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甘蔗酒
2011-08-15陕西章登畅
陕西/章登畅
父亲一生与酒结下了深厚的情缘,父亲不仅善饮而且还会酿制出品质纯正、香味绵长的美酒,在父亲的眼里只要是含糖含淀粉的植物都能变成一缸一罐的酒。所以,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我们达仁河有柿子酒、苞谷酒、洋芋酒、红苕酒、洋姜酒、桑泡酒、马桑酒、麦子酒、大米酒、拐枣子酒,最多最好的应属甘蔗酒。
每年的早春时候,父亲都要选择一处土壤肥沃的地块,把它精细地整理出来,并且很规则地开沟,埋上熟透晒过的农家粪,等待第一场春雨的到来。一般是在雨后初晴的下午,父亲从堂屋楼上的吊杆上取下一束头年秋天储备的甘蔗籽,用一根小木棍在竹篮内轻轻地敲打,然后,筛掉瘪皮,剔除粗糠,浑圆饱满的种子就与父亲的目光一道亮了起来。趁着墒情,父亲在早已渴望被耕耘的土地上,一窝一窝播下它们,在盖好最后一锨肥土后,父亲便走到地畔的桑树上拿过一米长的旱烟袋,将铜烟斗塞进装满兰花烟丝的小荷包里一抠一按,在一阵劈里啪啦铁石撞击中,一缕青烟从父亲的鼻孔轻松舒缓地喷出,与村子不远处的石板屋脊升起的炊烟融为一体,化作薄雾变成云彩缥缈而去。坐在地头的父亲仿佛已闻到母亲在家煨酒的香味。
经过间苗、薅草、施肥、打脚叶,甘蔗便进入成熟期。父亲就开始做酒曲,从柜子里量出一斗麦子,放在石磨里推碾三次,粗细程度以麦面麦麸分不出彼此为最佳。磨好的麦子堆在一个大竹箩里,父亲把提前取回的山泉水缓缓地洒在面粉上,一层一层的搅拌,到握成团放之能散时就停止加水。父亲把和好的面团一点一点地放进木制的砖匣里,边放边用手蹭实,直到堆出满尖后,再蒙一块布,用洗干净的脚站在布上踩踏,所以,在达仁经常能听到踩曲子一说。曲块成型后,在四周严严地包上一层黄蒿,又放入柜中,经过七七四十九天出窠,剥去干蒿,用草绳将轻巧黄亮的酒曲两块或者四块一摞捆绑,挂在室内楼枕上备用。
苞谷收了,稻子晒了,板栗卖了,麦苗出了,做酒的季节就到了。父亲把甘蔗割回,一根一根剥去枯叶,多汁香甜、油亮光鲜的甘蔗杆是款待女客和儿童的上品。剥去了枯叶的甘蔗成了名副其实的光棍汉,父亲将甘蔗杆三个一伙,五个一群地放在木墩上,用木棰轻轻敲碎外壳,使它们松软地躺在一起,在敲打工序结束后,父亲就安排大哥或二姐用柴刀在木墩上将甘蔗剁成一寸左右的小段,有时也用铡刀切段。不过,这得两个人配合才能完成。甘蔗在进入捣砸和切段时必须讲究卫生,地面和器皿要清洗干净,鸡、鸭、猫、狗要关牢不许靠近,否则,造成污染得罪了酒神就酿不出酒了。酒的质量好坏关键在于“酒娘子”的制作,父亲一般是用上好的苞谷米在大锅里煮成稀糊糊,冷却至不温不火时才下曲子。曲子用石磨磨细后装在面盆里,苞谷糊糊加了曲子后就变成了“酒娘子”。父亲说曲子重酒味就苦,曲子轻酒味清淡,不轻不重才能酿出香气浓郁、甘甜爽口的甘蔗酒。“酒娘子”要在甘蔗碎段前的半月制好,有酒香才可以与甘蔗段混合。剁了的甘蔗碎段也可以在缸外与“酒娘子”混合,也可以在缸内与“酒娘子”混合,不管怎样都要拌得匀压得实才行。所以有人说,甘蔗变成酒的过程是接受千锤百炼的过程。“酒娘子”与甘蔗混合后就变成了酒糟子,酒糟子有的在一口或几口大木缸内发酵,有的在室外挖一长方形地窖发酵,父亲大多时候是用木缸盛酒糟子,封口材料是一层甘蔗叶子加一层掺有龙须草的稀黄泥。
