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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创新能力提升的地方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的现状与问题

2011-08-15薛蓉

关键词:导师研究生

薛蓉

(浙江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浙江杭州310032)

从研究生教育大国转变为研究生教育强国,使研究生培养真正适应创新驱动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面对的首要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2006年开始启动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而近年来,地方高校顺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要求,汲取部(委)属试点高校的改革经验,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基于创新能力提升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一、地方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的现状

(一)优化办学结构和提高规模效益

地方高校的层次、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渐趋合理优化。地方高校是由地方行政部门划拨经费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已形成省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省部共建”高校、地方性直属高校三大类型、层次结构。学历结构分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设计包括学术型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硕士层次的专业学位。专业结构为研究生专业目录的12个门类。研究生培养的构成与社会需求基本一致。

研究生培养规模和效益逐步提高。据教育部网站显示,2009年,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在校生数为42817人,占全国高校博士研究生在校生总数19.10%;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数为548584人,占全国高校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总数48.66%。在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以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为主;而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特别是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地方高校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以地方所属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高校共359所计算,平均规模为在校博士研究生119人,硕士研究生1528人。据浙江省统计,2010年浙江地方高校在学研究生26960人,比上年增加增长15.7%;其中博士、硕士在校生分别为925人、26035人①浙江省教育厅:《2010年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浙江省培养院校平均在校研究生人数为1403人,其中超过3000人的有2所②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专题调研组:《浙江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现状分析和对策思考》。。研究生规模和效益增长的同时,地方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步伐也在加快,创新能力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成为重中之重。

(二)改革招生选拔制度

建立指标配置机制,招生结构渐趋合理。招生指标配置主要依据学科专业结构、生师比、导师科研经费、研究成果等因素来确定。各地方高校在改革中,通过制订相应的招生政策,对导师的招生规模予以合理控制,逐步建立起导师负责制下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的结构比例得到了调整。通过明确导师的责、权、利,促使导师在招生环节中严把生源质量关。优秀生源向课题经费充足、学术研究能力强、培养质量高的导师集中的趋势开始显现[1]。

加大复试比例,完善推免选拔机制。在新机制改革下,复试比例得到了大幅提升,不少地方高校将初试与复试的比例定为6:4,这极大地提高了各招生院系(所)的自主权和选拔权。各招生单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主考查学生的逻辑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判定学生是否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倾向和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复试程序和形式,完善跨学科招生机制和免试生选拔机制,提高硕士推免生、硕博连读、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比例,完善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的选拔机制。

取消定向、非定向、委培和自筹等录取类别,取消公费和自费区别,从双轨招生过渡到并轨招生。研究生一直以来分为公费生和自费生,而这种区分仅以考研成绩作为依据,无论学生以后学业发展如何,表现如何,入学时被确立的身份一成不变,显然这是不科学的,有违公平的。改革后,研究生收费由原来的计划内与计划外的双轨制转变为统一标准的并轨收费制度,同时辅之以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打破了“一考定终身”的格局。

(三)重构研究生奖助体系

设立创新培养基金,完善研究生培养经费筹措机制。在财政拨款和研究生缴纳的学费之外,有的地方高校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学校配套经费来加大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支持。另外,通过合理制订相关政策,要求研究生导师根据情况将一部分科研经费纳入到研究生培养基金之中。除此之外,将部分社会捐助经费也纳入到这一基金中。研究生创新培养基金的设立,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1]。这种教育经费途径多元化有效分担了研究生培养成本,缓解了国家财政压力。培养成本在各利益主体上的分担,如国家、学校、导师、学生、社会等,可有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教育经费资源的优化配置。对地方高校而言,借助政策授权,在使用资金方面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和支配权,支持和促进了研究生资助体系更加多元化、层次化。

奖助学金从计划资助转向竞争资助,打破了原有的不公平局面。在以前实行的双轨制方案中,研究生能不能获取奖助学金完全是由入学考试成绩决定的,受益面小。改革后,学校统筹使用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学校专项经费、院系配套经费、导师提供的研究经费、企业等捐助及筹集的其他有关资金,重新设置奖助学金,其基本组成部分(包括基本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和助学金)保持不变,但覆盖范围更广,奖助额度大幅提高。奖学金由导师向学校申请,导师负责发放。助学金由研究生向学校、院系和导师申请获得,其中以助研为主,助教、助管为辅(合称“三助”)。这种竞争和激励机制的制度化建设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将研究生的奖助与其实际表现联系起来,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奖助机制。

