲泻,表达质量参差不齐。既有相对集中的论题,又存在信息的分散;既有积极、常驻的表达主体,又有众多沉默的浏览者。网民可以通过使用网名或匿名等方式掩盖自己真实的身份信息和社会角色,同一网民可以在多个论坛上以不同的身份出现,实现隐身表达。

1.5 发展的不平衡性

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滞后、互联网接入条件不足、硬件设备落后等因素,网络的应用存在地区差异,农村地区网民的增长仍显得较为缓慢,增幅小于城镇地区,客观上存在网络表达的“数字鸿沟”。

2 网络表达的作用分析

网络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了巨大空间,网络表达成为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公民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是民主价值和目标实现的关键。政治参与的核心定义是“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第一,政治参与包括活动而不包括态度;第二,政治参与是指平民的政治活动;第三,政治参与只是指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并不考虑这些活动根据政治系统的既定准则是否合法;第四,政治参与包括试图影响政府的所有活动,而不管这些活动是否产生实际效果;第五,政治参与不仅包括行动者本人自发的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而且包括行动者本人受他人影响而发生的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经济现代化促进了政治参与形式和基础的变化,网络表达以个体或群体的利益表达为起点,借助网络将态度外化,产生社会效应,表达的指向是政府的决策。目前,其制度环境虽不健全,但网络表达已经具有明确的合法性,既产生了积极作用,又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

2.1 网络表达的积极作用

网民的自由、真实表达有助于形成一个较好的协商机制,公众和政府可以在平等、理性、公开、求同存异的原则下进行信息沟通交流。

(1)拓宽民主渠道和途径,扩大公民的制度性参与。网络连接了广泛的公众,使普通公民和小群体不再无足轻重和无能为力,更多的人参加公共事务讨论,更加多样化的意见得到表达。通过互联网发表言论、关注公共事务,正成为公民政治权利实现的有效途径,网络表达促进了政府和公众之间直接对话、平等沟通,促进了政治系统信息输出的反馈机制的完善,将网络民意表达纳入制度建设,形成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信息互动。

(2)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重大事件真相调查。网络表达有利于形成对政府决策制定和执行的监督。网民可以通过网络及时准确地了解政府各项工作的进程,评价政府各项工作成效,监督政府官员的行为。政府对民意的回应会大大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公开度。近年来一系列网络公共事件,在全国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风潮,进而影响到政府行为。网络监督已经成为我国群众性社会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3)激发了公民参政热情,提升了公民参与意识。激发公众主动关注新闻事件的兴趣,调动他们的政治参与意识。通过开放性网络平台,公民的表达权得到了充分体现,公民通过发表言论参与社会事件,影响事件进程。

(4)扩展了民主决策的范围,促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公众的网络表达对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促进服务型政府转型、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增进政府与公众联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扩大了政府决策信息的来源,使政府能及时把握公众对政策的反映和利益需求。另一方面,推动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决策的民主化,提高决策质量,提升公众满意度。通过良好沟通,消除误解和冲突。

(5)释放社会压力,疏导社会矛盾。网络表达实际上发挥了“泄压阀”的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舒缓社会紧张与不满情绪,缓和各种矛盾,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2.2 网络表达的负面影响

虚拟网络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网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是现实世界问题的反映和延伸。

(1)造成信息冗余、泛滥。互联网、手机通信的普及,使更多的人可以自由表达意见,个人意愿包括“少数”观点都能够通过互联网顺利表达出来。网络信息容量的无限性、可操纵性和隐匿性影响了网络表达的客观性,有的表达内容粗制滥造,偏激或错误信息也会进入网络广泛传播,影响有用信息的清晰、效能。

(2)出现网络暴力行为。有的人为实现特殊利益,雇用网络枪手,恶性作假,操控网络舆论,利用网络跨时空的优势和传输能力,挟持民意,混淆视听,影响网民的正确判断。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和超时空特点,轻率地在网上“人肉搜索”,侵犯公民隐私。

(3)产生社会舆论放大效应。网络表达使个人的意见表达力度放大,一旦引起共鸣,就会形成网络舆论,其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是传统舆论所无法比拟的。在一定社会背景下,网络舆论常常激发“滚雪球效应”和“群体极化”现象,进而引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

