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美国小型船只安全战略的构想与实践*
2011-08-15张愿
张 愿
(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2)
在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的海上安全问题显得尤其突出。为了应对新的挑战,美国政府相继出台了《海上运输安全法》、《美国海上安全战略》,推出了集装箱安全倡议、关贸反恐伙伴计划等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但以往出台的这些制度和战略往往偏重于对大型船只的监管,忽视了小型船只对美国所造成的威胁。因此,2007年以来,美国国土安全部制定了《小型船只安全战略》及其执行计划。美国海岸警卫队、海关及边境保护署等职能部门也加强了对小型船只的管理力度。对小型船只的管理俨然已经成为近年来美国政府国土安全工作的一个新的重点。然而,对于这一进展,目前我国学术界尚未有足够的关注。因此,本文拟通过对美国小型船只安全战略的出台过程、内容、实践状况的梳理,把握其渊源及其发困难。
一、美国的海上安全形势及《小型船只安全战略》的出台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滨海国家。它拥有95000海里长的海岸线,361个港口,10000海里长的航道和世界上最大的340万平方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海上安全对美国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沿海经济活动为美国提供了每年1200亿美元的收入和200万个工作机会,而海洋运输系统年收入则高达7000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港口的繁忙程度可想而知。据统计,每天都有700艘船只抵达美国港口;而每年则有8000艘悬挂外国旗帜的船只和20万名水手来到美国。
繁忙景象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其中小型船只造成的威胁尤甚。美国国土安全部将小型船只定义为:无论其推进方式,任何300吨以下用于娱乐或商业用途的水上船只,包括商业渔船、货轮、游艇、拖轮、驳船、未被检查的客船及其它小型商业船只。这些小型船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使其特别易于为恐怖分子所利用:(1)数量庞大。仅注册的美国娱乐船只就有1300万之多,此外还有400万艘未注册的船只和大量外国小型船只往来于美国水域; (2)它们频繁穿梭于美国的主要航道和数百个港口,易于接近重要基础设施、主要运输通道、油轮、大型客船、海军舰只;(3)造价低廉,简单易用,不需要特别的技能和经验;(4)轻巧快捷,机动灵活,目前识别、监视小型船只运行状况及扫描船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能力均很有限;(5)无论国际社会还是美国国内,都没有专门针对小型船只的安全制度,监管相对薄弱。美国政府担心,恐怖分子可能利用小型船只施放水上简易爆炸装置(WB IED),偷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恐怖分子进入美国,或者将其作为发射离岸攻击武器的水上平台。而且,如果恐怖分子与已有的犯罪、偷渡、贩毒网连结起来,安全防范将更为困难。这些攻击一旦奏效,不仅会直接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可能使美国的运输系统和经济体系陷于瘫痪,造成环境污染,阻挠美国对海外军事力量的后勤供应,并引起美国社会的心理恐慌。[1]
在这种背景下,2008年4月,美国国土安全部制定并公布了《小型船只安全战略》,作为未来美国小型船只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该文件最重要的主体部分是提出了美国加强小型船只安全管理的四个战略目标:首先,与小型船只社群、公众、私人领域建立起强有力的伙伴关系并加以利用,以增强海域意识,具体而言:(1)提供机会和渠道以保持与该群体的对话,从而鼓励私人领域与各级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间的信息和意见交流;(2)在地区级别上扩展与划艇、钓鱼运动组织、港口当局等其它海事组织的组织关系;(3)通过演练、实际事件、同行评论、正式指导,建立共同、有效、易得、易用的教训学习系统,构建有知识的小型船只群体;(4)利用现有的教育和对外联络项目进行安全训练;(5)通过美国水路监视计划(AWW)增强公众报告可疑恐怖分子的意识。
