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标签带来实惠——福建省建宁县质监局保护促进建莲产业快速发展之路
2011-06-13■文/曾麟
■文/曾 麟
时下正值南方莲子大面积种植时期,福建省西北山区建宁县的田间地头随处可见莲农在忙碌的景象。“这两年,我们种莲子的收入比以往六七年加在一起的总收入还多。村里人建新房,买电器,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建宁县金溪乡大源村莲农李贵明夸起自家的“摇钱树”来乐得合不拢嘴,“特别是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如今,建莲的收购价每公斤由原来的34元上升为64元,今年村里不少人都扩大了种植规模,收入翻番估计没问题。”
建莲产于福建山区的建宁县。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形成了建莲不仅圆润饱满、乳白亮泽、滋味清香,而且轻煮即熟、久煮不散,煮熟后的莲子汤清香浓、细腻酥滑、多食不腻。如今,建莲这一传统名贵特产得以展延莲乡方圆百里,种植区域从解放初期的十几个村发展到乡乡、村村、户户大面积种植,成为福建省最大的建莲生产出口创汇基地、建宁特色农业的“金牌”和农民致富的支柱产业。
但是,随着建莲的名气越来越大,为追逐利益,成为其他不法分子假冒的对象。为有效保护建莲的质量、声誉和特色,快速发展建莲产业,建宁县质监局、农业局和莲科所等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于2005年11月,开始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于2006年9月底,建莲通过审核,正式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既保护专用标志。有了这个“护身符”,产品依法受到了保护,对建莲提高自身知名度、信誉度,走向国内与国际市场也有了很大的帮助,为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取得“绿色通行证”。
之后,该局为规范标志的申请使用,制定了《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暂行规定》,引导规范建莲生产者必须按照《地理标志产品 建莲》、《建莲生产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加工等等。建宁县不断深入挖掘地理标志产品的生态内涵,进一步开发和拓展建莲的综合功能。为更好的提高建莲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建宁县质监局还通过狠抓“五个统一”(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标识、统一宣传),追求“四个提高”(提高建莲知名度、提高包装档次、提高建莲价值、提高种莲积极性),从推广建莲标准化种植、加工工艺、规范使用标识、包装入手,严把建莲产品质量关。随之,“建莲综合生产标准化示范区”2008年列入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现已顺利通过验收、《地理标志产品 建莲》国家标准2009年6月起正式实施,使建莲的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进一步推动建莲步入产业化发展的快车道。
今日的建莲之乡,一方面,莲农种植积极性极大提高,全县形成了“部门单位互相联动,干部莲农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建设氛围,通过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共建立了5个共710亩的核心示范片区,建成了“建莲”标准化示范片面积2300多亩,示范农民1100多户,辐射带面积2万多亩。
现在的建宁人发现,以前自己再熟悉不过的建莲,自从贴上“地理标志产品”的标签,装进印有“建宁特产--建莲”字样的盒子里,身价便倍增起来。
“鲜莲从原来每公斤14元上升为24元,干莲从原来每公斤34元上升为64元。现在不一样了,一到收获季节,建莲产品便供不应求。这都是小标签给我们带来的大实惠。”建宁县质监局局长邱恒俊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