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检验的风险分析与规避
2011-06-13张孟良张合明
■文/张孟良 黄 艳 张合明
随着检验检测业务市场化的逐步深入,检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检验检测的品种范围、区域范围、委托单位等都在不断扩大和多样化。在接受检验市场委托检验工作的过程中,检验机构的风险也会随之增加,下面笔者根据检验市场运作的经验,对委托检验中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分析如下。
按照检验检测的整个流程,在委托检验过程中,检验机构可能承担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来自样品的风险。主要是接受的样品是否是按照规范抽取的样品,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样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是否保持原有的性状;抽样单、封条、检验委托书等文书填写是否规范无错误等。二是来自检验检测过程的风险。主要有检验所依据的标准、方法是否现行有效;检验人员技术是否熟练;检验仪器设备量值是否已经溯源,不确定度是否满足要求;检验结果、结论是否正确规范;检验报告编制、打印、责任人员签字是否规范无差错等。三是来自检验报告的发送过程的风险。主要有检验报告交接手续是否齐全规范;报告的送达是否可靠有追溯性等。四是来自报告后处理的风险。主要是对客户有异议的报告,如果解释不好,处理不当,客户无法理解并接受检验结论,轻者将会对检验机构的外部形象和信誉造成重大影响,重者将会给客户以及自身带来严重影响和重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减少和避免委托检验中的风险,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委托检验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认真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在对委托方的检验需求、检验依据、样品及其资料、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能否满足委托方要求等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是否接受委托检验,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委托方信息、对样品的要求、样品的状态、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异议处理、样品处理方式和保存期、双方权利和义务等约定,并注明委托方对样品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有关执法部门抽样委托检验的,要认真核对样品抽样单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规范,是否有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有关人员的签字和盖章。
2.搞好样品的接收和核查。检验机构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邮寄、托运或直接送达等方式),要按照抽样单或委托检验合同上载明的样品状态、数量、封存状况等内容进行核查,确定样品是否完好无损,是否适宜检验,做好接收记录,必要时可拍照留存。委托方提供的样品和资料不真实或有严重出入时,检验机构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3.做好样品的储存和流转。接收样品后,检验机构应当按程序文件规定对样品的标识、储存、流转和处理进行管理,并保存有关记录。对委托方有复检或退样要求的,要保存备用样品及检验样品,以备复检或退样。
4.依据合同要求开展检验。检验机构必须依据有关标准、合同约定和实际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出具检验结果,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检验过程应当有可以溯源的记录。
5.准确判别检验结论。当所检样品为委托方抽样时,检验结论应注明“仅对来样负责”;当依据所检验项目不能对样品做出综合检验结论时,不得出具综合检验结论;当检验结果仅能证明样品本身的检验项目与所依据标准的符合情况时,不得出具证明样品所属批次产品的质量结论报告。
6.规范检验报告的编制和打印。要按照质量手册中规定的内容要求编制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要有唯一性标识;要有样品描述,必要时可附样品图片;当样品的生产者及其他相关信息无法确认时,委托检验结果的报告中不得填写生产者名称及其商标;检验结论要准确;检验人员、复核人员及授权签字人等责任人员签字要规范。
7.检验报告的发放与送达。由于委托方的复杂性,检验机构要做好检验报告的接收记录和送达记录,确保报告的发放和送达具有追溯性。
8.检验报告异议的后处理。检验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对检验结果的异议和申诉;对确有差错的报告,要按照规定程序更正,求得客户谅解,避免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