其次,在有序计划的基础上,以创新方法增强多层次的海上安全,具体要求:(1)增强侦查和追踪能力,以便更好识别美国水域及其周边的小型船只; (2)通过提高各级政府、私人利益相关者和国际社会对海上放射性/核物质的监测能力,建立牢固的多层防御;(3)实施基本信息提前报告程序,并增强报告的服从性,提高区域和海域感知;(4)加强搜集和分享小型船只及其运营者信息;(5)增强识别高危小型船只的数据分析能力;(6)为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建立并发展多层次的安全体系。
再次,利用技术提高侦查、判断意图和必要时拦截小型船只的能力。拟扩大对这些项目的研究:(1)低成本、非介入式的小型船只识别系统,如无线电频率身份标签,微型雷达无线电收发机,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或基于手机的识别系统;(2)异常状态侦测工具和其它决策辅助工具,如自动场景理解工具;(3)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的方法,如小型船只屏障、警告装置和非致命性威慑手段;(4)增强海域感知能力的研究,对船只是否故意进入安全区做出区分并反应;(5)便携式的放射性物质检测设备,可移动离岸放射性物质探测器和可部署在小型船只活动水域及周围的固定探测器。
最后,增强联邦、州、地方、私人团体和国际伙伴之间的协同、合作与交流。具体要求:(1)提高对小型船只协同拦截的能力;(2)发挥国内伙伴和外国政府的能力共享信息;(3)建立不同国家执法部门合作巡逻和执法项目;(4)在投资上给予倾斜,从而将海岸警卫队、海关与边界保护署、移民局的官员和情报分析人员整合进入各州、地区的信息综合中心;(5)更新区域海上安全计划,以确保在进行AM S评估和计划时将小型船只也纳入其中。[2]
总之,《小型船只安全战略》制定了美国未来加强小型船只安全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基本原则;提出了主要的宏观目标及各个分支目标;将小型船只安全提高到与港口安全、大型船只货运安全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从而促进了政府资源的适当调整。但它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它只是一个极为笼统的纲领性文件,在提出目标的同时,并未对如何具体实现上述目标做出清楚的说明;而且,它对实现上述目标所需的资金来源、经费数额、人力资源没有做任何阐述,更不用说开列出详细的预算清单和行动方案;此外,它还没有说明所提出的各种战略目标和计划的优先次序,也缺乏明晰的执行步骤和时间表。所有这些都极大地降低了该文件的可信度和可行性。可以说,《小型船只安全战略》还只是一个雏形,有待于在各部门的具体探索、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明确。
二、近年来美国应对小型船只安全威胁的实践措施及其现状
《小型船只安全战略》的提出为美国加强应对小型船只的安全威胁提供了方向。从2008年至今,美国海岸警卫队、海关与边境保护署、国内核监测办公室等部门为贯彻执行该战略,出台或加强了一些新的制度和监管措施,并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主要有:
(一)加强小型船只抵达通报制度
《小型船只安全战略》明确指出,要求娱乐船只在到达或离开美国之前提交基本但必要的信息,将有助于风险评估,并可以保持及时、优先的反应。事实上,从2006年1月起,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就加强了娱乐船只报告制度,并逐渐演化成为小型船只抵达通报制度。该制度要求所有从外国地区进入美国的小型船只、船员和乘客都必须在抵达后立刻致电CBP,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最近地点报到,当面接受审查。其中不只是曾经抵达过外国的船只,与外国船只、从外国返回船只有过接触、或在美国领水以外接收过外国货物的任何船只都必须通报。在通报的过程中,只有船主或被指派的人员可以登岸,其它人员不准离开或登上船只,也不允许搬运行李、货物,直到完成了通报程序且CBP官员准予放行。通报者被要求提供船只名称、注册号、长度、型号、年代、颜色、船旗、目前位置、抵达时间、母港、联系方式,以及船主、船员、乘客的全名、国籍、护照编号、地址等身份信息及有效证明文件。
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通报的,如系初犯,将被处以5000美元的罚款;此后每次再犯将罚款10000美元,并且扣留或没收船只。此外,如果确定船主有意违反规定,将可能被处以2000美元以下罚款及/或1年监禁。[3]CBP还特别提醒运营者注意,如果船上载有军火武器,应提前取得进口许可文件,否则将予以扣留;如果船上有价值超过10000美元的货币或可兑换的金融产品,也应及时申报,否则将予以没收。[4]
考虑到一些船只的运营者可能需要经常往返于外国地区,每次都须当面通报会造成不便,为了使运营者更愿意服从规则,CBP也在各地建立了电视电话检查站,允许运营者就近前往进行通报。在此种情况下,所有乘客和船员都必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电视电话前接受审查。CBP还提供了一系列地区性的替代检查项目,并大力鼓励当地运营者参与,如NEXUS,LBO等等。如果参与了这些项目,运营者在一定期限内无须每次当面通报,以电话方式通报即可。然而,这些项目往往只适用于低风险船只,并且要求运营者及其船只提前办理注册、货物扫描、安装监视设备、当面审查等手续。即使如此, CBP仍保留随时要求参与了项目的运营者当面通报和登船检查的权力。[5]
