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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考”:从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入手

2011-08-15王建基

重庆与世界 2011年1期
关键词:国考公务员考试

王 波,王建基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乌鲁木齐 830047)

完善“国考”:从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入手

王 波,王建基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乌鲁木齐 830047)

国家长治久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与巩固有赖于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的建立。而国家公务员考试对这一队伍的建立起着关键的作用,完善国家公务员考试需要从影响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两方面入手。

“国考”;异化;生态环境

“国考”即国家公务员考试,它反映的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简称,而更为重要的是它反映了中国的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面临找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们对国家公务员考试追捧的程度。国家公务员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让它在国人眼中变得无比神圣。随之而来的便是对公务员考试的热情与追捧。

2009年国家公务员报名通过审核的人数创历史新高,超过了105万人,各职位平均竞争比例为78∶1。其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一职的竞争比例为4723∶1,南京海关一职也在4653∶1的高竞争职位中。如何完善国家公务员考试以克服历年来“国考”中出现的问题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创造良好的“国考”生态环境,保障其顺利开展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政治系统、社会经济系统和社会文化系统,共同构成了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社会生态环境,构成了我国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1]。因此,应注意这些生态环境对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影响。

(一)根除官本位思想

中国几千年的文官制度留给当今中国的“官本位”思想至今仍深深影响着当代人的价值取向。“学而优则仕”的价值观影响使许多人把当官作为体现人生价值的标志。因此,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根除“官本位”的思想,要让参考公务员的人,从一开始就树立起正确的观念。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民本位”观念的内化和公务员良好的考录动机的培养。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在服务理念上要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坚持以民为本。首先,“官即管”的政府角色心理要彻底清除,必须强调“公仆”意识、效能意识、责任意识。在对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和培训方面政府要适当加强这几方面的教育。

2.在机制制度设计上合理安排。要建立以公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的绩效评估制度。群众积极参与评估和监督的机制可以促使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内化为公务员的核心价值观。同时,要坚持公正与平等。无论地区、行业、种族、信仰、地位、性别、年龄、语言等,政府要一律平等对待。

3.实践中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要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尤其要关心群众疾苦和安危,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和就业、住房等问题。

(二)加强法制建设

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颁布,2006年1月1日,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要依据新的公务员法实施。但《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根据新的公务员法的适时更新和修订都不足。

另外,由于我国传统的人治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人才选拔体制,没有为“国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似乎流于形式,导致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不信任,也给“国考”造成困扰。

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对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进行完善,彻底杜绝公务员考试中的不正之风。在对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进行完善时要注意一方面要提高公务员考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强化公务员考试的权威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能使考试沦为某些人徇私舞弊的手段和工具。另外,建立完善的管理、监督、处罚条例,对录用考试的程序进行具体的立法,保证程序的透明。

(三)加强录用考试监督

公务员考录工作若想获得社会和人民的广泛支持,首先就要增加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我国的高考设有社会监督体系,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的介入,依法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以避免暗箱操作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自建立以来,只是由人事部门自身来监督,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不合理监督势必导致人民的不信任。公务员考试录用应该借鉴高校招生考试的经验,在考试录用的过程中,不仅有国家公务员局自身设立的监督部门,更应建立起一支完善的第三方监督队伍,考试中心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等介入监督。

另外,在公务员考录的程序设置上也要要严格按照能力标准选拔人才,严把公务员“录用关”。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增加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社会各界的监督渠道。每次招考都应该将录用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通过媒体、网站、张榜公告等各种形式进行公开,这样一来不仅使人民群众了解其中的程序、政策,便于报考,也便于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做到录用考试的公正透明。

