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部门决算报表信息质量的疑问
2011-07-14宋延荣
宋延荣
一、A高校部门决算报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报表数据失真
1.支出内容与支出形式不统一。通俗的说,就是挂羊头(列支项目或科目为X)卖狗肉(实际支出内容为Y),例如,实际支出内容为办公费,但在报表中却以学生活动费列支。据笔者所知,这种现象不仅仅在高校A,在很多高校的决算报表中大量存在。笔者通过分析,发现是以下三点原因共同导致了这种现象的发生:
(1)年初上报财政的部门预算不准确。高校主观上认为,上报部门预算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财政核拨的各项资金,只要资金到手即可,预算的准确与否并不是重点,所以高校的部门预算通常准确度较低,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往往存在相当大的差异(预算收入因项目较简单,则较少可能出现问题)。比如,某高校为了显示自己对教学业务的重视,上报的教学支出预算比实际支出高出500万(富余500万),为了显示其对学生工作的重视,上报的学生专项支出预算较实际支出高出300万(富余300万),同时为了显示其大力缩减行政支出的决心和力度,上报的行政支出预算较实际支出低200万(缺口200万),如此编报的部门预算显然与实际状况相差较远,也为之后的预算执行增加了难度。
(2)年中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监控环节缺失,导致预算执行不力。部门预算的执行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实现的,具体的执行都是在配套的“财政预算执行系统”软件中完成的。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即发生支付业务时,一方面,不论是财政部门抑或是高校,均无人对原始报销单据进行审核,以核实其所载明的支出事项(实际支出内容)是否与预算用途相一致,即说明预算执行中的岗位监控环节缺失;另一方面,支付业务赖以实施的“财政预算执行系统”软件也不具备这样的审核功能,即说明预算执行中的系统监控环节亦缺失,从而导致了大量的实际支出尽管与预算不符,也均能得以顺利付款。沿用上(1)中的例子,该高校行政支出预算缺口为200万,这200万在实际付款时已无行政支出的预算额度可用,正常来说,应当通过追加行政支出预算或将其他虚高的预算支出项目调整为行政支出预算后再行支付,但在实践中几乎没有哪个单位会老老实实按照规矩这样做,基本上都会选择直接占用其他预算富余的支出额度进行付款,比如,该高校可以直接从教学支出预算500万的富余额度中支付该200万行政支出,也可以选择从学生专项支出预算300万的富余额度中进行支付,这就造成了实际支出与预算脱节,预算得不到应有的尊重,预算“刚性”遭到破坏。
(3)年度结束上报部门决算报表时,很多高校为了显示自己是严格遵照部门预算来开展各项业务的,往往根据占用的年初预算额度(而非实际支出内容)编报决算报表数据,高校A即是如此。沿用前例,超预算的200万行政支出在国库集中支付时,以教学支出(或学生专项支出)进行了列支,同样,在编报部门决算时,该行政支出也会以教学支出(或学生支出)的形式进行列报,导致报表数据失真。
可见,正是因为以上层层递进的三个工作环节均存在瑕疵,最终导致了决算报表中大量的支出内容与支出形式不符(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形发生,使报表数据出现较为严重的失真状况。
2.项目支出数据不准确。仍以A高校为例,对于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为简化核算,不论该专项资金当年是否结项,是否存在结余资金,在决算报表中均直接按实际收入数填报支出数,即令所有项目收支结余为0,如此填报的项目支出数据显然与实际不符。
3.基本建设支出数据不准确。A高校部门决算中的基本建设支出,是根据经费账上的“结转自筹基建”借方累计发生额填列的,而基建实际支出应该等于基建账上的实际发生数,所以填报数是不准确的:在基建任务繁重的年份,“结转自筹基建”数往往小于基建实际支出;在基建任务较少或没有基建任务的年份,“结转自筹基建”数则可能大于基建实际支出。
(二)报表数据不完整
1.基建账数据未纳入报表体系。高校有经费和基建两个账套,分别核算日常运行收支和基建收支,而A高校仅以经费账为依据填报决算报表数据,基建账中的收支项目(主要为以借款资金支付的基建及还本付息支出)则未能在部门决算报表中得到反映。
2.以自筹资金(如银行贷款、教职工集资等)为资金来源的支出项目未纳入报表体系。自1999年高校大规模扩招以来,外部融资占其资金总来源的比例日益增高,以外部融资支付的支出比例也相当可观。如高校A以外部借款资金解决的支出(主要为基建账上的基建及还本付息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已高达30%以上,有的年份这一比例甚至达到40%~50%,但高校A并未将这部分支出纳入部门决算报表,这样的报表数据显然是不完整的,无法向报表使用者反映高校的收支全貌及其真实完整的财务状况。
(三)报表数据填报存在主观随意性
以A高校为例,财政部门在核对其决算报表数据时,往往只核对功能科目,对于与会计科目中事业支出明细科目相对应的经济分类科目则基本不予关注,导致经济分类科目数据的填报往往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通常与高校账务系统中真实的事业支出明细科目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二、解决办法
(一)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
端正高校财务人员思想认识,强化部门预算的重要性,努力使预算收支与实际收支的差异降到最低。
(二)强化预算刚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部门预算执行力度
(1)在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相关科室可设置专门岗位人员,负责审核每一笔支出是否符合预算,对于与预算不相符的支出坚决不予付款,除非按规定程序追加或调整预算。
(2)对部门预算引入专项审计制度。审计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准确;高校能否严格贯彻执行预算;财政部门有无采取有效措施监督预算执行,有否对预算执行状况实施追踪问效机制等。
(三)完善部门预决算体系涵盖的资金收支范围
将自筹资金收支以及基建账收支纳入部门预决算体系,以实现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完整性。
(四)对决算报表引入财政部门复核制度
财政部门可设置专人,或者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预算单位的决算数据进行严格复核,未经复核的报表,不能定稿上报和对外公布。复核数据时,应重点核实决算报表数据是否依据实际支出内容(而非预算支出内容)填报,是否与高校账务系统中真实的支出数据相一致。
(五)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
高校会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财政部门预决算制度等,努力适应高校不断变化发展的财务管理新形势,全面提升高校财务部门年初编制预算、年中执行预算、年末实施决算分析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