(四)完善研究生导师制度

突出对导师和研究生的科研导向,从科研引导转向科研主导。进一步明确导师在培养过程中责、权、利的统一,逐步建立起以科研为中心的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这是地方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一大重点和特色。具体包括:导师既要承担研究生的教学、指导和管理责任,又要承担部分研究生的培养成本。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学校每年向各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提取数额不等的课题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科研。一般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每年分别需向学校交纳每生1000-1500元、1500-5000元不等的科研资助费,原则上导师资助额度随招生人数增加而递增。而研究生可以通过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获得导师资助。就是说,科研主导原则已变成高校现实指导政策并在资助体系中得到了体现,带来的最大变化是研究生科研学习任务更加明确,导师培养研究生的义务更加清晰、责任加大、权利加重[2],实现了研究生培养与导师科研活动的有机结合。

确保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挂钩,打破导师终身制。在导师队伍建设方面,借鉴了国外和国内试点高校的成功经验,逐步完善导师遴选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如杭州师范大学在2009年推出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中规定,当年无“在研”外来课题和外来经费的导师该年度停止招生;陕西科技大学每学年对指导研究生的教师资格进行确认,不通过的导师取消当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实施导师退出机制。这就从制度上打破了导师身份终身制,有效提升了导师的科研意识和成果意识。

(五)推进研究生质量建设

大力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和“培养创新工程”。各地方高校纷纷加大“质量工程建设”力度,加强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实现研究生培养资源共享,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如江西财经大学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采取项目制的方式对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立项资助。“质量工程”包括十项内容[3]。浙江省提出进一步推进各项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规划在原有150万研究生创新项目经费的基础上,扩大到每所学校每年3个的水平。在重中之中学科建设中为研究生的培养提出专项要求。在教学成果评奖中为研究生的教学改革项目和精品课程、教材建设提供资助和奖励。

创建优良的学科环境和创新平台、创新基地,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供支撑。通过创新平台的实践,培养研究生的学术能力、研究能力。如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近年来构建了多个实践教学平台,现已拥有实验用房超过1万平方米,专用仪器设备和大型共享测试设备资产4000余万元,浙江省和浙工大对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机械电子工程两个省“重中之重”学科建设已投入经费共计8000万元。同时,以机械工程学科为依托,建立了包括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在内的多个创新平台和研发中心[4]。而创新基地的建设,对高校、企业或科研院所、研究生和社会而言,是多方共赢。如南京工业大学创立的“研究生创新中心”,集中了学校雄厚的科技资源,如国家、省部级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研发人才、图书资料及国际先进的大型仪器等,着力为企业提供人才、设备、技术成果及科技信息等服务,为企业自主创新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培养创新能力为目标,结合企业课题,鼓励研究生“自行设计、自己动手、自由探索、自主创新”[5]。

(六)强化研究生激励机制

实施横向的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多元化激励。针对不同的对象,构建形式多样的激励机制,一是面向拔尖研究生的激励机制:包括优秀硕博士论文制度、挑战杯、创新大赛奖助等。肯定拔尖研究生在创新方面取得的显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高水平学术论文、国家发明专利等。二是面向全体研究生的奖学金激励机制:包括普通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定向奖学金和社会专项奖学金等;三是面向研究生困难群体的帮困助学激励机制:包括国家贷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制度、科研项目立项制度等。改变过去一元化的激励模式。

完善纵向的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全过程激励。将激励机制贯穿于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各个环节,实行动态调整,使激励过程真正与研究生培养同步。如:选拔优秀硕士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建立培养特区;公派研究生到国外留学;资助研究生参加短期国际科研合作或学术交流访问;开展博士论坛、研究生学术沙龙;设立科研创新扶持奖励基金,资助研究生开展自主创新课题研究;奖励科技创新成果、优秀学术论文培育和优秀学位论文奖励、优秀博士论文出版资助;建立健全研究生申诉机制;颁布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等。

二、地方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存在的问题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全面展开的过程中,既增强了创新的意识,凝练了创新的理念,提高了创新的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出现了一系列不协调亟待改善的问题。

(一)制度制约:招生与办学自主权、科研资助协调问题

招生制度凸显缺陷,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等自主权缺乏。研究生考试制度沿袭至今已有三十多年,长期以来,招生选拔过于偏重知识考核,缺乏对创新能力与创新潜质的综合考察。虽然在选拔中已加大了复试的比例,但统考成绩仍起决定性作用。“统一招考”制度虽然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但在创新型人才选拔中,最公平合理的制度未必就是最科学的。特别是对地方高校而言,缺乏自主招生的权利,限制了导师的选择余地,使得研究生选拔趋向平均化,筛选掉了一些偏才、专才,一些专业能力出众但外语稍逊的考生难以被选拔。曾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许智宏说,研究生培养应该是培养各方面素质都比较优秀的学生,而不是仅会考试的学生。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的缺陷正在消解学生的创新精神,制约着研究生整体质量的提高。应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一方面,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制度建设,给予地方高校更多的招生自主权,让研究生导师在生源选拔中享有更大的话语权;另一方面,加强对生源专业知识、工程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有效考核。针对特殊学科门类、专业领域,针对地方高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具有专业特色的选拔模式,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差异化选录方式等。

