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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晋联姻看“秦晋之好”的内涵

2011-08-15段瑞琳

黑龙江史志 2011年19期
关键词:秦穆公晋文公联姻

段瑞琳

(山西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山西 临汾 041000)

晋国是春秋时期最为重要的诸侯国之一。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的过程中,它称霸的时间较长,这不仅和各代国君励精图治等一系列的政策有关,与各个诸侯国家的联姻也为其霸业起了重要的辅助作用。特别是与秦国的联姻,至今都留有“秦晋之好”的典故,本文试从几次晋秦联姻中分析其深刻内涵。

一、秦穆公与秦穆姬的联姻

目前文献中可见的第一次晋秦联姻发生在春秋中期,晋献公与齐姜所生的女儿、申生的同胞姐姐伯姬与秦穆公任好缔结了婚姻。《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晋献公)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与太子申生。”[1]《史记·秦本纪》也记载到:“(穆公)四年,迎妇于晋,晋太子申生姊也。”[2]这可以说是“秦晋之好”开端。

二者的联姻有深刻的历史背景。首先,这与献公的制定的对外政策有关。自叔虞封唐以来,最初的国家不过是个“河汾之东方百里”的小国。曲沃代翼后,晋国的小宗获得了国家的统治权,对内实行“尽杀群公子”的无公族制度,对外开始征伐周边的同姓小国,开拓疆土。“伐灭霍,灭魏,灭耿”。[2]这时候,晋国周边戎狄对晋的骚扰也是十分严重的,如《左传·僖公八年》:“晋里克帅师……报采桑之役也。”[1]可见,在对戎狄作战的过程中,晋似乎有些力不从心。于是,在政治上寻求一个同盟军就十分必要,通过联姻无疑是一个较好的方式。与秦国联姻,不仅可以达到上述目的,亦可与其夹击在山西境内的戎狄,获得一个稳固的后方,并可借机将势力向西方拓展。其次,这也符合秦国的利益选择。秦较晋国立国较晚,《史记·秦本纪》记载“(秦)襄公以兵送周平王……与诸侯同使聘享之礼”。[2]到秦穆公继位后,为了与中原诸侯国家加强联系,提升其在诸侯国的影响,以及参与争霸战争,秦国也采用政治联姻的外交策略,“结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3]选择迎娶晋献公的女儿,不仅可缓和晋国对秦地的扩张吞并的势头,也可获得一个有利的外援。可以说,秦晋联姻是双方利益结合的一个最佳选择。

这场联姻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十分成功的。因献公宠信骊姬、废太子申生从而引发了长达二十年的晋国内乱开始,秦穆公一方面在努力经营秦国,另一方面通过扶持夷吾、重耳,借此想干预晋国内政,实现自己的霸主之梦。虽然结果并未如意,但是秦晋联姻的关系却继续地持续下来。

二、晋怀公与怀嬴的联姻

晋国与秦国的第二次联姻记载于《左传·僖公十七年》:“夏,晋太子圉为质于秦,秦归河东而妻之”。[1]这次联姻发生的背景是在韩原之战后,晋国作为战败的一方,将太子圉送与秦国为质,希望借此可以延续双方的友好关系。而秦国则力图通过掌控晋国未来国君,达到干预晋国政治的目的。这次联姻秦国处于完全主动的地位。

《史记·晋世家》记载,“吾母家在梁……乃谋与其妻俱亡归。”这段话说明,太子离开秦国的直接原因,便是听闻惠公病重,担心无法顺利继位。而怀嬴对于太子圉的逃归没有相从,这是因为“从子而归……亦不敢言”[1],由此可见,怀嬴的两难处境。

然而这次联姻并未达到双方的目的。从太子圉个人的身世来看,他对秦国的印象并不好。“初,惠公亡在梁……十年,秦灭梁”[2],由此可以看出,梁国是太子圉的母国,为秦所灭,加之自身在秦国为人质,生存环境并不如意,即便穆公将女儿嫁给他,也未能与秦国有亲近之感。归国后的太子圉不久就即位为国君,即怀公,但他对内无力平定混乱的局面,对外也无法处理好对秦的关系。从秦国来说,“子圉之亡,秦怨之”[2],这不仅伤害了秦国的大国尊严,也为其继续插手晋国政治提供了借口。