(二)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区,对重点目标加强巡逻保护
为了防止小型船只接近重点目标,美国海岸警卫队各辖区纷纷根据其特殊情况,划定了各自的安全区,将海岸重要基础设施、工厂、海军基地、港口、船坞等固定目标划入其中。而且,美国法律对各类船只在海军船只、油轮和大型客运船只附近的航行也做出了明文规定:首先,不允许进入距离上述船只100码内的范围,且在500码的区域,必须降至最低安全航速。其次,如果为保障航行安全,必须穿越禁止通行的区域,则须征得巡逻官员或受保护的船只船长的同意,并接受其指挥。再次,任何船长超过20米的船只必须提前4小时得到港口指挥官或指定代表的许可,20米以下的小船则须提前1小时得到许可。违反安全区规定将被视为重罪,可能将面临最高6年监禁和/或250000美元的罚款。[6]
除了实行安全区制度,美国海岸警卫队也加强了在重点水域的巡逻,并为重点目标实行护航。在2009年,海岸警卫队在重点地区进行了49276次水上武装巡逻,18690次登上小型船只进行安全检查,其中1855次登上高风险船只,为大型旅客船只提供了4000次护航,为重要海军舰只提供了1429次护航。此外,美国海岸警卫队还将13个海上安全小组——即特遣部队指挥部门的一部分——派往全国各战略港口,这些人员都经过了针对小型船只威胁的训练。[7]
(三)密切联系小型船只群体,加强海域感知能力
为增强海域感知能力,美国政府十分重视发挥小型船只群体的作用。2007年6月19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在《小型船只安全战略》出台前就首先召开了第一届国家小型船只安全峰会。在260名与会者中,包含了游艇制造业、运营商、船只租赁业、渔业、商船协会、电子信息产业、保安公司、媒体等各个利益集团的代表。这些代表们各抒己见,提出并讨论了一些他们特别关心或者存在争议的问题,如:是否应规定在小型船只上也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 IS),是否应该设置、扩大安全区、是否应在船只注册和经营执照方面加强监管等等。[8]此后,美国海岸警卫队各辖区又分别在各地区召开多次类似会议以征询意见和建议。总的来说,这些会议提高了公众对小型船只安全的危机意识,培养了各级政府与各利益集团、民间组织的合作关系,为政府规划、出台安全措施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美国海岸警卫队及相关部门还通过分发传单、明信片、张贴海报、建立博客、定期访问船坞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小型船只群体及组织的对话,并积极鼓励其参与到安全管理的实践中来。目前海岸警卫队正以美国水道监视计划(AWW)、聚焦行动(FL)、公民行动网(CAN)这几个项目为重点开展工作,并计划将它们整合起来,成为AWW 2.0计划。[9]这些项目在实施对象、区域上虽各有侧重,但通常都包含以下内容:首先,建立全年24小时值守的热线电话,方便公众举报可疑情况,并通过统一的国家反应中心将情报传递给当地职能部门。其次,对公众识别、报告可疑活动的方法给予指导。海岸警卫队列出了几种恐怖分子常见的行为模式,并以举例、影片、现场模拟等通俗直观的方式展现给公众,指导他们如何描述细节。再次,使志愿者配合海岸警卫队的安全行动,如要求其帮助确定高危船只的所在位置,对突发事件提供最初的反应能力等等。[10]
(四)加紧针对小型船只安全威胁的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也投入了大量资金,针对小型船只安全威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目前主要着眼于增强早期识别威胁和有效反应行动能力的技术。首先,在核物质检测方面,从2007年开始,美国海岸警卫队和国内核监测办公室(DNDO)在圣地亚哥和普吉特海湾开展了一项试验计划,研发、测试并发放可手持或可安装于船上的的核/放射性物质监测设备,以便在日常海事安全及执法行动中使用。该计划为期三年,目前已近完成。[11]其次,在海域感知和快速反应方面,美国海岸警卫队、海关和边境保护署在继续扩大A IS、LRIT、雷达系统运用范围的同时,加强了空中力量的部署,运用四引擎P3预警机、海上无人驾驶机进行超长距离的侦查跟踪,再运用直升机实施拦截;[12]再次,为了对违规船只做出适当的反应,美国海岸警卫队正积极研究非致命性的警告手段和威慑方法,如水上屏障、声波炮等等,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将一种声光弹投入使用,通过在违规船只航行前方制造耀眼闪光和巨大声响,对其发出明确警告。[13]
(五)寻求国际社会的支持与合作
