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68例高危妊娠的健康管理分析
2011-06-07胡蓉
胡蓉
武警广东总队医院妇产科,广东广州 510507
高危妊娠是指在妊娠期有某种并发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高危妊娠直接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因此,对高危妊娠者进行有效的管理非常重要。本文对我院2005年1月~2009年12月登记的1 568例高危妊娠的管理情况以及相关因素进行回顾性分析,以了解高危妊娠的管理效果,为其制订相关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现分析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5年1月~2009年12月在本院产前门诊检查孕妇6 320例,其中,20~24岁 2 110 例,25~29岁 2 413例,30~34岁1 623例,≥35岁174例。从中筛查出高危孕妇1 568例,高危妊娠发生率为24.81%。
1.2 方法
高危妊娠者由专人专职跟踪管理,督促其按时复诊和住院分娩;对可逆转的高危因素如臀位、先兆早产等给予干预,对妊娠期合并有内、外科等疾病者及时会诊治疗。
1.3 统计学方法
计数资料以百分率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2005~2009年高危妊娠发生情况
2005~2009年高危妊娠发生率在逐年增高。见表1。
表1 2005~2009年高危妊娠发生情况
2.2 高危因素
高危因素排名前5位的是瘢痕子宫、胎位不正、高龄产妇、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合并中度贫血。见表2。
2.3 高危妊娠的年龄因素
1 568例高危妊娠者中,20~24岁74例,高危妊娠发生率为3.51%,25~29岁489例,高危妊娠发生率为20.26%,30~34岁831例,高危妊娠发生率为51.20%,≥35岁174例,高危妊娠发生率为100%。
2.4 高危妊娠矫正治疗和转归情况
在高危妊娠因素中,不变因素包括不良产史、瘢痕子宫、双胎、骨盆异常、胎儿畸形、巨大儿;如出现妊娠高血压疾病、羊水过少、胎膜早破等情况,一般经积极处理可适时终止妊娠。高危妊娠矫治情况见表3。
445例胎位不正者中,323例予以干预,其中270例转为正常,转为正常率为83.59%;122例未予以干预者中,60例转为正常,转正常率为49.18%,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2 各种高危因素的发生情况
表3 高危妊娠矫治情况
2.5 高危妊娠的结局
1 568例高危妊娠者中,未发生孕产妇死亡情况;围生儿死亡4例,死亡率为0.26%;剖宫产998例,占63.65%;顺产561例,占35.78%;助产9例,占0.57%。
3 讨论
2005~2009年我院高危妊娠发生率为24.18%,低于戴晶[1]报道的大连市旅顺区高危妊娠发生率(28.11%),高于张素珍[2]报道的21.27%。高危妊娠发生率逐年上升,原因可能与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保健意识与优生优育的意识加强、但保健知识相对缺乏有关。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仪器设备也越来越先进,产科医生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对产前检查的重视程度提高,因此对高危妊娠的筛查能力也有较大的提高。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育龄期妇女选择晚育的人数越来越多,随着孕妇年龄的增加,各种危险因素也在增加,本组资料中35岁以上孕妇中高危妊娠的发生率最高;同时随着性观念的改变,流产率增加;临床高危因素指征的放宽,也使高危妊娠的诊断率增加。提示我们在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的管理和诊治的同时,要强化对育龄期妇女的健康宣教,使其对最佳的生育年龄和大龄孕妇存在的高危因素等有充分的了解,以帮助其选择正确的生育时间。
本组资料中,高危因素前5位为瘢痕子宫、胎位不正、高龄产妇、妊娠合并糖尿病、贫血,与资料报道不完全相同[3-4]。高危因素在早、中妊娠期间,主要以瘢痕子宫、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及双胎为主;在孕28~40周后多以胎位异常、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先兆早产、延期妊娠为主;孕40周以后以过期妊娠、羊水过少为主[5]。这表示应注意不同时期出现的高危妊娠类型,进行有针对性的监护、干预,以提高孕期保健的质量,同时做好临产前的高危评估,为其制订有效的保健、干预措施。胎位不正的原因与子宫内胎盘大小与着床的位置、胎儿妊娠周数大小,多胎次经产妇的腹肌松弛、骨盆腔大小与形状、多胎妊娠、羊水异常等因素有关。由于胎位不正与不良孕产史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应加强宣教,减少流产和剖宫产的次数[6]。本资料显示323例给予干预后,有270例转为正常,转正常率为83.59%;122例未给予干预中,有60例转为正常,转正常率为49.18%,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表示干预对纠正胎位不正有重要作用。
高危妊娠的矫治情况,对不能改变的因素如双胎、不良产史、骨盆异常、瘢痕子宫、胎儿畸形、巨大儿等,要加强观察和监护,防止出现其他的高危因素;妊娠高血压疾病、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这些情况要经积极处理后适时终止妊娠,以利于孕妇和胎儿的预后。轻度贫血、轻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和胎位不正等经过干预可以有效地去除或减轻[7]。本组578例高危妊娠得到了纠治,纠治率为76.05%。经过积极干预,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围生儿死亡率为0.26%;剖宫产占63.65%,说明通过定期的产前检查和对高危妊娠的监管,可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并经过积极处理,部分高危妊娠可转为正常或接近正常。即使有部分危险因素不能去除,也能提前做好危险评估,制订切实有效的干预措施,达到保障母婴安全的目的。
[1]戴晶.1168例高危妊娠管理与总结分析[J].中国现代医生,2009,47(6):19-21.
[2]张素珍.高危妊娠孕期管理分析[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7,27(6):474.
[3]黄惠娟.1653例高危妊娠系统管理结果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7,22(29):4067.
[4]潘国平.高危妊娠例的监测与管理[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1,17(11):699.
[5]郭华.953例高危妊娠管理与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4,19(29):4067.
[6]王爱萍.高危妊娠率剖宫产率增高根源探讨[J].中国医学创新,2010,7(20):11-13.
[7]唐晨芬.1658例高危孕妇的高危因素分析[J].中国医学创新,2010,7(23):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