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建议研究论证重建圆明园
2011-08-15
浙江人大 2011年12期
日前,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就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提出九大建议,其中有关研究论证恢复重建圆明园的建议颇为引人注目。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当前要在加强对“物”的保护同时,更注重对“文”的保护,提高文物观光旅游的品质,要把对有形遗产的保护最终归结到对城市文化的保护上。要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重点文物修复工作力度,建议加强重点历史文化街区、重点文物的保护和修复,认真研究做好皇城、天坛、朝阜大街、什刹海、香山、圆明园遗址、宣南文化区等文化遗产的规划和保护,以及圆明园恢复重建的研究论证。
“研究探索居民居住权益实现和流转的多种方式,以此拓宽人口疏解和风貌保护的途径。”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建议中指出,可以采取“人走权益随”的方式,实行搬迁转移;也可以采取“人不走权益也不走”的方式,制定优惠政策,改善居住环境,保护历史遗存,恢复街区风貌;在适宜发展文化产业的地区,也可以采取“人走权益不走”的方式,使居民土地或房屋的相关权益以股份的方式参与到文化产业的经营中来,分享文化产业经营的长期收益。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