美国政府清楚地意识到,海上恐怖主义的防治仅靠一国之力无法实现。因此,它一直在积极影响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走向。2004年,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国际船运及港口设施安全法》(ISPS)。但该法律只适用于300吨以上的大型商业船只。于是,从2007年起,美国又与英、日联合向IMO的海事安全委员会提交了应对小型船只威胁的报告,并积极参加了委员会的讨论。正是在美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2008年12月,IMO通过了专门针对小型船只安全问题的非强制性大纲,对各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小型船只运营者提出了安全建议。尽管该大纲不是强制性的,但它依然具有一定的导向性,有利于美国的海上安全。美国海岸警卫队指挥官艾德·泰伦积极评价其作用,称这个大纲反映了“国际社会对小型船只安全的共同态度”,执行大纲的国家将被各国视为更好的贸易伙伴,因此将“鼓励自我纠正行为”。[14]
在国家双边关系中,美国政府也与其它国家、尤其是周边邻国加强了安全合作。首先,监督和帮助各国履行 ISPS的要求。美国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向海外派驻海岸警卫队和CBP官员,对其它国家履行ISPS的进展状况进行评估,并提供装备、技术、人员培训方面的援助。目前美国已经与多米尼加、危地马拉等20个中、南美洲国家建立了类似的伙伴关系。[15]其次,与周边国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美国政府与加拿大等20多个邻国通过双边协议,建立了被称为ship rider的联合执法方式。只要某国的ship rider登上一艘美国舰艇,那么该舰艇就具有了在该国水域巡逻和登船检查的合法权力。这种简便的联合执法方式避开了正常的司法程序,保证了追捕行动的连续性。[16]再次,与其它国家分享安全情报。如通过“加勒比海聚光灯”计划,与加勒比海及南美各国建立公开的A IS数据共享网络。[17]这些合作虽并不专门针对小型船只威胁,但它们普遍改善了美国周边邻国的海上安全状况,创造了合作氛围,为加强小型船只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实践中出现的突出困难
从总体上而言,近年来美国加强应对小型船只威胁的各种措施改善了美国海上及海岸地区的安全状况,毕竟到目前为止,在美国本土并没有发生一起由小型船只造成的恐怖袭击。但尽管如此,上述实践活动中也仍然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首先,如何协调好安全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小型船只安全战略》明确承诺,追求国家安全、个人自由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也就是说,必须在加强对小型船只监管力度的同时,不过分损及相关产业的利益,或至少求得它们在这一问题上的谅解与合作。而事实上,美国的游艇组织、商船协会、小型船只制造商等利益集团对不少安全防范措施都有抵触心理。正因为如此,美国政府在出台或加强各类监管措施的同时,在执行上却不得不小心翼翼,留有很多余地。如美国政府虽加强了小型船只抵达通报的要求,但同时给予官员自由裁量权,可以只向初犯者提出警告信。2008年,一个港口就签发了137封警告信。这很大程度地抵消了抵达通报的有效性。在2006年,只有50305艘被CBP记录,2007年56277艘,2008年52595艘,也就是说只有10%-25%的小艇实际自觉履行了汇报的义务。美国总检察长办公室(O IG)的一份报告疾呼:“没有稳定且更严厉的处罚,该系统将继续无法获取准确资料以识别高危小型船只”。[18]如何既保持监管措施的弹性,又能有效保障美国的安全,这一问题必将长期困扰美国政府。
其次,美国政府将继续面临资源紧张的困难。尽管它加大了对安全措施的投入力度,但无论在财力还是人力资源方面,都依然面临巨大压力。美国海岸警卫队只配备了42000名现役军人、8200名预备役和8000名文职人员。[19]由于缺乏足够的人手,尽管它采取了登船、护送船只进港、执行安全区规定等各种行动,但各地区行动的次数和程度并不能总是达到原定的标准。只能根据港口指挥官的自由裁量权,将一些资源转移到最需要的行动上,而不能同时开展所有行动。[20]CBP官员也抱怨说,因为缺少办公人员值守电话,使得办事程序时间较长,不能一直快速有效地处理抵达通报,从而导致大量运营者不自觉履行通报义务。[21]而且,近年来美国经济整体下滑,几乎所有安全倡议和计划都受到了波及。美国水道监视计划,在2008财年失去了国防部项目给予的财政支持,只能依靠志愿性质的海岸警卫队辅助部队的活动来继续其努力。[22]DNDO对核/放射性物质监测设备的研发由于财政困难,只负责向参与计划的各港口提供初始的经费来源,而后期的投入均需要它们自行申请联邦扶助项目来解决。[23]
