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免疫亟须加强
2011-06-21宁华杰缪智刚罗冬生湖南省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
文│宁华杰 缪智刚 罗冬生(湖南省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
从村级防疫员工作性质来看,村级防疫员常年要承担免疫、疫情报告和生产数据统计等工作任务,应当属于长期聘用人员。
2005年,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意见》,首次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对口蹄疫、猪瘟、禽流感、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本文分析了当前长沙市免费强制免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完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的建议。
一、现状
1.加强体系建设,落实村级防疫员劳务补助。
(1)健全队伍体系。目前,全市120个乡镇动物防疫站共有防疫员1639人。
(2)保障免费强制免疫经费。长沙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规定: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重点动物疫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其疫苗经费除中央、省级承担部分外,全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县级政府负责。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定期制定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动物防疫站负责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做好强制免疫工作。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分别以免费强制免疫专项经费的形式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基本工资和劳务经费两部分发放,人员工资每年为8000~28000元。同时,采取一次性买断、统筹解决养老保险等方式,妥善解决了分流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遗留问题。
2.加强疫苗管理,确保疫苗计划有序供应。
(1)加强冷链体系建设。目前,市、县均已建设动物防疫疫苗物资冷藏(冻)库,各县(市)均配备了防疫物资冷藏运输车,所有乡(镇)动物防疫站均配备了冰箱(冰柜),村级防疫员均配备了冰包(冰瓶)。据统计,全市120个乡镇站共配备冰箱180台,平均每乡镇1.5台,配备冰瓶2600余个。
(2)做好疫苗计划采购与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强制免疫兽用疫苗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从2009年起,由县级动物防疫机构根据辖区内畜禽饲养情况,提出疫苗采购计划,经县财政审核后,联合报市财政和畜牧局,经市级审核汇总,联合行文报省畜牧和财政部门,确保了疫苗计划采购和有序供应。各级动物防疫机构健全了疫苗入(出)库制度、储存保管制度、报废制度,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疫苗的计划衔接、验收、储存保管和入(出)库等管理,由主管防疫工作的领导把关,切实做到疫苗发放、余缺调节有计划,提高疫苗利用率,做到疫苗不浪费。
(3)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免疫管理。各区、县(市)严格要求规模饲养场(厂)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采取由养殖场申报,防疫员送苗上门或根据申报免疫数量自行领苗,防疫注射费用自行承担,免疫过程由防疫员全程监管的方式,切实做好规模养殖场动物免疫工作。
3.创新投入机制,建立免疫副反应补助基金。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意见》规定:对因强制免疫副反应死亡的畜禽按照扑杀补助的标准予以补助,并明确市、县二级建立扑杀补助基金。市级每年300万元,区、县(市)分别不少于50万、150万元。免疫副反应补助由区、县(市)政府先行垫付,确保免疫副反应及时处置到位,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市级承担部分,每半年下拨到各区、县(市),中央、省级扑杀补助经费按比例分别进入市和区、县(市)基金账户。
二、存在的问题
1.村级防疫队伍出现不稳定现象。2009年,国家发改委取消了动物防疫收费,但由于上级对村级防疫员的工资待遇问题未明确规定,其身份性质不明确,待遇无标准可依。各区、县(市)分别采取与防疫员每年签订劳务合同,县级财政补助一定经费的方式解决村级防疫员待遇。个别县村级防疫员收入明显低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部分村级防疫员出现了不愿意继续从事防疫工作的想法,个别乡镇出现了村级动物防疫员青黄不接,但又无法招聘到合适人员的尴尬局面,基础免疫工作堪忧。
2.乡镇站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全面实施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后,乡镇站收入大幅减少,工作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没有政策保障,运转十分困难,不仅防疫人员待遇无保障,甚至个别乡镇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都无力支付。
3.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不顺。2010年,长沙市浏阳、宁乡二县纳入省财政直管县后,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原来由市级财政承担的疫苗、扑杀补助、免疫副反应补助、乡镇防疫员补助难以落实到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4.扑杀补助标准偏低。现行扑杀补助标准是农业部根据2004年畜禽市场价格制定的,近年畜禽市场价格大幅提升,现行补助标准明显偏低,部分养殖户特别是规模养殖场,瞒报疫情现象较为严重,疫情难以及时发现和果断处置。部分养殖户防疫意识淡薄,随意抛弃病死猪,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难以到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成为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途径。
三、对策与建议
1.疫苗经费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据测算,每年市级财政配套的疫苗经费达700万元以上。由于中央、省级养殖业扶持项目均需由市、县财政配套,地方财政对养殖业投入较大,财政经费安排的压力较大,建议疫苗经费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市级节余的疫苗购置经费用于发展动物防疫事业。
2.加强基层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乡镇动物防疫站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将乡镇站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和无害化处理场等公共事业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推进乡镇动物防疫站标准化建设,夯实动物防疫工作基础。
3.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动物防疫体系正常运行。重大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工作所需经费包括疫苗、免疫注射、免疫副反应补助、免疫效果评价、疫情监测流调和检验检测等多项内容,据测算,疫苗所需经费占免疫工作总经费的30%以下。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按照谁下达任务谁承担经费的原则,根据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量,将上述经费分别纳入中央、省级和地方财政预算。
4.建立免疫副反应补偿制度。建议出台免疫副反应补助办法,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建立免疫副反应补偿制度,保障免疫工作开展。
5.健全村级防疫员劳务补助机制。目前,各地均采取与村级防疫员签订劳务合同,购买其劳力的办法解决其劳力报酬。但从村级防疫员工作性质来看,村级防疫员常年要承担免疫、疫情报告和生产数据统计等工作任务,应当属于长期聘用人员。建议国家出台村级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其工作性质,妥善解决其劳务报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