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教结合背景下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管理
2011-08-15辉1冯维玲2
薛 辉1,冯维玲2
(1.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体育教研室,江苏 徐州 221008;2.中国矿业大学体育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体教结合背景下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管理
薛 辉1,冯维玲2
(1.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体育教研室,江苏 徐州 221008;2.中国矿业大学体育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对比分析法对目前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管理改革的策略,以期为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管理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体教结合;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
1 前 言
体育与教育相结合,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人们对体教结合的认识也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和深化。体教结合可以采取多种形式,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是体教结合的一种形式。由于普通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涉及的因素的多方面,包括从科学选材到运动训练、监督管理、文化学习、营养与恢复到运动比赛等,诸多因素中,教练员作为运动训练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对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对于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管理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2 目前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现状
2.1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优势
目前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一般都是由体育部教师担任。由于这些教师一般都出身于体育院系,多为经过专业训练和半专业训练的高校毕业生,他们一般具有系统的体育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研水平。体育教师除平时上课以外,还要从事相关的体育科研工作,而这些科研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对教学和训练能够起到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同时他们都或多或少具备一定的运动经历,而这些运动经历对他们指导运动员的课余训练能提供一定的直观经验。
2.2 运动经历缺乏,经验不足
大多数高校体育教师没有在专业队担任教练员的经历和经验。对运动训练缺乏系统的认识,很难在训练的量和质上有所突破和飞跃。据华凤岩对全国100余所高校的一千多名教练员进行调查,结果表明:(1)目前我国高校教练员的学历以大学本科毕业为主,而高学历层次的教练员较少;(2)专业运动经历严重不足,有过国家队运动经历的仅占1.15%,具有专业或职业运动经历的占11.77%,87%的教练员只有业余运动经历,教练员中有健将运动等级的仅占4.25%。而二级以下运动等级的则占到74%左右;参加过全国以上比赛的仅占10%左右。从目前世界上担任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运动经历看,绝大多数教练员均有参加专业训练和顶级比赛的运动经历,如NBA的教练员、世界各著名足球俱乐部的教练员、奥运会队伍的教练员及世锦赛的教练员等。
2.3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 缺乏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目前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教练员的选拔普遍采用的是行政任命或者自荐,这些教练员大多都由本校体育教师兼任。据调查,中国CUBA前四届总冠军4支球队的教练员大部分是由学校体育教师兼职,虽然近两年个别高校开始聘任专职教练,然而大部分院校仍然对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采用行政任命制,且在教师和教练上没有明确的分工。这种任命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某些教练员的懒散思想,缺乏竞争意识,竞争意识的缺乏致使在客观上不利于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而在美国,大学对教练员实施聘任制,聘任合同一般没有任期,即教练员随时有被炒鱿鱼的可能,这种竞争机制有利于教练员全心全意地从事训练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在奖励机制方面,由于目前大多数高校没有实行独立的教练员岗位制度,教练员在评职称、晋级等方面和教练训练工作大多没有关系,不利于教练员积极主动从事训练与教学工作。这种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练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美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分专职和兼职两类,甲级大学和乙级大学的教练员90%都是专职教练,对学历和职称并不被十分看重,主要在于能否胜任这份工作,为学校争得荣誉;能否培养出一流的运动员,并向NBA输送人才。同时,美国高校对教练员的待遇可以与职业队教练员相媲美。因此,高校只有完善竞争机制和奖励机制,才能吸引到真正的高水平教练员。2.3.2 科研、教学、训练的矛盾普通高校运动队的教练员一般都担任大学生普修课的教学任务,加上日常的一些教研部的事务性工作,再承担高水平运动队每天的训练课任务的确难以集中精力。据有关专家对参加第四、五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排球、篮球3个项目的运动队调查发现,我国高校运动队教练员平时除运动训练外,还要从事体育课教学的比例高达97%。在竞技体育飞速发展的今天,这种传统型的教练员已越来越不适合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要求。要将有限的精力全部投入到训练方面来,也是不现实的。因此,目前普通高校普遍存在着教练员的教学、训练和科研3个方面的矛盾。据王波对60所高校教练员一周工作量的调查发现,教练员工作量的参差不齐、工作负荷过重是我国高校运动队教练员管理中遇到的一大难题。