地方高校的生源结构与科研资助如何有效协调未引起重视。招生制度中的一大改革是全面收费制度及导师科研资助配套。然而,由于与之密切相关的招生改革、科研政策、研究生奖助额度等方面配套未跟上,在实施中仍出现问题。据《全国博士质量调查报告》显示,研究生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家庭支付”,占32.8%,其次是课题助研收入和奖、助学金,分别占20.9%、20.3%、7%,还有相当一部分研究生要靠勤工俭学或向亲友借款,分别占13.3%、5.7%。一些家庭贫困研究生或农村地区研究生无法缴纳学费,不得不申请助学贷款,而国家对研究生助学贷款的政策未放开。一些基础学科、人文学科研究生普遍缺乏科研资助,改革未考虑到不同学科、生源结构的差异。虽然研究生资助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奖助贷补”等多元化资助模式,但只能满足部分研究生的一般生活需求,不能保障大多数研究生学术发展的需求。应针对不同的生源结构特点,在科研资助方面给予区别对待和有效倾斜。

(二)模式依赖:培养模式分流及培养质量保障问题

地方高校专业学位缺乏单独的培养方案,培养过程未分流。2010年新政出台后,改变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全日制本科生成为未来专业硕士生主要的有生力量,有利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多样化、健康发展。然而,从外部保障而言,尚没有制订完整规范的专业学位学科专业目录。同时,专业学位政策对教育质量缺乏激励作用,与职业任职资格之间缺乏衔接,也尚未构建完善的评估标准和评估体系。就内部培养而言,尽管一些地方高校有相关培养目标的规定,但并未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得到体现。在部分高校,还存在简单移植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或盲目模仿其它高校的问题,在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及管理、论文和答辩等各具体环节,以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模式为蓝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还存在培养模式陈旧,不能适应社会职业需要的问题。缺乏实践能力强,了解社会职业需求的教师,社会合作教育的渠道不畅,既不能从有关企业或行业部门聘请到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与教学和指导工作,又不能为研究生的职业实践和论文选题、研究提供实际帮助,致使培养模式缺乏实践教学,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丧失了应有的生命力[6]。在培养目标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别于学术型研究生,应在培养模式上去“唯学术”化,走进职业领域,更紧密地与社会需求接轨,强化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

地方高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保障不够健全。首先,在教学手段上,科研训练和科研创新不足,团队合作不足。地方高校由于各种原因,国家级课题项目、重要领域重大课题项目很难申请到,很多导师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导师难度更大。于是,研究生失去了非常重要的与导师相处从事科研和课题项目的机会,而这种机会是研究生从导师身上习得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以及提升学术能力所必需的。即使导师有课题,研究生的工作也仅仅是围绕导师分配的任务进行操作,而很难通过参与课题研究,了解和熟悉科学研究的规律和本质要求,很难得到课题策划、科研组织和整合能力等方面的训练[7]。由于研究生仅仅是在导师个人设定的框架下工作,不利于自主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开发和培养,也不利于团队合作创新的引导和培养。其次是在考核评价上,缺乏规范,淘汰机制的实施缺乏制约力和持久力。以美国为例,因无法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而止步于学位论文撰写环节前的博士生比例高达5%-30%。结合我国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毕业率一般在95%以上,淘汰主要表现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硬性淘汰,而针对研究生科研能力不够、中期考核不合格、答辩和论文质量问题却很少作出降级、转专业、延长学制等软性淘汰。因此,必须进行淘汰机制改革,保障研究生的质量,这是高等教育多样化及人的个性和可塑性、创新能力培养所要求的。