(四)发展科技创新,为“国考”开创技术保障

技术支持便于公务员考试的顺利进行,无论是在公务员考试的报名的初始阶段,还是后续的面试阶段都需要测评技术的保障。

1.提供强大的报考网络支持系统和判卷软件系统。随着时代发展,报考从现场人工登记报名发展到网络报名缴纳报名费,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网上报名也面临着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暗箱操作。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中就有报考者为了“吓退”一些人,使自己所报职位报考的人数少一些,不断地进行反复报名,致使报名人数显示很多;然而,许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显示的缴费人数却很少,这在某种程度上阻拦了某些人才的报考,也有失公平。另外,网络技术的发展应尽快完善报考者在报考时针对自身条件的岗位搜索功能,便于报考人员进行报考。

2.完善测评方法和测评技术。良好的测评技术和方法是获得优秀人才的保障。测评工作的关键是要组织力量,对现有的人才测评技术成果进行鉴定,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才测评技术。要做好心理测试、系统仿真测试、情景模拟和文件框等人才测评新技术的完善和应用工作,以强化对应考者的基本心理素质、适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提高考试结果的可信度。根据岗位所需的技术和素质,采取“环境适应法”、“公文处理法”、“无小组讨论法”等模拟考试。创造逼真的工作环境,在主考人员参与下,让应试者主持会议、处理公文、办理案件,提出决策、建议等,以考查其适应环境和实际行政能力。

二、规范考录制度,提高考录制度的科学性

(一)规范报考资格与条件设置

报考资格关系到报考者是否有公平的机会参与竞争,在报考资格中设置性别、民族、年龄限制等容易引起人们的不满情绪。另外,许多地方考试依然存在着地域户籍限制,这明显存在着地域歧视,严重违背了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平等原则。在规范公务员录用报考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要引入听证程序,广泛听取公民的意见,以获得民心和纠正不合理之处。

(二)完善考试命题与内容设置

公务员考试是为了选拔适合对应工作岗位的人才,考试选拔的效度影响着选拔的人才的适合度,因此,考试的命题和内容必须科学合理。

1.笔试科目的设置要适应分类分级考试的需要。要按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招录要求进行分类命题出卷考试。

2.笔试要改进命题的范围和形式,提高考题质量。选拔通才,虽然要求题目要涵盖天文地理,但也不能太离奇,让公务员考试变成“幸运52”。①幸运52是中央3台李咏主持的娱乐趣味答题竞赛类节目,题目设置广,猜题成分居多,获得胜利的擂主可称之为幸运儿。

(三)加强考官管理制度

考官是公务员招考中的招考主体,考官的组成和素质关系到公务员选拔的信度和效度。因此,对考官资格进行规定是必要的,必须通过专业的培训和水平测试才能获得考官的资格,这样可以大大提高考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大大提高选拔的信度和效度,能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公务员考试资格化

按照公务员招录程序,面试中一般是1∶3确定笔试合格后参加面试的人数,这就是说有三分之二进入面试的人不被录取。而其中不乏各方面素质、能力优秀的人才,但因名额有限而不能被招录。

建立公务员备选人才的储备制度,既可以节约成本,又能完善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建立人才库,将每年进入面试后没有被录取的人才纳入其中。以备以后相应机关招录公务员时的即时使用。

另外,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资格化是借鉴当前国家四、六级英语资格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等考试经验,由人事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通过考试的方式确认公务员资格,即达到从事一定的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的标准考试。以此建立备选人才库,以提供备选的公务员人力资源,为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提供充足的稳定的后备力量。而且推行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可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减少公共资源支出。此外,实行统一的国家公务员资格制度,体现了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和它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开放性,能够减少和杜绝公务员考录中存在的不正当行为,为公务员录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奠定基础。

[1]石亚军.政府改革多视点探微[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2]金世斌,制约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社会生态环境分析[J].江苏社会科学,1998(3):52.

[3]白静.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存在的问题[J].经济与管理,2009(1).

[4]丁艺,张沛.浅析当前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问题及对策[J].天府新论,2007(12).

[5]蓝昌裕.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之我见[J].丽水学院学报,2006(8).

[6]代青.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7(11).

(责任编辑张佑法)

D630.3

A

1007-7111(2011)01-0021-02

2010-11-03

王 波(1984—),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王建基(1964—),女,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学、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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