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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为何深感乏力

2011-06-05■陈

决策 2011年9期
关键词:乡镇干部依法行政村干部

■陈 辉

“我们现在是服务型干部!要修路、要土地平整,要园林改造……只是这个‘服务型干部’的帽子并不好戴。”

近两年笔者在浙江衢州农村调查,在与乡镇干部的接触中深切地感受了免税后乡村治理的一些重大变化。这集中表现为免税后,基层政府在依法行政和信访治理的压力下而体现出的一种行政乏力感。用乡镇干部的话说:“土办法”失灵后,自己就被捆住了手脚,很难有所作为,变成了“弱势群体”,很多时候是只能做思想工作的“软柿子”。

红脸也很难唱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乡镇干部虽然官儿不大,但还是挺有力度的,收税,搞计划生育,他们显然处于强势。但笔者在衢州农村调查时,意外地听到了乡镇干部的一些抱怨:

不知道现在的百姓怎么了?以前都是下去收税,不交还要强行搬东西。现在呢?不仅不收,还要补,有时还要往他们家里送东西,可他们就是不领情。村里修个路或弄点儿什么工程,占了他的田,或者要挖他几根橘树,按照标准赔钱给他,可他死活不答应。

有个村子,曾因修高速公路“高价”征用土地。后来修村路时,个别村民竟然要求按照“高速公路”的标准来补偿他的土地和橘树。真是不讲理,不知现在的百姓怎么了?

听乡镇干部的口气,仿佛他们现在都成了弱势群体,弱不仅仅体现在心理上,也展现在实践中。他们坦言:有时挺怕百姓,尤其是“钉子户”,我们净拣好听的说,“得罪他们,没有好处。要是他们去上访,麻烦就更大了……”

干部们说自己在努力转变角色,以前是唱黑脸——要钱要粮要命;现在是唱红脸——送钱送粮送温暖。“我们现在是服务型干部!要修路、要土地平整,要园林改造……只是这个‘服务型干部’的帽子并不好戴。”

乡镇干部说:合作医疗是好事,百姓交一点,国家贴一点,重点解决个别农户因病致贫的问题,虽然对百姓有好处,但这点儿钱并不好收。有些人会送来,有些人还要上门去收,有些人还要反复做思想工作。“有人去年报销受益了,你今年让他交,他说去年生病,今年就不会再生病了,难道还年年生病?有些人说:交了就生病,不交就不生病了。他们不是没钱,就是思想顽固,极个别百姓刁难人。”“合作医疗参保率上边有指标,不达标,村里还要垫钱,非常麻烦。所以你还要拼命给他做思想工作,求他交。”“为他好,还要这么婆婆妈妈!想不通!”

为村里修路,占了他的田,或者涉及到他的橘树,就是不让,提出很高的标准。有时没有办法就要绕开,结果路修得弯弯曲曲。在乡镇干部看来,老百姓不再是以前的“老百姓”,已经变得不好讲话,很难“摆平”,而乡镇干部一下子变得弱势了。

执行权的缺乏

按照乡镇干部自己的理解,这种弱势源于“手段”的缺乏,主要是执行权的缺乏。

“现在乡镇干部仿佛被捆住了手脚,对那些钉子户一点办法也没有。”他们时常抱怨:以前的“土办法”都失灵了,比如强行拆除,罚款,强制执行……“镇干部有执行权最有效率!”一个乡镇干部反复跟我提到这句话。在他看来,对付那些不遵从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有执行权,即可以直接制裁。为了村庄整体的利益,必要的时候要强硬一点,免得让钉子户“一条鱼惹了一锅腥”。

强制权的缺乏有时也使调解员在工作中非常软弱,非常被动。比如,甲把乙打伤,涉及几百元的医药费,甲就是不赔,因为你没有强制权,所以也拿他没有办法。“这样的事情,金额小,上法院成本太高,时间又长,很多事情解决不了只能拖着,一些小纠纷酿成了更大的矛盾。”

个别当事人忍无可忍,大打出手,杀了人或致人重伤。如果乡镇干部有执行权和裁决权,就能提前解决小问题,避免矛盾升级酿成大祸。

“有些问题,是明摆着的事情,没有太多道理可讲,要强硬一点,就好办了。”“依法行政,听起来好听,却非常不实用。”

以前的违章建筑,乡镇干部发现就可以责令拆除,如果不遵从,就可以叫些人拆除了事。现在情况大不一样了,只能“依法拆除”,但程序太复杂,至少要走以下几步:下发责令拆除通知书;拍照、笔录;请示上级批示;上级部门研究决定;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组织人员和机械拆除。

镇政府负责此项工作的干部介绍:这套程序虽然合乎法治,但是在整治违章建筑过程中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即使你发现他正在违章建房,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及时制止,只能层层上报,最后房子盖好了,就更加不好拆除了。“大多数违章建房都不能及时有效治理,拖延成为了一种纵容。”更多的情况是,村庄里的一些人建房时打一些擦边球,稍稍侵占一点房前屋后的集体土地,干部不能及时制止,类似的事情在村庄里泛滥开来,最后“法不责众”,根本无法解决。

更让乡镇干部头疼的是来自“信访治理”的压力。“我们基层干部最怕上访,现在百姓,一点点事情都要上访。”“稳定是大任务,信访问题与我们的工资奖金挂钩,上访一次扣奖金50元,集体上访扣得更多,如果去省里、北京上访,那就罚得更重,所以我们最怕上访!”