再次,对不合作的船只进行跟踪和管理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美国政府近年来对小型船只的管理措施存在着一个悖论,即它们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小型船只的自觉配合,如主动报告其抵达、登记船员信息、提交有效证明文件或安装跟踪设施,然后各职能部门才能对提交的信息进行核查,但恐怖分子显然不会遵从上述规定。因此,一些监管措施遭致了小型船只群体的尖锐批评。他们指责政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并给他们造成了极大不便,但只是管理了那些遵纪守法的美国公民或外国人,却没能真正有效地应对恐怖主义威胁。[24]因此,从根本上说,还是需要美国海岸警卫队增强自身侦查能力,并与小型船只群体密切配合,以便主动发现不合作的高危目标。但就目前来看,美国识别和跟踪不合作船只的能力仍然有限,以美国查获海上贩毒的成果为例,2009年美国海岸警卫队只拦截了通过非商业船只运送可卡因的15%,也就是说,仍有85%通过海上途径流入美国。[25]
综上所述,从近年来美国政府制定小型船只安全战略及其实践状况来看,不难发现如下特点,值得我们参考借鉴:首先,始终强调安全与效率的平衡。防范小型船只安全威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只从安全着眼。它既涉及到法律制度的创设、科学技术的创新、各职能部门和利益集团的协作,又不能不考虑实现安全的成本和代价。美国政府在制定和加强管理措施的过程中,重视听取利益相关各方的态度和意见,并不断完善管理方法,尽可能减少服从规则的不便,降低其可能对国家、地区经济的消极影响。
其次,将小型船只群体作为应对恐怖袭击的伙伴,积极鼓励其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小型船只安全威胁从根本上说是一种非对称性威胁。由于小型船只具有数量庞大、分布广泛、体形轻巧、灵活快捷这些特点,要庞大的国家机器及时发现其威胁并迅速做出反应犹如大海捞针,因此,只有依靠小型船只群体本身才能最有效地弥补这种不对称性,同时也能够降低安全成本。而要使小型船只群体参与到国家安全保障中来,应该最大限度地了解和兼顾其核心利益,并通过各种平台建立并保持相互联系,还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其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并通过法律、政策、财政等各种杠杆进行鼓励。
最后,注重构建多层次的防御体系。美国政府清楚地意识到,不可能采用单一的方式防范小型船只安全威胁。因此,在地理空间上,它力求最大限度地拓展监管范围,从外国港口,到小型船只活动外围,再到沿岸水道、港口直至内水,都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进行布控,建立起了一个多层次的防御网络;在监管手段上,它力求多样化,通过多地区、多部门出台管理办法,保证有必要的交叉、重叠以确保安全。
[1]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Small Vessel Security Strategy,Ap ril,2008,pp.4,introduction i,10-14,http://www. dhs.gov/files/publications/gc_1209408805402.shtm.
[2]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Small Vessel Security Strategy,Ap ril,2008,pp.16-21.,http://www.dhs.gov/files/ publications/gc_1209408805402.shtm.
[3]CBP,Reporting Requirements for Pleasure Boat Operators, June 2009,http://www.cbp.gov/linkhandler/cgov/travel/ pleasure_boats/boats/pleasure_locations/reporting_brochure. ctt/reporting_brochure.pdf.
[4]CBP,SVRS Sample Accep tance Form,https://svrs.cbp.dhs. gov/.
[5]CBP,Reporting Requirements fo r Pleasure Boat Operators, June 2009,http://www.cbp.gov/linkhandler/cgov/travel/ pleasure_boats/boats/pleasure_locations/reporting_brochure. ctt/reporting_brochure.pdf.
[6]USCGDistrict 13,Protection and Security Zone,http://www. uscg.mil/d13/dpw/docs/ProtectionandSecurityZoneswebcopy. pdf.