(三)资源困境:培养资源有限与社会投入、产学研合作问题

地方高校高端导师人才匮乏,高水平科研项目稀缺。继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实施以来,部委属院校人才高地的优势日趋显著。而地方高校各类高层次人才如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创新团队”等数量少,知名教授、资深教授、特聘教授等数量少,导师的素质、结构决定了国家级项目数量、经费资助力度等配置,决定了指导带教的质量和水平,决定了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据浙江省对270名导师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的统计,承担国家级项目125项,总经费4591.5万,但只有81位导师有国家项目。地方高校的办学条件和待遇与部委属高校有一定差距,吸引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比较困难。导师队伍的总体配置与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提升的需要存在缺口。据浙江省调研,导师平均指导硕士研究生6.29人,博士生4.61人。但学科之间存在差距,其中指导研究生最多的44人,最少的1人;文科专业平均5.11人,理科专业平均6.50人,工科专业平均7.26人①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专题调研组:《浙江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现状分析和对策思考》。。在培养资源有限和高生师比的压力下,地方高校应加快建立健全“双导师”制。目前地方高校的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往往受到不少限制。特别是一些地方高校的一般合作企业,学生基本上是在企业打工做学徒,实践导师只是名义上的,对于合作培养,共同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以及共同指导研究生论文选题与调研等基本上是不可能的[8]。

地方高校普遍存在投入欠缺,科研基础设施不足的状况。办学条件是高校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平台,地方高校普遍缺乏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高端平台,一些地方院校甚至缺乏起码的投资和基础设施。充足的科研经费是科研活动的动力燃料,是研究生做出创新成果,不断提高自身创新能力的支撑条件。科研经费短缺是影响创新能力培养最现实的问题。据对广西九所高校调研,只有30.3%的硕士研究生的课题经费能够满足做课题的最低要求,无法满足的占36.6%,更有21.6%完全没有课题经费[9]。显然,经费的缺乏导致许多研究生的科研课题无法按质按量完成。地方高校的教育资源是稀缺的,为此,需要把研究生培养与教育资源分配紧密结合,建立起激励创新为导向的资源分配制度。向重点优势学科、重大科研项目、高新科技项目、创新团队倾斜。同时,兼顾薄弱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的扶持。

社会对地方高校研究生培养介入不够,产学研合作需加强协调。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制定支持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倾斜政策和鼓励措施,用人单位参与研究生合作教育的热情不高。表现在一是学校、企业的运行机制不一样,投入机制不一样。企业在联合培养研究生时仍有所顾虑,担心其知识产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科研项目成果有可能泄露,担心科技资源共享问题,科研项目成果发表论文、申报、专利等一系列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积极性。二是学校培养人才长期性和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紧迫性的矛盾客观存在。在产学研合作教育实践中存在着企业导师认为学生在完成项目后获得具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即可,学校则认为课题和论文应该以学术性为导向,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创新性。学校人才培养的长期性和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迫切性之间的矛盾,导致二者对学生的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上有不同的侧重。因此产学研合作各方需要在这方面进一步加强协调。

(四)发展阻碍:人才培养与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协调互动问题

地方高校的人才培养结构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不断适应,但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仍有差距。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地方高校的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创新的核心,一方面为地方输送了大批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与区域内的科研合作越来越多。地方高校找到了研究生教育的定位,即培养应用开发型而不是学术理论型研究生,且以硕士层次为主。而区域在与地方高校的互动中可以有效地反馈专业人才方向的需求,知识构成的具体需要。也即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而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离不开高层次人才的支持。2008年,浙江省在学研究生数位居全国14位,仅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4.12%,低于全国比例6.30%,每万人在学研究生数为6.99人,低于全国9.66人的平均水平。而2008年浙江全省GDP为21000亿元,占全国7.15%[10]。数据表明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总量偏小,研究生培养状况还相对落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浙江省创新强省建设,消弱了在建设高水平学科等方面的竞争能力。2011年“浙江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的一项核心内容就是高校要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完善专业调整与优化动态机制,试点单位包括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在内的28所院校。

地方高校在区域文化建设中的融合和促进作用需进一步发挥。区域文化与地方高校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在区域文化与地方高校文化相互交融,相互选择的过程中,地方高校承担了引领、提升和推动区域文化发展的作用。区域的文化发展则更加倚重于地方高校,地方高校也只有积极主动地担负起促进文化繁荣的使命,才能更好地发挥自身的社会服务功能。由于处于社会转型期,以及多元价值观念的冲击,一些地方高校出现了人文精神滑坡现象,部分研究生产生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害怕挫折、不敢冒尖的思想,人文素养、人文精神和科研精神、创新意识缺失比较突出,给地方高校教育带来挑战。构筑融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于一体的教育体系,真正彰显地方高校应有的科学理性精神之本真,使之感染和内化为研究生的精神气质,成为值得思索的问题。2006年2月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对浙江精神做出了经典概括:“我们要坚持和发展‘自强不息、坚忍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浙江精神,与时俱进地培育和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精神。”“浙江精神”正是一种文化,浙江的地方高校根植于浙江社会的土壤中,浙江的研究生教育文化就应该大力弘扬浙江精神,培养学生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培育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交融。实现浙江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与浙江文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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