“有些上访问题,我们这一级根本处理不了,因为我们手里没有政策,没有权力,只能是安抚,做思想工作,很多时候是花钱消灾,替他们报销路费,给补助。”有些百姓知道我们的弱点,动不动就拿上访“要挟”乡镇,逼着基层干部同他们妥协——这真是令人头痛的事情。

利益的冲撞

在访谈中,类似的抱怨几乎是“不绝于耳”。在笔者看来,我们不能对这些情绪做“情绪化”的理解,而应该认真探讨这些“抱怨”和“困惑”产生的背景、原因和影响,因为他们的抱怨和无奈总体上反映了乡村关系、干群关系等乡村治理问题的新变化。

现在,乡村干部的工作有了重大转变,由以前的利益提取,变为现在的利益供给。道路硬化、土地平整、园林改造以及低保等惠民政策在输入乡村的时候,面临着新的问题。

首先,这些利益因素助长了村庄中的派性,削弱了村班子的战斗力。工程项目中伴有额外的收入,加剧了权力的竞争,尤其是村主任、村支书的关系不好处理,每一方都对利益更敏感,派性表现得更剧烈。

其次,这些利益调动了农民获取额外收益的动机,增加了许多非暴力不合作的“钉子户”。低保、土地调整中的补偿等都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在土地平整、园林改造和修路的过程中,个别百姓拒不合作、漫天要价。“私利”被最大程度地调动起来,甚至可以凌驾于“公益”之上,“少数决定了多数”。

再次,这些利益因素触动了农民的公平感和正义感,催生了新的社会不满情绪。低保户的确定,各项救济的发放,补贴的获取,这些利益吸引了更多人的眼球。不患寡而患不均,很多群众瞪大了眼睛关注这些利益的分配,尤其是更加关注村干部在工程发包过程中的账务问题,稍有不满,情绪容易蔓延,也容易在派性的作用下而扩大,村庄矛盾的激化和爆发,严重的引发上访。

可以看出,当国家加大了乡村建设的力度,大量的资金项目投入农村的时候,一方面乡村的基础设施在明显改善,但是另一方面,村庄也增加了许多不谐之音。个别村班子也出现了消极行政的苗头。“现在村干部怕得罪人,怕选票流失。”以前,在乡镇的压力下,村干部还是能做一些“得罪人”的事情,现在村干部都想做“老好人”。有村干部解释说:天天在一起,我以后也要在村子里生活,得罪人,谁还选你?

在干群关系变化的背后,乡村关系已经悄然发生变化,即由以前的压力型关系向合作型关系转变。在这种合作关系中,有时候乡镇稍显弱势。虽然村庄需要国家和乡镇的资金项目支持,村干部也可从中获得额外收益,但是目前的情况是,乡镇在县市区的压力下,更需要村班子的配合以推进项目。因为派性等问题,很多村班子处于消极工作状态,只能完成常规性工作,在大项目大改造时很难有所作为。一方面班子很难统一起来,另一方面,村干部也缺乏解决利益纠葛的魄力。这些都影响了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行动能力。

所以总的来说,乡村关系相比以前来说是弱化了,集中表现为乡镇对村庄和村民的控制能力的下降,这种变化直接引发了大部分乡镇干部在工作过程中的困惑与困境。

乡镇长说:“有时候,我们得知他要进京的消息,就要早早爬起来埋伏在他家门口,一出来就把他抱住,然后谈判……信访最头疼,最难治理。

依法行政困局

这里涉及一个问题,法制、依法行政自然是大势所趋,是社会前进的方向,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基层政府的手足无措可以看作是法制和依法行政等制度完善的成果。如此说来,基层政府的困境简直就具有了正面的意义,是基层社会法制化的表现。可是,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

首先,法制化意味着程序化,而程序化意味着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的耗费,正像乡镇干部所说的,相关执法机关并不能及时处理问题,程序化和复杂化使许多问题很难解决,使许多小矛盾扩大化,使个体现象群体化——乡土社会,如果不能惩一儆百,就容易积累矛盾,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其次,法制化限制了基层干部的大量直接权力,虚化了其在乡村社会的治理能力。目前大部分村庄的水利、调解等工作状况都不令人乐观。部分村庄违章建房较多,集体水塘,机动地都不能正常管理。更为突出的是,目前很多村干部也不积极了,使村庄公共事务不能有效开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信访治理的压力增加了乡镇工作的心理负担和行政负担。因为惧怕信访,很多干部工作开始变得保守,底气不足。一个驻村干部说:“现在,做事情越多越会出事,因为你做得多得罪人就多,就容易出差错,不做事反而容易评优秀。”各个乡镇也投入了巨大的精力用于信访治理,稍有苗头,就要组织人进行“抢险”。镇长说:“有时候,我们得知他要进京的消息,就要早早爬起来埋伏在他家门口,一出来就把他抱住,然后谈判……信访最头疼,最难治理。”“部分百姓,动辄扬言上访,你就要重视它的条件,很多时候委曲求全,甚至满足他的无理要求。”

所以,乡村干部的行政乏力感反映的是当下乡村社会国家权力弱化的现状。强制性权力弱化后,治理就要依靠功利性权力,即通过补偿、补助等方式来获得被治理对象的遵从。而这无疑饮鸩止渴,很容易陷入恶性循环。

但问题的关键是,乡村社会的治理,需要有一种权力,能够及时地作用于被治理对象,尤其是当正当性的管理行为不能得到遵从时,要具有强制能力。分田到户前,这种权力是通过组织化的人民公社来贯彻的。分田到户后,基层治理面对的是无数分散的小农,乡镇干部被适当地赋予了直接强制力,这种强制力在完成基层治理的同时,也付出了一定的成本。当法制化、依法行政成为主要的政治话语的时候,基层干部这种强制执行的直接性权力越来越少,基层社会出现暂时的权力真空,致使部分地区乡村治理无序,村政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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