2.3.3 教练员缺乏业务学习和业务进修的机会鉴于竞技体育的特殊性和人们对人体自身认识的局限性,一些运动项目在缺乏科学指导的条件下,凭借教练员的经验和运动员的天赋尽管可以取得好的成绩。但是,这种成功的背后往往需付出高昂的代价,许多极具潜力的运动员由于得不到科学的训练而不能成才,一些已达到高水平的选手因训练的不当而过早地结束了运动生涯。由此可见,教练员的业务学习是运动训练系统中一项重要工作,是运动训练可持续发展、实现竞技运动水平提升的重要保证。
此外,国家、省内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的教练员培训工作不够重视,导致了高校对教练员业务培训的不重视,既而高校教练员缺少外出进修、学习的机会,以至业务水平难以大幅度提高,同时由于缺少高层次的培训和研讨机会,高校教练员难以获得最新信息和先进经验,特别是高校扩招以后,有些教练员由于繁重的教学任务使他们失去了很多参加培训的机会。
3 对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管理的改革策略
3.1 提高现有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素质
作为高校教练员,不仅应有良好的文化基础,精通专业、技能、战术技术的素养,而且能够合理地应用各种训练方法与手段,适应体育科技的高速发展及竞技体育水平的不断提高。现代竞技体育是技术(科技)、战术、身体素质、心理承受能力及管理水平等的全面抗争,这无疑对高校运动队教练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且,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与专业队的教练员不同,专业队的教练员一般只负责训练工作,而高校的教练员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就业等全方位的管理工作进行负责。这就需要教练员要具备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知识。作为一名高校教练员,必须不断地开拓自己的视野,吸收国内外科学先进的训练方法,对自己训练的项目要有超前的预测意识,掌握利用高科技、高技术提高运动成绩的训练手段。在现有体制和学校条件不能改变的前提下,对现有教练员可采用派出去深造,参加各种中、短期教练员岗位培训学习,增强专项训练的科学研究和校际间的交流、训练与参加大型比赛相结合等途径促进教练员全面素质的提高,加速从“教学型”向“训练型”的转化。
3.2 建立和完善教练员选材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一名好的教练员,就是一名指挥员,可以把一个有潜力的运动队训练处在竞技比赛的巅峰状态,还可以使一个面临退役的高水平运动员继续保持竞技实力。在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竞技运动水平日益逼近人类极限的今天,凭经验训练的年代已经过去,教练员必须具备很高的业务素质才能很好地调控运动训练过程,走在运动训练科学化的前沿。针对目前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执教能力已不能满足实践发展的需要这一事实,办队院校要改革过去主要在本校体育教师中挑选教练的单一做法,应该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经验、有能力、会管理的人才执教高校运动队的优秀教练员,进一步推动高校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发展。
3.3 实行教练员专任制度
教练工作水平是提高高校运动队水平的关键。实行教练员聘任制度,以自荐和推荐相结合,有条件的高校可以设立高水平教练员工作岗位,实行教练员专任制度。专职教练员可以由本校具有高水平运动经历的经验较为丰富的教练员任职,也可以到社会上聘请高水平的教练员。为适应竞技体育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使教练员摆脱教学和其他的方面的干扰,把教练员从繁重的教学工作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带队进行训练和科研。实施教练员专职化制度是教练员实践训练和经验不断提高的一个重要保障。设立专项教练员岗位,构建高校教练员评估体系,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提高自身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手段。
3.4 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引进高校教练员的管理工作中
为了做好教练员的管理工作,减少弄虚作假等人为因素,应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引进高校教练员的管理工作中。在教练员自己申请的前提下,应组成多人专家组对教练员进行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教练员对本项目的训练方法和手段是否有理论依据,是否掌握了一定的解剖学、生理学、训练学、运动医学等知识。不再把以往做运动员时所取得的成绩作为提拔和管理教练员的重要指标,以便促进高校高水平教练员的管理工作顺利展开。
3.5 完善教练员的奖惩制度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训练上,他们辛勤的工作应该得到尊重和肯定。在当今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对于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实行一定的奖励也是必要的。例如,在职称评定方面,可以将运动队成绩与带队教练员的职称挂钩,对于成绩突出者在职称评定上给予破格晋升。同时,对于成绩特别突出的教练员也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这样既是对于教练员工作成绩的一种肯定也是对其劳动的尊重,最为重要的是可以充分调动广大教练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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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7.4
A
1674-151X(2011)05-028-02
10.3969/j.issn.1674-151x.2011.05.013
投稿日期:2010-11-19
薛辉(1977 ~),助教。研究方向:运动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