[7]U.S.Coast Guard,U.S.Coast Guard Performance Report, FY2009,pp.25-26.www.uscg.mil/history/allen/docs/USCG_ FY09_Performance_Report.pdf;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Appropriations for Fiscal Year 2009,Hearingsbefore A Subcommittee of the Committee on Appropriations United States Senate(S. HRG.110-429),p.19.http://www.gpo.gov/fdsys/pkg/ CHRG-110shrg41254/pdf/CHRG-110shrg41254.pdf.
[8]Homeland Security Institute,Report of the DHSNational Small Vessel Security Summit,19 October 2007,pp.5,103-108,84-87,95-97,http://www.dhs.gov/xlibrary/assets/small_vessel _NSVSS_Report_HQ_508.pdf. [9]Homeland Security Studies and Analysis Institute,Small Vessel Security Update Bulletin,June 2010,http://www.dhs.gov/ xlibrary/assets/uscg_small_vessel_update_062510.pdf.
[10]http://aww.aww-sp.com/,http://www.uscg.mil/d13/ can/.
[11]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App rop riations for Fiscal Year 2009,Hearings before A Subcommittee of the Committee on App rop riations United States Senate(S.HRG.110-429),p.89.http://www.gpo.gov/fdsys/pkg/CHRG-110shrg41254/pdf/CHRG-110shrg41254.pdf.Homeland Security Studies and Analysis Institute,Small Vessel Security Update Bulletin,June 2010,http://www.dhs.gov/xlibrary/ assets/uscg_small_vessel_update_062510.pdf.
[12]GAO,Maritime Security:Responses to Questions fo r the Record,October 22,2010,(GAO-11-140R),p.4,www.gao. gov/new.items/d11140r.pdf.
[13]"Flash!Bang!Does the Coast Guard have your attention?", http://www.komonew s.com/new s/local/111806529.htm l.
[14]Admiral Thad A llen,"Friend o r Foe?Tough to Tell",U.S.Naval Institute,Proceedings,October,2008,pp.14-18.
[15]L TJG Katie Stanko,"A Celebration of Best Practices,Partnerships,and Security Initiatives",The Marine Safety&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Proceedings, Sp ring 2009,pp.18-22.
[16]LCDR,Brian W.Robinson,"You Want Authority With That? How I learned to stop worrying and love ship riders",The Marine Safety&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Proceedings,Summer 2009,pp.62-68.
[17]CAPT Dale Ferriere,CAPT George McCarthy,CAPT Rafael Nieves,"The Office of Global Maritime Situational Awareness",The Marine Safety&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Proceedings,Sp ring 2009,pp.15-16.
[18]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DHS’s Strategy and Plans to Counter Small Vessel Threats Needs Imp rovement,September 2009,p.13.www.dhs.gov/xoig/assets/mgm trpts/OIG _09-100_Sep09.pdf.
[19]U.S.Coast Guard,U.S.Coast Guard Performance Report, FY 2009,p.9.www.uscg.mil/history/allen/docs/USCG_ FY09_Performance_Report.pdf.
[20]GAO,Maritime Security,DHS Progress and Challenges in Key A reas of Port Security,July 21,2010(GAO-10-940T), p.9,www.gao.gov/new.items/d10940t.pdf.
[21]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DHS’s Strategy and Plans to Counter Small Vessel Threats Needs Imp rovement,September 2009,p.13,www.dhs.gov/xoig/assets/mgm trp ts/O IG _09-100_Sep09.pdf.
[22]GAO,Maritime Security,DHS Progress and Challenges in Key A reas of Po rt Security,July 21,2010(GAO-10-940T), p.8,www.gao.gov/new.item s/d10940t.pdf.
[23]GAO,Nuclear Detection,Domestic Nuclear Detection Office Should Imp rove Planning to Better Address Gaps and Vulnerabilities,January 2009(GAO-09-257),pp.18-22,www. gao.gov/new.items/d09257.pdf.
[24]H.R.1509,The Recreational Boaters Streamlined Inspection Act,Hearing befo re the Subcommittee on Economic Security, Inf rastructure Protection,and Cyber security of the Committee on Homeland Security Houseof Rep resentatives,May 19, 2005,pp.10-11,18-20.http://www.gpo.gov/fdsys/pkg/ CHRG-109hhrg23098/pdf/CHRG-109hhrg23098.pdf.
[25]U.S.Coast Guard,U.S.Coast Guard Performance Report, FY2009,p.22.www.uscg.mil/history/allen/docs/USCG_ FY09_Performance_Repor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