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与风险防范探析
2011-07-21黄彩雯
黄彩雯
一、引言
村级财务管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我国农村改革政策的实施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稳定。随着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我国各地对于农村的投入逐年加大,农村集体经济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基于这两个方面的原因,对于支农资金的投入、农村经济的收益管理都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从而引起了对最基层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关注。
二、当前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财务机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不少基层村组没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村虽有制度条文,但缺少系统性;有的纯粹是为了应付检查,形同虚设;有的没有建立民主理财组织。据广东某市对在2875个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中随机抽取的30个村实施重点审计结果表明:未按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如30个村中,仅有7个村(占24%)反映有销售产品收入。又如某地对12个基层村进行的调查,90%没有制定财务制度;70%的村会计不知道会计的职责和权限;50%以上的村级组织,会计、出纳一人兼任。
(二)财务行为不规范
首先,财务经办行为不规范。如财务支出票据不合规,程序不合法,支出票据常常以白条入账,单据没有经手人或者审批人、证明人、支出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相吻合,难以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其次,财务牵制制度不完善或者形同虚设,没有实行不相容岗位牵制,极易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如会计兼任出纳、会计与村组干部存在近亲属关系等现象仍然存在。最后,集体资金账务不透明。由于管理不严,存在大量账外资产,村组干部、个人无偿占用集体资金的现象时有出现。有的村各种借款、拖欠承包金、白条抵库和其他应缴村经济合作社的资金,占用了村社的大量流动资金;更有甚者,招待接待费、因私开支也全在集体资金里面报销。
(三)财务人员不达标
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农村经济的发展还不能适应,如部分村级会计不懂得一般的会计手续及做账方法,账务处理不及时,程序手续不清楚,没有从业资格证书。农村基层财务要实现对基层财务工作的监督与核算工作,必须保持一定的职业素质与独立性。但当前基层财务人员往往是由基层村干部指定的,这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任人唯亲”或者只关注整体感觉而忽略专业知识等现象。此外,每逢村“两委”换届,基层财务人员往往被更换,不利于财务人员的独立性与财务事项的一贯性。
(四)财务监督不完善
当前我国农村广泛推行了以“村帐委托乡代管”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管理,广东省在2003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派(选聘)和代理制”的基础上,2005年又推广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十县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这要求乡、镇和街要将村级集体资金纳入到代理财务会计的核算和审核监督上来,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较多的乡、镇、街道办并没有按要求将村级统一经营收入、筹资款、代收款和借贷往来等纳入到应代管的范围之中,不少村级财务仍然对这部分资金自行管理,实质上形成了“一村两账”的局面,对于村级机构的开支与资产的约束和监督存在着一些问题。
三、改进当前村级财务管理防范风险的对策探讨
(一)健全财务体制
根据财政部2008年印发的《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村账委托乡管”模式。根据广东省从2002年开始村级财务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实行“会计委派(选聘)和代理制”。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包括“村账乡镇代理”和“村账中介机构代理”两种模式,实际上走在了全国的前面。笔者认为,通过完善前述模式,能够较好地健全村级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务行为。以农村财务管理作为乡镇财政管理的突破口,打牢基础、完善流程、建章立制、整合资源、强化监督,实现了农村财务管理“一体化”。在具体操作上,应做到:落实各个乡镇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从事农村财务代理服务工作,完善相关代理制度。明确基层财政所内部管理规程,制定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规范农村票据,培训农村财务人员,积极转变观念,努力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建设试点。
(二)规范财务行为
各基层财政部门应安排镇(乡)财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银行账户,统一代理会计业务,村级设立村报账员负责本村的费用报销。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印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据”,并规范备用金申领表、大额支出资金申领表、借款审批表、报销审批表、工资补贴发放表等票据凭证,规范农村票据管理。
(三)充实财务人员
一是要充实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财务人员胜任相关工作岗位。在集中核算与村级账务代理制度下,对各村的报账员、以及镇级的核算人员,其专业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才能提高工作的效率与效果。笔者认为,可以引进专业财务人员,同时,可以考虑通过“大学生村官”等方式,来加强该方面的人力资源投入。二是要加大对于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除通过专题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途径加强村级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力度,还应积极主动的学习国家当前的相关农业政策,及时掌握与农村建设相关的财会政策,切实增强村财会人员执行财务管理的操作水平、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强化财务监督
村财务监督的对象是村委会成员,而村委会成员往往又是民主监督的直接或是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这样监督与被监督对象之间往往有着多重利益关系,村级财务也就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监督系统。此外,村民的监督渠道不畅通,信息滞后也是影响其监督的另一个原因。根据这些原因,应重点考虑如下村级财务监督方式:
1.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各镇、村应制作财务公开栏,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格式、统一程序实行农村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以及其他村民关心的问题也应进行专门的公开与解释。在披露形式上,除以传统的公告模式外,还可以考虑以网络、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以扩大农村财务信息的公开面和监督面。
2.做好村级干部的离任审计。要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于2005年7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精神,各级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的力度,对违法乱纪的干部要坚决处理,决不姑息。此外,要注意对于离任审计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结论
强化财务管理,是改变农村财务薄弱的重要手段。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及党群干群关系。在当前形势下,各基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应从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强化监管、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抓改革,谋发展、保稳定、防风险,以促进我国“三农”事业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