(4) 造成政治参与的不平衡状态。截至2010年6月,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1508万,占整体网民的27.4%,半年增幅为7.7%;城镇网民规模达到30492万,占比72.6%,半年增幅为10%[1]。网络表达的城乡差异、地区差异造成了信息占有的不均衡。个体的知识储备和表达差异,也决定了表达的质量和频度,影响到对政治生活的平等参与。

3 网络表达的引导策略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网络条件下的公民政治参与,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完善现有公民政治参与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政治参与方式,扩大民主的广度和深度。网络表达蕴含的两重性客观上要求加强规范管理,缩小负面影响,保证公众网络参与的健康发展。

3.1 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网络利益诉求机制

十七大报告指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2]政府部门要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建立网络信息互动机制,在与公众沟通、交流中,提高老百姓对政策的接受和支持程度。通过网络听证、网络舆情分析、网络信息反馈、网上投诉、网络安全管理等制度体系建设,准确提取真实、有价值的公众合理性建议,使普通公民能在网络环境中通过制度内途径影响政府公共决策。

3.2 建设电子政务平台,畅通网络沟通渠道

政府部门应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广泛应用互联网络,丰富服务功能,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回复群众意见,通过网上“留言板”、“在线交流”等形式,定期开展政府与网民的交流,用制度来规范网民提出问题的受理、回应和反馈。完善人民群众参与政府工作的渠道,与民众实现双向互动交流,促进网络政治参与的常态化健康发展。

3.3 推进网络道德建设,加快网络立法进程

道德和法律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能规范网络参与的目标和界限。目前,我国公民参与的制度框架相对完整,但规范网络行为的道德和法制建设进程还有待大力推进。应借鉴已有的地区性、行业性网络道德规范,尽快制定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针、适应信息时代要求、被社会普通认同的新型网络道德规范。同时,要加强网络方面的立法,明确人们在网络空间的权利与义务,加强网络技术监控和管理,规范网络表达行为,净化网络空间[3]。

3.4 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探索组织化网络表达

改革开放以来,相对独立的、以民间组织为主体的公民社会正在中国迅速崛起。截至2009年底,我国共有社会组织43.1万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544.7万人,这些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4]。有学者估计,如果把各种非正式的组织统计在内,我国的民间组织总数会达到数百万个。十七大报告要求:“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2]民间组织具有利益表达的合法性和目标的明确性,既能聚合公民个体利益诉求,又能转达政府的政策意图,推动政府与公民的合作,在保护公民利益和协调利益关系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民间组织在内部有相近的意见、共同的态度倾向,能作为一个完整的网络利益共同体,按照一定的组织规范和表达程序,实现制度内参与。

3.5 加强舆论引导,培育理性参与型政治文化

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支撑民主的理想土壤,要求公民充分了解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角色、权利和义务,并且有主动参与意识和较高的参与能力[5]。必须利用各种媒体,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公民网络素养教育,增强网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培养公民在网络表达时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在自由发表、浏览、评论各种观点的过程中,学会比较分析,独立判断,理性诉求,倡导有序参与、理性参与,规范表达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0-07-15)[2010-12-08].http://tech.sina.com.cn/z/cnnic26.

[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王青松.网络政治参与的规范化发展路径[EB/OL].(2010-01)[2010-12-08].http://www.gs.xinhuanet.com/history/2010-01/06/content_18700627.htm.

[4]民政部.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EB/OL].(2010-06)[2010-12-10].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mzyw/201006/20100600080798.shtml?2.

[5]孔德元.政治社会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 施 翔)

On Citizen's Expression on Internet and How to Lead Citizen to Express on Internet

LU Wei-juan
(Nantong No.3 Middle School,Nantong Jiangsu 226001,China)

The internet is increasingly becoming an important approach by which the people deliver their free press and express their interest appeals,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The expression on internet can realize citizen's rights of participation,expression,and supervision on a convenient and instant way,and offer a wider space for the democracy and politics construction of our government.Otherwise,the negative influence of expression on internet warns us that we should right lead the expression on internet,perfect the system on how to express interest appeals on internet for pubic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government platform,advance the moral and law construction of internet,exert the active effect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that can also communicate the public's interest appeals,and cultivate the citizen's internet political culture for rational participation.

expression on internet;political participation;lead

D648

B

1671-0142(2011)01-0066-04

陆卫娟(1970-),女,江苏海门人,中学一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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