大约需要二十多天的时间酒糟子就发酵好了,父亲在泉水井旁支起了锅灶,底锅是又大又厚的牛头锅,上面架副酒樽子,酒撙子是木制的,无底无盖,形状下大上小。酒樽子在上锅之前是单块的,用时才箍起,不用时又拆卸成一捆木头片片。煮酒的火是要旺的,碗口粗细的干柴把底锅水烧得翻滚时,父亲就把酒糟子均匀地撒在樽子内的竹芭上,看到热气上来就再撒一层糟子,父亲说糟子不能一次放得过多,放多了阻碍热气蒸腾,那样就塌气了,如果塌气了酒就没有能力出来,以前的工夫就白费了。当酒糟子上到出酒眼以上时,酒樽子里就不放糟子了。父亲用竹笋壳包紧酒流子从樽子内插到樽子外,一口洗干净的小锅放在樽子上口,叫安天锅。底锅与樽子交接处用稀泥密封,天锅与樽子上口则用湿布围一圈,天锅的水是要经常换的,热气遇冷形成水,天锅水太热可能就形不成酒了。母亲趁煮酒的日子,在一旁摆着大大小小的木盆,盛满天锅换下来的热水,搓洗全家积攒了一冬的衣被。
酒出来了,父亲急忙用准备好的杯子接住酒头子,又叫“头气烧”,敬天三杯,敬地三杯,再敬火神三杯。给火神的酒是直接泼进灶洞的,好酒泼时发出“轰”的一声,不好的酒进灶发出的是“吱”的一声,父亲的酒很少有“吱”的声音。敬天敬地敬火神后,就是父亲自己了,这之后的每樽他只喝三杯,而且是头三杯。记得父亲喝酒从来是不吃菜的,我们家里来了客人,陪酒的自然是父亲,但是,他喝酒的毛病总是每次只喝半杯,客人对他的做法很有意见,我也曾对他的习惯提出过质疑,父亲却不以为然地说,他的酒量有限,而且在达仁传统的民俗中,杯杯留酒就是象征着家庭物质基础厚实,在基础厚实的家庭里客人才会开怀畅饮。桌上的鸡和肉父亲很少去动一筷子,总是往客人碗里夹。小时候,我们兄妹多,物质十分短缺,有时来了客人父亲就找个理由从后门出去借肉借米,母亲则跑前跑后的去捉鸡,我最喜欢母亲用青椒加自制的面酱焖的鸡块,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发现哪个宾馆饭店能做出那样的美味来。酒随着鸡的上桌也就煨热了,父亲就给客人敬酒、夹菜,我看着父亲只喝酒不吃菜就给父亲夹块鸡肉,可是父亲又把鸡肉放回原处,并讲他不吃鸡肉的故事。父亲在三十岁以前曾被三次拉壮丁,跟胡宗南部队跑了大半个中国,打过日本人,也开过小差。一次到河南一个村庄,已是人困马乏,弹尽粮绝,当官的就命令他们进村子找粮食,粮食没有找到,却是逮了不少的鸡子,于是,就毛毛草草地一锅煮了,没等到肉熟,就动手撕扯,几十号子人风卷残云,片刻,一锅鸡连毛带汤荡然无存。饿是解决了,父亲说从此以后,常感到嘴巴有股鸡粪味,见了鸡就恶心。我信了父亲的故事,还羡慕他吃鸡还有吃厌的日子,觉得那个国民党的军官在战难时期还没有想着吃独食,不像文学作品中描写的那样可恨,应该说比我们当今社会的某些人做的还好。一次携妻带女回家,母亲给我们做青椒面酱鸡,女儿人小不懂事,吃东西是一半进嘴一半丢弃,我们也没有把这当一回事。酒足饭饱后,父亲说他还要喝两杯,让我们离席。过了一会儿,妻子怪我没有陪好父亲,让我去敬父亲几杯酒。我再次走近父亲时,父亲的举动把我惊呆了,他正在啃着女儿丢弃的鸡块,当时我的大脑“轰”的一下,就像父亲的“头气烧”浇到火上一样,烧得我满脸羞愧。但是,我还是要感谢我的妻儿,她们让我在三十五岁之前彻底掌握了父亲不吃鸡的秘密,也弄懂了他陪客人喝酒时只用半杯的意蕴。从那天起,我就暗暗地发誓,我要用最大的努力去工作,挣正当的钱去买鸡买酒,让父亲真的把鸡肉吃厌,陪客能喝满杯酒。
可是,已经晚了,父亲过去是很少得病的,他八十四岁那年一病不起,别说吃鸡,就连稀饭都难以下咽了,与他形影不离的旱烟袋撂在了门背后。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他在病重期间每天还能喝半斤甘蔗酒,直到弥留之际,还没有忘记给大哥传授他的做酒秘诀:要守住我们这座庄子啊,当初我们的老祖宗选在这里开烧锅,瞅的就是这股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