三、晋文公与秦五个宗室女的联姻

晋公子重耳奔走在诸侯国间寻求回国援助之际,“秦怨圉亡去,乃迎晋公子重耳于楚”。[2]“重耳至秦,穆公以宗女五人妻重耳,故子圉妻与往”。[2]从辈分来讲,怀嬴是重耳的侄媳。虽然当时依旧有原始婚姻形态的残余存在,但起初重耳“不欲受”,后来在胥臣的劝谏下,决心以大局为重,接受怀嬴。这样的举动,不仅使秦穆公打消内心的疑虑,而且以其高明的政治手段赢得了更多人的支持。

秦晋的这次联姻,就起本身来说,十分成功。首先,晋文公为报答秦国的出兵相助立五个秦女中的文嬴为夫人,“晋侯逆夫人赢氏以归”。[1]而晋文公在逃难时所娶的季隗、齐姜虽为患难之妻,但地位不及文嬴尊崇。其次,在晋文公的争霸的过程中,秦国在旁一直大力支持。《史记·晋世家》:“三月甲辰……杀王弟带。”[2]“七年,晋文公、秦穆公共围郑。”[2]由此可见,秦晋两国是作为盟友来相互支持共同参与争霸的。

秦晋所保持的和平友好关系,在晋文公死后没有下葬的时候便破裂了。秦国首先灭掉晋的边邑“滑”,这引起晋国的不满。以先轸为代表的将领主张与秦作战,于是,“败秦师于殽,获百里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丁以归”。[1]殽之战,虽给秦国以沉重的打击,但晋国在此役中也有疏漏。《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文嬴请三帅……公许之”。[1]文嬴通过计策成功地解救母国的将领,使大败的秦国保全了将种,为其从事霸业保留了实力,但给晋国的安全埋下了隐患。不久秦国又重振旗鼓,“秦孟明视率师伐晋,以报殽之役”。[1]秦晋联姻所维持的短暂和平局面被打破了。

四、晋襄公与穆嬴的联姻

由文献记载可知,晋襄公的夫人穆嬴也应当来自嬴姓之国,在春秋时期的嬴姓国家虽不止一个,但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秦晋两国联姻的渊源,穆嬴来自秦国,嫁给文公之子襄公,来维护秦晋之好的传统的可能性比较大。

穆嬴是襄公的正妻,生下太子夷皋。《左传·文公六年》:“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1]在这种情况下,“穆嬴日抱太子以啼哭于朝”[1],对当时的执政卿赵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得“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1]最终,穆嬴胜出,夷皋立为国君。

这次联姻并未取得巨大的作用。这不仅是晋国内部的简单的君位之争,更是国内外势力对政权争夺的较量。秦国想通过扶立质于其国的公子雍,来施加对晋国的影响。但晋卿在处理此事时,失礼于秦国,并“败秦师于令狐”。[1]这又导致了秦晋两国多年的战争。“夏,秦人伐晋,取武城,以报令狐之役”。[1]“春,晋人伐秦,取少梁。夏,秦伯伐晋,取北征。”[1]两国之间的相互征伐彻底终止了两国的婚姻外交。

五、结语

秦晋联姻在春秋时期的政治婚姻中很具有典型性。正如《礼记·昏义》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已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4]秦晋联姻,即所谓的“秦晋之好”,不过是两国寻求共同的利益组建同盟的手段之一,随着利益的分歧,当事人有可能成为政治婚姻的牺牲品。而且,秦晋联姻确实一度影响了两国的政治局势,发挥其特有的政治辅助功能,但它却无法摆脱其局限性而左右政治局势。随着争霸战争的发展,秦晋两国都会抛弃彼此的恩惠及姻亲,来捍卫其至高无上的国家利益。

[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左丘明.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4]王文锦.礼记译解[M],中华书局,2001.

[5]马莉.试论春秋时期婚姻和家国的关系[J].河北师范大学,2008,(01).

[6]聂淑华.晋国的卿族政治[J].晋阳学刊,2004,(3).

[7]孙卫国.试论秦晋之好[J].山西师大学报.1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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